《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一百八十九¶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第一百八十九
五百大阿罗汉等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诏翻译
见蕴第八·念住纳息第一之三¶
进入正性离生以后,在苦谛现观、集谛现观各自四个心刹那,以及道谛现观三个心刹那中,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一种行相现在修,未来修四种行相;只修同分,不修不同分。
在灭谛现观四个心刹那中,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也只修法念住。因为最初以无漏观观察诸蕴的灭时,不能就此修得缘取诸蕴的道。一种行相现在修,未来修四种行相;只修同分,不修不同分。这是因为最初获得无漏种性,力量还没有广大。
道类智位中,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既修同分,也修不同分;一种行相现在修,未来修十六种行相。这是因为已经获得的无漏种性势力增长广大。
从此以上,一切圣者使未曾获得的善根现在前时,未来全都修四念住和十六行相,唯独除去闻所成慧、思所成慧,以及进入灭尽定时的微微心。其余一切异生又没有圣道行相。因此,从这里以后只说明修多少种念住,不再说明行相。
异生远离欲界染污时,在加行道中,四念住中的任何一种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在九无间道、九解脱道中,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像远离欲界染污这样,乃至远离第三静虑染污,也是如此。
远离第四静虑染污时,如果就以第四静虑作为加行,在加行道中,四念住中的任何一种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如果以空无边处近分定作为加行,那么,有些人主张这一近分地有别缘;依他们的主张,在加行道中,四念住中的任何一种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在九无间道、前八解脱道中,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在第九解脱道中,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修三念住,除去身念住。有些人主张这一近分地只有总缘;依他们的主张,在加行道、九无间道、前八解脱道中,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也只修法念住。
在第九解脱道中,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修三念住,除去身念住。像远离第四静虑染污这样,乃至远离无所有处染污,也是如此;差别在于全都除去身念住。
异生生起不净观、持息念、身念住、前三解脱、八胜处、前八遍处,以及引发神境通、天眼通、天耳通时,身念住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生起其余三种念住时,其中任何一种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生起四无量、引发宿住随念通时,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引发他心通时,心念住,或受、心、法念住中的任何一种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如果生起无色解脱和后三种念住,后三种念住中的任何一种现在修,未来修三念住,除去身念住。如果生起空无边处遍处、识无边处遍处,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修三念住,除去身念住。这就是异生位所修的差别。
圣者远离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处染污时,在一切加行道中,四念住中的任何一种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在一切无间道、解脱道中,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
信胜解者练根转成见至者、时解脱者练根转成不动者时,在一切加行道中,四念住中的任何一种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在一切无间道、解脱道中,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
圣者生起不净观、持息念、身念住、前三解脱、八胜处、前八遍处,引发神境通、天眼通、天耳通,以及生起词无碍解时,身念住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
在杂修静虑时,以及有些人主张一切法全都是胜义;依他们的主张,生起义无碍解、辩无碍解、愿智、边际定、无色解脱,或进入灭尽定而生起想心、微细心时,四念住中的任何一种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
在生起四无量、宿住随念通时——
以及有些人主张只有涅槃才是胜义;依他们的主张,生起义无碍解、法无碍解、无诤、后两种遍处、空空三摩地、无愿无愿三摩地、无相无相三摩地时,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
引发他心通时,心念住,或受、心、法念住中的任何一种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生起后三种念住时,其中任何一种现在修,未来修四念住。这就是本处的简略毗婆沙。
如果修身念住,是否也修受念住?如果修受念住,是否也修身念住?
答:应作四句。
有修身念住而不修受念住的,就是已经获得的身念住现在前。因为已经获得的法现在前时,没有力量能影响未来,所以不修受念住;然而现前本身属于习修,所以说修身念住。
问:不是也有未曾获得的身念住现在前而不修受念住吗?例如未曾获得的闻所成、思所成身念住现在前时。这里为什么不说?
