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六十七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第六十七

五百大阿罗汉等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诏翻译

结蕴第二中有情纳息第三之五

各种不还所成就的无漏法,这些法由不还果所摄吗?

答:有的由不还果所摄,有的不由不还果所摄,因为情形并不决定。

哪些由不还果所摄?

答:已经取得而没有失去的有为、无为不还果。

所谓有为不还果,是道类智等法,或者远离欲界染污时的第九解脱道等法,以及它们的眷属;所谓无为不还果,是三界见所断法的断尽,以及欲界修所断法的断尽。

“已经取得”是指:信胜解已经取得属于信胜解种性、由不还果所摄的各种根;见至已经取得属于见至种性、由不还果所摄的各种根,并且已经取得三界见所断法的断尽,以及欲界修所断法的断尽。

“没有失去”是指:信胜解没有转变诸根而成为见至,所以没有失去属于信胜解种性、由不还果所摄的各种根;或者没有由于退失而失去这些根和欲界修所断法的断尽。

哪些不由不还果所摄?

答:各种不还取得的胜进无漏根等有为法,以及由这些法证得的各种结尽——

还有不还所成就的非择灭。

所谓各种不还取得的胜进无漏根等有为法,是为了远离初静虑乃至非想非非想处染污而修的各种加行道、无间道,以及有学的解脱道和胜进道。这些无漏法虽然由不还成就,却不由不还果所摄,因为胜果道不由这一果所摄。

所谓由这些法证得的各种结尽,是初静虑乃至无所有处各自九品修所断法的断尽,以及非想非非想处前八品修所断法的断尽。它们是由胜果道所证的断尽;如同胜果道不由这一果所摄,这些断尽也不由这一果所摄。

所谓不还所成就的非择灭,是不还对于三界法和无漏法所取得的非择灭。他虽然成就这些非择灭,这些非择灭却不由不还果所摄。为什么?非择灭是无记法,不还果则是善法。

假如一法由不还果所摄,它是无漏法吗?

答:是的。

因为有为不还果与无为不还果都是无漏法。

各种阿罗汉所成就的无漏法,这些法由阿罗汉果所摄吗?

答:有的由阿罗汉果所摄,有的不由阿罗汉果所摄,因为情形并不决定。

哪些由阿罗汉果所摄?

答:已经取得而没有失去的有为、无为阿罗汉果。

所谓有为阿罗汉果,是尽智、无生智、无学正见以及它们的眷属;所谓无为阿罗汉果,是三界见所断、修所断法的断尽。

“已经取得”是指:时解脱阿罗汉已经取得属于时解脱种性、由阿罗汉果所摄的各种根;不时解脱阿罗汉已经取得属于不时解脱种性、由阿罗汉果所摄的各种根,并且已经取得三界见所断、修所断法的断尽。

“没有失去”是指:时解脱阿罗汉没有转变诸根而成为不时解脱阿罗汉,所以没有失去属于时解脱种性、由阿罗汉果所摄的各种根;或者没有由于退失而失去这些根和三界修所断法的断尽。

哪些不由阿罗汉果所摄?

答:阿罗汉所成就的非择灭,即阿罗汉对于三界法和无漏法所取得的非择灭。

他虽然成就这些非择灭,这些非择灭却不由阿罗汉果所摄。为什么?非择灭是无记法,阿罗汉果则是善法。

假如一法由阿罗汉果所摄,它是无漏法吗?

答:是的,因为有为阿罗汉果与无为阿罗汉果都是无漏法。

各种法中,由预流成就的法是否由预流果所摄?

答:应当分别为四句,因为“由预流成就”与“由预流果所摄”两者的范围各有宽窄。

第一,有些法由预流成就,却不由预流果所摄,即预流所取得的胜进无漏根等有为法、由这些法证得的各种结尽、预流所成就的非择灭以及有漏法。这里共有四类法,前三类如前所说。

预流所成就的有漏法总共有三类,即善法、染污法和无覆无记法。善法又有两类,即加行善和生得善;染污法是三界修所断染污法;无覆无记法是威仪路、工巧处和异熟生。上述各种法由预流成就,却不由预流果所摄,因为预流果只是无漏法,这些则是有漏法。

