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七十三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第七十三

五百大阿罗汉等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诏翻译

结蕴第二中十门纳息第四之三

接着,前文所说的人以第四静虑眼看见欲界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分别意识:如果是会退失的人,欲界意识有三种,四静虑意识各有两种;如果是不会退失的人,欲界和第四静虑意识各有两种,前三静虑意识都只有善的一种。

看见初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分别意识:如果是会退失的人,欲界和后三静虑意识各有两种,初静虑意识有三种;如果是不会退失的人,欲界和前三静虑意识都只有善的一种,第四静虑意识有两种。

看见第二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分别意识:如果是会退失的人,欲界、初静虑、第三静虑和第四静虑意识各有两种,第二静虑意识有三种;如果是不会退失的人,欲界和前三静虑意识都只有善的一种,第四静虑意识有两种。

看见第三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

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分别意识:如果是会退失的人,欲界、初静虑、第二静虑和第四静虑意识各有两种,第三静虑意识有三种;如果是不会退失的人,欲界和前三静虑意识都只有善的一种,第四静虑意识有两种。

看见第四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分别意识:如果是会退失的人,欲界和前三静虑意识各有两种,第四静虑意识有三种;如果是不会退失的人,欲界和前三静虑意识都只有善的一种,第四静虑意识有三种。

如果这个人已经远离第四静虑染污,以四静虑眼看见欲界至第四静虑五地的色,对于所见色都只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在五地分别会生起多少种分别意识,应知随具体情形而定。

这里,对于已经远离初静虑等染污的人,以欲界眼看见各种色时会生起哪些眼识和分别意识,依照前文便容易明白,所以不再说明。

如果异生投生初静虑,尚未远离初静虑染污,看见欲界色时——

对于所见色会生起两种眼识,即排除染污眼识后的两种;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欲界三种、初静虑两种分别意识。

看见初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三种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欲界两种、初静虑三种分别意识。

如果这个人已经远离初静虑染污,却尚未远离第二静虑染污,以初静虑眼看见欲界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哪些眼识和分别意识,详细情形如前所说;看见初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两种眼识,此后生起的分别意识也如前所说,应知。

这个人以第二静虑眼看见欲界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欲界三种、前二静虑各两种分别意识。

看见初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欲界和第二静虑各两种、初静虑三种分别意识。

看见第二静虑色时——

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欲界和初静虑各两种、第二静虑三种分别意识。

如果这个人已经远离第二静虑染污,却尚未远离第三静虑染污,以三个界地的眼看见四个界地的色;或者已经远离第三静虑染污,却尚未远离第四静虑染污;或者已经远离第四静虑染污,以四个界地的眼看见五个界地的色:对于所见色会生起哪些眼识和分别意识,准前应知。

如同说明异生投生初静虑的情形,这个异生投生第二、第三、第四静虑时,也都应当逐一随具体情形作详细说明,应知。

以上已经说明异生。圣者如果尚未远离欲界染污,看见欲界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三种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欲界三种分别意识。

如果这个圣者生在欲界,已经远离欲界染污,却尚未远离初静虑染污,以欲界眼看见各种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两种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分别意识:如果是会退失的人,欲界意识有三种,初静虑意识有两种;如果是不会退失的人,欲界和初静虑意识各有两种。

这个人以初静虑眼看见欲界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分别意识:初静虑意识有两种;欲界意识在会退失的人有三种,在不会退失的人有两种。

看见初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初静虑三种分别意识,欲界意识则只有善的一种。

如果这个人已经远离初静虑染污,却尚未远离第二静虑染污——

以初静虑眼看见欲界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分别意识:如果是会退失的人,欲界意识有三种,初静虑意识有两种;如果是不会退失的人,欲界意识有两种,初静虑意识只有善的一种。

看见初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欲界善意识;初静虑意识在会退失的人有三种,在不会退失的人只有善的一种。

这个人以第二静虑眼看见欲界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分别意识:如果是会退失的人,欲界意识有三种,前二静虑意识各有两种;如果是不会退失的人,欲界和第二静虑意识各有两种,初静虑意识只有善的一种。