答:本来应当说而没有说,当知,这一义理尚有未尽之处。
有说:这里是依修所成念住展开论说。没有未曾获得的修所成身念住现在前时不修受念住的情形,所以不说。
有修受念住而不修身念住的,就是已经获得的受念住现在前;或未曾获得的受念住现在前而不修身念住;或未曾获得的心念住、法念住现在前而修受念住、不修身念住。
已经获得的受念住现在前,如前面解释。未曾获得的受念住现在前而不修身念住,是指异生远离空无边处乃至无所有处染污,以受念住作为加行而处在加行道时;以及异生生起属于受念住的无色解脱时。在这些时候,未曾获得的受念住现在前,修受念住而不修身念住。
未曾获得的心念住现在前而修受念住、不修身念住,是指——
异生远离空无边处乃至无所有处染污,以心念住作为加行而处在加行道时;以及异生生起属于心念住的无色解脱时。在这些时候,未曾获得的心念住现在前,修受念住而不修身念住。
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修受念住、不修身念住,是指异生远离第四静虑染污而处在最后解脱道时;远离空无边处乃至无所有处染污,如果依下方根本地生起法念住作为加行,便是在这一加行道中;如果依上方近分地作为加行,那么,有些人主张无色近分定有别缘;依他们的主张,以法念住作为加行时,是在加行道、九无间道、九解脱道中。有些人主张无色近分定只有总缘;依他们的主张,只在第九解脱道中。此外,还有异生生起属于法念住的无色解脱,以及生起后两种遍处时。在这些时候,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修受念住而不修身念住。
有身、受念住两者都修的,就是未曾获得的身念住现在前;或未曾获得的受念住现在前而修身念住;或未曾获得的心念住、法念住现在前而修身、受两种念住。
未曾获得的身念住现在前,是指增长暖位、增长顶位中身念住现在前时;远离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处染污,以身念住作为加行而处在加行道时;信胜解者练根转成见至者、时解脱者练根转成不动者,以身念住作为加行而处在加行道时;生起不净观、持息念、身念住、前三解脱、八胜处、前八遍处,引发神境通、天眼通、天耳通,以及生起词无碍解时;以身念住杂修静虑时;又有些人主张一切法全都是胜义;依他们的主张,生起属于身念住的义无碍解、属于身念住的辩无碍解,以及生起愿智、边际定、无色解脱,或进入灭尽定而生起想心、微细心时。在这些时候,未曾获得的身念住现在前,修身、受两种念住。
未曾获得的受念住现在前而修身念住,是指增长暖位、增长顶位中受念住现在前时;远离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处染污,以受念住作为加行而处在加行道时;信胜解者练根转成见至者、时解脱者练根转成不动者,以受念住作为加行而处在加行道时;引发他心通而受念住现在前时;以受念住杂修静虑时;又有些人主张一切法全都是胜义;依他们的主张,生起属于受念住的义无碍解、属于受念住的辩无碍解,以及生起愿智、边际定、无色解脱,或进入灭尽定而生起想心、微细心时。在这些时候,未曾获得的受念住现在前,修身、受两种念住。
未曾获得的心念住现在前而修身、受两种念住,是指增长暖位、增长顶位中心念住现在前时;远离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处染污,以心念住作为加行而处在加行道时;信胜解者练根转成见至者——
时解脱者练根转成不动者,以心念住作为加行而处在加行道时;引发他心通而心念住现在前时;以心念住杂修静虑时;又有些人主张一切法全都是胜义;依他们的主张,生起属于心念住的义无碍解、属于心念住的辩无碍解,以及生起愿智、边际定、无色解脱,或进入灭尽定而生起想心、微细心时。在这些时候,未曾获得的心念住现在前,修身、受两种念住。
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修身、受两种念住,是指最初暖位缘取三谛、增长暖位缘取四谛而法念住现在前时;最初顶位及增长顶位缘取四谛而法念住现在前时;一切忍位及世第一法位;进入正性离生以后,苦谛、集谛、道谛现观各自四个心刹那的相应位次;远离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处染污,以法念住作为加行而处在一切加行道、无间道、解脱道时;信胜解者练根转成见至者、时解脱者练根转成不动者——
以法念住作为加行而处在一切加行道、无间道、解脱道时;引发他心通而法念住现在前时,以及引发宿住随念通、生起四无量时;以法念住杂修静虑时;有些人主张一切法全都是胜义;依他们的主张,生起属于法念住的义无碍解时;有些人主张只有涅槃才是胜义;依他们的主张,生起义无碍解、法无碍解、无诤、后两种遍处、空空三摩地、无愿无愿三摩地、无相无相三摩地时;以及生起属于法念住的辩无碍解、愿智、边际定、无色解脱,或进入灭尽定而生起想心、微细心时。在这些时候,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修身、受两种念住。