第二,有些法由预流果所摄,却不由预流成就,即尚未取得或已经失去的预流果。

“尚未取得”是指:信胜解尚未取得属于见至种性、由预流果所摄的各种根;见至不能取得属于信胜解种性、由预流果所摄的各种根——

“已经失去”是指:信胜解转变诸根而成为见至,所以失去属于信胜解种性、由预流果所摄的各种根;或者由于退失而失去。

第三,有些法既由预流成就,也由预流果所摄,即已经取得而没有失去的预流果。应知这里的意义如前所说。

第四,有些法既不由预流成就,也不由预流果所摄,即排除前三句所表明的情形。这里的“情形”,就是名称所表示的内容:凡是已经称举、说明并由名称表示的法,都列入前三句,在这里排除;尚未称举、说明并由名称表示的法,则列入第四句。

第四句具体包括什么?即善法、染污法和无覆无记法。善法有两类,即有漏善与无漏善。有漏善,是预流所不成就的加行善、离染善和生得善;无漏善,是预流所不成就的下位、上位一切圣道,以及尚未取得的上位择灭。染污法,是三界见所断染污法——

以及预流已经断除的欲界修所断染污法。无覆无记法,是预流所不成就的威仪路、工巧处、异熟生以及一切变化心等。上述各种法就是第四句。

各种法中,由一来成就的法是否由一来果所摄?

答:应当分别为四句,因为“由一来成就”与“由一来果所摄”两者的范围各有宽窄。

第一,有些法由一来成就,却不由一来果所摄,即一来所取得的胜进无漏根等有为法、由这些法证得的各种结尽、一来所成就的非择灭以及有漏法。这里共有四类法,前三类如前所说。

一来所成就的有漏法总共有三类,即善法、染污法和无覆无记法。善法又有两类,即加行善和生得善;染污法是欲界修所断后三品染污法,以及色界、无色界修所断染污法;无覆无记法是威仪路、工巧处和异熟生。上述各种法由一来成就——

却不由一来果所摄,因为一来果只是无漏法,这些则是有漏法。

第二,有些法由一来果所摄,却不由一来成就,即尚未取得或已经失去的一来果。

“尚未取得”是指:信胜解尚未取得属于见至种性、由一来果所摄的各种根;见至不能取得属于信胜解种性、由一来果所摄的各种根。

“已经失去”是指:信胜解转变诸根而成为见至,所以失去属于信胜解种性、由一来果所摄的各种根;或者由于退失而失去。

第三,有些法既由一来成就,也由一来果所摄,即已经取得而没有失去的一来果。应知这里的意义如前所说。

第四,有些法既不由一来成就,也不由一来果所摄,即排除前三句所表明的情形。这里的“情形”,就是名称所表示的内容:凡是已经称举、说明并由名称表示的法,都列入前三句,在这里排除;尚未称举、说明并由名称表示的法,则列入第四句。

第四句具体包括什么?即善法、染污法和无覆无记法。善法有两类,即有漏善与无漏善。所谓有漏善——

是指一来所不成就的加行善、离染善和生得善;所谓无漏善,是一来所不成就的下位、上位一切圣道,以及尚未取得的上位择灭。染污法,是三界见所断染污法,以及一来已经断除的欲界修所断染污法。无覆无记法,是一来所不成就的威仪路、工巧处、异熟生以及一切变化心等。上述各种法就是第四句。

各种法中,由不还成就的法是否由不还果所摄?

答:应当分别为四句,因为“由不还成就”与“由不还果所摄”两者的范围各有宽窄。

第一,有些法由不还成就,却不由不还果所摄,即不还所取得的胜进无漏根等有为法、由这些法证得的各种结尽、不还所成就的非择灭以及有漏法。这里共有四类法,前三类如前所说。

不还所成就的有漏法总共有三类,即善法、染污法和无覆无记法。善法又有三类——

即加行善、离染善和生得善;染污法是色界、无色界修所断染污法;无覆无记法是威仪路、工巧处、异熟生以及变化心等。上述各种法由不还成就,却不由不还果所摄,因为不还果只是无漏法,这些则是有漏法。