看见初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欲界善意识、第二静虑两种意识;初静虑意识在会退失的人有三种——

在不会退失的人只有善的一种。

看见第二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欲界和初静虑各一类善意识、第二静虑三种意识。

如果这个人已经远离第二静虑染污,却尚未远离第三静虑染污,以三个界地的眼看见四个界地的色;或者已经远离第三静虑染污,却尚未远离第四静虑染污;或者已经远离第四静虑染污,以四个界地的眼看见五个界地的色:对于所见色会生起哪些眼识和分别意识,应知随具体情形而定。

这里,对于已经远离初静虑等染污的人,以欲界眼看见各种色时会生起哪些眼识和分别意识,依照前文便容易明白,所以不再说明。

以上已经说明圣者投生欲界的情形。如果这个圣者投生初静虑,尚未远离初静虑染污,看见欲界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两种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初静虑两种分别意识。看见初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三种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初静虑三种分别意识。

如果这个人已经远离初静虑染污,却尚未远离第二静虑染污,以初静虑眼看见欲界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哪些眼识和分别意识,准前应知。看见初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两种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前二静虑各两种分别意识。

这个人以第二静虑眼看见欲界色或初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前二静虑各两种分别意识。看见第二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分别意识:初静虑意识只有善的一种——

第二静虑意识有三种。

如果这个人已经远离第二静虑染污,却尚未远离第三静虑染污,以初静虑眼看见欲界色或初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哪些眼识和分别意识,准前应知。

这个人以第二静虑眼看见欲界色或初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初静虑和第三静虑各两种分别意识,第二静虑意识只有善的一种。看见第二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前二静虑各一类善意识、第三静虑两种意识。

这个人以第三静虑眼看见欲界色或初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初静虑和第三静虑各两种分别意识,第二静虑意识只有善的一种。看见第二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分别意识——

前二静虑意识都只有善的一种,第三静虑意识有两种。看见第三静虑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无覆无记眼识;此后对于同一色境,又会生起前二静虑各一类善意识、第三静虑三种意识。

如果这个人已经远离第三静虑染污,却尚未远离第四静虑染污,或者已经远离第四静虑染污,以四个界地的眼看见五个界地的色时,对于所见色会生起哪些眼识和分别意识,应知随具体情形而定。

如同说明圣者投生初静虑的情形,这个圣者投生第二、第三、第四静虑时,也都应当逐一随具体情形作详细说明,应知。

这里,眼识依自己所在地的眼根而生,缘下地色时可能有两种,即排除染污眼识;缘自地色时可能有三种。如果依上地眼根而生,就只有无覆无记眼识。善眼识和染污眼识,只有生在其自地的有情才可能使它们现在前,因为这两类眼识必定系属于出生地。

善的分别意识能够缘取自地、上地和下地的一切法;染污的分别意识只能缘取自地和上地的法;无覆无记的分别意识只能缘取自地和下地的法。善与染污的分别意识,生在自地或下地的有情可以使之现在前,生在上地则不能;无覆无记的分别意识,只有生在它自地的有情才能使之现在前,因为这类意识必定系属于出生地。

眼识以后生起的分别意识并不限于同一生;即使经历许多生以后,仍然可以缘取过去所见的色而生起。

问:为什么生在后三静虑的有情,能够使初静虑眼识现在前?

譬喻者说:“谁说生在后三静虑的有情能够使初静虑地的眼识等各种识现在前?后三静虑本身各有眼识等,依自地根了别自地和下地的境界。否则,生在上地的有情怎样能作巧妙加行,引发初静虑眼识等而使它们现在前?”

评曰:彼不应作是说。应作是说:后三静虑没有眼识等。为什么?因为后三静虑没有寻、伺,而眼等五识恒常与寻、伺相应生起。

问:为什么生在后三静虑的有情,不引发欲界眼识等而使它们现在前,只引发初静虑识?

