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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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三十一

五百位大阿罗汉等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诏翻译

杂蕴第一中爱敬纳息第四之三

佛的十力已经说完,下面应当说明四无畏。哪四种?

一、正等觉无畏。如契经说:“我对一切法已经正等觉。如果世间的沙门、梵志、天、魔、梵天等,依据正法提出诘难,或者提醒我某种法并没有得到正等觉,绝无这种可能。假使真有这种事,我也能对此如实正见,知道它没有根据,所以安稳,没有恐惧、没有畏缩。我自称安处大仙的尊位,在大众中作真正的狮子吼,转动大梵轮;世间一切沙门、梵志、天、魔、梵天等,都不能使这法轮倒转。”

二、漏永尽无畏。如契经说:“我的一切漏已经永远穷尽。如果世间的沙门、梵志、天、魔、梵天等,依据正法提出诘难,或者提醒我还有某种漏尚未永远穷尽,绝无这种可能。假使真有这种事……”乃至广说。

三、说障法无畏。如契经说:“我为弟子说明能够构成障碍的法;只要受到这些法染污,它们必定构成障碍。如果世间的沙门、梵志、天、魔、梵天等,依据正法提出诘难——”

“或者提醒我某种障碍法虽有染污却不会构成障碍,绝无这种可能。假使真有这种事……”乃至广说。

四、说出道无畏。如契经说:“我为弟子说明能够出离的道;只要修习这种道,必定能够出离痛苦。如果世间的沙门、梵志、天、魔、梵天等,依据正法提出诘难,或者提醒我修习这种道不能出离痛苦,绝无这种可能。假使真有这种事,我也能对此如实正见,知道它没有根据,所以安稳,没有恐惧、没有畏缩。我自称安处大仙的尊位,在大众中作真正的狮子吼,转动大梵轮;世间一切沙门、梵志、天、魔、梵天等,都不能使这法轮倒转。”

问:这四无畏以什么为自性?

答:同样以智为自性。为什么?第一无畏就是第一力,第二无畏就是第十力,第三无畏就是第二力,第四无畏就是第七力。

自性已经说完,下面应当说明它所以得名的意义。

问:为什么称为“无畏”?“无畏”是什么意思?

答:不怯弱,是无畏的意义;不被动摇、勇猛、安稳、清净、鲜白、不惊不怖,也都是无畏的意义。

从界系属来说,四无畏如果是有漏,就属于三界系;如果是无漏,就不属于任何界系。

从所依地来说,四无畏如果是有漏,存在于十一地;如果是无漏,存在于九地。

从所依身体来说,四无畏全都依欲界人趣贍部洲的大丈夫身,因为只有依靠这种身体才能成佛。

从行相来说,第一无畏生起十六行相,或者其他行相。

关于第二无畏,有些人主张它因为缘诸漏穷尽的境界而称为漏尽无畏;他们说,它生起缘灭的四种行相,或者其他行相。有些人主张它因为依于诸漏已尽之身而称为漏尽无畏;他们说,它生起十六行相,或者其他行相。

第三无畏生起缘苦、集的八种行相,或者其他行相;第四无畏生起十六行相,或者其他行相。

从所缘来说,第一无畏缘一切法——

第二无畏如果因为缘诸漏穷尽的境界而得名,就缘灭谛;如果因为依于诸漏已尽之身而得名,就缘一切法。第三无畏缘苦谛和集谛,第四无畏只缘四谛。

从念住来说,第二无畏如果因为缘诸漏穷尽的境界而得名,就只属于法念住;如果因为依于诸漏已尽之身而得名,就通于四念住。其余三无畏全都通于四念住。

从智的种类来说,第一和第四无畏都通于十智。第二无畏如果因为缘诸漏穷尽的境界而得名,就只通于六智,即法智、类智、灭智、尽智、无生智和世俗智;如果因为依于诸漏已尽之身而得名,就通于十智。第三无畏只有八智,除去灭智和道智。

从是否与三摩地同时生起来说,第一和第四无畏可以与空、无愿、无相三三摩地同时生起,也可以不与它们同时生起。第二无畏如果因为缘诸漏穷尽的境界而得名,就可以与无相三摩地同时生起,也可以不与它同时生起;如果因为依于诸漏已尽之身而得名,就可以与三三摩地中的任何一种同时生起,也可以不与它们同时生起。第三无畏缘苦、集时,可以与空、无愿三摩地同时生起,也可以不与它们同时生起。

