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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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二¶
五百位大阿罗汉等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诏翻译
杂蕴第一中无義纳息第七之四¶
什么是难满?乃至广说。
问:为什么撰作这一部分论?
答:为了分别契经的义理。契经说有难满,也有难养。契经虽然这样说了,却没有分别其中的义理。契经是本论所依据的根本,其中没有说明的内容,现在应当说明。由于这个原因,撰作这一部分论。
什么是难满?
答:吃得很重、吞食很重,吃得很多、吞食很多,吃得量大、吞食量大,少量食物不能满足需要,称为难满。“吃得很重”等名称虽然不同,本体并没有差别,全都是为了显示难满的意义。
什么是难养?
答:贪吃、极其贪吃,饕餮、极其饕餮,耽著、极其耽著,嗜好、极其嗜好,喜好咀嚼,喜好品尝啜饮,挑选以后才吃,挑选以后才吞食,不能随所得食物便得到满足,称为难养。“贪吃、极其贪吃”等名称虽然不同,本体并没有差别,全都是为了显示难养的意义。
难满和难养有什么差别?
答:就是前面所说的差别。
问:为什么又撰作这一部分论?
答:为了使心存疑惑的人获得确定的认识。这两种法彼此相似:世人看见难满的人,共同说他难养;看见难养的人,共同说他难满。有人因此生疑:这两者是不是同一种法?为了使这种疑惑得到确定的解答,显示这两种法各有不同的意义,所以撰作这一部分论。
也就是说,前面所说吃得很重、吞食很多等,少量食物不能满足需要,称为难满;贪吃、极其贪吃等,不能随所得食物便得到满足,称为难养。
复次,多欲就是难满,因为希望得到许多食物;不喜足就是难养,因为要经过挑选才肯进食。这里的文字从略,只依据食物来说明;应知,对于衣服等物也同样具有这两种意义。有些底本没有这段辨别二者的问答。
问:为什么这里没有询问二者的差别?
答:本来应当询问却没有询问,当知其中有所省略。
复次,因为答案与前面所说没有不同,所以不再询问;不像多欲和不喜足,它们的答案与前面不同,所以必须另加分别。
什么是易满?乃至广说。
问:为什么撰作这一部分论?
答:为了分别契经的义理。契经说有易满,也有易养。契经虽然这样说了,却没有分别其中的义理。契经是本论所依据的根本,其中没有说明的内容,现在应当说明。
复次,前面已经说明难满和难养,现在要说明直接对治它们的法,所以撰作这一部分论。
什么是易满?
答:不吃得很重、不吞食很重,不吃得很多、不吞食很多,不吃得量大、不吞食量大,只需少量食物便能满足需要,称为易满。“不吃得很重”等名称虽然不同,本体并没有差别,全都是为了显示易满的意义。
什么是易养?
答:不贪吃、不极其贪吃,不饕餮、不极其饕餮,不耽著、不极其耽著,不嗜好、不极其嗜好,不喜好咀嚼,不喜好品尝啜饮,不挑选食物才吃,也不挑选食物才吞食,随所得食物便能满足需要,称为易养。“不贪吃”等名称虽然不同,本体并没有差别,全都是为了显示易养的意义。
易满和易养有什么差别?
答:就是前面所说的差别。
问:为什么又撰作这一部分论?
答:为了使心存疑惑的人获得确定的认识。这两种法彼此相似:世人看见易满的人,共同说他易养;看见易养的人,共同说他易满。有人因此生疑:这两者是不是同一种法?为了使这种疑惑得到确定的解答,显示这两种法各有不同的意义,所以撰作这一部分论。
也就是说,前面所说不吃得很重等,只需少量食物便能满足需要,称为易满;不贪吃等,随所得食物便能满足需要,称为易养。
复次,少欲就是易满,因为不希求许多食物;喜足就是易养,因为不挑选食物。这里的文字从略,只依据食物来说明;应知,对于衣服等物也同样具有这两种意义。有些底本没有这段辨别二者的问答。
问:为什么这里没有询问二者的差别?