有作是说:欲界低劣,生在殊胜界地的有情不愿引发欲界眼识等而使它们现在前。

有余师说:因为两者分属不同界。系属于欲界的眼识等与上地根系属于不同界;初静虑识与上地根虽然系属于不同地,却同属色界,所以也能依上地根生起。

或有说:欲界眼识等不是修习所得的果,也不是神通所得的果,所以不能依上地根现在前;初静虑眼识等是修习所得的果,也是神通所得的果,所以也能依上地根现在前。

复有说:欲界眼识等不属于定界,不属于修习之地,也不属于离染之地,所以不能依上地根现在前;初静虑眼识等属于定界、修习之地和离染之地,所以也能依上地根现在前。

由于以上种种因缘——

生在后三静虑的有情能够生起初静虑眼识等,却不能生起欲界眼识等。

以上说明了眼识依各个界地的眼根、了别各个界地的色时,所引起的意识中三种分别各有多少。耳识等的情形,准此应知。

问:凡是成就眼界的人,也成就色界吗?

答:凡是成就眼界的人,也成就色界;但有人成就色界,却不成就眼界,即生在欲界而尚未得到眼根,或者得到以后又失去眼根的人。尚未得到眼根的,包括处在羯剌蓝等胎内阶段的人以及天生失明的人;得到以后又失去眼根的,包括眼睛腐烂、被挑去、被虫蛀食或由于其他因缘损坏的人。

问:凡是成就眼界的人,也成就眼识界吗?

答:应作四句。

第一,有成就眼界而不成就眼识界的,即生在第二、第三、第四静虑,眼识界没有现在前。

第二,有成就眼识界而不成就眼界的,即生在欲界而尚未得到眼根,或者得到以后又失去眼根。

第三,有既成就眼界也成就眼识界的,即生在欲界,已经得到眼根而没有失去;或者生在初静虑;或者生在第二、第三、第四静虑,而眼识界正在现在前。

第四,有既不成就眼界也不成就眼识界的,即生在无色界。

问:凡是成就色界的人,也成就眼识界吗?

答:凡是成就眼识界的人,也成就色界;但有人成就色界,却不成就眼识界,即生在第二、第三、第四静虑,而眼识界没有现在前。

问:凡是不成就眼界的人,也不成就色界吗?

答:凡是不成就色界的人,也不成就眼界;但有人不成就眼界,却并非不成就色界,即生在欲界而尚未得到眼根,或者得到以后又失去眼根。

问:凡是不成就眼界的人,也不成就眼识界吗?

答:应作四句。

第一,有不成就眼界却并非不成就眼识界的,即生在欲界而尚未得到眼根,或者得到以后又失去眼根。

第二,有不成就眼识界却并非不成就眼界的,即生在第二、第三、第四静虑,而眼识界没有现在前。

第三,有既不成就眼界也不成就眼识界的,即生在无色界。

第四,有既并非不成就眼界也并非不成就眼识界的,即生在欲界,已经得到眼根而没有失去;或者生在初静虑;或者生在第二、第三、第四静虑,而眼识界正在现在前。

问:凡是不成就色界的人,也不成就眼识界吗?

答:凡是不成就色界的人,也不成就眼识界;但有人不成就眼识界,却并非不成就色界,即生在第二、第三、第四静虑,而眼识界没有现在前。

问:凡是眼界从不成就转为成就时,色界也从不成就转为成就吗?

答:凡是色界从不成就转为成就时,眼界也同样从不成就转为成就;但有眼界从不成就转为成就,色界却没有发生这种转变的情形,即生在欲界而逐渐得到眼根。

问:凡是眼界从不成就转为成就时,眼识界也从不成就转为成就吗?

