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七十五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第七十五

五百大阿罗汉等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诏翻译

结蕴第二中十门纳息第四之五

五取蕴就是色取蕴、受取蕴、想取蕴、行取蕴和识取蕴。

问:为什么要作这番论述?

答:为了分别契经的意义。契经说有五取蕴,即从色取蕴直到识取蕴。契经虽然这样说了,却没有广泛辨明其意义。契经是本论所依据的根本;契经中没有详细说明的,现在应当加以分别,所以作这番论述。

问:什么是色取蕴?

答:凡是有漏而能成为取著对象的色法,无论处在过去、未来、现在,能令人对它生起欲,或者生起贪、嗔、痴、恐怖,或者随之生起某一种与心相应的随烦恼,就称为色取蕴。

这里,“生起欲”和“生起贪”是指生起爱结;“生起嗔”是指生起恚结;“生起痴”是指生起无明结。

关于“生起恐怖”,有作是说:这里不应当说“或者生起恐怖”。为什么?恐怖本身就是烦恼;既然已经说到烦恼,也就已经说到恐怖。

问:如果这样,这种恐怖以哪一种烦恼为自性?

有作是说,以有身见为自性。为什么?执著有“我”的人,大多容易恐惧;既然已经说到有身见,也就已经说到恐怖。

有余师说,以爱为自性。为什么?有爱的人,大多容易恐惧。

复有说,以无智为自性。为什么?没有智慧的人,大多容易恐惧;既然已经说到无明,也就已经说到恐怖。

评曰:应作是说,在这些所生起的法中,应当把恐怖另行说出。为什么?另有一个与心相应的心所,以它为恐怖的自性。它归在其余这一类与心相应的心所法中,并不属于各种烦恼。

问:以恐怖为自性的心所在什么地方存在?

答:它存在于欲界,不存在于色界、无色界。

问:如果以恐怖为自性的心所在色界中不存在,应当怎样解释契经所说的话?如契经说:“比丘,当知有一批先出生在极光净天的天神,看见后来出生的天神望见劫火的火焰而心生恐怖,便安慰他们说:‘大仙,不要害怕!大仙,不要害怕!我曾多次看见这劫火的火焰焚烧空无一物的梵宫,随后就在原处熄灭。’”又应当怎样解释偈颂所说的话?如颂说:

听说长寿诸天,具有妙色与名誉;

内心深怀厌恶恐惧,如同鹿面对狮子。

答:经文和偈颂都是对“厌”使用了“怖”这个名称。

问:如果这样,“厌”和“怖”有什么差别?

答:名称本身就是差别:那一种称为厌,这一种称为怖。

尊者世友这样说:怖只存在于欲界,厌则通于三界。

复作是说:怖属于烦恼品,厌属于善根品。

复作是说:怖通于染污和无覆无记,厌则只有善性。

一位大德说:对于可能造成衰损的事情,心中深深疑虑而想远离,称为怖;已经远离以后,心中深深憎恶,称为厌。以上就是厌与怖的差别。

问:异生和圣者,哪一类有恐怖?

有作是说,异生有恐怖,圣者没有恐怖。为什么?因为圣者已经远离五种怖畏。五种怖畏是:一、不活畏;二、恶名畏;三、怯众畏;四、命终畏;五、恶趣畏。

评曰:应作是说,异生和圣者两者都有恐怖。

问:圣者已经远离五种怖畏,为什么仍有恐怖?

答:圣者虽然没有五种大怖畏,却仍有其他暂时发生的小恐怖。

问:哪些圣者仍有其他小恐怖?是在有学位,还是在无学位?

有作是说,只有处在有学位的圣者仍有其他小恐怖,因为恐怖只属于烦恼品。

评曰:应作是说,有学位和无学位都可能有恐怖。有学是指预流者、一来者和不还者;无学是指阿罗汉与独觉,但要排除佛世尊。佛没有恐怖、毛发竖立等现象,因为佛已如实通达一切法,获得了无畏。

至于“或者随之生起某一种与心相应的随烦恼”,是指缘色法而生起的其余遍行烦恼,以及由修道所断的其余烦恼等。

问:什么是受取蕴?