从相应根来说,总的说来,四无畏全都可以与三根相应,即乐根、喜根和舍根。

从过去、未来、现在来说,四无畏全都通于三世。

从缘哪一世来说,第一和第四无畏缘三世以及超离三世的法。第二无畏如果因为缘诸漏穷尽的境界而得名,就缘超离三世的法;如果因为依于诸漏已尽之身而得名,就缘三世以及超离三世的法。第三无畏只缘三世。

从善、不善、无记来说,四无畏本身全都是善。

从所缘的善恶性质来说,第二无畏如果因为缘诸漏穷尽的境界而得名,就只缘善法;如果因为依于诸漏已尽之身而得名,就缘善、不善、无记三种。其余三无畏全都缘这三种。

从属于界系或不系来说,四无畏如果是有漏,就属于三界系;如果是无漏,就属于不系。

从所缘属于界系或不系来说,第一和第四无畏缘三界系及不系法。第二无畏如果因为缘诸漏穷尽的境界而得名,就缘不系法;如果因为依于诸漏已尽之身而得名,就缘三界系及不系法。第三无畏只缘三界系的法。

从有学、无学、非学非无学来说,四无畏如果是无漏,就属于无学;如果是有漏——

就属于非学非无学。

从所缘属于有学、无学或非学非无学来说,第一和第四无畏缘这三种。第二无畏如果因为缘诸漏穷尽的境界而得名,就只缘非学非无学法;如果因为依于诸漏已尽之身而得名,就缘这三种。第三无畏只缘非学非无学法。

从见所断、修所断、不应断来说,四无畏如果是有漏,就属于修所断;如果是无漏,就属于不应断。

从所缘属于见所断、修所断或不应断来说,第一和第四无畏缘这三种。第二无畏如果因为缘诸漏穷尽的境界而得名,就缘不应断法;如果因为依于诸漏已尽之身而得名,就缘这三种。第三无畏缘见所断、修所断法。

从缘名称还是缘义理来说,第二无畏如果因为缘诸漏穷尽的境界而得名,就只缘义理;如果因为依于诸漏已尽之身而得名,就通缘名称和义理。其余三无畏全都通缘名称和义理。

从缘自身相续、他人相续或非相续来说,第一和第四无畏缘这三种。第二无畏如果因为缘诸漏穷尽的境界而得名,就只缘非相续——

如果因为依于诸漏已尽之身而得名,就缘自身相续、他人相续和非相续三种。第三无畏缘自身相续和他人相续。

从由加行获得还是由离染获得来说,四无畏全都可以说是由加行获得,因为它们是经过三个无数劫积集殊胜加行而获得;也全都可以说是由离染获得,因为断除有顶染污、获得尽智时,便获得四无畏。

问:这四无畏的加行是怎样的?

答:加行有两种:一是近加行,即顺决择分等;二是远加行,即最初生起的不退菩提心等。

以上所说十力和四无畏,每一种力都摄持四无畏,每一种无畏也都摄持十力,所以总的说来有四十力、四十无畏。

前文说第一无畏就是第一力,第二无畏就是第十力,第三无畏就是第二力,第四无畏就是第七力,只是依据最显著的相状而说。实际上,世尊成就四十力、四十无畏;如果只依据根本类别来说,便说成就十力和四无畏。

问:如果十力摄持四无畏,四无畏又摄持十力,力与无畏有什么差别?

有说,二者没有差别,因为彼此互相摄持。

有说,二者也有差别。仅就名称来说,称为“力”或称为“无畏”,已经是差别。

复次,坚强是力,勇敢决断是无畏。

复次,安住是力,不可动摇是无畏。

复次,不能被屈伏是力,不怯弱是无畏。

复次,成办自己的利益是力,利益他人是无畏。

复次,摄受自己是力,摄受他人是无畏。

复次,不被他人胜过是力,能够胜过他人是无畏。

复次,不被他人降伏是力,能够降伏他人是无畏。

复次,了知自相的智是力,了知共相的智是无畏。

复次,智慧是力,辩才是无畏。

复次,原因是力,结果是无畏。

复次,自己通达是力,能够为他人宣说是无畏。

复次,通达义理是力,通达文句是无畏。

复次,法无碍解和义无碍解是力,词无碍解和辩无碍解是无畏。

复次,对于法、义无碍解究竟明了是力,对于词、辩无碍解究竟明了是无畏。

复次,积集是力,受用是无畏。

复次,如同自己拥有丰厚财宝是力,如同能够分给他人是无畏。

复次,如同了解医方是力,如同能够治疗疾病是无畏。

复次,智慧明了是力,不畏惧他人诘难是无畏。

以上就是力与无畏的差别。

四无畏已经说完,下面应当说明大悲。

问:大悲以什么为自性?