答:应作四句。

第一,有眼界从不成就转为成就,眼识界却没有发生这种转变的情形,即从无色界命终而生到第二、第三、第四静虑,或者生在欲界而逐渐得到眼根。

第二,有眼识界从不成就转为成就,眼界却没有发生这种转变的情形,即生在第二、第三、第四静虑而使眼识界现在前,或者从这些界地命终而生到欲界或初静虑。

第三,有眼界和眼识界都从不成就转为成就的情形,即从无色界命终而生到欲界或初静虑。

第四,有眼界并非从不成就转为成就,眼识界也并非发生这种转变的情形,即排除前三句的其余情形。

问:凡是色界从不成就转为成就时,眼识界也从不成就转为成就吗?

答:应作四句。

第一,有色界从不成就转为成就,眼识界却没有发生这种转变的情形,即从无色界命终而生到第二、第三、第四静虑。

第二,有眼识界从不成就转为成就,色界却没有发生这种转变的情形,即生在第二、第三、第四静虑而使眼识界现在前,或者从这些界地命终而生到欲界或初静虑。

第三,有色界和眼识界都从不成就转为成就的情形,即从无色界命终而生到欲界或初静虑。

第四,有色界并非从不成就转为成就,眼识界也并非发生这种转变的情形,即排除前三句的其余情形。

问:凡是眼界从成就转为不成就时,色界也从成就转为不成就吗?

答:应作四句。

第一,有眼界从成就转为不成就,色界却没有发生这种转变的情形,即生在欲界,已经得到眼根而后来失去。

第二,有色界从成就转为不成就,眼界却没有发生这种转变的情形,即欲界中没有眼根的人命终而生到无色界。

第三,有眼界和色界都从成就转为不成就的情形,即欲界中有眼根的人命终而生到无色界,或者从色界命终而生到无色界。

第四,有眼界并非从成就转为不成就,色界也并非发生这种转变的情形,即排除前三句的其余情形。

问:凡是眼界从成就转为不成就时,眼识界也从成就转为不成就吗?

答:应作四句。

第一,有眼界从成就转为不成就,眼识界却没有发生这种转变的情形,即生在欲界,已经得到眼根而后来失去;或者从第二、第三、第四静虑命终而生到无色界。

第二,有眼识界从成就转为不成就,眼界却没有发生这种转变的情形,即欲界中没有眼根的人命终而生到无色界;或者从欲界、初静虑命终而生到第二、第三、第四静虑;或者就住在后三静虑,先前已经使眼识界现在前,后来又使它中断。

第三,有眼界和眼识界都从成就转为不成就的情形,即欲界中有眼根的人命终而生到无色界,或者从初静虑命终而生到无色界。

第四,有眼界并非从成就转为不成就,眼识界也并非发生这种转变的情形,即排除前三句的其余情形。

问:凡是色界从成就转为不成就时,眼识界也从成就转为不成就吗?

答:应作四句。

第一,有色界从成就转为不成就,眼识界却没有发生这种转变的情形,即从第二、第三、第四静虑命终而生到无色界。

第二,有眼识界从成就转为不成就,色界却没有发生这种转变的情形,即从欲界、初静虑命终而生到第二、第三、第四静虑;或者就住在后三静虑,先前已经使眼识界现在前,后来又使它中断。

第三,有色界和眼识界都从成就转为不成就的情形,即从欲界或初静虑命终而生到无色界。

第四,有色界并非从成就转为不成就,眼识界也并非发生这种转变的情形,即排除前三句的其余情形。

如同眼界、色界、眼识界辗转相对有以上十二种论说,耳界、声界、耳识界辗转相对,乃至意界、法界、意识界辗转相对,也应当各有十二种论说。以上是以同分与同分相对而说。

如果不是拿同分与同分相对,而是拿不同分的法与不同分的法相对,应作是说:眼界、色界、眼识界有五类三种论说;耳界、声界、耳识界有四类三种论说;鼻界、香界、鼻识界有三类三种论说;舌界、味界、舌识界有两类三种论说;身界、触界、身识界有一类三种论说。应知,每一类都随具体情形分别。

十二处,是指眼处、色处、耳处、声处、鼻处、香处、舌处、味处、身处、触处、意处、法处。

问:为什么要作这番讨论?