答:本来应当询问却没有询问,应知其中有所省略。
复次,因为答案与前面所说没有不同,所以不再询问;不像少欲和喜足,它们的答案与前面不同。
应知,这里有些人吃得少,却称为难满。例如只需吃一个食团便足以满足需要,却吃两个食团等。
有些人吃得多,却称为易满。例如必须吃一斛食物才能满足需要,而他只吃这一数量,不再多吃。
从前有一头名叫磨荼的母象,从外地驮着佛陀舍利来到迦湿弥罗国。凭借这一福业,它命终以后在这里得到男身,出家修道,证成阿罗汉。由于过去习惯的力量,他每天必须吃一斛食物才能满足需要。临近般涅槃时,他召集过去曾经前来供养、拜见他的比丘尼,说:“我将为你们讲述我的殊胜之法。”
比丘尼众讥讽说:“尊者既然这样容易满足,确实有殊胜之法。”
阿罗汉说:“你们不要轻视我,我确实容易满足。”
比丘尼说:“每天吃一斛食物,怎么能说容易满足?”
阿罗汉说:
“你们不知道,我在这一生以前曾是一头母象,驮着佛陀舍利来到这个国家。凭借这一善业,我现在得到人身,出家修道,证成阿罗汉。由于过去残余习惯的力量,我每天本来需要吃一斛五斗饭;但我始终自己节制食量,只吃一斛。像这样容易满足的人,除了我还有谁?”
当时,比丘尼们顶礼悔过。
胜军王也因为福德的力量,每天能吃两大斛饭、喝两大斛甘蔗汁。这些甘蔗汁和米饭,分别由一根甘蔗和一枝稻穗生出;然而他自己节制食量,各只食用一斛。这些人虽然吃得很多,却称为易满。
有些人挑选食物,所以称为难养。例如吃粗劣食物已经足以满足需要,却由于贪吃而仍要挑选食物。
有些人挑选食物,却称为易养。例如吃粗劣食物不能维持身体,必须挑选适合的食物才能满足需要,但对美食并不耽著。
有些有情贪心很大,食量却小,例如乌鸦、鸱鸟等;有些食量很大,贪心却小,例如象、马等;有些贪心和食量都大,例如猫、狗等;有些贪心和食量都小——
例如龟、蟹等。
难满和难养全都属于欲界,通于六识,以贪这一不善根为自性。易满和易养全都通于三界系和不系,通于六识,以无贪善根为自性。
如契经说,四种圣种全都以喜足为自性。这四种圣种将在后面《定蕴》“不还纳息”中广泛说明。
杂蕴第一·思纳息第八之一¶
什么是思?什么是虑?对于上述各章和解释各章的义理,已经领会以后,现在应当广泛解释。
问:为什么撰作这一部分论?
答:为了制止其他宗派的主张,显示正确义理。
或有执思和虑就是心。例如譬喻者主张,思、虑只是心的不同状态,没有另外的本体。为了遮止这种主张,显示思和虑是心所法,各有独立本体。
或复有执思与虑的声音虽然不同,本体却没有差别。例如声论者主张,“思”和“虑”的音韵虽然不同,并没有不同本体。为了遮止这种主张,显示这两者的本体也各不相同,所以撰作这一部分论。
什么是思?
答:思、等思、增思、思性、思类、心行、意业,称为思。本论的造论师善于了解不同名称所表达的意义,所以用种种名称显示思的本体;文字虽然不同,本体并没有差别。
问:这里所说的思,是哪一种思?
有作是说:这里说的是牵引一期众同分的思。
有余师说:这里说的是使一期众同分圆满的思。
评曰:应作是说,这里总括说明一切意业。无论是能够牵引一期众同分的思,还是能够使一期众同分圆满的思;无论有漏还是无漏;无论在意地还是在前五识中,全都称为思,因为它们全都有造作的相状。
什么是虑?
答:虑、等虑、增虑、称量、筹度、观察,称为虑。本论的造论师善于了解不同名称所表达的意义,所以用种种名称显示虑的本体;文字虽然不同,本体并没有差别。
问:这里所说的虑,是哪一种虑?
有作是说:这里说的是通达四圣谛的虑,也就是见道等如实观察四圣谛。
有余师说:这里主要说修所成的虑,也就是暖、顶、忍和世第一法。
或有说:这里主要说思所成的虑,也就是不净观、持息念等,乃至四念住。
复有说:这里主要说闻所成的虑,也就是分别诸法的自相和共相,安立诸法的自相和共相,消除对于事物本体的愚昧和对于所缘的愚昧,对诸法既不增加也不减少。
或复有说:这里主要说生来所得的虑,也就是受持、转读三藏十二分教,使它们得到究竟流布。
评曰:应作是说,这里总括说明一切般若。无论生来所得、闻所成、思所成、修所成,还是通达圣谛;无论有漏还是无漏;无论在意地还是在前五识中,全都称为虑——
因为它们全都有观察的相状。思和虑有什么差别?