答:以智为自性。

有说,大悲另有自性,不由智所摄。

如是说者,大悲就是智,并没有另一个独立本体,因为佛正是由于了知药物、疾病等,才能救治众生。

自性已经说完,下面应当说明它所以得名的意义。

问:为什么称为“大悲”?大悲是什么意思?

答:因为能从有情特别深重的苦难中拔出、救济他们,所以称为大悲。也就是说,把有情从地狱、旁生、鬼趣的重大苦难中救出,安置在人、天等喜乐之处。

复次,因为能把众生从特别深重的淤泥中拔出,所以称为大悲。有情沉没在烦恼的大淤泥中,佛便伸出正法之手,把他们拔出,安置在圣道和道果中。

复次,因为给予一切有情特别殊胜的义利,所以称为大悲。佛教导众生断除三种恶行,修习三种妙行,种下尊贵、富足、安乐的种子,感得尊贵、极其富足安乐的果报;使他们形色美妙,众人乐于见到,皮肤细软,光明清净;或者成为转轮王、帝释、魔王、梵王,辗转直至投生有顶。又或者使他们种下三乘种子,引生三乘菩提和涅槃。这一切都来自大悲的威力。

复次,因为付出极大代价才能获得,所以称为大悲。菩萨在一切时间、一切处所——

舍施一切所爱的身体、财物、妻子、儿女等,救济众生匮乏的苦难;具足受持清净戒律,宁可舍弃生命,终究不肯毁犯;即使受到殴打、辱骂、轻蔑、侮辱,身体被割截,直至丧命,也从不生起嗔怒;精进修习苦行,从未暂时停息;经常居于寂静处,专心修习静虑;为了殊胜智慧,毫不懈怠地寻求正法。

以这样极大代价,圆满福德和智慧资粮,才能获得这种救济众苦难的清净大悲;不像二乘,只需布施一餐食物、受持一夜戒律,乃至思惟一首四句偈,便能获得自己的果位。

复次,因为由广大加行而得,所以称为大悲。必须经历三个无数大劫,修习成百上千种难行苦行,才能获得这种没有限量的大悲;不像最利根的声闻,经过六十劫修习加行便能证得菩提;也不像最利根的独觉,只经过一百劫修习加行便能证得菩提。

复次,因为依广大身体生起,所以称为大悲——

这种大悲必定依止由三十二种大丈夫相庄严的身体,八十随好装饰身体各部分;身体呈真金色,恒常放出一寻光明,无人能看见其头顶;任何众生遇见,都一定获得利益。大悲依止这样殊胜的身体,不像二乘所得功德,即使依止矮小丑陋、肢体不全、诸根残缺、没有威德的身体,也能现起。

复次,因为舍弃极大的安乐,救济极大的苦难,所以称为大悲。佛世尊舍弃殊胜、增上、炽盛、无量无边的不共佛法所带来的大安乐,越过成百上千俱胝的大海、轮围山等危险难行之处,游历十方,救拔众生之苦,为他们成办安乐之事。这一切都来自大悲的威力。

复次,为了度化无量难以教化的有情,作种种难作的大辛劳事,所以称为大悲。佛虽然处在极其尊贵的地位,为了众生,有时却作陶师、商人、力士、猎人首领、演员、贩卖花鬘者,或受雇驾驶船筏——

示现这些卑杂身份,救济各种所要教化的有情。

有时带领阿难游历五趣,昼夜不停地利益有情;有时为了度脱指鬘,使地界伸长或缩短,让路程时远时近,先使他调伏,然后教化;佛虽已成就增上惭愧,为了有情仍示现阴藏之相,使对方看见以后停止诽谤,无量有情听说后也随之受化;佛虽早已断除轻躁嬉戏,为了有情仍示现广长舌相,舌头直至发际,遍覆整个面部,使一切有情因此接受佛的教化。