答:为了详细分别契经的意义。契经中说:有一位名叫生闻的婆罗门来到佛前,顶礼世尊双足,合掌恭敬,问候佛以后退坐一旁,对佛说:“乔答摩尊者经常为大众宣说‘一切’。什么是‘一切’?到什么范围才可以施设‘一切’这个名称?”

佛告诉生闻婆罗门:“我所说的‘一切’就是十二处,即眼处乃至法处。如来到此为止施设‘一切’。如果有沙门、婆罗门等这样说:‘我能够舍弃佛所说的一切,另外施设一种“一切”。’他只有这句话,却没有真实意义。如果反过来追问他,他便不能明白回答;后来自己仔细思量,反而会更加迷惑苦闷。为什么?因为这不是他的认识境界。”

契经虽然这样说,却没有分别其中的意义。契经是本论所依据的根本;现在要把经中尚未说明的内容说清楚,所以作这番讨论。

问:如果有人说“所谓一切,是指十八界”,或者说“所谓一切,是指五蕴以及无为法”,或者说“所谓一切,是指四谛以及虚空、非择灭”,或者说“所谓一切,是指名与色”,这些说法难道也都只有话语而没有真实意义吗?

答:这里遮止的是另立意义,并不遮止另立文字;只遮止在意义上另作施设,不遮止在文字上另作施设。佛的意思是说,一切法的自性全都摄入十二处中。如果有人说:“我能够另外施设一种不摄在十二处中的法。”他才是只有话语而没有真实意义。佛并不是说十二处以外不能另用名、色等不同法门来说明。然而,佛所说的十二处教法最上、殊胜、微妙,其他法门不能相比。

问:为什么十二处教法最上、殊胜、微妙?

答:因为它以篇幅适中的说明总摄一切法。十八界教法虽然总摄一切法,却是广说,很难受持;五蕴教法不但过于简略而难以理解,也不能总摄一切法,因为五蕴不摄三种无为。只有佛所说的十二处教法穷尽一切法,既不太广,也不太略,所以称为最上、殊胜、微妙。

因此说,如果想要观察一切法的自性和特相,应当依据十二处教法。依据十二处教法观察诸法的自性和特相,就会生起十二束照明所知境的智慧光,又会显现十二种真实义的影像。譬如有人擦亮十二面明镜,悬挂在各个方向;人进入其中,便会显现自己的十二个影像。

每一个有情身中都可以找到十二处。

问:如果一个身体中就有十二处,依据什么把它们分别建立为十二处?

答:因为它们各自的自性和作用不同。十二处虽然同在一个身体中——

十二种自性和作用却各有差别,互不混杂。譬如一间房里有十二个人,各自拥有不同技艺;虽然同住一室,却有十二种不同的自性和作用。

复次,依据两件事建立十二处:一、所依,即眼等六处;二、所缘,即色等六处。

复次,依据三件事建立十二处:一、自性;二、所依;三、所缘。依据自性,建立眼处乃至法处;依据所依,建立眼处乃至意处;依据所缘,建立色处乃至法处。

以上说明了诸处的自性,也就是诸处的我、物、自体、相、分、本性。

诸处的自性已经说明,现在应当说明称为“处”的原因。

问:为什么称为“处”?“处”是什么意思?

答:应知,出生之门的意义就是处的意义;出生之路、库藏、粮仓、经线、杀戮之处、田地、水池、河流、大海、白、清净的意义,也都是处的意义。

这里所说出生之门的意义就是处的意义,譬如城市的门中运出各种物品,依靠这些物品长养各种有情的身体;同样,从所依和所缘这些内在门户中,生出种种心、心所法,依靠它们长养染污或清净的相续。

出生之路的意义就是处的意义,譬如道路上通行、运出各种物品,依靠这些物品长养各种有情的身体;同样,从所依和所缘这些通路中,通行、生出种种心、心所法,依靠它们长养染污或清净的相续。