答:凡是有漏而能成为取著对象的受,无论处在过去、未来、现在,能令人对它生起欲,或者生起贪、嗔、痴、恐怖,或者随之生起某一种与心相应的随烦恼,就称为受取蕴。这里的广泛解释与前文相同。应知差别在于:在“随之生起某一随烦恼”中,是指缘这种受而生起的其余遍行烦恼,以及见所断的其余非遍行烦恼。

如同受取蕴,对于想取蕴、行取蕴和识取蕴也应作同样的广说,应知。以上说明的就是取蕴的自性,也就是取蕴的我、物、自体、相、分、本性。

自性已经说明,现在应当说明所以。

问:为什么称为“取蕴”?“取蕴”是什么意思?

答:取蕴由取所生,又能生起取,所以称为取蕴。

复次,取蕴由取而转,又能使取运转,所以称为取蕴。

复次,取蕴由取牵引,又能牵引取,所以称为取蕴。

复次,取蕴由取长养,又能长养取,所以称为取蕴。

复次,取蕴由取增广,又能增广取,所以称为取蕴。

复次,取蕴由取流布,又能使取流布,所以称为取蕴。

复次,这些蕴从属于取,所以称为取蕴,如同臣子从属于国王,所以称为王臣。一切有漏诸行全都没有“我”;假如有人问它们:“你从属于谁?”就应当如实回答:“我从属于取。”

复次,各种取应当在这些蕴中生起时,就在其中生起;应当在其中安住时,就在其中安住;应当执取它们时,就执取它们,所以称为取蕴。

复次,各种取在这些蕴中增长广大,所以称为取蕴。

复次,各种取在这些蕴中得到长养和摄受,所以称为取蕴。

复次,各种取染著在这些蕴上,难以舍离,如同尘垢染著衣服,所以称为取蕴。

复次,各种取深深爱著这些蕴,如同鱼、鳖等爱著河流池沼,所以称为取蕴。

复次,这些蕴是各种取的巢穴和居宅,所以称为取蕴。依靠这些蕴,贪、嗔、痴、慢、见、疑、缠、垢都能生起、增长。

应知,这里是依据同分的取建立取蕴之名:依据欲界的取,称为欲界取蕴;依据色界的取,称为色界取蕴;依据无色界的取,称为无色界取蕴。如同依据三界中各自同分的取建立取蕴之名,依据九地的取,应知也是如此;所以在界、地方面不会杂乱。

如果从不同有情的相续来说,则可能发生交错:可以依据自己所起的取,把他人的蕴称为取蕴;也可以依据他人所起的取,把自己的蕴称为取蕴。如果在不同相续之间完全不能这样交错,那么一切外在事物都应当不是取蕴,因为外物之中没有各种取。然而,各种外物是依据有情的取而建立取蕴之名,因为外物与有情的取会彼此促使对方生起、增长。

问:蕴与取蕴有什么差别?

答:名称本身就是差别:前者称为蕴,后者称为取蕴。

复次,蕴通于有漏和无漏,取蕴则只有有漏。

复次,蕴统摄三谛,取蕴统摄二谛。

复次,蕴统摄十七界以及一界的一部分,取蕴统摄十五界以及三界的一部分。

复次,蕴统摄十一处以及一处的一部分,取蕴统摄十处以及二处的一部分。

复次,蕴统摄五蕴,取蕴则各自只统摄五蕴的一部分。

复次,在蕴中,属于流转的受到呵责,属于还灭的受到赞叹;在取蕴中,属于流转的受到呵责,没有属于还灭而受到赞叹的。

以上就是蕴与取蕴的差别。

六界就是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空界和识界。

问:为什么要作这番论述?

答:因为作论者的意愿就是如此。本论师依照自己的意愿作这番论述,又不违背法相,所以不应责难。

复次,不应诘问这位本论师。为什么?世尊建立十八界以后,又从中简略取出一部分而建立六界。因此,这六界在十八界中统摄五界全体和四界的一部分。五界全体,就是前五识界;四界的一部分,就是色界、触界、意界和意识界的一部分。这里,空界统摄色界的一部分;地、水、火、风四界统摄触界的一部分;识界统摄意界和意识界的一部分。意界和意识界通于有漏、无漏,识界却只统摄其中的有漏部分。由此可知,这六界在十八界中统摄五界全体和四界的一部分。

问:暂且不论本论师,世尊为什么从十八界中简略取出一部分,建立六界?