有身、受念住两者都不修的,就是已经获得的心念住、法念住现在前;或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不修身、受念住;以及一切染污心、无记心,在无想定、灭尽定中,或生在无想天。已经获得的心念住、法念住现在前,如前面解释。
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不修身、受念住,是指最初暖位缘取灭谛时;进入正性离生以后,灭谛现观四个心刹那中;异生远离第四静虑乃至无所有处染污,有些人主张无色近分定只有总缘;依他们的主张,以上地近分定作为加行而处在一切加行道、九无间道、前八解脱道时。在这些时候,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不修身、受念住。
所谓一切染污心,是说染污心全都具有顺退分的性质,与沉重、懈怠相应;必须具有顺胜进的性质,与轻举、精进相应的心,才能修习。
所谓无记心,是说无记心性质羸弱、腐朽、萎靡;必须安住势力强大、坚固殊胜的心,才能修习。
所谓在无想定、灭尽定中,是说这两种定中没有心;必须有心才能修习。
所谓生在无想天,有说,生在那里始终不会生起善心;有说,虽然会生起善心,却不能作为修习所依,因为它不能修习未来法。
在这些时候,不修身、受念住。
问:不是也有未曾获得的心念住现在前而不修身、受念住吗?例如未曾获得的闻所成、思所成心念住现在前时。这里为什么不说?
答:本来应当说而没有说,当知,这一义理尚有未尽之处。
有说:这里说的是未曾获得的念住现在前时,能够修未来法而不修身、受念住的情形。没有未曾获得的心念住现在前时,能够修未来法而又不修身、受念住的情形,所以不说。
问:如果如此,也应当说一切散乱善心,为什么只说染污心、无记心?
答:本来应当说而没有说,当知,这一义理尚有未尽之处。
有说:那些散乱善心不能确定,所以难以纳入说明。也就是说,如果依得修来说,它们没有力量修习未来法;如果依不修来说,它们现在前时又属于习修。因此,这里在修与不修两方面都没有说它们。
身念住对受念住的情形如此,应知,身念住对心念住的情形也是这样,因为未来受念住、心念住的修与不修必定相同。
如果修身念住,是否也修法念住?如果修法念住,是否也修身念住?
答:应作四句。
有修身念住而不修法念住的,就是已经获得的身念住现在前。这如前面解释。
有修法念住而不修身念住的,就是已经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或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不修身念住;或未曾获得的受念住、心念住现在前而修法念住、不修身念住。
已经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如前面解释。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不修身念住,是指最初暖位缘取灭谛时;进入正性离生以后,灭谛现观四个心刹那中;异生远离第四静虑染污,有些人主张空无边处近分定只有总缘;依他们的主张,以这一近分定作为加行而处在加行道、九无间道、九解脱道时;异生远离空无边处乃至无所有处染污,以法念住作为加行而处在一切加行道、无间道、解脱道时;以及异生生起属于法念住的无色解脱——
以及生起后两种遍处时。在这些时候,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不修身念住。
未曾获得的受念住现在前而修法念住、不修身念住,如前面“未曾获得的受念住现在前而不修身念住”一项所说。未曾获得的心念住现在前而修法念住、不修身念住,也同受念住所说。
有身、法念住两者都修的,就是未曾获得的身念住现在前;或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修身念住;或未曾获得的受念住、心念住现在前而修身、法两种念住。
未曾获得的身念住现在前,如前面“未曾获得的身念住现在前”一项所说。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修身念住,如前面“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修身、受念住”一项所说。
未曾获得的受念住、心念住现在前而修身、法两种念住,是指增长暖位、增长顶位中受念住或心念住现在前时;远离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处染污,以受念住或心念住作为加行而处在加行道时;信胜解者练根转成见至者、时解脱者练根转成不动者——
以受念住或心念住作为加行而处在加行道时;引发他心通而受念住或心念住现在前时;以受念住或心念住杂修静虑时;又有些人主张一切法全都是胜义;依他们的主张,生起属于受念住或心念住的义无碍解、属于受念住或心念住的辩无碍解,以及生起愿智、边际定、无色解脱,或进入灭尽定而生起想心、微细心时。在这些时候,未曾获得的受念住或心念住现在前,修身、法两种念住。
有身、法念住两者都不修的,就是已经获得的受念住、心念住现在前,以及一切染污心、无记心,在无想定、灭尽定中,或生在无想天。全都如前面解释。
如果修受念住,是否也修心念住?如果修心念住,是否也修受念住?
