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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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三

五百位大阿罗汉等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诏翻译

杂蕴第一中世第一法纳息第一之二

问:已经知道,随世第一法而转的生、住、老、无常四相,也是世第一法。那么,世第一法的“得”也是世第一法吗?无论回答是或不是,会有什么问题?如果它的“得”也是世第一法,那么证得圣果以后,顺决择分就应当再次现前。如果它的“得”不是世第一法,为什么沙门果的“得”是沙门果,世第一法的“得”却不是世第一法?答:它的“得”必定不是世第一法,因为证得圣果以后,顺决择分不会再次生起。

问:为什么沙门果的“得”是沙门果,世第一法的“得”却不是世第一法?答:沙门果是通过成就来显示的,所以沙门果的“得”也是沙门果;世第一法则是通过作为等无间缘来显示的。它的“得”既不是等无间缘,也不像生等四相那样随顺世第一法,所以不是世第一法。暖、顶、忍的“得”也不是暖、顶、忍,否则成为圣者以后,这些法就应当再次现前。有作是说,世第一法的“得”也是世第一法。

问:如果这样,证得圣果以后,顺决择分就应当再次现前。答:即使承认其中一部分再次现前,也没有过失:与心相应的部分不会再次现前,不与心相应的“得”却可以再次现前;暖、顶、忍的“得”也是这样。有余师说,与世第一法同时生起的“得”也是世第一法,后来生起的“得”则不是,所以没有前述过失;暖等法也是这样。评曰:无论与它同时生起还是后来生起,一切“得”都不是世第一法,因为这些“得”属于同一种类;暖等法也同样如此。因此,初说于理为善。

问:为什么世第一法的生、住、老、无常四相也是世第一法,它的“得”却不是?答:生等四相与世第一法具有同一个果,彼此随行而不分离,恒常和合,没有谁在前、谁在后;能表相的四相与被表相的世第一法从不分离,所以它们也是世第一法。“得”与世第一法却不具有同一个果,不彼此随行;二者性质彼此分离,并不恒常和合,可能一前一后;“得”与所得的法有时也会分离,譬如树皮有时会离开树木。因此,“得”不是世第一法;暖、顶、忍的“得”也同样如此。

问:世第一法属于几种念住?答:在现在世只有一种杂缘的法念住;在未来世则具备四种念住,因为它与见道相似。

问:世第一法能作为几种缘?答:它能作为四缘,即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作为因缘,是指它对与自己相应、同时俱有以及同类等法作因缘;作为等无间缘,是指它对苦法智忍作等无间缘;作为所缘缘,是指它对缘取这一世第一法的心和心所法作所缘缘;作为增上缘,是指除自身的自性以外,它对其余一切有为法作增上缘。

问:世第一法具有几种缘?答:它具有四缘。它的因缘,是与它相应、同时俱有以及同类等法;它的等无间缘,是已经生起的增上忍;它的所缘缘,是欲界五蕴;它的增上缘,是除自身的自性以外的其余一切法。

问:原文虽然没有说,但从义理来说必定应当有。那么,什么是出世第一法?答:就是苦法智忍,因为它能够任持一切圣道。有余师说,是金刚喻定,因为它能获得一切结都已穷尽的遍知果。有作是说,是最初的尽智,因为它能够任持一切无学法。或有说,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因为在一切有为法中,它最为殊胜。复有说,是涅槃界,因为在一切有为法和无为法中,它最为殊胜。有说,是阿罗汉最后一刹那的圣道;正如异生位的最后一刹那心称为世第一法,阿罗汉最后一刹那的无漏心也称为出世第一法。有说,是阿罗汉的最后心;正如异生位的最后心是世第一法,阿罗汉的最后心就是出世第一法。评曰:彼不应作是说。