诸如此类的事情无量无边,全都来自大悲的威力。

复次,因为能够震动大舍,所以称为大悲。佛成就两种大法:一是大舍,二是大悲。佛安住大舍法时,假使十方一切有情同时吹响大角、大鼓,或者出现雷鸣、闪电、霹雳,群山大地倾覆震动,也不能使佛动一念去看或去听。佛现起大悲法时——

却能撞击大舍之山,使它震动;又能使由无量那罗延力构成的身体,如同猛烈大风吹动一片小草叶,到处飘转,为一切有情成办殊胜的利益和安乐。由于以上种种意义,所以称为大悲。

从界系属来说,大悲只属于色界系。

从所依地来说,只存在于第四静虑。

从所依身体来说,只依欲界人趣贍部洲的大丈夫身,因为只有依靠这种身体才能获得大悲。

从行相来说,大悲不属于十六行相,而是其他行相。

从所缘来说,通缘三界的一切法和有情。

从念住来说,只属于法念住。

从智的种类来说,只属于世俗智。

从是否与三摩地同时生起来说,不与三摩地同时生起。

从相应根来说,只与舍根相应。

从过去、未来、现在来说,通于三世。

从缘哪一世来说,缘三世。

从善、不善、无记来说,大悲只是善。

从所缘的善恶性质来说,缘善、不善、无记三种。

从属于界系或不系来说,只属于色界系。

从所缘属于界系或不系来说,只缘三界系的法。

从有学、无学、非学非无学来说,只属于非学非无学——

从所缘属于有学、无学或非学非无学来说,只缘非学非无学法。

从见所断、修所断、不应断来说,只属于修所断。

从所缘属于见所断、修所断或不应断来说,缘见所断和修所断法。

从缘名称还是缘义理来说,通缘名称和义理。

从缘自身相续、他人相续或非相续来说,虽然通缘自身相续和他人相续,却多数缘他人相续。

从由加行获得还是由离染获得来说,可以说是由加行获得,因为它是经过三个无数劫积集殊胜加行而获得;也可以说是由离染获得,因为断除有顶染污、获得尽智时,便获得大悲。

问:什么叫作大悲的加行?

答:这种加行有两种:一是近加行,即顺决择分等;二是远加行,即最初生起的不退菩提心等。

问:大悲由哪一种力所摄?

答:由处非处智力所摄,因为佛世尊的不共功德,大多摄在处非处智力之中。

问:悲与大悲有什么差别?

答:应知,略说有八种差别:

一、自性不同。悲以无嗔善根为自性,大悲以无痴善根为自性。

二、行相不同。悲只生起苦苦行相,大悲生起苦苦、坏苦、行苦三苦行相。

三、所缘不同。悲只缘欲界,大悲通缘三界。

四、所依地不同。悲通依十地,即四静虑、四近分定、静虑中间和欲界地;大悲只存在于第四静虑。

五、所依身体不同。悲通依三乘圣者和异生的身体,大悲只依佛身。

六、证得方式不同。悲在离欲界染,乃至离第三静虑染时获得;大悲只在离有顶染时获得。

七、救济不同。悲只是希望救济,大悲则实际完成救济之事。

八、哀愍不同。悲对有情的哀愍并不平等,大悲对一切有情的哀愍完全平等。

以上就是悲与大悲的差别。佛的大悲已经说完。

下面应当说明三念住。哪三种?

一、佛说法时,如果弟子们恭敬听受、依教奉行,如来对他们不生欢喜,心不踊跃,只生起大舍,安住正念、正知,按照具体情况继续教诲。

二、佛说法时,如果弟子们不恭敬听受、不依教奉行,如来对他们不生嗔恨,心中没有怅恨,也不放弃护念和承担教导,只生起大舍,安住正念、正知,按照具体情况继续教诲。

三、佛说法时,一部分弟子恭敬听受、依教奉行,另一部分弟子不恭敬听受、不依教奉行,如来对前者不生欢喜,对后者也不生嗔恨,只生起大舍,安住正念、正知。

应知这三种不共念住也由处非处智力所摄。关于它们的广泛分别,应当依正理思惟。

问:这十八种不共佛法中,有多少能成为说法的殊胜支分?