问:为什么又撰作这一部分论?
答:为了使心存疑惑的人获得确定的认识。这两种法彼此相似:世人看见思很多的人,共同说这个人虑很多;看见虑很多的人,共同说这个人思很多。有人因此生疑:这两者是不是同一种法?为了使这种疑惑得到确定的解答,显示这两种法的本体各不相同,所以撰作这一部分论。
思和虑有什么差别?
答:思是业,虑是慧。这就是二者的差别。
复次,思具有造作的相状,虑具有观察的相状。
复次,能够分别可爱果和不可爱果,使二者不相混杂,是思的相状;能够分别诸法的自相和共相,使人不再疑惑,是虑的相状。
问:一切不善法和有漏善法全都能够招感可爱或不可爱的异熟果,为什么只说思能够分别可爱果和不可爱果,不说其他法?
答:因为思最为殊胜。思在招感可爱果和不可爱果方面力量最强,所以特别说思。例如作偈、书写、染色等事虽然还需要其他条件,却因为人的作用最强而用人来命名;这里也是这样。
问:其他心、心所也能分别诸法的自相和共相,为什么说这种作用属于慧,不属于其他法?
答:因为慧最为殊胜。慧在分别诸法自相和共相方面作用最强,所以特别说慧。所举譬喻与前面相同。
问:哪一种慧能够分别诸法的自相?哪一种慧能够分别诸法的共相?
答:分别一个事物的相状,是分别自相;分别许多事物的相状,是分别共相。
复次,分别一个个蕴等,是分别自相;分别两个蕴、三个蕴等,是分别共相。
复次,闻所成慧和思所成慧大多分别自相;修所成慧大多分别共相。
复次,不属于十六行相的慧大多分别自相;属于十六行相的慧只分别共相。
复次,在修习圣谛阶段的慧大多分别自相;在现观阶段的慧只分别共相。
复次,分别观察各个圣谛的慧,称为分别自相;总体观察各种圣谛的慧,称为分别共相。
问:应当怎样了解这两种慧?
答:如同种种物品靠近帝青宝时,各自的相状不再显现,全都变得和帝青宝同一颜色;分别共相的慧,应知亦尔。如同种种物品远离帝青宝时,青、黄等颜色各自显现;分别自相的慧,应知亦尔。
复次,如同太阳升起时,光明普遍照耀,所有黑暗顿时消除;分别共相的慧,应知亦尔。如同太阳升起以后,逐渐照见各种物品,使墙壁、孔隙、山岩、幽深林薮全都显现;分别自相的慧,应知亦尔。
复次,如同一个人拿着灯刚进入暗室时,顿时破除所有黑暗;分别共相的慧,应知亦尔。如同灯进入暗室以后,逐渐照见瓶、衣、器具、箱箧等各种物品;分别自相的慧,应知亦尔。
复次,如同镜子从远处映照时,各别相状不能显现;分别共相的慧,应知亦尔。如同镜子从近处映照时,各别相状清楚显现;分别自相的慧,应知亦尔。
复次,如同一个人从远处观看山林等物;分别共相的慧,应知亦尔。
如同一个人从近处观看山林等物;分别自相的慧,应知亦尔。
问:这里所说的闻所成慧、思所成慧和修所成慧,各有什么相状?
有作是说:对于三藏十二分教加以受持、转读,使它们得到究竟流布,称为闻所成慧;依此生起思所成慧,依思所成慧生起修所成慧;修所成慧断除烦恼、证得涅槃。如同依金矿产生黄金,依黄金产生金刚,金刚能够摧毁山石等物。
评曰:应作是说,对于三藏十二分教加以受持、转读,使它们得到究竟流布,这是生来所得的慧;依此生起闻所成慧,依闻所成慧生起思所成慧,依思所成慧生起修所成慧;修所成慧断除烦恼、证得涅槃。如同依种子生芽,依芽生茎,依茎又生枝、叶、花、果。
复次,依闻而生的,称为闻所成慧;依思而生的,称为思所成慧;依修而生的,称为修所成慧。
复次,由闻引生的,称为闻所成慧;由思引生的,称为思所成慧——
由修引生的,称为修所成慧。
复次,依所缘力量生起的,称为闻所成慧;依因的力量生起的,称为思所成慧;依这两种力量共同生起的,称为修所成慧。
复次,依他人力量生起的,称为闻所成慧;依自身力量生起的,称为思所成慧;依这两种力量共同生起的,称为修所成慧。
复次,依资粮力量生起的,称为闻所成慧;依自性力量生起的,称为思所成慧;依这两种力量共同生起的,称为修所成慧。
复次,依外在力量生起的,称为闻所成慧;依内在力量生起的,称为思所成慧;依这两种力量共同生起的,称为修所成慧。
复次,依教法力量生起的,称为闻所成慧;依义理力量生起的,称为思所成慧;依禅定力量生起的,称为修所成慧。
问:这三种慧有什么差别?