因为阿罗汉的最后心不是出世间法。在上述各种说法中,初说为善,因为苦法智忍能够任持一切圣道。

为什么称为世第一法?乃至广说。

问:为什么要作这番论说?答:前面虽然已经说明世第一法的自性,却没有说明为它立名的因缘,现在想要说明这一点,所以作此论说。譬如有人被世间称为最殊胜的人,按理应当说明他获得这一称号的原因:究竟是因为族姓、容貌、力量、财富、尊贵,还是眷属而称为最殊胜?这里也是这样。为什么称为“世第一法”?答:因为这些心和心所法,在其余一切世间法中最优、最胜、最长、最尊、最上、最妙,所以称为世第一法。这些心和心所是在整体上胜过其余世间法而称为第一,还是只在某一部分胜过其余世间法而称为第一?无论怎样回答,会有什么问题?如果因为在整体上胜过一切而称为第一,它怎么能胜过现观边世俗智?现观边所修的世俗智是见道的眷属,归属于见道,具有见道的殊胜慧力;世第一法却不是这样。它又怎么能胜过杂修静虑?杂修静虑的等至及其所感得的生处,不与异生共有;世第一法却不是这样。

它又怎么能胜过最初生起尽智时所修的善根?修习这些善根时已经远离一切障碍,所依清净;世第一法却不是这样。它又怎么能胜过空空、无愿无愿、无相无相这三种三摩地?这些三摩地甚至能够厌离圣道,何况有漏法;世第一法却不是这样。如果因为只在某一部分胜过其他法而称为第一,暖、顶、忍等也应当称为第一,因为它们各自胜过相应的下位善根。有作是说,世第一法因为在整体上殊胜而称为第一,但这是就它能够开启圣道之门来说,并不是从一切方面来说。现观边世俗智等虽然具有前述殊胜之处,却全都没有力量开启圣道之门,只有世第一法能够做到,所以它在整体上最为殊胜。或有说,此法在一切事情上都胜过其余法,所以称为第一。现观边世俗智等所具有的一切殊胜作用,都是由世第一法成就的。为什么?如果没有世第一法开启圣道之门,那些殊胜法连本体都不能被修得,更何况发挥殊胜作用?必须由世第一法开启圣道之门,

那些法的本体才得以修成,进而发挥殊胜作用。那些法的殊胜之处既然都由世第一法成就,所以世第一法在一切事情上胜过其余法。有余师说,此法因为在某一部分最为殊胜而称为第一。

问:如果这样,暖等法也应当称为第一,因为它们各自胜过相应的下位善根。答:暖等法在世间善法的两个部分中都不是最殊胜的。世间善法总共有两部分:一是异生所依的善法,二是圣者所依的善法。世第一法虽然比不上圣者的世俗智等法,却胜过异生所获得的一切静虑、无量、解脱、胜处、遍处,乃至第一有的思,以及不净观、持息念、各种念住、三义观、七处善、暖、顶、忍。暖等法并非如此,所以只有世第一法能得到这个名称。

问:它根据什么意义称为“第一”?答:因为它最为殊胜,因为它能引生第一法,因为它能获得第一果,因为它趋向第一性,所以具有“第一”的意义。有作是说,因为它能摧伏第一有,所以具有“第一”的意义。有余师说,因为它是异生的最后一心,就像高幢的顶端,再没有比它更高的法,所以具有“第一”的意义。

问:这里说世第一法“最、胜、长、尊、上、妙”,这些名称有什么差别?或有说没有差别,因为它们都在赞叹并说明“第一”的意义。复有说仍有差别。首先,名称本身就有差别,即这一名称叫“最”,乃至这一名称叫“妙”。复次,就世第一法相对于各种善根来说,也有差别:相对于闻所成慧,它叫“最”;相对于思所成慧,它叫“胜”;相对于不净观、持息念和念住等,它叫“长”;相对于暖,它叫“尊”;相对于顶,它叫“上”;相对于忍,它叫“妙”。复次,就其所依的地来说,也有差别:依未至定,它叫“最”;依初静虑,它叫“胜”;依静虑中间,它叫“长”;依第二静虑,它叫“尊”;依第三静虑,它叫“上”;依第四静虑,它叫“妙”。复次,因为各名称所依据的意义不同,也有差别:因为到达最边端和最高处,所以叫“最”;因为为上品所摄,所以叫“胜”;因为能成就吉祥,所以叫“长”;