答:除三念住以外,其余十五种全都能成为说法的殊胜支分。为什么?佛由十力建立自己的宗论,由四无畏破斥他人的宗论,由大悲生起说法的意愿;由于这三类功德,说法之事得以成办。

三念住没有这种力量,只是在说法时,使佛对弟子大众不生忧愁或欢喜,发起大舍,安住正念、正知,所以称为不共法。

如契经说:“如来成就七种妙法。”哪七种?一、知法;二、知义;三、知时;四、知量;五、自知;六、知众;七、知补特伽罗根性胜劣的差别。

问:这七种妙法分别以多少种智为自性?

答:七种全都以世俗智为自性。

有作是说,知法、知量、知众三种只以世俗智为自性——

知义这一种,有些人主张只有涅槃是胜义;他们说,它以六智为自性,即法智、类智、灭智、尽智、无生智和世俗智。有些人主张一切法全都是胜义;他们说,它以十智为自性。

知时和自知以八智为自性,除去灭智和他心智。知补特伽罗根性胜劣的差别以九智为自性,除去灭智。

有余师说,知时也以九智为自性,只除去灭智。

评曰:这些说法虽然也有道理,但契经中所说的七种妙法,全都以世俗智为自性,因为它们全都是了知具体事相的差别。

问:这七种妙法由哪一种力所摄?

答:全都由处非处智力所摄。

如契经说:“如来成就五种圣智三摩地。”哪五种?

一、内在生起证知之智,知道这种三摩地是圣者所有,已经离染。

二、内在生起证知之智,知道这种三摩地不是愚者所能接近,而受到智者赞叹。

三、内在生起证知之智,知道这种三摩地在现在带来安乐,未来也带来安乐。

四、内在生起证知之智,知道这种三摩地寂静微妙,是止息之道,能使心专注一个方向,并有所证得。

五、内在生起证知之智,知道自己由于正念而进入这种三摩地,也由于正念而从中出定。

问:这五种圣智三摩地分别以多少种智为自性?

答:五种全都以世俗智为自性。

有作是说,五种都以八智为自性,除去灭智和他心智。

尊者妙音说,五种都以六智为自性,除去苦智、集智、灭智和他心智。

如是说者:这些说法虽然也有道理,但契经中所说的五种全都以世俗智为自性,因为它们全都是了知禅定具体事相的差别。

问:这五种圣智三摩地由哪一种力所摄?

答:全都由处非处智力所摄。

由解释身力而附带展开的讨论,到这里已经结束。

什么是择灭?乃至广说。

问:为什么作这一番论说?

答:为了制止他宗、显示正义。

或有执:譬喻者主张择灭、非择灭和无常灭没有真实本体。为了遮止这种执见,显示三种灭全都有真实本体,所以作此论。

或复有执:分别论者主张这三种灭全都是无为法。为了遮止这种执见,显示择灭和非择灭是无为法,无常灭则是有为法,所以作此论。

什么是择灭?

答:凡是一种灭同时也是离系,就是择灭。也就是说,某些法灭去时,又得到离开系缚的状态,并获得“离系得”;这就叫作择灭。

什么是非择灭?

答:凡是一种灭并不是离系,就是非择灭。也就是说,某些法虽因不再生起而灭去,却没有离开系缚,也没有获得“离系得”;这就叫作非择灭。

什么是无常灭?

答:一切行散坏、破没、亡失、退去,就是无常灭。这里“散坏、破没、亡失、退去”的文字虽有差别,却都显示无常灭。

所谓诸行“散坏”等,并不像把谷物、豆子等撒散,使它们移到其他地方,只是显示由于无常灭,诸行不再具有作用。

“散坏”等词也不是说诸行的自性本身灭坏,只是显示诸行由于无常灭,不再具有作用。也就是说,有为法的自性恒常存在;由于生相,它的作用生起;由于灭相,它不再有作用,这就称为散坏、破没、亡失、退去。

非择灭和无常灭有什么差别?

答:非择灭不是由抉择智慧之力获得;它使法从疫病、灾祸横难、忧愁烦恼、各种魔事等苦法中解脱,也使本来能够现行于世的法不再现行,却不是通过调伏、断除、超越贪欲而获得。无常灭则是一切行的散坏、破没、亡失、退去。这就是两种灭的差别。

这里说从疫病、灾祸横难、忧愁烦恼、各种魔事等苦法中解脱,是显示有漏法的非择灭;说使本来能够现行于世的法不再现行,是显示无漏法的非择灭;说不是通过调伏、断除、超越贪欲而获得,是显示它不同于择灭。

问:为什么这里只说明非择灭与无常灭的差别,不说明择灭?