第二,有些法由不还果所摄,却不由不还成就,即尚未取得或已经失去的不还果。

“尚未取得”是指:信胜解尚未取得属于见至种性、由不还果所摄的各种根;见至不能取得属于信胜解种性、由不还果所摄的各种根。

“已经失去”是指:信胜解转变诸根而成为见至,所以失去属于信胜解种性、由不还果所摄的各种根;或者由于退失而失去。

第三,有些法既由不还成就,也由不还果所摄,即已经取得而没有失去的不还果。应知这里的意义如前所说。

第四,有些法既不由不还成就,也不由不还果所摄,即排除前三句所表明的情形。这里的“情形”,就是名称所表示的内容——

凡是已经称举、说明并由名称表示的法,都列入前三句,在这里排除;尚未称举、说明并由名称表示的法,则列入第四句。

第四句具体包括什么?即善法、染污法和无覆无记法。善法有两类,即有漏善与无漏善。有漏善,是不还所不成就的加行善、离染善和生得善;无漏善,是不还所不成就的下位、上位一切圣道,以及尚未取得的上位择灭。染污法,是三界见所断染污法,以及欲界修所断染污法。无覆无记法,是不还所不成就的威仪路、工巧处、异熟生以及变化心等。上述各种法就是第四句。

各种法中,由阿罗汉成就的法是否由阿罗汉果所摄?

答:应当分别为四句,因为“由阿罗汉成就”与“由阿罗汉果所摄”两者的范围各有宽窄。

第一,有些法由阿罗汉成就,却不由阿罗汉果所摄,即阿罗汉所成就的非择灭与有漏法。

他所成就的非择灭,如前面所作的详细说明。他所成就的有漏法总共有两类,即善法和无覆无记法。善法有三类,即加行善、离染善和生得善;无覆无记法是威仪路、工巧处、异熟生以及变化心等。上述各种法由阿罗汉成就,却不由阿罗汉果所摄,因为阿罗汉果只是无漏法,这些则是有漏法。

第二,有些法由阿罗汉果所摄,却不由阿罗汉成就,即尚未取得或已经失去的阿罗汉果。

“尚未取得”是指:时解脱阿罗汉尚未取得属于不时解脱种性、由阿罗汉果所摄的各种根;不时解脱阿罗汉不能取得属于时解脱种性、由阿罗汉果所摄的各种根。

“已经失去”是指:时解脱阿罗汉转变诸根而成为不时解脱阿罗汉,所以失去属于时解脱种性、由阿罗汉果所摄的各种根;或者由于退失而失去。

第三,有些法既由阿罗汉成就,也由阿罗汉果所摄,即已经取得而没有失去的阿罗汉果。应知这里的意义如前所说。

第四,有些法既不由阿罗汉成就,也不由阿罗汉果所摄,即排除前三句所表明的情形。这里的“情形”,就是名称所表示的内容:凡是已经称举、说明并由名称表示的法,都列入前三句,在这里排除;尚未称举、说明并由名称表示的法,则列入第四句。

第四句具体包括什么?即善法、染污法和无覆无记法。善法有两类,即有漏善与无漏善。有漏善,是阿罗汉所不成就的加行善、离染善和生得善;无漏善,是各种有学法。染污法,是三界见所断、修所断染污法。无覆无记法,是阿罗汉所不成就的威仪路、工巧处、异熟生以及变化心等。上述各种法就是第四句。

问:信胜解会不会转变诸根而成为见至?无论怎样回答,会有什么过失?

两种回答都有过失。为什么?

如果信胜解会转变诸根而成为见至,后面《根蕴》中为什么没有说?如《根蕴》说:“如果有人舍弃无漏根、取得无漏根,他们全都是从一果到另一果吗?答:如果是从一果到另一果,他们全都会舍弃无漏根、取得无漏根;但也有人舍弃无漏根、取得无漏根,却不是从一果到另一果,即现观最后的道类智现在前时,以及时解脱阿罗汉通过练根成为不动阿罗汉时。”这部本论的作者有什么劳累厌倦,竟不说信胜解通过练根成为见至时?

如果信胜解不会转变诸根而成为见至,这里所说的话又怎样会通?这里说:“有些法由预流果所摄,却不由预流成就,即尚未取得或已经失去的预流果。”如果信胜解不会转变诸根而成为见至,怎么会有已经取得后来又失去的预流果?