因为本体不断上升进展,所以叫“尊”;因为性质坚固牢靠,所以叫“上”;因为能使所愿圆满,所以叫“妙”。复次,因为本体和作用各有不同,也有差别:因为能作苦法智忍的等无间缘,所以叫“最”;因为超过一切异生善根,所以叫“胜”;因为能遮映一切世俗善根的光彩,所以叫“长”;因为能达到殊胜功德,所以叫“尊”;因为没有第二者可与它并列,所以叫“上”;因为与无漏法相似,所以叫“妙”。复次,因为相状和作用各有不同,也有差别:因为是异生的最后心,如同树梢,所以叫“最”;因为能开启圣道之门,所以叫“胜”;因为诸根猛利,所以叫“长”;因为在一切顺决择分中最为上等,所以叫“尊”;因为能折伏一切烦恼怨敌,所以叫“上”;因为能引生可爱之果,所以叫“妙”。有余师说,这六句话以后一句解释前一句,所以彼此有差别:因为此法最为优越,所以称为第一;因为殊胜,所以称为最;因为长远,所以称为胜;因为尊贵,所以称为长;

因为至上,所以称为尊;因为微妙,所以称为上。由于这些原因,它称为世第一法。

复次,这些心和心所法作为等无间缘,使人舍弃异生性、获得圣性,舍弃邪性、获得正性,并能进入正性离生,所以称为世第一法。所谓舍弃异生性,是指这些心和心所法能够舍弃异生性。

问:究竟是谁直接舍弃异生性?是世第一法,还是苦法智忍?无论怎样回答,会有什么问题?如果是世第一法直接舍弃异生性,它怎么能在仍安住于异生性的同时舍弃异生性?如果是苦法智忍直接舍弃异生性,它在什么位次舍弃?是在生起时舍弃,还是在消灭时舍弃?如果是在生起时舍弃,尚属未来的法怎么能发挥作用?如果是在消灭时舍弃,那时异生性已经舍弃,它还要舍弃什么?有作是说,是世第一法直接舍弃异生性。

问:世第一法本身既是异生法,怎么能安住在异生性中而舍弃异生性?答:安住其中而舍弃它,也没有过失。譬如调御者骑着大象来调伏大象,骑着马来调伏马,乘着船来驾御船,坐着车来驾御车;又如战胜仇敌的人登上仇敌所在之处来杀死仇敌,砍树的人爬上树来砍树。世第一法也是这样,它依托异生性而能舍弃异生性。或有说,是苦法智忍直接舍弃异生性:在正生起的阶段舍弃异生性,在正消灭的阶段断除欲界由见苦所断的十种随眠。譬如灯在生起时发出光明、破除黑暗,在熄灭时烧灼灯芯、烘热灯器并耗尽灯油。

问:尚属未来的法怎么能发挥作用?同一个法具有两种作用,岂能合乎道理?答:这并不违背义理,即使承认它这样作用,又有什么过失?

一切能够在未来位发挥作用的法,总共有三类:第一类是内法,如苦法智忍;第二类是外法,如太阳等发出的光明;第三类兼有内法和外法,如各种生相。一盏灯具有多种作用,是世间共同知道的事;苦法智忍有两种作用,又有什么过失?有余师言,世第一法和苦法智忍彼此资助,共同舍弃异生性。世第一法虽然一直与异生性相违,力量却很弱,不能独自舍弃它;所以世第一法引生苦法智忍,二者彼此相助,合力舍弃异生性。譬如一个衰弱的人依靠强健者,彼此相助便能降伏仇敌。由于这一原因,在舍弃异生性这件事上,世第一法如同无间道,苦法智忍如同解脱道。因此,世第一法与异生性的成就之“得”同时消灭,苦法智忍与异生性的不成就之“得”同时生起。所谓获得圣性,是指这些心和心所法能够获得苦法智忍。

因为苦法智忍能够任持一切圣法,所以暂且把它称为圣性。其余圣道虽然也属于圣性,却不是世第一法直接获得的,所以这里不说。有说,整个见道都是圣性。有余师说,一切圣道都是圣性;否则,在修道和无学道中就应当没有成就圣性,这样处在修道或无学道中的人也不应称为圣者。