答:这是造论者的意愿,乃至广说。

复次,这里应作是说:“择灭、非择灭和无常灭有什么差别?”回答是:择灭,是由于抉择智慧之力,使有漏法灭去;非择灭,是不由抉择智慧之力,从疫病等苦法中解脱,广说同前;无常灭,是一切行的散坏、破没、亡失、退去。

复次,择灭是解脱,也具有离系之相——

非择灭是解脱,却不具有离系之相;无常灭既不是解脱,也不具有离系之相。

复次,择灭可以对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有漏法获得;非择灭只能对于未来决定不再生起的有为法获得;无常灭则对现在的一切法发生作用。

复次,择灭是善,获得它的“得”也是善;非择灭是无记,获得它的“得”也是无记;无常灭通于善、不善、无记三种,获得它的“得”也通于三种。

复次,择灭是无漏,获得它的“得”通于有漏和无漏;非择灭也是无漏,但获得它的“得”只有有漏;无常灭通于有漏和无漏两种,获得它的“得”也通于两种。

复次,择灭属于不系,获得它的“得”或者属于色界系,或者属于无色界系,或者属于不系;非择灭属于不系,获得它的“得”只属于三界系;无常灭或者属于三界系,或者属于不系,获得它的“得”也同样如此。

复次,择灭属于非学非无学,获得它的“得”或者属于有学,或者属于无学,或者属于非学非无学;非择灭属于非学非无学——

获得它的“得”也只属于非学非无学。无常灭通于有学、无学、非学非无学三种,获得它的“得”也通于三种。

复次,择灭属于不应断,获得它的“得”或者属于修所断,或者属于不应断;非择灭属于不应断,获得它的“得”只属于修所断;无常灭通于见所断、修所断、不应断三种,获得它的“得”也通于三种。

复次,择灭和非择灭全都不染污,获得它们的“得”也全都不染污;无常灭通于染污和不染污,获得它的“得”也通于两种。正如染污与不染污的分别,有罪与无罪、退与不退的分别也同样如此。

复次,择灭没有异熟,获得它的“得”或者有异熟,或者没有异熟;非择灭没有异熟,获得它的“得”也没有异熟;无常灭通于有异熟和无异熟两种,获得它的“得”也通于两种。

复次,择灭是道果,获得它的“得”或者既是道又是道果,或者既不是道也不是道果;非择灭既不是道也不是道果,获得它的“得”也既不是道也不是道果;无常灭或者是道而不是道果,或者既是道也是道果,或者既不是道也不是道果,获得它的“得”也同样如此。

复次,择灭由灭谛所摄,获得它的“得”由除灭谛以外的其余三谛所摄;非择灭不由任何谛所摄,获得它的“得”由苦谛、集谛两谛所摄;无常灭由除灭谛以外的其余三谛所摄,获得它的“得”也同样如此。

本来应当这样广泛辨明三者的差别。这里没有这样展开,是因为前文已经说过:择灭是离系,非择灭和无常灭不是离系。后两种同样不是离系,所以必须进一步辨明它们的差别。

有说,非择灭和无常灭都不必用功便能获得,所以必须辨明差别;择灭必须用功才能获得,与这两种明显不同,因此不必另说。

问:已经知道择灭以离系为本体,接下来应当说明为什么称为“择灭”。

答:“择”是智慧,灭是智慧所得之果;由抉择智慧获得的灭,所以称为择灭。

复次,必须始终勤劳、始终修加行、始终用功,简择诸法,才能获得这种灭,所以称为择灭。

复次,由于反复抉择苦等圣谛而获得灭,所以称为择灭。苦忍、苦智抉择苦谛,对见苦所断法获得灭;集忍、集智抉择集谛,对见集所断法获得灭;灭忍、灭智抉择灭谛,对见灭所断法获得灭;道忍、道智抉择道谛,对见道所断法获得灭。又以苦智等反复抉择苦圣谛等,对修所断法获得灭,所以称为择灭。

问:择灭的自性是一个实体,还是多个实体?

有说,只有一个实体。

问:如果这样,证得见所断法的择灭时,也证得修所断法的择灭吗?