答:因为观察到受教化者各有不同需要。所教化的人中,有些对于所知境只愚昧于一小部分,有些对于一切所知境都愚昧;对于一小部分愚昧的人,为他说六界;对于一切都愚昧的人,为他说十八界。

复次,世尊所教化的人有利根,也有钝根;为利根者说六界,为钝根者说十八界。

复次,世尊所教化的人有开智者,也有说智者;为开智者说六界,为说智者说十八界。

复次,世尊所教化的人有喜欢简略者,也有喜欢广说者;为喜欢简略者说六界,为喜欢广说者说十八界。

复次,为了对十八界简略显示分类门径,所以说六界。十八界中有些是色法,有些不是色法;说到前五界,当知已经说了其中所有属于色法的界;说到识界,当知已经说了其中所有不属于色法的界。

复次,十八界中有有见的,也有无见的;说到空界,当知已经说了其中所有有见的界;说到其余五界,当知已经说了其中所有无见的界。

复次,十八界中有有对的,也有无对的;说到前五界,当知已经说了其中所有有对的界;说到识界,当知已经说了其中所有无对的界。

复次,十八界中有相应的,也有不相应的;说到识界,当知已经说了其中所有相应的界;说到其余五界,当知已经说了其中所有不相应的界。如同相应和不相应,对于有所依和无所依、有所缘和无所缘、有行相和无行相、有警觉和无警觉,应知也是如此。

复次,因为这六界能够生起、养育和增长有情的色身与无色身,所以又建立六界。能生起有情色身、无色身的是识界;能养育它们的是地、水、火、风四界;能增长它们的是空界。

复次,因为这六界能够引生、任持和增广有情的色身与无色身,所以又建立六界。

能引生有情色身、无色身的是识界;能任持它们的是地、水、火、风四界;能增广它们的是空界。

复次,因为这六界是有情最根本、周遍运行、从无始以来,以及尚不可分别和已经可以分别的组成因素,所以又建立六界。

所谓有情最根本的组成因素,是指投生欲界、色界的有情,从结生心直到死有,从来没有这六界不具势用的时候。

所谓有情周遍运行的组成因素,是指欲界、色界的一切有情,从结生心直到死有,从来没有这六界不具增上作用的时候。

所谓有情从无始以来的组成因素,是指从不可知的本际以来,各类有情从结生心直到死有,从来没有这六界不发生作用的时候。

所谓尚不可分别和已经可以分别的有情组成因素,是说有些有情尚不能分辨是男是女,例如处在羯剌蓝、頞部昙、闭尸、键南等阶段,这六界在其中同样具有势用;有些有情已经可以分辨是男是女,例如处在钵罗奢佉等阶段——

这六界在其中也同样具有势用。

尊者妙音这样说:因为这六界在有情进入母胎时具有增上势用,所以又建立六界。

由于以上种种因缘,佛世尊才从十八界中简略取出一部分,建立这六界的差别。

问:什么是地界?

答:坚硬性。地界总的虽以坚硬为性,这种坚硬性却有无边差别,内在部分与外在部分的坚硬性各不相同。

内在部分的坚硬性,是指头发、体毛、指甲、牙齿、尘垢、皮肤、肌肉、筋、骨、脉、心、脾、肾、肝、肺、胃、肚、肠、粪便、生藏、熟藏、手、脚、肢节等处所具有的坚硬性。这些坚硬性有强有弱,例如脚的坚硬性胜过手的坚硬性。有情如果短时间用手行走,手上的皮、血、肉很快就会全都损坏;如果用脚行走,直到这一期众同分结束,脚上的皮、血、肉也不会全都损坏。由此可知,内在部分的坚硬性有强有弱。

外在部分的坚硬性,是指大地、山岭、砂砾、石头、砖、瓦、草、木、螺、蚌、䗾、蛤、铜、铁、金、银、白镴、铅、锡、末尼、珍珠、珊瑚、琥珀、珂贝、璧玉、帝青、大青、末罗羯多、杵藏、石藏、飒颇胝迦、红颇黎、吠琉璃等物所具有的坚硬性。这些内在、外在部分的种种坚硬性——

因为特相相同,所以总括为一个聚合,统称为地界。

问:什么是水界?