后面《智蕴》的说法又怎样会通?如该处说——

“预流对于三种三摩地,在未来世全都成就;在过去世,已经灭去而没有失去的便成就;在现在世,正在现前的便成就。”如果信胜解不会转变诸根而成为见至,预流怎么会有已经灭去而又失去的三摩地,以至于该文必须用“已经灭去而没有失去”来排除这种情形?

《识身足论》的说法又怎样会通?如该论说:“有一种过去的无学心,是已经了知,不是现在了知,也不是将来了知。也就是说,时解脱阿罗汉从阿罗汉果退失而成为信胜解;他通过练根成为见至以后,又重新证得阿罗汉果。他先前由时解脱道所摄的无学心,是过去已经成就的,不是现在成就的,也不是未来成就的。”该论用“了知”一词施设“成就”:所谓“已经了知”,就是已经成就;“不是现在了知”,就是现在不成就;“不是将来了知”,就是未来不成就。如果信胜解不会转变诸根而成为见至,该论怎么会说时解脱阿罗汉从阿罗汉果退失而成为信胜解,通过练根成为见至以后又重新证得阿罗汉果?

答:应作是说:有信胜解能够转变诸根而成为见至。

问:如果这样,固然可以会通后面所设的诘难,但后面《根蕴》为什么没有说?

答:后面《根蕴》中应作是说:“有人舍弃无漏根、取得无漏根,却不是从一果到另一果,即现观最后的道类智现在前时、信胜解通过练根成为见至时、退法等种性通过练根成为思法等种性时,以及时解脱通过练根成为不动时。”

那里没有这样说,另有意趣:它举出开端与终点,借此显示中间的情形。所说“现观最后的道类智现在前时”是举出开端,所说“时解脱通过练根成为不动时”是举出终点;举出开端与终点,也就借此显示中间有信胜解通过练根成为见至时。

如果有学位中没有练根的意义,到了无学位也应当没有;正如有学位中没有救护、没有势力,无学位中也应当如此。所以,该文也显示有退法等种性转变诸根而成为思法等种性。像这样举出开端与终点,举出最初进入与已经度越、加行与究竟,应知也是如此。

尊者僧伽筏苏说:信胜解通过练根成为见至,已经包括在《根蕴》所说的情形中,因为它就是从一果到另一果。也就是说,预流修习练根的各种加行道以后趋向一来果;如果证得一来果,就同时称为转根,得果与转根在时间上没有差别。一来修习练根的各种加行道以后趋向不还果;如果证得不还果,也同时称为转根,得果与转根在时间上没有差别。

问:为什么没有人在证得预流果或阿罗汉果的同时称为练根?

他这样回答:超越欲界,是从无始以来反复经历的旧事,因为没有任何有情从来不曾远离过欲界染污。由此可以有人为了转根而修习倍离欲或全离欲,证得中间两果时也就同时转根。

超越有顶,不是从无始以来反复经历的旧事,因为没有任何有情曾经远离过有顶染污。由此没有人为了转根而修习部分远离或完全远离有顶染污,证得最初与最后两果时也就不会同时转根。

问:照你的说法,有学位练根而进证中间两果,已经由“从一果到另一果”所摄,所以不另行说明;可是无学位中有六种种性,从退法种性转为思法种性,依次乃至从安住种性转为堪达种性时,后面《根蕴》中为什么也没有说,只说时解脱通过练根成为不动?

他这样回答:这些情形也包括在《根蕴》的说法中。为什么?从退法转为思法时,并不舍弃退法根,只取得思法根;依次乃至从安住转为堪达时,也不舍弃前四种根,只取得堪达根。只有从堪达转为不动时,才顿时舍弃前五种根、取得不动根。因此,该论只说时解脱通过练根成为不动时,是舍弃无漏根、取得无漏根而不是从一果到另一果,没有说从退法等转为思法等。

评曰:彼不应作是说。为什么?尚且没有任何人同时成就两种根,何况会有人同时成就五品根?

又有不还修习练根的各种加行道以后,虽然不能证得阿罗汉果,为什么不能转变为见至?各种异生虽然没有得果,也能转根,为什么圣者只有在得果时才能转根?离染加行与转根加行各不相同,怎么能说远离染污、证得中间两果时就同时转根?