如果也证得,后来修习对治便应当毫无用处;如果没有证得,一个实体怎么会一部分已经证得,另一部分没有证得?

有说,择灭有两个实体:一是见所断法的择灭,二是修所断法的择灭。

问:如果这样,证得见苦所断法的择灭时,也证得见集、见灭、见道所断法的择灭吗?

如果也证得,后来修习对治便应当毫无用处;如果没有证得,一个实体怎么会一部分已经证得,另一部分没有证得?

有说,择灭有五个实体:见所断法的择灭有四个,修所断法的择灭有一个。

问:如果这样,证得欲界见所断、修所断法的择灭时,也证得色界、无色界见所断、修所断法的择灭吗?

如果也证得,后来修习对治便应当毫无用处;如果没有证得,一个实体怎么会一部分已经证得,另一部分没有证得?

有说,择灭有十一个实体:见所断法的择灭有八个,修所断法的择灭有三个。

问:如果这样,证得欲界修所断上上品法的择灭时,也证得欲界修所断后来八品法的择灭吗?

如果也证得,后来修习对治便应当毫无用处;如果没有证得,一个实体怎么会一部分已经证得,另一部分没有证得?关于色界、无色界修所断九品法,也可以作同样诘问。

有说,择灭有三十五个实体:见所断法的择灭有八个;修所断法的择灭在三界各有九品,共二十七个。加上前面八个,总共三十五个。

问:如果这样,证得初静虑修所断法的择灭时,也证得后来三静虑修所断法的择灭吗?

如果也证得,后来修习对治便应当毫无用处;如果没有证得,一个实体怎么会一部分已经证得,另一部分没有证得?关于四无色地的修所断法,也可以作同样诘问。

有说,择灭有八十九个实体:见所断法的择灭有八个;修所断法的择灭在九地各有九品,共八十一个。加上前面八个,总共八十九个。

问:如果这样,见所断法在三界九地中,各有四部、九品的差别,为什么择灭只有八种?再者,见所断法和修所断法,在每一地、每一部、每一品中又各有多种,为什么相应的择灭只算一个实体?

评曰:应作是说,有漏法有多少个实体,择灭也就有多少个实体;受到系缚的事物有多少个实体,离开系缚的状态也就有多少个实体。

问:已经知道择灭的数量与受到系缚的事物相等。一切有情证得择灭时,是共同证得同一个择灭,还是各自证得不同的择灭?无论怎样回答,会有什么问题?两种回答都有过失。

如果共同证得同一个择灭,涅槃为什么称为不共法?再者,如果一个有情得到涅槃时,一切有情也都应当同时得到;这样一来,众生便不必用功,自然就能解脱。

如果各自证得不同的择灭,涅槃为什么称为“不同类法”?契经所说又该怎样解释?如经中说:“如来的解脱与其他阿罗汉的解脱没有差别。”

答:应作是说,一切有情证得择灭时,共同证得同一个择灭。

问:如果这样,涅槃为什么称为不共法?

答:涅槃的本体实际上是共同的,但从获得它的“得”来说,便称为不共。因为每一个有情相续中的“离系得”各自生起,互不共同。

问:如果一个有情得到涅槃,其他有情为什么没有同时得到?

答:谁的身心相续中具有涅槃之“得”,谁才称为得到涅槃;没有这种“得”,便不叫作得到。所以不会发生一切有情同时得到涅槃的过失。

有余师说,一切有情证得择灭时,各自证得不同的择灭。

问:如果这样,涅槃为什么称为“不同类法”?

答:这是为了遮止同类因而这样说。各种择灭都没有同类因,所以称为不同类;并不是说各有情所得的不同择灭彼此不相似。

问:苦法智忍也没有同类因,应当同样称为不同类法。为什么一切有为法都称为同类,只有涅槃称为不同类?