答:闻所成慧在一切时候都依名称了解义理。具有这种慧的人会思考:“素怛缆、毗奈耶和阿毗达磨所说的是什么意思?
“亲教师、轨范师和同修梵行者所说的是什么意思?其他论典等所说的是什么意思?”他随着自己所忆念的内容,全都能够理解。
思所成慧有时依名称了解义理,有时不依名称也能了解义理。修所成慧在一切时候都不依名称而了解义理。
譬如三个人进入水池沐浴:第一人没有学过浮水,第二人学过却还不熟练,第三人已经熟练掌握。没有学过浮水的人在一切时候都要攀住岸边、草木等,然后才能沐浴;闻所成慧,应知亦尔。学过却还不熟练的人,有时要攀附,有时不必攀附,也能沐浴;思所成慧,应知亦尔。已经熟练掌握的人在一切时候都不必攀附任何东西,能够自在沐浴;修所成慧,应知亦尔。
复次,闻所成慧可以作为三种慧的因。思所成慧只作为思所成慧的因,不作为闻所成慧的因,因为闻所成慧较为低劣;也不作为修所成慧的因,因为二者系属不同界地。修所成慧只作为修所成慧的因,不作为闻所成慧的因,因为闻所成慧较为低劣;也不作为思所成慧的因,因为思所成慧同样较为低劣——
并且系属不同界地。
复次,闻所成慧只以闻所成慧为果,不以其余两种慧为果,因为其余两种慧更为殊胜。思所成慧是前两种慧的果,不是修所成慧的果,因为修所成慧更为殊胜,而且系属不同界地。修所成慧是闻所成慧和修所成慧两种慧的果,不是思所成慧的果,因为二者系属不同界地。
复次,闻所成慧现在前时,只修闻所成慧;思所成慧现在前时,只修思所成慧;修所成慧现在前时,能够修三种慧。
问:为什么闻所成慧和思所成慧现在前时只修同类,修所成慧却能够修三种?
答:闻所成慧和思所成慧不依禅定而生,力量低劣,现在前时只能修习同类。这里只因为当下反复修习而称为“修”,并不修得未来的同类或其他种类。修所成慧依禅定而生,力量更为强盛,现在前时能够修同类,也能够修其他种类。修同类时,对现在法作习修,对未来法作得修;修其他种类时,只对未来法作修。
复次,闻所成慧和思所成慧在最初一个刹那现在前时,只成就现在;从第二个刹那以后现在前时,成就过去和现在;后来不再生起时,只成就过去。前所未得的修所成慧,在最初一个刹那现在前时成就未来;从现在的第二个刹那以后,成就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后来不再生起时,只成就过去和未来。
有余师说:反复修习闻所成慧和思所成慧而达到殊胜的人,这两种慧现在前时,也能修得未来的同类善法。
依他们的说法,各时位所成就的法便不同于前面的说明。
上述三种慧,就界系属来说:欲界有两种,即闻所成慧和思所成慧;色界有两种,即闻所成慧和修所成慧;无色界只有修所成慧。
问:为什么欲界没有修所成慧?
答:欲界不是定界,不是修习之地,也不是离染之地;在欲界想要修习时,仍会归入思所成慧。
问:为什么色界和无色界没有思所成慧?
答:色界和无色界是定界,是修习之地,也是离染之地;在这两界想要思惟时,便会归入修所成慧。
问:为什么无色界没有闻所成慧?