所以,后面《根蕴》是举出开端与终点,借此显示中间的情形;因此既没有明说信胜解通过练根成为见至,也没有明说退法等通过练根成为思法等。

有余师说:没有信胜解转变诸根而成为见至的情形。

问:如果这样,固然可以会通《根蕴》的说法,但这里所说的话又怎样会通?这里说有尚未取得或已经失去的预流果。如果信胜解不会转变诸根而成为见至,怎么会有已经取得后来又失去的预流果?

关于这一点,他们当中有作是说:过去、未来的“得”不能成就。又有作是说:过去、未来的“得”也能成就。

如果主张过去、未来的“得”不能成就,他们便说:预流果的“得”在未来时称为尚未取得,在过去时称为已经失去,在现在时称为成就。

如果主张过去、未来的“得”也能成就,他们便说预流果有下、中、上三种:最初安住下品预流果时,中品、上品预流果称为尚未取得,下品预流果称为成就;不应说有已经失去的果,因为此时没有任何果已经失去。最初安住中品预流果时,上品预流果称为尚未取得,下品预流果称为已经失去,中品预流果称为成就——

最初安住上品预流果时,中品、下品预流果称为已经失去,上品预流果称为成就;不应说有尚未取得的果,因为此时没有任何果尚未取得。

问:最初安住中品预流果的人,从来没有取得下品预流果;最初安住上品预流果的人,从来没有取得中品、下品预流果,怎么能说已经失去?

他这样回答:因为已经超越它们,所以称为已经失去。也就是说,从前还有可能取得它们,如今到达殊胜果位,已经超越它们,再也不能取得,所以称为已经失去。

依这种道理,即使信胜解不能转变诸根而成为见至,也可以说预流果有尚未取得和已经失去的情形。

后面《智蕴》的说法又怎样会通?如该处说:“预流对于三种三摩地,在未来世全都成就;在过去世,已经灭去而没有失去的便成就;在现在世,正在现前的便成就。”如果信胜解不会转变诸根而成为见至,预流怎么会有已经灭去而又失去的三摩地,以至于该文必须用“已经灭去而没有失去”来排除这种情形?

他这样回答:后面《智蕴》中应作是说:“预流对于三种三摩地,在未来世全都成就;在过去世,已经灭去的便成就。”

不应当说“没有失去”;经文却说“没有失去”,是诵读者的错误。

《识身足论》的说法又怎样会通?如该论说,时解脱阿罗汉从阿罗汉果退失而成为信胜解,通过练根成为见至以后,又重新证得阿罗汉果。

他这样回答:我不能会通,因为《识身足论》的文字极其明白。

评曰:既然不能会通《识身足论》的说法,前面又删减了《智蕴》的论文字句,那么即使勉强会通这里的文字,也不合道理。因此,应当信受确实有信胜解能够转变诸根而成为见至。

如果有学位不能转根,无学位也应当不能转根;正如有学位没有救护、没有势力,无学位也应当如此。

所以,尊者佛护这样说:信胜解转变诸根而成为见至,有六种不共的条件:一、发生在欲界,不发生在色界、无色界;二、依静虑,不依无色定;三、使用无漏道,不使用世俗道;四、使用法智,不使用类智;五、是已经退失的人,不是尚未退失的人——

六、安住在果位,不安住在胜果道。

问:为什么转根发生在欲界,不发生在色界、无色界?

他这样回答:依靠他人说法的力量才能转根,只有欲界中有说法的人。

问:为什么转根依静虑,不依无色定?

他这样回答:有学位练根必须依靠取得果位的地,没有人依无色定取得有学果,所以有学转根不依无色定。

问:为什么转根使用无漏道,不使用世俗道?

他这样回答:必须使用猛利的道才能转根,世俗道迟钝,所以不用。

问:为什么转根只使用法智,不使用类智?

他这样回答:必须生在欲界才能转根,而欲界中只能自由运用法智,所以不用类智转根。

问:为什么转根者是已经退失的人,不是尚未退失的人?

他这样回答:对退失产生厌患的人才会追求练根;必须曾经退失以后才会产生厌患,所以尚未退失的人没有转根的意义。

问:为什么转根者安住在果位,不安住在胜果道?