答:苦法智忍虽然没有同类因,却能给后来的其他法作同类因,所以也称为同类;涅槃并非如此。

复次,一切有为法同样由蕴、界、处三门所摄,同样落在三世中,同样具有生灭,同样有下、中、上品,同样有前后次序,同样从因而生,也同样能够生果,所以称为同类。涅槃并非如此,因此称为不同类。

复次,一切法中只有涅槃既是善又是常,其他法并非如此,所以称为不同类。其余法或者是善而不是常,或者是常而不是善,或者善、常两者都不具备;只有涅槃同时具备善和常两种意义,所以独自称为不同类法。

问:契经所说又该怎样解释?如经中说:“如来的解脱与其他阿罗汉的解脱没有差别。”

答:三乘有情身中证得的解脱虽然各不相同,却同样是善、同样是常,所以说没有差别。

复次,这句话显示,同一个相续中可能具有三乘种性之道,而这些道同样证得解脱。与其他有情身中所证的解脱相比,各自虽有不同;但同一个身心相续中的三乘种性之道,无论依哪一乘引生圣道,全都能证得这一涅槃,所以说没有差别。

评曰:彼不应作是说。应作是说,一切有情对于每一个有漏法,都共同证得一个相应的择灭实体。前文已经说过,择灭的数量与受到系缚的事物相等。因此,前说于理为善。

问:对于外在事物,也能证得择灭实体吗?无论怎样回答,会有什么问题?

如果对于外在法也能证得择灭实体,既然外在法没有被某个有情成就的意义,怎么能说某个有情成就了相应的择灭?契经所说又该怎样解释?如舍利子尊者说——

“我断除一切爱,得到内在解脱。”

反过来,如果对外在事物不能获得择灭,契经所说又该怎样解释?如经中说:“因为断除一切行,所以称为断界;因为远离一切行,所以称为离界;因为灭去一切行,所以称为灭界。”

答:应作是说,对于外在事物也能获得择灭。

问:如果这样,既然外在事物没有被有情成就的意义,怎么能对它们获得择灭?

答:虽然没有谁成就外在事物,却仍能对它们获得择灭。譬如一个有情并不成就过去、未来的命根等八根,却仍能对它们证得择灭;外在事物也是这样,有什么矛盾?

问:契经所说又该怎样解释?如舍利子尊者说:“我断除一切爱,得到内在解脱。”

答:经中既说对内在五蕴得到解脱,当知对外在事物也同样得到解脱。

复次,对外在事物的解脱依靠内在修行而获得,所以也称为“内在”。也就是说,必须在自身中修道,才能获得这种解脱。

复次,外在事物的解脱之“得”属于内在,所以也称为“内在”。也就是说,获得那种解脱的“得”由内在五蕴所摄。

复次,因为断除内在烦恼而获得外在事物的灭,所以也称为“内在”。外在事物所有的择灭,必须断除内在能系缚它的烦恼,才能获得。所以契经说“得到内在解脱”。

有余师说,对于外在事物没有择灭可得,只能由断除能系缚它们的烦恼之缚而获得择灭。

问:如果这样,契经所说又该怎样解释?如经中说:“因为断除一切行,所以称为断界。”乃至广说。

答:那部契经本来应当说:“因为断除诸行,所以称为断界。”乃至广说;不应说“一切行”。经中仍说“一切”,当知这里所说的是少分一切。

“一切”有两种:一是少分一切,二是全分一切。那部契经只说少分一切。

有作是说,各种外在事物中虽然有择灭,却不能被有情获得。

评曰:彼不应作是说。宁可说外在事物中根本没有择灭,也不应说虽有却不能获得。既然不能获得,又何必安立这种毫无用处的灭?

应作是说:外在事物中既有择灭,也能被获得。为什么?一切有漏法从无始以来都受到烦恼系缚,不能解脱;如果断除烦恼,这些法便离开系缚而得到解脱。如同一个人被绳索捆住,后来解开时,是说这个人得到解脱,并不是说绳索得到解脱。既然对受到系缚的事物本身证得解脱,所以对外在事物也能获得解脱。

如果不是这样,就会违背《品类足论》所说。那部论说:“什么是应当亲自证得的法?答:一切善法。”

如果外在事物中虽然有择灭却不能获得,就会有某些善法不能被亲自证得,这便违背上述论说。所以,外在事物中也有能够获得的择灭。

问:择灭的自性就是五蕴,还是只不过是五蕴不存在?

如果就是五蕴,一切有情从本来便应当已经解脱,因为他们本来就成就五蕴;如果只不过是五蕴不存在,为什么还要为了一个“不存在”而勤修圣道?

答:应当说,择灭既不就是五蕴,也不只是五蕴不存在;而是在有漏五蕴上证得的另一种独立自性。

《说一切有部发智大毗婆沙论》第三十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