答:因为无色界没有耳根可以听闻正法。闻所成慧必须以耳根听闻正法以后,经过辗转引发才能现在前。
有作是说:欲界具足三种慧,色界、无色界如前面所说。欲界的修所成慧,是与现观边世俗智、空空三摩地、无愿无愿三摩地、无相无相三摩地,以及尽智时所修的欲界善根相应的慧;但这种慧极少,所以各处不加说明。
有余师说:欲界和色界全都具足三种慧,无色界只有修所成慧。
或有说:欲界和色界全都具足三种慧,无色界有思所成慧和修所成慧两种。
复有说:三界全都具足三种慧。
评曰:应知这里初说为善。
就所依地来说,闻所成慧存在于五地,即欲界和四静虑。
有说:它存在于六地,即前述五地再加静虑中间。
有说:它存在于七地——
即前述六地再加未至地。
思所成慧只存在于一地,即欲界。
修所成慧如果是有漏,存在于十七地,即四静虑、四近分、静虑中间、四无色定和四无色近分;如果是无漏,存在于九地,即四静虑、未至地、静虑中间和下三无色定。
就所依身体来说,闻所成慧依欲界、色界身体;思所成慧依欲界身体;修所成慧依三界身体。
就行相来说,有作是说:闻所成慧和思所成慧不具有十六行相,因为它们是有漏法;修所成慧具有十六行相或其他行相。
评曰:应作是说,三种慧全都通于十六行相和其他行相,因为十六行相既通有漏,也通无漏。
问:如果三种慧全都通于十六行相和其他行相,这三种慧又有什么差别?
答:前面已经说明种种差别。此外,闻所成慧和思所成慧凭自身力量不能修得未来法,却能凭其他法的力量在未来被修得;修所成慧凭自身力量就能修得未来法。这就是三者的差别。
就所缘来说,三种慧全都缘一切法。
就念住来说,三种慧全都通于四念住。
就智来说,闻所成慧和思所成慧只是世俗智;修所成慧通于十智。
就相应根来说,闻所成慧和修所成慧与乐、喜、舍三根相应;思所成慧与喜、舍二根相应。
就是否与三摩地俱起来说,闻所成慧和思所成慧不与三种三摩地俱起,因为它们是有漏法;修所成慧有时与三种三摩地俱起,有时不与它们俱起。
就过去、未来、现在来说,三种慧全都属于三世,也能缘三世及离开三世的法。
就善、不善、无记来说,三种慧全都是善,也能缘善、不善、无记三种法。
就系属和不系来说,闻所成慧系属于欲界和色界——
思所成慧只系属于欲界;修所成慧系属于色界、无色界,或者不系。三种慧全都能缘三界系和不系法。
就有学、无学、非学非无学来说,闻所成慧和思所成慧只是非学非无学;修所成慧通于三种。三种慧全都能缘这三种法。
就见所断、修所断、不应断来说,闻所成慧和思所成慧只属修所断;修所成慧通于修所断和不应断。三种慧全都能缘这三种法。
就缘名称还是缘意义来说,三种慧全都既缘名称,也缘意义。
就缘自己的相续、他人的相续还是非相续来说,三种慧全都能缘这三种对象。
就存在于意地还是前五识身来说,三种慧都只存在于意地,因为前五识中没有由加行所得的善法。
就由加行得、离染得还是生得来说,三种慧全都通于加行得和离染得,不属于生得。闻所成慧和思所成慧属于离染得,是因为远离有顶染污时会获得它们。
有说:三种慧虽然属于加行得,也可以说属于生得,因为从上地命终而投生下地时,也会重新获得它们。
有余师说:闻所成慧如果在欲界,只属于加行得;如果在色界,既可以说属于加行得,也可以说属于生得。
说它属于加行得,是因为必须在欲界通过加行修习闻所成慧,观察诸法的自相和共相,达到极其纯熟以后,从欲界命终、投生色界时才会获得。
说它属于生得,是因为虽然在欲界通过加行修习闻所成慧,观察诸法的自相和共相,但在尚未投生色界以前仍不能获得色界的闻所成慧,必须投生色界以后才会获得。
思所成慧只属于加行得。修所成慧通于加行得、离染得和生得三种,因为它能在加行、离染和投生时获得。
问:声闻、独觉和如来分别具足这三种慧中的几种?
答:如来虽然具足三种慧,主要却由修所成慧显示。为什么?因为如来自然觉悟,具足十力、四无所畏、大悲等由修习所得的功德。
独觉虽然具足三种慧,主要却由思所成慧显示。为什么?因为独觉虽然自然觉悟,却没有十力、四无所畏等由修习所得的功德,而且要经过许多思虑才进入圣道。
声闻虽然具足三种慧,主要却由闻所成慧显示。为什么?因为声闻听闻说法的声音而进入圣道。
复次,这三种慧全都可以称为闻所成慧,如经中说“多闻的人能够了知法”等;全都可以称为思所成慧,正如这里所说,“虑”就是慧,由于虑与思相似,所以也称为思;全都可以称为修所成慧,如经中说:“什么是应当修习的法?就是善的有为法。”
契经又说有三种慧:第一,言说究竟慧,就是这里所说的闻所成慧;第二,思虑究竟慧——
就是这里所说的思所成慧;第三,出离究竟慧,就是这里所说的修所成慧。一切由加行生起的善心、心所,全都归入这三种慧的类别。
什么是寻?乃至广说。
问:为什么撰作这一部分论?