他这样回答:如果安住胜果道而练根,练根时就应当舍弃较多的道、取得较少的道,这应称为退步,不应称为进步。所以只有安住果位才有转根的意义,因为练根时只取得果。

阿毗达磨各位论师说:关于有学转根的上述六种条件,三种符合道理,三种不可以成立。

他说有学转根发生在欲界,不发生在色界、无色界,这符合道理,因为只有欲界有转根的意义。

他又说转根依静虑,不依无色定,这也符合道理,因为只有依静虑才能取得有学果。

他又说转根使用无漏道,不使用世俗道,这也符合道理,因为有学位练根如同见道。

然而,他说转根使用法智,不使用类智,这不可以成立。为什么?因为情形并不决定:生在欲界的人,有的能自由运用法智而不能自由运用类智,有的能自由运用类智而不能自由运用法智。

他又说转根者是已经退失的人,不是尚未退失的人,这也不可以成立。为什么?因为情形并不决定:有的人已经退失,有的人尚未退失,却害怕以后退失,或者为了追求更殊胜的根而练根。

他又说转根者安住在果位,不安住在胜果道,这也不可以成立——

为什么?因为情形并不决定:有学练根,有时安住果位,有时安住胜果道;有的是为了追求利根,有的是因为害怕退失。

问:如果安住胜果道而转根,舍弃较多的道、取得较少的道,难道不是退步吗?

答:他追求的是利根,并不追求道的数量多,所以没有过失。如同用许多铜铁换取少量金银,难道能称为损失利益吗?

问:在欲界之内,什么地方可以转根?只在人间,还是天上也可以?

答:只在人间,因为人间接受教导的能力强,又因为人会畏惧退失。

问:人间四洲之中,什么地方可以转根?

尊者窭沙筏摩说:只有赡部洲可以转根,因为赡部洲人的根猛利。

评曰:应作是说:三个人洲都可以转根,唯独排除北俱卢洲,因为那里没有殊胜功德。

问:只能依男身转根,还是也能依女身转根?

有作是说:只能依男身转根,因为男身的功德胜过女身。

评曰:应作是说:转根者既可依男身,也可依女身,因为依女身也能发起殊胜功德。

问:有学先依哪一地得果,以后就只能依同一地转根吗?

有说:有学确实依得果的同一地转根。

也有依其他地转根的情形,但只能依较殊胜的地,不能依较低劣的地。最初两果依未至定得果,也依未至定转根,不依其他地。如果是不还果,既可以依得果的同一地转根,也可以依其他地转根,但只能依较殊胜的地,不能依较低劣的地。

各种不还最少成就三地的不还果,最多成就六地的不还果。渐次修行的人在远离欲界染污的第九解脱道时,成就三地的不还果,即未至定、初静虑和静虑中间。如果已经远离欲界染污以后,依这三地中的一地进入正性离生,到道类智时也成就这三地的不还果。如果依第二静虑进入正性离生,到道类智时成就四地的不还果,即前面三地再加第二静虑。如果依第三静虑进入正性离生,到道类智时成就五地的不还果——

即前面四地再加第三静虑。如果依第四静虑进入正性离生,到道类智时成就六地的不还果,即前面五地再加第四静虑。

依最初三地取得不还果以后,就依这三地转根的人,舍弃三地的不还果,取得三地的不还果;同一个人如果依第二静虑转根,就舍弃三地的不还果,取得四地的不还果;如果依第三静虑转根,就舍弃三地的不还果,取得五地的不还果;如果依第四静虑转根,就舍弃三地的不还果,取得六地的不还果。