答:应作四句。
有修受念住而不修心念住的,就是已经获得的受念住现在前。有修心念住而不修受念住的,就是已经获得的心念住现在前。全都如前面解释。
有受、心念住两者都修的,就是未曾获得的身念住、受念住、心念住现在前;或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修受、心两种念住。未曾获得的身念住现在前,如前面各种“未曾获得的身念住现在前”一项所说;未曾获得的受念住、心念住现在前,如前面各种“未曾获得的受念住、心念住现在前”一项所说;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修受、心两种念住,如前面各种“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修其余念住”一项所说。
有受、心念住两者都不修的,就是已经获得的身念住、法念住现在前;或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不修受、心念住;以及一切染污心、无记心,在无想定、灭尽定中,或生在无想天。所谓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不修受、心念住——
如前面各种“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不修其余念住”一项所说;其余也如前面解释。
如果修受念住,是否也修法念住?如果修法念住,是否也修受念住?
答:应作四句。
有修受念住而不修法念住的,就是已经获得的受念住现在前。这如前面解释。
有修法念住而不修受念住的,就是已经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或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不修受念住。已经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如前面解释;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不修受念住,如前面各种“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不修其余念住”一项所说。
有受、法念住两者都修的,就是未曾获得的身念住、受念住、心念住现在前;或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修受念住。未曾获得的身念住现在前,如前面各种“未曾获得的身念住现在前”一项所说;未曾获得的受念住、心念住现在前,如前面各种“未曾获得的受念住、心念住现在前”一项所说;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修受念住,如前面各种“未曾获得的法念住现在前而修其余念住”一项所说。
有受、法念住两者都不修的,就是已经获得的身念住、心念住现在前——
以及一切染污心、无记心,在无想定、灭尽定中,或生在无想天。全都如前面解释。
受念住对法念住的情形如此,应知,心念住对法念住的情形也是这样,因为未来受念住、心念住的修与不修必定相同。
在身上随观身而建立的念住,应当说属于法智,乃至广说。
问:本文应当先说明念住的自性,然后才说明修习。为什么?因为必须先有自性,才可以修习。如今没有先说自性,是什么用意?
答:阿毗达磨应当依事相探求,不应当依文字次第探求。因为阿毗达磨的本意正在分别诸法的体性、相状,只要不违背义理,无论先说还是后说,都没有过失。
有余师说:这是要显示此处只分别修所成念住,不分别闻所成、思所成等念住,所以先说明修习,后来才阐明自性。
在身上随观身而建立的念住,应当说属于法智,是指了知欲界所系及一部分无漏的色法;应当说属于类智,是指了知色界所系及一部分无漏的色法。不说他心智,是因为他心智了知心、心所法,而身念住只了知色法。应当说属于世俗智,是指了知一切色法;应当说属于苦智,是指了知有漏色法,并作无常、苦、空、无我行相;应当说属于集智,是指了知有漏色法,并作因、集、生、缘行相。不说灭智,是因为灭智只了知无为法——