答:湿润性。水界总的虽以湿润为性,这种湿润性却有无边差别,内在部分与外在部分的湿润性各不相同。

内在部分的湿润性,是指眼泪、汗液(原文作“污”)、鼻涕、唾液、脂肪、油膏、骨髓、脑髓、涎液、胆汁、痰、癊、脓、血、尿等所具有的湿润性。外在部分的湿润性,是指江、河、池、沼、泉、井、沟、渠、四大海等所具有的湿润性。

这些内在、外在部分的种种湿润性,因为特相相同,所以总括为一个聚合,统称为水界。

问:什么是火界?

答:温热性。火界总的虽以温热为性,这种温热性却有无边差别,内在部分与外在部分的温热性各不相同。

内在部分的温热性,是指身体中的热、等热、遍热。依靠这些温热性,所饮、所食、所啖的东西都容易消化成熟,使身体安稳;如果它们过度增强,就会形成热病。

外在部分的温热性,是指火炬、油灯、蜡烛、陶窑、灶、炉等火聚的烈焰,焚烧城市、村庄、山岭、树林和旷野的火焰,以及药草、日轮、末尼、天宫、龙宫所发出的光焰和地狱等处各种火焰的温热性。

应作是说:内在火界的温热性比外火更热。为什么?如果把饮食放在锅釜中,下面燃起炽烈的火,经过一昼夜,仍不能使饮食的形状、颜色发生像在腹中经过片刻那样的变化。

这些内在、外在部分的种种温热性,因为特相相同,所以总括为一个聚合,统称为火界。

问:什么是风界?

答:轻等动性。风界总的虽以运动为性,这种运动性却有无边差别,内在部分与外在部分的运动性各不相同。

内在部分的运动性,是指上行风、下行风、住胁风、住腹风、住背风、如针风、如刀风、荜茇罗风、婆呾瑟耻罗风、婆呾寠拉摩风、入息风、出息风,以及随身体各部分和肢节运行之风所具有的运动性。

外在部分的运动性,是指四方风、有尘风、无尘风、毗湿缚风、吠岚婆风、小风、大风、风轮风等所具有的运动性。

这些内在、外在部分的种种运动性,因为特相相同,所以总括为一个聚合,统称为风界。

问:什么是空界?

答:如契经说,有眼穴中的空隙、耳穴中的空隙、鼻穴中的空隙、面门中的空隙、咽喉中的空隙、心脏内部的空隙、心脏旁边的空隙、饮食通过之处的空隙、储存饮食之处的空隙、排出饮食之处的空隙,以及各肢节、毛孔等处的空隙。这就称为空界。

阿毗达磨这样说:“什么是空界?就是邻碍色。”“碍”是积聚的意思,也就是墙壁等有色物;与这种有碍积聚相邻的色,称为邻碍色。例如墙壁之间、丛林之间、树叶之间、窗户之间、往来通道和手指之间等处的空隙,这就称为空界。

有作是说,这段文字应当写作:“什么是空界?就是邻难除色。”色法有两类:第一类容易移除,即属于有情数的色;第二类难以移除,即不属于有情数的色。空界色大多是邻近墙壁、树木等非有情色而建立的,所以称为邻难除色。

旧时的阿毗达磨论师和迦湿弥罗国的论师都说,空界无处不有——

骨、肉、筋、脉、皮、血等身体部分,以及白昼、黑夜、明、暗、形色、显色等处,都有这种空界色。

问:缘空界色会不会生起眼识?

有说,缘空界色不会生起眼识。空界色虽然是眼识的境界,这种眼识却毕竟不会生起。

复有说,缘空界色也会生起眼识。

问:如果这样,为什么看得并不清楚?

答:这种空界色在白昼被明色覆盖,在夜间被暗色覆盖,所以眼根虽然能看见它,却看不清楚。

问:虚空与空界有什么差别?

答:虚空不是色法,空界是色法;虚空无见,空界有见;虚空无对,空界有对;虚空无漏,空界有漏;虚空是无为法,空界是有为法。

问:如果虚空是无为法,应当怎样解释契经所说的话?如契经说,世尊用手触摸虚空,然后告诉比丘众。难道佛是用手触摸无为法以后,才告诉弟子吗?