问:世第一法只能引生并获得苦法智忍,连苦法智都还不能获得,更何况其余圣道,怎么能说它获得了圣性?答:一切能够使人成为圣者的圣道都称为圣性,因为它们属于同一种类;世第一法获得其中一部分,也可以称为获得整体,就像烧到衣服的一部分,也可以说“衣服烧了”。

所谓舍弃邪性,是指这些心和心所法能够舍弃三种邪性:一、业邪性,二、趣邪性,三、见邪性。业邪性是五无间业,趣邪性是三恶趣,见邪性是五种颠倒见。

问:在世第一法的位次,业邪性和趣邪性原本就没有成就;见邪性则要到道类智时才舍弃究竟。怎么能说这个位次能够舍弃三种邪性?答:由于三种缘由,这个位次称为舍弃邪性:因为从此不再造作,所以称为舍弃业邪性;因为从此不再前往,所以称为舍弃趣邪性;因为从此不再现行,所以称为舍弃见邪性。

问:在增上忍位,这三种缘由已经具备,为什么到世第一法位才说舍弃邪性?答:因为现在破坏了三种邪性所依托的基础,所以说舍弃它们。

问:它们依托的基础是什么?答:就是无覆无记的异生性。各种烦恼依托异生性,伤害各种有情,使他们在生死中遭受许多痛苦;譬如狮子王依托一个无覆无记的洞穴,能够伤害种种旁生。世第一法能够舍弃那些烦恼所依托的异生性,所以说它舍弃三种邪性。有余师说,苦法智忍是三种邪性的对治,世第一法引使苦法智忍生起,所以也说世第一法舍弃三种邪性。

问:业邪性和趣邪性属于修所断,苦法智忍怎么能够对治它们?答:苦法智忍能作五种对治,即舍对治、断对治、持对治、不作对治和不往对治。所谓舍对治,是它能舍弃异生性;所谓断对治,是它能断除欲界由见苦所断的十种随眠;所谓持对治,是它能任持后来一切位次的圣道;所谓不作对治,是它能使人从此以后绝不造作五无间业;所谓不往对治,是它能使人从此以后绝不前往三恶趣。所谓获得正性,是指这些心和心所法能够获得苦法智忍。因为苦法智忍能够任持一切正法,所以暂且把它称为正性。其余圣道虽然也属于正性,却不是世第一法直接获得的,所以这里不说。有说,整个见道都是正性。有余师说,一切圣道都是正性;否则,在修道和无学道中就应当没有成就正性,

这样处在修道或无学道中的人也不应称为圣者。

问:世第一法只能引生并获得苦法智忍,连苦法智都还不能获得,更何况其余圣道,怎么能说它获得了正性?答:一切圣道都远离颠倒,所以全都属于正性;因为它们属于同一种类,世第一法获得其中一部分,也可以称为获得整体,就像烧到衣服的一部分,也可以说“衣服烧了”。

所谓能进入正性离生,是指这些心和心所法能够使人进入见道。

问:一切圣道都属于正性,也都远离“生”,为什么这里只说见道?答:一切烦恼或贪爱都会使各种善根不能成熟,也会滋润、黏合诸有,使它们生起过患,所以全都可以称为“生”;但在这里所说的“生”义中,见所断烦恼的作用最强,而见道能作它们的究竟对治,所以只有见道特别称为“离生”。各种不正见必须由见道才能彻底断除,所以见道称为正性;世第一法紧接着引起见道,所以说它能进入正性离生。复次,一切烦恼或贪爱都会使善根不能成熟,也会滋润、黏合诸有,使它们生起过患,所以都称为“生”;见道生起以后会摧破它们的势力,使它们不能再作为强力条件产生过患,因此只有见道称为离生。“进入正性”的意义如前所说。根据这一义理,尊者妙音说:“各类有情的善根成熟以后,便能进入见道,所以见道称为离生。”复次,见所断的烦恼,