答:为了制止其他宗派的主张,显示正确义理。
或有执寻和伺就是心,例如譬喻者。为了遮止这种主张,显示寻和伺是心所法。
或复有执寻和伺是假有。为了遮止这种主张,显示这两种法都是真实存在的法,所以撰作这一部分论。
什么是寻?
答:心的寻求、辨了、显示、推度、构画、分别性、分别类,称为寻。“心的寻求”等名称虽然不同,本体并没有差别,全都是为了清楚显示寻的自性。
什么是伺?
答:心的伺察、随行、随转、随流、随属,称为伺。“心的伺察”等名称虽然不同,本体并没有差别,全都是为了清楚显示伺的自性。
寻和伺有什么差别?
答:心的粗显性质称为寻,心的细微性质称为伺。这就是二者的差别。
问:为什么又撰作这一部分论?
答:为了使心存疑惑的人获得确定的认识。这两种法彼此相似:世人看见寻很多的人,共同说他伺很多;看见伺很多的人,共同说他寻很多。有人因此生疑:这两者的本体是不是同一?为了使这种疑惑得到确定的解答,显示这两种法各有不同的本体,所以撰作这一部分论。
问:这里所说心的粗显性质和细微性质,显示什么意义?
有作是说:它直接显示心的粗显性质和心的细微性质。如果这样说,寻和伺就应当以心为自性;而且二者不能相应,因为同一个事物不能同时具有粗显和细微两种性质。
有余师说:它显示心处在粗显状态时有寻的性质,处在细微状态时有伺的性质。如果这样说,就应当显示寻和伺不能在同一个心中俱起,因为心处在粗显和细微状态时属于不同刹那。
评曰:应作是说,这里显示在同一个心中,粗显性质称为寻,细微性质称为伺。这样说,便显示同一个心中既有寻,也有伺;寻使心粗显,伺使心细微。
问:同一个心中的粗显、细微两种法为什么不互相矛盾?
答:因为二者所起的作用不同。寻的性质猛利,伺的性质迟钝,它们共同辅助同一个心,所以虽然一个粗显、一个细微,却不互相矛盾。
问:寻和伺的粗细相状是怎样的?
答:如同把针和鸟羽捆在一起触碰身体,会同时生起锐利和迟钝的感受;寻和伺也是这样。
又如把等量的醋和水混合以后放入口中,会产生锐利和迟钝的认识;寻和伺也是这样。
又如把等量的盐和炒面混合以后放入口中,会产生锐利和迟钝的认识;寻和伺也是这样。
《施设足论》说,如同敲击钟、铃以及铜器、铁器等,声音发出、延续时,先粗重而后细微;寻和伺也是这样。
《法蕴足论》说,如同天上震雷、人吹螺贝等,声音最初很大,后来渐小;寻和伺也是这样。
又有一种说法认为,如同鸟在空中飞翔,鼓动翅膀以后向前滑翔,前一阶段粗重,后一阶段细微;寻和伺也是这样。
上述说法全都只显示:寻和伺的作用增强时有前后差别,并不是说二者不能俱起。
有作是说:如同把熟酥放在冷水上,又受到日光照触,因为水和阳光的共同作用,熟酥既不融化,也不凝结。同样,同一个心具有寻和伺,由这两种力量共同任持,既不纯粹粗显,也不纯粹细微。所以寻和伺可以彼此相应;寻使心粗显,伺使心细微。
这里简略说有三种分别:
一、自性分别,即寻和伺。
二、随念分别,即与意识相应的念。
三、推度分别,即意地中不在定的慧。
欲界的前五识身只有自性分别一种。虽然也有念,却不是随念分别,因为前五识不能忆念;虽然也有慧,却不是推度分别,因为前五识不能推度。
欲界意地具足三种分别。
初静虑的三识身只有自性分别一种。虽然有念和慧,却不属于其余两种分别,义理如前所说。
初静虑意地如果不在定,具足三种分别;如果在定,具有自性分别和随念分别两种。虽然也有慧,却不是推度分别,因为一旦推度便会出定。
第二、第三、第四静虑的心,如果不在定,具有随念分别和推度分别两种;没有自性分别,因为这些地没有寻和伺。如果在定,则只有随念分别一种。
无色界心如果不在定,具有两种分别,没有自性分别——
如果在定,则只有随念分别一种。
各种无漏心随其所依地而有差别:有的只有两种分别,也就是没有推度分别;有的只有随念分别一种;没有具足三种分别的无漏心,因为无漏心没有不定状态。
什么是掉举?乃至广说。
问:为什么撰作这一部分论?