答:那部契经是对空界使用“虚空”这个名称,并不是说虚空可以用手触摸。其他契经也说,佛告诉比丘:“如果有画师或画师的弟子拿着各种颜料前来,说:‘我能在虚空中彩画出种种图案形象。’会有这种事吗?”比丘回答佛:“不会有这种事。”那里也是对空界使用“虚空”这个名称。

又有偈颂说:

走兽归于山林,飞鸟归于虚空,圣者归于涅槃;

诸法归于分别。

这首偈颂也是对空界使用“虚空”这个名称。又有偈颂说:

虚空中没有鸟的踪迹,外道中没有真正的沙门;

愚人喜爱戏论,如来却没有戏论。

这首偈颂也是对空界使用“虚空”这个名称。还有契经说:“飞鸟行于虚空,踪迹难以显现,也无法寻得。”那里同样是对空界使用“虚空”这个名称。

有些地方问的是虚空,回答时却使用空界。如《品类足论》这样说:“什么是虚空?就是有虚空,无障无碍,色法能在其中运行,并且周遍增长。”

问:为什么问的是虚空,回答时却使用空界?

答:虚空极其微细,难以显示说明;空界的相状较粗,容易开示。为了用粗显的空界显示微细的虚空,所以这样说。

问:根据什么理由知道虚空真实存在?

尊者世友这样说:因为佛曾经宣说,所以知道虚空存在。契经中,佛处处说到虚空;因此可知,虚空确实存在。

问:只是因为信受教法,才知道虚空存在,还是虚空也能由现量获得?

答:虚空也能由现量获得。如果没有虚空,一切存在之物都应当没有可以容纳它们的地方;既然确有能够容纳各种事物的处所,就知道虚空存在。

复作是说:因为确有往来和聚集的处所,所以知道虚空存在。如果没有它们的原因,往来和聚集也不会存在;这里所说的原因就是虚空,因为虚空是容纳它们的原因。

复作是说:因为有碍之物确有容身之处,所以知道虚空存在;如果没有虚空,它们就没有可以容身的地方。

复作是说:如果没有虚空,一切地方都应当有障碍;既然现见有无障碍的地方,就知道虚空决定真实存在,因为无障碍相就是虚空。

一位大德说:虚空不可认识,因为它不是所知的事物。所知事物有色与非色两类,虚空与两者都不相应;所知事物又有“此”与“彼”的规定性,虚空与两者也都不相应。“虚空”这个名称,只是世间分别假立的。

评曰:应作是说——

虚空真实存在;不能因为那位大德不了知虚空,就断定它不存在。依据前面所说的教证和理证,可知虚空真实存在。

问:如果这样,虚空有什么作用?

答:虚空是无为法,没有作用。不过,它能给种种空界作直接的增上缘;种种空界能给种种大种作直接的增上缘;种种大种能给有对的所造色等作直接的增上缘;有对的所造色又能给心、心所法作直接的增上缘。如果没有虚空,这样辗转相承的因果次序全都不能成立。为了不致发生这种过失,所以应当承认虚空的实体和特相真实存在,不应否定。

问:什么是识界?

答:五识身以及有漏意识。

问:为什么不把无漏识建立为识界?

答:因为它与这里识界的特相不相应。凡是能够长养诸有、摄益诸有、任持诸有的法,才建立在六界中;无漏意识却能减损诸有、使诸有散坏、破灭诸有,所以不建立在六界中。

复次,凡是能使诸有相续生、老、病、死,在生死中流转不绝的法,才建立在六界中;无漏意识与此相反,所以不建立在六界中。

复次,凡是趋向苦与集的行,也是趋向有世间生、老、病、死之集的行,才建立在六界中;无漏意识与此相反,所以不建立在六界中。

复次,凡是有身见所依的事、颠倒所依的事、爱所依的事、随眠所依的事,是贪、嗔、痴安住的处所,具有垢、毒、秽、刺、过失和浑浊,落在诸有之中而由苦谛、集谛统摄的法,才建立在六界中;无漏意识与此相反,所以不建立在六界中。

尊者世友提出这个问题:“在这六界中,为什么不统摄无漏意识?”他随即自己回答:“这六界从诸漏而生,无漏意识不从诸漏而生。”

复作是说:这六界能生起诸漏,无漏意识不生起诸漏。

复作是说:这六界是我执所缘的对象,无漏意识不是我执所缘的对象。

复作是说:这六界是有情的所依,无漏意识不是有情的所依。

复作是说:这六界是异熟的所依,无漏意识不是异熟的所依。

复作是说:这六界是进入母胎的缘,无漏意识不是进入母胎的缘。

复作是说:这六界从无始以来便已存在,无漏意识并非从无始以来便已存在。

一位大德说:这六界是有情自体的组成部分,无漏意识不是自体的组成部分。

胁尊者说:这六界是生死的所依,无漏意识不是生死的所依。

由于以上种种因缘,无漏意识不建立为识界。

问:蕴、取蕴和界有什么差别?