会使各种有情堕入恶趣,遭受剧烈痛苦,譬如生食长久留在体内,会造成种种极大的苦恼,所以这些烦恼称为“生”;见道能够消灭它们,所以称为离生。“进入正性”的意义也如前所说。复次,有身见等烦恼刚强难伏,像凶兽一样顽强暴戾,所以称为“生”;见道能够消灭它们,所以称为离生。“进入正性”的意义也如前所说。复次,这里的“生”字显示异生性,因为异生性能发动凶暴恶劣的烦恼和业;见道舍弃异生性,所以称为离生。其余意义如前所说。复次,见所断和修所断的各种烦恼聚彼此帮助,引生无穷的生死;见道生起以后会摧破它们的势力,使它们不能再招感无穷生死的过患,所以只有见道称为离生。其余意义如前所说。复次,异生身中的烦恼恶业极不调顺,所以称为“生”;各种瑜伽修行者沉沦在其中,见道把他们从中拔出,安置在圣者位中,所以称为离生。其余意义如前所说。复次,见所断的烦恼,

如同深植的根苗,能产生无穷过患;见道把它们永远拔除,所以称为离生。其余意义如前所说。有余师说,这段文字应当说“进入正性决定”。为什么?因为这时修行者从不定聚中出来,进入正定聚。复次,修行者这时舍弃邪定聚所依托的异生性,进入正定聚所依托的见道,所以称为进入正性决定。复次,修行者这时舍弃五种同分,进入八种同分。五种同分,是一切异生所有的同分,因为依靠它可以造作五无间业;八种同分,是一切圣者所有的同分,因为依靠它可以获得四向和四果。他这时舍弃邪定分,进入正定分,所以称为进入正性决定。复次,所进入的见道不是邪定聚,所以称为正性;也不是不定聚,所以称为决定。有作是言,这一名称显示“进入正性任持”,因为“尼夜摩”这个词也能显示任持的意义,就像牛马等动物有所防护和饲养的处所,

能够管束、护持同类,不让它们放逸。各种瑜伽修行者也是这样,安住见道以后便永不放逸,所以把世第一法称为进入正性任持。譬喻部论师这样说,这一名称显示“进入正性离系”。“夜摩”也能表示系缚,“尼”则表示遮止,也就显示远离的意义;一切圣道都永远远离系缚,所以称为“尼夜摩”。其余意义如前所说。研究声论的人说,这一名称显示“进入正性不往”。“夜摩”也能表示前往,“尼”表示遮止,也就显示“不”的意义;各种瑜伽修行者获得圣道以后,永远不会前往不善之人的去处,所以圣道称为“尼夜摩”。其余意义如前所说。或有说,这段文字应当说“进入正性如理”。一切圣道都与正理相应,所以称为如理。其余意义如前所说。复有说,这段文字应当说“从平等位进入正性”。平等位就是处在世第一法的时候,“正性”则显示苦法智忍等。

世第一法能使修行者从自身所在的位次进入见道,所以称为“进入”。

问:一切平等的法也都是正性吗?答:这里应当用顺后句来回答:一切正性都是平等的;有些法是平等,却不是正性,这种法就是世第一法。

问:为什么世第一法是平等,却不是正性?答:从无始以来,心和心所法受到各种烦恼、恶行和颠倒见扰乱,所以变得不正直;世第一法制伏、排除这些扰乱,使心和心所转而变得正直,所以称为平等。不过,世第一法仍是有漏、有随眠的法,所以不称为正性。复次,佛、独觉和声闻三种种性,在这一位次同样都安住在最上品,所以称为平等。其余意义如前所说。复次,因为现行方式相同,所以称为平等;一切修行者在这一位次,世第一法都只现行一个刹那。复次,世第一法处在中间位,如同悬挂秤杆的提绳,所以称为平等。用秤称量物品时,绳悬在秤杆中间;如果轻重偏向一边,秤杆就会一低一高,不再平衡。世第一法也是这样,它处在圣者和异生中间:如果苦法智忍已经生起,就偏向并安住在圣者一边;如果增上忍正在消灭,就偏向并安住在异生一边。所以,只有世第一法是平等位。