而身念住了知有为法。应当说属于道智,是指了知无漏色法,并作道、如、行、出行相。这里不说尽智、无生智,是因为这里是见蕴,只说明以见为自性的各种智慧;尽智、无生智不以见为自性,所以不说。
显示自性以后,应当显示所依地。应当说属于有寻有伺,是指依未至定、初静虑生起;应当说属于无寻唯伺,是指依静虑中间生起;应当说属于无寻无伺,是指依上三静虑和四无色定生起。
显示所依地以后,应当显示相应关系。应当说与乐根相应,是指依第三静虑生起;应当说与喜根相应,是指依初静虑、第二静虑生起;应当说与舍根相应,是指依未至定、静虑中间、第四静虑和四无色定生起。
显示相应关系以后,应当显示行相。应当说与空三摩地俱起,是指两种行相;应当说与无愿三摩地俱起,是指十种行相。不说与无相三摩地俱起,理由如同不说灭智。
显示行相以后,应当显示所缘。
应当说缘欲界、色界所系法,是指缘取苦谛、集谛;应当说缘不系法,是指缘取道谛。
在感受上随观感受而建立的念住,应当说属于法智,是指了知欲界所系及一部分无漏的受;应当说属于类智,是指了知色界、无色界所系及一部分无漏的受;应当说属于他心智,是指了知他人相续中现在前的欲界、色界所系及一部分无漏的受;应当说属于世俗智,是指了知一切受;应当说属于苦智,是指了知有漏受,并作无常等四种行相;应当说属于集智,是指了知有漏受,并作因等四种行相。不说灭智,是因为受念住只了知有为法。应当说属于道智,是指了知无漏受,并作道等四种行相。不说其余智慧,如前面解释。
显示自性以后,所依地、相应关系、行相全都如前面所说。现在应当显示所缘:应当说缘三界所系法,是指缘取苦谛、集谛;应当说缘不系法,是指缘取道谛。
感受的情形如此,心的情形也是这样,因为这两者恒常相应。
在法上随观法而建立的念住,应当说属于法智,是指了知欲界所系诸行、它们的因、它们的灭,以及一切属于法智品的法;应当说属于类智,是指了知色界、无色界所系诸行、它们的因、它们的灭,以及一切属于类智品的法;应当说属于他心智,是指了知他人相续中现在前的欲界、色界所系及一部分无漏的心所法,其中除去受与心;应当说属于世俗智,是指了知一切法;应当说属于苦智,是指了知五取蕴,并作无常等四种行相;应当说属于集智,是指了知有漏法的因,并作因等四种行相;应当说属于灭智,是指了知择灭,并作灭等四种行相;应当说属于道智,是指了知无漏五蕴,并作道等四种行相。不说其余智慧,也如前面解释。
显示自性以后,所依地、相应关系如前面所说。现在应当显示行相:应当说与空三摩地、无愿三摩地俱起,也如前面解释;应当说与无相三摩地俱起,是指四种行相。
显示行相以后,应当显示所缘。
应当说缘三界所系法,是指缘取苦谛、集谛;应当说缘不系法,是指缘取灭谛、道谛。
如经中说:“感受乐受时,如实了知我正在感受乐受。”这是由四种智慧了知的,乃至广说。
问:为什么这里再次分别受念住、心念住、法念住,却只分别身念住一次?
答:这是造论者的意愿如此,乃至广说。
有说:这里世尊也应作是说:“他行走、站立等时,如实了知我正在行走、站立等。”这是由四种智慧了知的,乃至广说。既然没有这样说,是什么用意?
答:如果某法微细、难见、难觉、不明显、不能直接看见,就会重复分别。身念住粗显,乃至能够直接看见,所以不重复说明。
有说:如果依某法生起种种彼此不同、形态有异的文句以及形态有异的智慧,就会重复分别。分别身念住时,文句没有差异,智慧也没有差异,所以不重复说明。
问:感受乐受时,便不能如实了知;如实了知时,便不再感受乐受。为什么?感受乐受时,那一受处在现在,此时不能如实了知,因为能知的心不与这一受相应,也不可能有两个心品同时运行;如实了知时,那一受已经处在过去或未来,此时不能称为正在感受乐受,因为它没有作用。对于苦受、不苦不乐受,也是这样。那么,佛为什么说“感受乐受时,如实了知我正在感受乐受”等话?
有说:这里应作是说:“感受乐受以后,如实了知我已经感受乐受;感受苦受、不苦不乐受以后,如实了知我已经感受苦受、不苦不乐受。”既然没有这样说,是什么用意?