答:名称本身就是差别,因为分别称为蕴、取蕴和界。

复次,对有为法建立蕴,对有漏法建立取蕴,对属于有情数的法建立界。

复次,蕴既有流转作用,也有还灭作用;取蕴只有流转作用;界则有结生、进入母胎的作用。

以上就是蕴、取蕴和界三者的差别。

又有二法,即有色法和无色法。

问:为什么要作这番论述?

答:为了遣除实有补特伽罗的主张,也为了显示智慧的殊胜。

所谓为了遣除实有补特伽罗的主张,是要显示只有有色法和无色法,毕竟没有真实的补特伽罗。

所谓为了显示智慧的殊胜,是说具有聪慧和殊胜智慧的人,能通过这二法通达一切,因为这二法周遍统摄一切法。

由于这两个理由,所以作这番论述。

问:什么是有色法?

答:十处以及一处的一部分。十处就是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处;一处的一部分就是法处的一部分。

问:什么是无色法?

答:一处以及一处的一部分。前一处就是意处;后一处的一部分就是法处的一部分。

问:这里哪些法称为有色法,哪些法称为无色法?

答:如果一法具有“色”这个名称,实体也确实是色法,就称为有色法;如果一法具有“非色”的名称,实体也确实不是色法,就称为无色法。

也有一些法虽然名称中有“色”字,实体却不是色法。如契经说:“由寂静解脱超越有色法,到达无色法。”应知,这里的“有色法”就是有色定。又如契经说:“以身亲证色定,具足安住。”又如有人说:“我现在正领受这样一类受。”又如佛说:“我把这样一类经典文句托付给你们,你们应当正确受持。”这些说法虽然使用了“色”这一名称,所指的实体却不是色法。

如果具有“色”这个名称,实体也确实是色法,才称为有色法。或者,色法的实体具有色法的作用;或者,色法的作用以色法的实体为依托;或者,实体和特相彼此相有,所以建立有色之名。

复次,如果一法的实体是四大种,或者是四大种所造色,就称为有色法;如果一法的实体不是四大种,也不是四大种所造色,就称为无色法。

复次,如果一法以大种为因,而且其实体是所造色,就称为有色法;如果一法不以大种为因,而且其实体不是所造色,就称为无色法。

复次,如果一法可以种植、可以增长,就称为有色法;如果一法不可以种植、也不可以增长,就称为无色法。

尊者世友这样说:具有有色相的法,称为有色法。什么称为有色相?具有逐渐积集的特相,称为有色相。

复作是说:具有逐渐散坏的特相,称为有色相。

复作是说:具有可以取得的形体质碍之相,称为有色相。

复作是说:具有可以取得的方位处所之相,称为有色相。

复作是说:具有可以取得的大小之相,称为有色相。

复作是说:具有可以取得的障碍之相,称为有色相。

复作是说:具有可以取得的怨害之相,称为有色相。

复作是说:具有可以取得的损害之相,称为有色相。

复作是说:具有可以取得的增益之相,称为有色相。

复次,如果可以获得三类色相,就称为有色相。这三类是:有些色法有见、有对;有些色法无见、有对;有些色法无见、无对。

复作是说:具有可以牵来、引去的特相,称为有色相。

复作是说:具有变碍的特相,称为有色相。

问:如果具有变碍的特相才称为有色相,那么过去色、未来色、极微和无表色既然没有变碍,就应当没有有色相;如果没有有色相,它们的实体就应当不是色法。

答:它们也都是色法,因为都获得了色法的特相。过去色现在虽然没有变碍,却曾经有过变碍;未来色现在虽然没有变碍,将来却会有变碍;每一个极微单独存在时虽然没有变碍,众多极微积集起来便有变碍;无表色的自体虽然没有变碍,它的所依却有变碍,所以也称为具有变碍。它的所依是什么?就是四大种。因为所依有变碍,无表色也可以说有变碍,正如树木摇动时,影子也随之摇动。

复作是说:具有占据空间并形成障碍的特相,称为有色相。

复作是说:具有以大种为因的特相,称为有色相。

复作是说:一切色法并不共有同一种色相。为什么?眼处的色相不同,乃至法处所摄色的色相也不相同。

一位大德说:凡具有能坏和有对这两种色相的,就是有色相。

与前面所说的有色相相反,就称为无色相。具有这种无色相的法,称为无色法。

问:落在法处中的色,为什么不统摄在十种色处中?