库藏的意义就是处的意义,譬如库藏中积聚金银等宝物;同样,在所依和所缘中积聚着心、心所等各种法。

粮仓的意义就是处的意义,譬如筒仓中积聚稻、麦等各种谷物;同样,在所依和所缘中积聚着心、心所等各种法。

经线的意义就是处的意义——

譬如在织物的经线上遍布纬线;同样,在所依和所缘上遍布种种心、心所法。

杀戮之处的意义就是处的意义,譬如战场上砍断百千颗头颅,使它们掉落地面;同样,在所依和所缘中有无量种心、心所法,被无常之灭灭坏。

田地的意义就是处的意义,譬如田地中有无量种庄稼苗株生长;同样,在所依和所缘中生长种种心、心所法。

水池的意义就是处的意义,如有人问:

水从什么池中流出?哪里的道路不能通行?

哪里含摄整个世间,使苦、乐等全都穷尽?

世尊回答:

眼、耳、鼻、舌、身、意,以及其余各处,

含摄名与色,能够使它们没有任何遗漏。

水从这个池中流出,这里的道路不能通行;

这里含摄整个世间,使苦、乐等全都穷尽。

河流的意义就是处的意义,如有人问:

各处将要流泄时,靠什么才能防护、制止?

如果已经从那里流出,又有谁能够筑坝堵塞?

世尊回答:

各处将要流泄时,正念能够防护、制止;

如果已经从那里流出,清净智慧能够筑坝堵塞。

大海的意义就是处的意义,如世尊说:“比丘,当知,各类有情以眼为海,面前各种色法是这片海的波涛。能够在色法的波涛中自我节制、抑制的人,便能渡过眼海,免遭漩涡、罗刹等各种险难。乃至意与法,也同样作详细说明。”

白的意义就是处的意义,因为眼等处粗显、明了。清净的意义就是处的意义,因为眼等处真实、澄澈、洁净。以上就是从出生之门乃至清净等意义。

外道论书把“处”称为“勃路拏”。例如,摩健地迦出家的外道说:“乔答摩所说的各种勃路拏,全都归入我的咒术章句。”勃路拏这个词含有两种意义:一、根本;二、能作。十二处是心、心所法的根本,又能使心、心所法活动,所以具有这两种意义。

以上已经总说建立“处”这一名称的原因,现在应当逐一分别说明各处的特相。

问:什么是眼处?

答:一切对于色法已经看见、正在看见、将要看见的眼,以及与这些眼同类而没有发挥看见作用的眼,都称为眼处。“已经看见色法”等语句,已经在界的部分解释;乃至意处,应知也是如此。

问:什么是色处?

答:一切已经被眼看见、正在被眼看见、将要被眼看见的色法,以及与这些色法同类而没有被看见的色法,都称为色处。“已经被看见”等语句,已经在界的部分解释;乃至法处,应知也是如此。

问:十种色处和法处的一部分,实体全都是色法,为什么只有一处称为“色处”?

答:只有这一处的色相粗显,容易看见、容易了解,所以称为色处;其余各处并非如此,所以各立别名。

复次,只有这一处是肉眼、天眼两种眼的境界,所以称为色处;其余各处并非如此,所以各立别名。

复次,只有这一处是肉眼、天眼、圣慧眼三种眼的境界,所以称为色处;其余各处并非如此,所以各立别名。

复次,只有这一处是两种眼的境界,又是眼识的所缘,所以称为色处;其余各处并非如此。因而尊者妙音说:“如果一种法是两种眼的境界,又是眼识的所缘,就建立色处这个名称;其余各处并非如此。”

复次,如果一种法可以从粗细、长短、这方他方等方位加以了解,就建立色处这个名称;其余各处并非如此,所以不称为色处。

复次,如果一种法形相广大,可以积聚,又容易了解,就建立色处这个名称;其余各处并非如此,所以不称为色处。

复次,如果一种法可以种植、增加、成长,并且容易了解,就建立色处这个名称——

其余各处并非如此,所以不称为色处。种植、增加、成长通于身体内外两方面。外在方面,播下种子时称为种植,萌芽时称为增加,长出茎、叶、花、果时称为成长。内在方面,羯剌蓝位称为种植,頞部昙位称为增加,闭尸、键南、钵罗奢佉等位称为成长。