问:这时仍为异生位所摄,为什么却称为安住平等位?答:这时虽然仍在异生位中,却已经背离异生、趋求圣位,所以称为平等;其他异生位并非如此。复次,世第一法与苦法智忍有四件事相等,所以称为平等:第一,所依地相等,即苦法智忍依哪一地生起,世第一法也依同一地;第二,相应根相等,即苦法智忍与哪一种根相应,世第一法也与同一种根相应;第三,行相相等,即苦法智忍采用哪一种行相,世第一法也采用同一种行相;第四,所缘相等,即苦法智忍缘哪一种境界生起,世第一法也缘同一境界生起。尊者世友这样说:有一种诵本写作“进入正性离生”。一切圣道永远消灭颠倒,所以称为正性;又能使彼此结合的“生”发生分离,所以称为离生。从无始以来,见所断和修所断两部分烦恼彼此和合,

造作种种恶事,性质刚强,所以称为“生”。见道生起以后,断除其中一部分,使两部分烦恼从此永久分离;世第一法作为这一见道部分的等无间缘,所以称为“进入”。另有一种诵本写作“进入正性决定”。在见道位,无漏法相续不断,必定没有其他法从中间隔,所以称为决定;后来的位次并非如此。其余意义如前所说。

世第一法应当说系属于欲界,还是系属于其他界?乃至广说。

问:为什么要作这番论说?答:虽然已经说明世第一法得名的因缘,却还没有分别它系属于哪一界,现在想要分别这一点。譬如说某人殊胜以后,虽然已经说明他殊胜的原因,却还不知道他居住在哪个国家、城市;这里也是这样,所以作此论说。复次,是为了制止其他宗派的不同主张。大众部主张世第一法通于欲界系和色界系。为什么?他们认为,哪一地具有现观边的各种世俗智,哪一地就有世第一法。犊子部主张世第一法通于色界系和无色界系。为什么?他们认为,哪一地具有各种圣道,哪一地就有世第一法。化地部主张世第一法通于三界系。为什么?他们认为,哪一地具有尽智生起时所修的善根,哪一地就有世第一法。法密部主张世第一法既通于三界系,也通于不系。为什么?他们认为,这一法既然名为“世”,就通于三界系;

既然名为“第一”,也就通于不系。在法密部中,又有人另作一种主张,认为世第一法既不系属于三界,也不是不系。为什么?他们认为,这一法既然名为“第一”,就不是三界系;既然又名为“世”,也就不是不系。为了制止其他宗派的这些不同主张,并显示本宗的义理,所以作此论说。世第一法应当说系属于欲界、色界,还是无色界?答:应当说系属于色界。这就显示世第一法只系属于色界。虽然已经这样说,还应当进一步说明原因。为什么此法不应说系属于欲界?答:不是用欲界的道才能断除盖、制伏缠,使欲界的缠不再现起;而是用色界的道才能断除盖、制伏缠,使欲界的缠不再现起。如果用欲界的道能够断除盖、制伏缠,使欲界的缠不再现起,那么世第一法就应当说系属于欲界。然而,并不是用欲界的道能够断除盖、制伏缠,使欲界的缠不再现起;

而是用色界的道能够断除盖、制伏缠,使欲界的缠不再现起。因此,世第一法不应当说系属于欲界。这里所谓“断除、制伏、不再现起”,显示的是彻底断除、彻底制伏而永不再起的意义。欲界的道不能彻底断除盖、制伏缠,使它们永不再起,所以欲界没有世第一法;色界则不是这样,所以色界有世第一法。

问:为什么欲界没有能够彻底断除、制伏烦恼而使其不再现起的道,色界却有?答:欲界不是定地,不是修地,也不是离染地,所以没有这种道;色界是定地、修地和离染地,所以有这种道。复次,欲界的不善根强而善根弱,所以没有这种道;色界的善根强,又没有不善根,所以有这种道。复次,欲界的不善法受到殊胜因的增长滋养,善法却不是这样;色界的善法受到殊胜因的增长滋养,又没有不善法。复次,欲界的不善法像主人一样有力量,善法像客人一样没有势力;色界的善法像主人一样有力量,又没有不善法。复次,欲界的不善法能断绝善根,善法却不能断绝不善根;色界的善法能断不善根,又没有不善法。复次,欲界的善与不善在举止作用上互不敬畏,如同夫妻;色界的善与烦恼在举止作用上彼此敬畏,如同母子。复次,欲界各法在举止作用上无所顾忌,