答:为了制止其他宗派的主张,显示正确义理。或有执掉举和心乱没有不同的本体。为了遮止这种主张,显示二者的本体各不相同,所以撰作这一部分论。
什么是掉举?
答:心不寂静、不止息、躁动、掉举,以及心的躁动性质,称为掉举。“不寂静”等名称虽然不同,本体并没有差别,全都是为了清楚显示掉举的自性。
什么是心乱?
答:心散乱、流荡、不安住、不专注于同一境界,称为心乱。“心散乱”等名称虽然不同,本体并没有差别,全都是为了清楚显示心乱的自性。
掉举和心乱有什么差别?
答:不寂静的相状称为掉举,不专注同一境界的相状称为心乱。这就是二者的差别。
问:为什么又撰作这一部分论?
答:为了使心存疑惑的人获得确定的认识。这两种法彼此相似:世人看见掉举的人,共同说这是心乱;看见心乱的人,共同说这是掉举。有人因此生疑:这两者是不是同一种法?为了使这种疑惑得到确定的解答,显示这两种法的本体各不相同,所以撰作这一部分论。
所谓不寂静的相状,是说它使心躁动,障碍具有五支或四支的禅定;所谓不专注同一境界的相状,是说它使心向外在的色、声、香、味、触流荡。
问:掉举和心乱的相状是怎样的?
答:如同一个人坐在床上,别人一拉便使他站起;掉举也是这样,因为它发动心。如同站起以后再加鞭策,使他向前行走;心乱也是这样,因为它使心在各种境界之间屡次转移。
又如使水从泉眼中涌出;掉举也是这样,因为它使心躁动。如同水涌出以后流入并充满各个池塘;心乱也是这样,因为它使心流动、散开。
问:心乱以什么为自性?
答:以染污的三摩地为自性。
有作是说:另有一种心所称为心乱,并不是三摩地。
评曰:应作是说,前说为善。三摩地与烦恼相应,使心在不同境界中屡次转移,便称为心乱。
掉举和心乱虽然恒常相应,但依据哪一种作用较为增强,可以作四句分别:
第一,有一种心称为有掉举,不称为有心乱,即心专注一个境界,三摩地却极其躁动的时候。
第二,有一种心称为有心乱,不称为有掉举,即心面对许多境界,三摩地却不很躁动的时候。
第三,有一种心既称为有掉举,也称为有心乱,即心面对许多境界,三摩地又极其躁动的时候。
第四,有一种心既不称为有掉举,也不称为有心乱,即心专注一个境界,三摩地又不很躁动的时候。
大德说:“凡是称为有心乱的心,也称为有掉举;但有些心称为有掉举,不称为有心乱,即心专注一个境界,三摩地却极其躁动的时候,如同沿着一条道路不断奔跑而从不停息。”
复次,这里由于说明了心所法,现在应当说明大地法等类别。
大地法有十种:一、受;二、想;三、思;四、触;五、欲;六、作意;七、胜解;八、念;九、三摩地;十、慧。
大烦恼地法也有十种:一、不信;二、懈怠;三、放逸;四、掉举;五、无明;六、忘念;七、不正知;八、心乱;九、非理作意;十、邪胜解。
这两类大地法的名称虽然共有二十个,实际本体却只有十五种。大地法中的受、想、思、触、欲,名称有五个,本体也有五种;大烦恼地法中的不信、懈怠、放逸、掉举、无明,名称有五个,本体也有五种;其余十个名称的本体却只有五种:大烦恼地法中的忘念,就是大地法中的念;不正知就是其中的慧;心乱就是其中的三摩地;非理作意就是其中的作意;邪胜解就是其中的胜解。
不过,大地法通于染污和不染污,大烦恼地法则只有染污。念等五法随顺善法方面的力量很强,大多建立在各种善法类别中,有人可能因此怀疑它们只是不染污法,所以又把它们列入烦恼地法。
有说:这五法随顺染污法方面的力量也很强,所以再次列出。昏沉随顺禅定,其余烦恼又不遍于一切染污心,所以不把它们列入这组大烦恼地法。
这里可以作四句分别:
第一,是大地法而不是大烦恼地法,即受、想、思、触、欲。
第二,是大烦恼地法而不是大地法,即不信、懈怠、放逸、掉举、无明。