复次,如果可以施设各种方向和方位的性质,就建立色处这个名称;其余各处并非如此,所以不称为色处。只有对于色处,才能施设一切方向和方位的性质;对于其余各处不能如此。

复次,如果可以用踰缮那等长度施设距离,就建立色处这个名称;其余各处并非如此,所以不称为色处。只有对于色处,才能施设一切踰缮那等长度;对于其余各处不能如此。

复次,如果能够像头巾、帽子一样覆盖其他各种色法,就建立色处这个名称;其余各处并非如此,所以不称为色处。只有色处能够总体覆盖其他各种色法;其余各处不能如此。

复次,如果一处同时具有形色和显色,就建立色处这个名称;其余各处并非如此,所以不称为色处。

复次,如果一处具有二十种或二十一种色,就建立色处这个名称;其余各处并非如此,所以不称为色处。

问:为什么称为“触处”?是因为它可以被触,所以称为触处;还是因为它的实体就是触,所以称为触处;还是因为它是触心所的所缘,所以称为触处?无论怎样回答,会有什么过失?

三种回答都有过失。为什么?如果因为可以被触而称为触处,极微彼此之间既然并不接触,触处怎么会是可以被触的?如果因为实体就是触而称为触处,四大种及所造色并不是触心所的自性,触处的实体怎么会是触?如果因为是触心所的所缘而称为触处,这些法也是其他心、心所法的境界,为什么只说是触心所的所缘?

答:应作是说:因为它可以被触,所以称为触处。

问:极微彼此之间既然并不接触,触处怎么会是可以被触的?

答:这是依据世俗而说,不是依据胜义而说。世间共同把眼所领受的境界称为可见,把耳所领受的境界称为可闻,把鼻所领受的境界称为可嗅,把舌所领受的境界称为可尝,把身所领受的境界称为可触,把意所领受的境界称为可知。因此,因为它可以被触,所以称为触处。

复次,因为以它为缘能生起身识,所以称为触处。如契经说:“以身、触为缘,生起身识。”这是胜义上的解释:身识是了别境界的心,所以把它的所缘称为触处。

复次,触处也称为养处,因为它能够长养其他各种色法,使其增长、旺盛。譬如能够增加喜的事物称为喜处;触处能够长养色法,所以称为养处。

尊者世友这样说:“极微彼此之间互相接触吗?答:彼此不接触。如果接触,它们就应当住到第二刹那。”

大德说:“一切极微实际上都不接触,只因为彼此之间没有间隔,才假立‘接触’这个名称。”

有作是说——

极微彼此之间实际上不接触,也并非毫无间隔;只是和合地住在一起,彼此接近,所以假立“接触”这个名称。

问:十二处的实体没有一种不是法,为什么只有一处建立“法处”这个名称?

答:十二处的实体虽然全都是法,却只有一处建立法处这个名称,并没有过失,因为有许多譬喻可以说明。

譬如十八界的实体虽然全都是法,却只有一界建立法界这个名称。又如十智虽然全都缘法,却只有一种建立法智这个名称。又如七觉支虽然全都能够简择法,却只有一种建立择法觉支这个名称。又如六随念虽然全都缘法,却只有一种建立法随念这个名称。又如四念住虽然全都缘法,却只有一种建立法念住这个名称。又如四证净虽然全都缘法,却只有一种建立法证净这个名称。又如四无碍解虽然全都缘法,却只有一种建立法无碍解这个名称。又如三宝和三归的实体虽然全都是法,却只有一种建立法宝和归依法这两个名称。这里也是这样:十二处的实体虽然全都是法,却只有一处建立法处这个名称,并没有过失。

复次,法处只有一个名称,其余各处都有两个名称。所谓一个名称,是指共同名称,因为十二处全都属于法;所谓两个名称,是指共同名称和不共名称,共同名称如前,不共名称即眼处等。为了使人容易理解,其余各处显示不共名称;法处再没有其他不共名称,所以只显示共同名称,因而称为法处。