譬如王子和富家子弟同被关在监牢中,彼此都没有什么可畏惧;色界各法在举止作用上有所顾忌,譬如王子和行刑人的儿子同被关在监牢中,行刑人的儿子会对王子有所忌惮。复次,欲界善根和欲界烦恼必定受到同一种系缚,没有力量断除对方,譬如一个人自己被捆绑,连自己都不能解开,更何况伤害别人;这里也是如此。色界善根和色界烦恼却有不受同一种系缚的情形,因为它们所处的地有差别;色界善根尚且能断除自界的烦恼,怎么会不能断除下界烦恼?复次,欲界善根必定受到欲界贪爱的染著,不能永远舍弃欲界,譬如人不会因为亲友较为低劣就将他舍弃。色界善根中,有些不受色界贪爱染著,因为它们所处的地有差别;对于自界的贪爱尚且能够永远断除,怎么会不能断除下地的贪爱?复次,用有漏道断除烦恼时,是欣求、修习自地,而厌离、断除下地;欲界下面再没有可以厌离、断除的地,所以没有能够彻底断除、制伏烦恼而使其不再生起的道。色界下面有可以厌离、断除的欲界,所以具有这种道。有余师说:

这里所谓“断除、制伏、不再生起”,显示的是暂时断除、暂时制伏而不现起的意义。欲界的道连暂时断除盖、制伏缠而使它们不现起都做不到,更何况彻底断除,所以欲界没有世第一法;色界则不是这样,所以色界有世第一法。正如暂时断除、制伏、不再生起和彻底断除、制伏、不再生起的分别是这样,以下各组分别,应知亦尔:有残余和没有残余,有影子和没有影子,有随缚和没有随缚,摧折枝干和拔除根本,制伏缠垢和消灭随眠。

问:欲界可以没有彻底断除、制伏而使烦恼不再生起的道,难道连暂时断除、制伏而使烦恼不现起的道也没有吗?答:欲界虽然有这种道,却不值得信赖。为什么?因为这种道不坚固,不能久住,不能持续流注,没有强大力量,不能前后相续,也不能长久随转;欲界心对所缘境界迅速取著又迅速舍弃,没有殊胜势力制伏各种烦恼,所以不能进入正性离生。譬如池水上长满浮萍等,青蛙或小石头投进水里时,浮萍虽然最初暂时分开,后来马上又会合拢。欲界也是这样,虽然有暂时断除盖等烦恼的道,却不值得信赖;详细的道理如前所说。色界不但有彻底断除、制伏而使烦恼不再现起的道,也有暂时断除、制伏而使烦恼不现起、并且很值得信赖的道。为什么?因为这种道坚固,能够久住、持续流注,具有强大力量,能够前后相续并长久随转;色界心对所缘境界不会迅速取著又迅速舍弃,具有殊胜势力制伏各种烦恼,所以能够进入正性离生。譬如池水上长满浮萍等,

龙象或大石投入水中以后,浮萍会长久分散,很难重新合拢。色界也是这样,它也有暂时断除盖等烦恼、并且值得信赖的道;详细的道理如前所说。因此应知,欲界没有断除盖等烦恼的可靠之道,色界却有。由此应当说,世第一法只系属于色界,并不系属于欲界。

问:世第一法本身不能断结,为什么却说:“如果欲界的道能够断除盖、制伏缠,使欲界的缠不再现起,那么世第一法就应当说系属于欲界”等等?答:世第一法虽然不能断结,但这一善根殊胜微妙,是善法中的第一,处在极为深远的位次,理应与能够断结的道同在一地。因此,可以用断结之道所在的地来证明世第一法所在的地。复次,世第一法引生见道,必定与见道同在一地;见道既然能够断除各种烦恼,所以可以用断结之道来证明世第一法所在之处。复次,世第一法既然对欲界生起极大的厌患,就应当与能够对治欲界烦恼的道同在一地,所以可以引用那种道来证明此法存在。