应知,这里把已经感受称为感受,是用现在时态表述过去的事情。例如问:“大王从哪一方来?”这里把已经到来称为来。又如说:“菩萨进入正性离生时,获得现观边世俗智。”这里把已经进入称为进入。这里也是这样。
尊者世友说——
“各种受处在过去、未来时,不能进行感受;处在现在时,也只是受本身在发生作用,仍不能感受另一个受。既然如此,为什么说感受快乐、感受痛苦?当知,这是观察产生快乐、痛苦的各种资具相续而说的:观察产生快乐的资具相续,便说‘我感受快乐’;观察产生痛苦的资具相续,便说‘我感受痛苦’。
“复次,这是观察产生快乐、痛苦的因缘相续而说的:观察摄受自己的因缘相续,便说‘我感受快乐’;观察损害自己的因缘相续,便说‘我感受痛苦’。
“复次,各种受相续运行时,人在其间屡次生起缘取相应境界的意识,便认为这种受对所依有所利益或有所损害,所以说‘我现在感受快乐’或‘我现在感受痛苦’。”
大德说:“快乐、痛苦之受所依的大种相续运行时,人把这一过程称为感受,所以说‘我现在感受快乐’或‘我现在感受痛苦’。”
如经中说:“感受乐受时,如实了知我正在感受乐受。”这是由四种智慧了知的,就是法智、类智、世俗智、道智。
问:为什么这里不说他心智?
答:他心智了知他人相续中的心、心所法,这里的如实智了知自己相续中的心、心所法,所以不说。
复次,他心智了知现在的心、心所法,这里的如实智了知过去的心、心所法。
复次,他心智只了知心、心所法,这里的如实智还了知心、心所法的所依和所缘。
复次,他心智逐一缘取单个法,这里的如实智还会总合缘取多个法。由于这些原因,所以不说他心智。
问:这里又为什么不说苦智、集智?
有说:这里也应当说苦智、集智而没有说,当知,这一义理尚有未尽之处。
有说:苦智、集智是具有厌离行相的智慧,这里的如实智是具有欣乐行相的智慧,所以不说。
有说:苦智、集智缘取令人厌离的事物,这里的如实智缘取令人欣乐的事物。
有说:苦智、集智以憎恶所缘的方式运行,这里的如实智以爱乐所缘的方式运行。
有说:这里说明如实了知有漏、无漏的心与心所法。有漏心、心所法从无始以来已经屡次被了知,而且粗显、切近、容易了解,只要生起世俗智就能了知,不必生起无漏智。因此,没有舍开世俗智而用苦智、集智了知它们的情形。无漏心、心所法从来没有被了知,而且微细、难以了解,必须生起无漏智才能了知。因此,这里如实了知有漏心、心所法,只用世俗智;如实了知无漏心、心所法,则用其余三种智慧。由于这个原因,不说苦智、集智。
有说:这里说明如实了知有漏、无漏心与心所法在具体事物上的差别相。有漏心、心所法只要生起世俗智就能了知,不会再生起难以生起的苦智、集智;而且苦智、集智生起时,也只了知共相。无漏心、心所法不能由世俗智了知,所以生起道智。道智生起时,虽然不能像前面所说那样只作差别了知,却能以共相了知各种有差别的事物。因此,这里有道智而没有苦智、集智。
有说:这里说明如实了知有漏、无漏心与心所法的行相差别。有漏心、心所法大多不是缘谛行相;即使有缘谛行相,也还没有善巧成就,所以只用世俗智作不缘谛的行相,如实了知它们的行相差别。无漏心、心所法全都是缘谛行相,而且已经极其善巧成就,所以仍用道智作缘谛行相,如实了知它们的行相差别。因此,这里没有苦智、集智。
不说尽智、无生智,是因为这里是见蕴,只说明以见为自性的各种智慧;尽智、无生智不是以见为自性的智慧,所以不说。
这里所说的法智,是指了知法智品中的乐受;类智,是指了知类智品中的乐受;世俗智,是指了知有漏乐受;道智,是指了知无漏乐受。虽然没有任何一种乐受同时由四种智慧了知——有漏乐受只由一种智慧了知,无漏乐受由三种智慧了知——但因为是作总体说明,所以说由四种智慧如实了知乐受。
有说:无漏乐受由四种智慧了知。
“感受苦受时,如实了知我正在感受苦受”,这是由一种智慧了知的,就是世俗智,因为苦受只有有漏,所以由世俗智了知。
“感受不苦不乐受时,如实了知我正在感受不苦不乐受”,这是由四种智慧了知的,就是法智、类智、世俗智、道智,如同说明了知乐受那样。
说一切有部《发智论·大毗婆沙论》卷第一百八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