复次,使有为法生起的生相,只摄在法处中,所以唯独称为法处。

复次,生、住、异、灭四种有为相是一切有为法的印记、封识和标志,能够把有为法与无为法区别开来。这四相只摄在法处中,所以唯独称为法处。

复次,名身、句身、文身能够诠释、表达、显示诸法的自性和特相,使人容易理解;这三种只摄在法处中,所以唯独称为法处。

复次,如同窗户因为让风通行而称为风的通行处,法处也是这样,因为能使各种法通行、生起,所以称为法处。烦恼、业、定、慧等能够生起一切有为法,又能够通达、证得无为法。

复次,通达一切法全都空、非我的空解脱门——

摄在法处中,所以称为法处。

问:能够把各种法执为我、我所的萨迦耶见,也摄在法处中;为什么这里不称为“我处”?

答:萨迦耶见是虚妄执著,不符合诸法实相而作理解,所以这里不依它建立“我”的名称。空解脱门证得诸法实相,所以这里依空解脱门而称为“法”。

复次,择灭涅槃恒常、良善,不变不易,不会被生、老、病、死损坏,是胜义上的法。它只摄在法处中,所以唯独称为法处。

复次,能够分别诸法的自相、共相,安立诸法的自相、共相,破除对于自性和所缘的愚昧,对于一切法既不增加也不减少而如实理解的智慧,只摄在法处中,所以称为法处;其余各处并非如此,所以各立别名。

复次,法处含摄很多种法,所以称为法处。所谓含摄很多种法,是指其中既有色法也有非色法,既有相应法也有不相应法,既有有依止的法也有没有依止的法,既有有所缘的法也有没有所缘的法,既有有行相的法也有没有行相的法,既有有警觉作用的法也有没有警觉作用的法——

既有有为法也有无为法;其余各处并非如此,所以各立别名。

复次,法处与意处相对,所以称为法处。眼处等各自只与色处等相对,只有意处能够面对一切法;凡是与意处相对的对象,就单独取得“法”这一通名。由于以上种种因缘,十二处中有一处称为法处。

以上已经逐一分别说明各处的特相,现在还应当说明各处的次第。

问:世尊为什么先说六内处,后说六外处?

答:因为依照六识的所依、所缘这一先后次第来说明。

问:世尊为什么在六内处中先说眼处,乃至最后说意处;在六外处中先说色处,乃至最后说法处?

答:因为这符合文词表达各种特相的次第。

复次,因为这符合说法者、听受者、受持者的次第法则。

复次,因为这符合从粗到细的次第法则。六内处中,眼处最粗,所以最先说;乃至意处最细,所以最后说。六外处中,色处最粗,所以最先说;乃至法处最细,所以最后说。

复次,因为依确定取境与不确定取境的次第来说明。六内处中,前五处确定只取现在境,所以先说;意处取境不确定,所以后说,因为它可以把三世法和无为法作为所取境,又可以总体或分别加以缘取。前五处中,前四处确定只取所造色,所以先说;身处取境不确定,所以后说,因为它可以把能造色和所造色作为所取境,又可以总体或分别加以缘取。前四处中,对于所取境能够从更远处、更迅速、更清楚地缘取的,排列在前——

与此相反的则排列在后。六外处也依六内处的这一先后次第排列。

复次,因为依所在位置从上到下的次第来说明。一个身体中,眼处位置最高,耳处稍低,鼻处又稍低,舌处再稍低,身处大多位于更下方;意没有确定的空间位置,所以最后说。六外处也依六内处的这一先后次第排列,应知。

复次,因为依各种有情相遇时的礼仪次第而这样说明。人们相遇时,先互相看见,然后彼此交谈,接着奉上香和花,再陈设饮食,之后授予细妙卧具等物,由此最终彼此了解心意。因此,十二处的次第就是这样。

《说一切有部发智大毗婆沙论》卷第七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