问:如果这样,世第一法就应当只存在于未至地,因为只有未至地能够断除欲界的各种烦恼;上面的五地应当没有世第一法。答:对治有两种:一是断对治,二是厌坏对治。未至地对于欲界兼有两种对治;上面的五地对于欲界虽然没有断对治,却有厌坏对治,所以这些地也有世第一法。尊者妙音这样说:色界六地对于欲界烦恼,全都兼有两种对治。上面五地的道不是不能断除欲界烦恼,只是因为未至地早已把它们断除,所以这五地虽有断除的力量,却已没有可供断除的烦恼。譬如六个人有同一个仇敌,共同议定,无论谁在哪里抓到仇敌,就把他杀死;其中一人先抓到并杀死了仇敌,其余五人虽然也有杀敌的力量,却已没有仇敌可杀。又如六个人各拿一盏灯,依次进入同一间暗室;第一盏灯进入时,黑暗已经全部破除,其余灯虽然也有破暗的力量,却已没有黑暗可除。又如太阳光在早晨、中午和傍晚,

无不与夜晚的黑暗相违;太阳刚升起时已经把黑暗全部破除,后来的阳光虽然也有破暗的力量,却已没有黑暗可破。色界六地对于欲界烦恼也是这样,虽然全都能够断除;详细的道理如前所说。

问:怎样知道色界六地对于欲界烦恼都兼有两种对治?尊者妙音一派说:依靠上面五地进入见道的人,会对欲界烦恼的断除分别作证,因为他们另行生起了无漏的离系之“得”。如果上面五地对欲界烦恼没有断对治,就不应发生这件事。评曰:不应作如是说,因为上面五地终究不能断除欲界烦恼。是谁说这些地具有一种无漏之“得”,能对欲界烦恼的断除分别作证,却又引用这种说法来证明这个义理?所以,前说于理为善。

问:由这一论题又产生一个问题:世第一法为什么不能断除各种烦恼?答:世第一法在这时善根微小,善法之身尚未成长,却已经具有威势。因为善根微小、善法之身尚未成长,所以不能断除烦恼;因为已经具有威势,所以也不会被烦恼摧伏。譬如幼狮身体尚小、还未长成,却已经具有威势;因为身体尚小、还未长成,所以不能伤害其他野兽;因为已经具有威势,所以也不会被其他野兽侵害。或有说,世第一法只有一个刹那,所以不能断除烦恼。

问:苦法智忍也只有一个刹那,为什么能够断除烦恼?答:苦法智忍虽然只有一个刹那,后面却有圣道相续生起,所以能够断除烦恼;世第一法没有这种情况,所以不能断除烦恼。有余师言,世第一法为加行道所摄,所以不能断除烦恼;必须由无间道才能断除。对于这一义理,还可以作进一步分别。

问:世第一法为什么只系属于色界?答:因为色界的世第一法能够为三道、三地、三根作等无间缘,又能先引发最初的法智品,接着引发类智品;其余界不能如此,所以世第一法只系属于色界。

问:世第一法为什么必定不系属于欲界?答:欲界不是定界,不是修界,也不是离染界;只有定界、修界、离染界才有世第一法。复次,欲界是卑贱、粗重、下劣的界;只有尊胜、细轻、胜妙的界才有世第一法。复次,如果世第一法系属于欲界,就会发生它能否缘取自身自性的过失。假如它系属于欲界,它究竟缘取自身,还是不能缘取自身?如果缘取自身,就违背正理,因为自性不能取自身为对象;如果不能缘取自身,就违背本论。后文说:“苦法智忍缘哪一种法生起,世第一法也缘同一种法生起。”苦法智忍以欲界五蕴全部作为所缘境,世第一法也应当如此。因此,世第一法必定不系属于欲界。

说一切有部《发智大毗婆沙论》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