依第二静虑取得不还果以后,就依第二静虑转根的人,舍弃四地的不还果,取得四地的不还果;同一个人如果依第三静虑转根,就舍弃四地的不还果,取得五地的不还果——

如果依第四静虑转根,就舍弃四地的不还果,取得六地的不还果。

依第三静虑取得不还果以后,就依第三静虑转根的人,舍弃五地的不还果,取得五地的不还果;同一个人如果依第四静虑转根,就舍弃五地的不还果,取得六地的不还果。

依第四静虑取得不还果以后,就依第四静虑转根的人,舍弃六地的不还果,取得六地的不还果。

不存在依上地取得不还果以后,改依下地转根的人。为什么?因为那样会舍弃较多的道、取得较少的道,应当称为减损,不能称为增益。

或有说:也有人依上地取得不还果以后,改依下地转根。他们说:依第四静虑取得不还果以后,如果依第三静虑转根,就舍弃六地的不还果,取得五地的不还果——

同一个人如果依第二静虑转根,就舍弃六地的不还果,取得四地的不还果;如果依上述未至定等三地转根,就舍弃六地的不还果,取得三地的不还果。

依第三静虑取得不还果以后,如果依第二静虑转根,就舍弃五地的不还果,取得四地的不还果;同一个人如果依上述未至定等三地转根,就舍弃五地的不还果,取得三地的不还果。

依第二静虑取得不还果以后,如果依上述未至定等三地转根,就舍弃四地的不还果,取得三地的不还果。

这里只说明与前说不同的情形;依得果的同一地或更上地转根时,舍弃与取得多少不还果,应知如前所说。

问:如果依上地取得不还果以后改依下地转根,既然舍弃较多的道、取得较少的道,便应称为减损,怎么会是增益?

答:他追求的是利根,并不追求道的数量多,所以即使舍多得少,也没有过失。如同用许多低价货物换取少量贵重珍宝,才称为增益,不称为减损。

以上依果说明;如果依道说明,各种不还尚未远离初静虑染污,依上述未至定等三地转根时,舍弃三地的圣道,取得三地的圣道。已经远离初静虑染污、尚未远离第二静虑染污,依上述三地转根时,舍弃四地的圣道,取得三地的圣道。已经远离第二静虑染污、尚未远离第三静虑染污,依上述三地转根时,舍弃五地的圣道,取得三地的圣道。已经远离第三静虑染污、尚未远离第四静虑染污,依上述三地转根时,舍弃六地的圣道,取得三地的圣道。

已经远离第四静虑染污、尚未远离空无边处染污,依上述三地转根时,舍弃七地的圣道,取得三地的圣道。已经远离空无边处染污、尚未远离识无边处染污,依上述三地转根时,舍弃八地的圣道,取得三地的圣道。已经远离识无边处染污,依上述三地转根时,舍弃九地的圣道,取得三地的圣道。

尚未远离第二静虑染污,依第二静虑转根时,舍弃四地的圣道,取得四地的圣道。已经远离第二静虑染污、尚未远离第三静虑染污,依第二静虑转根时,舍弃五地的圣道,取得四地的圣道;依次乃至已经远离识无边处染污,依第二静虑转根时,舍弃九地的圣道,取得四地的圣道。

尚未远离第三静虑染污,依第三静虑转根时——

舍弃五地的圣道,取得五地的圣道。已经远离第三静虑染污、尚未远离第四静虑染污,依第三静虑转根时,舍弃六地的圣道,取得五地的圣道;依次乃至已经远离识无边处染污,依第三静虑转根时,舍弃九地的圣道,取得五地的圣道。

尚未远离第四静虑染污,依第四静虑转根时,舍弃六地的圣道,取得六地的圣道。已经远离第四静虑染污、尚未远离空无边处染污,依第四静虑转根时,舍弃七地的圣道,取得六地的圣道;依次乃至已经远离识无边处染污,依第四静虑转根时,舍弃九地的圣道,取得六地的圣道。

已经远离初静虑等地的染污,改依第二静虑等地转根时,舍弃、取得多少圣道,应当依理思考。

没有依无色定转根的人,因为有学果不以无色定为所依。

应作是说——

如果对于上地已经能够自由运用,却依下地进行有学转根等事,也能取得上地的无漏果道。不过,转根时不能取得无色定所摄的果道,因为无色定中没有不还果。

这里应当设置“颇有”问答。

颇有圣者舍弃九地的圣道、取得六地的圣道,却称为进步而不称为退步吗?

答:有,即已经远离识无边处染污的信胜解,依第四静虑转根时。

颇有圣者已经远离无所有处染污,却只成就一地的圣道吗?

答:有,即已经远离无所有处染污以后依未至定进入正性离生的人,在见道十五心的时间中。

颇有不还已经远离无所有处染污,却只成就三地的无漏果道吗?

答:有,即已经远离无所有处染污的信胜解,对于上地不能自由运用,依未至定、初静虑或静虑中间转根成为见至时。

颇有身证不成就无漏无色定吗?

答:有——

即身证中的信胜解转根成为见至时。

《说一切有部发智大毗婆沙论》卷第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