第三,既是大地法,也是大烦恼地法,即忘念、不正知、心乱、非理作意、邪胜解。
第四,既不是大地法,也不是大烦恼地法,即排除上述各项的其他法。
有些人主张心乱不是三摩地;他们说,这两类大地法的名称有二十个,本体有十六种。依他们的主张,所作四句也与前面不同:第一句有六种法——
即前述五种再加三摩地;第二句也有六种法,即前述五种再加心乱;第三句有四种法,即前述五种重合的法中除去心乱;第四句如前面所说。
评曰:这里前说为善。
小烦恼地法有十种:一、忿;二、恨;三、覆;四、恼;五、谄;六、诳;七、憍;八、悭;九、嫉;十、害。
大善地法有十种:一、信;二、精进;三、惭;四、愧;五、无贪;六、无瞋;七、轻安;八、舍;九、不放逸;十、不害。
大不善地法有五种:一、无明;二、昏沉;三、掉举;四、无惭;五、无愧。
大有覆无记地法有三种:一、无明;二、昏沉;三、掉举。
大无覆无记地法有十种,就是前面大地法中的受等十法。
问:“大地法”等名称是什么意思?
答:在一切心中都能找到的法,称为大地法。无论染污或不染污、有漏或无漏、善或不善或无记、三界系或不系、有学或无学或非学非无学、见所断或修所断或不应断、在意地或在前五识身,在一切心中全都能找到,所以称为大地法。
在一切染污心中都能找到的法,称为大烦恼地法。无论不善或无记、系属于欲界或色界或无色界、见所断或修所断、在意地或在前五识身,烦恼生起时全都能找到,所以称为大烦恼地法。
应知,这里的不信等五法只与一切染污心俱起,所以建立为大烦恼地法;忘念等五法则如前面所说。
只在一部分染污心中能够找到的法,称为小烦恼地法。忿等七法只属于不善;谄、诳、憍——
则有时属于不善,有时属于无记。忿等七法只系属于欲界;谄和诳系属于欲界及初静虑;憍系属于三界。这十种法又全都只属修所断,只存在于意地;其中任何一种生起时,第二种必定不会同时生起,因为它们互相违背,所以称为小烦恼地法。
只在一切善心中都能找到的法,称为大善地法。无论有漏或无漏、生得善或加行善、三界系或不系、有学或无学或非学非无学、在意地或在前五识身,在一切善心中全都能找到,所以称为大善地法。
在一切不善心中都能找到的法,称为大不善地法。无论见苦所断、见集所断、见灭所断、见道所断或修所断,无论在意地还是在前五识身,在一切不善心中全都能找到,所以称为大不善地法。
应知,这里的无惭和无愧——
只在一切不善心中都能找到,所以称为大不善地法。昏沉和掉举为烦恼与缠所摄,通与一切不善心相应;而且它们障碍止和观的力量很强,所以又建立在不善地法中。无明属于随眠,遍与一切不善心相应,所以也列入不善地法。其余随眠和随烦恼不具备这种意义。
在一切有覆无记心中都能找到的法,称为大有覆无记地法。无论是欲界中与萨迦耶见、边执见相应的心,还是色界、无色界中与一切烦恼相应的心;无论在意地还是在前五识身,在一切有覆无记心中全都能找到,所以称为大有覆无记地法。
应知,这里没有另外的心所法,只是分类为有覆无记性;其中只有无明、昏沉和掉举属于烦恼与缠,障碍止、观的力量最强,或者属于随眠,并且遍在一切有覆无记心中都能找到,所以把它们列入有覆无记地法。
在一切无覆无记心中都能找到的法,称为大无覆无记地法。无论系属于欲界、色界或无色界,无论在意地还是在前五识身,无论属于异熟生、威仪路、工巧处还是神通果心,全都能找到,所以称为大无覆无记地法。
应知,这里没有另外的心所法,只是分类为无覆无记性。受等十法遍在一切无覆无记心中都能找到,所以把它们列入无覆无记地法。
说一切有部《发智论·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