答:能够依刹那和极微两方面加以分析的色,才建立在十种色处中。落在法处中的色虽然可以依刹那加以分析,却没有极微可供分析,所以不统摄在十种色处中。

复次,能够作为五识的所依或所缘的色,才建立在十种色处中。落在法处中的色不作为五识的所依或所缘,所以不统摄在十种色处中。

复次,具有障碍的色,才可以建立在十种色处中。落在法处中的色没有障碍,所以不统摄在十种色处中。

问:欲界的色法较多,还是色界的色法较多?

答:如果依据处的种类来说,欲界色较多,色界色较少。为什么?欲界色统摄两个处的全体和九个处的一部分,色界色只统摄九个处的一部分。

如果依据色法实体的数量来说,色界色较多,欲界色较少。为什么?因为色界的有情身与处所都极其广大。色界有情身体的形量广大,超过欲界;色界的处所也是如此。《施设足论》说:“如同从这里到梵众天的距离,从梵众天到梵辅天也有同样的距离。广说乃至,如同从这里到善见天的距离,从善见天到色究竟天也有同样的距离。”所以,色界的色法多于欲界。

又有二法,即有见法和无见法。

问:为什么要作这番论述?

答:为了遣除实有补特伽罗的主张,也为了显示智慧的殊胜。

所谓为了遣除实有补特伽罗的主张,是要显示只有有见法和无见法,毕竟没有真实的补特伽罗。

所谓为了显示智慧的殊胜,是说具有聪慧和殊胜智慧的人,能通过这二法通达一切,因为这二法周遍统摄一切法。

复次,为了制止他宗、显示正理。或有执主张一切法全都是有见法,如尊者妙音就是这样主张的。他说,一切法全都是慧眼的境界,所以全都是有见法。为了制止他的观点,显示一切法有些是有见法,有些是无见法。

由于这三个理由,所以作这番论述。

问:什么是有见法?

答:一处,就是色处。

问:什么是无见法?

答:十一处,就是其余十一处。

问:“有见”和“无见”是什么意思?

尊者世友这样说:能够显现、为人所见,并且可以指示它现在这里或那里,就是有见的意义;与此相反,就是无见的意义。

一位大德说:能被眼所照见,是眼所行之处,是眼的境界,就是有见的意义;与此相反,就是无见的意义。

胁尊者说:如果具有清楚可见的影像,就是有见的意义;与此相反,就是无见的意义。

问:十一种有色处中,为什么只把色处称为有见?

答:只有色处粗显而容易明白,广说如前文说明十一种色法中只有色处被建立为“色处”之名时所说。

这种有见法有二十类,即长、短、方、圆、正、不正、高、下,青、黄、赤、白,影、光、明、暗,云、烟、尘、雾。

复有说,这种有见法有二十一类,就是在前二十类之外,加上空这一种显色。

问:这二十种色之中,多少有显色而无形色,多少既有显色又有形色?

答:二十种色中,有八种有显色而无形色,即青、黄、赤、白、影、光、明、暗;其余十二种既有显色又有形色。

有说,这里应当作四句分别:

第一,有些色有显色而无形色,即青、黄、赤、白、影、光、明、暗;这八种色有显色可以了知,没有形色可以了知。

第二,有些色有形色而无显色,即身表色;它有形色可以了知,没有显色可以了知。

第三,有些色既有显色又有形色,即长、短、方、圆、正、不正、高、下、云、烟、尘、雾;这十二种色有显色和形色可以了知。

第四,有些色既无显色也无形色,即排除前三类特相后的空界色。

问:水中、镜中等处出现的影像,是真实存在,还是不真实存在?

譬喻者说,这些影像并不真实存在。为什么?面孔没有进入镜中,镜子也不在面孔之中,镜面上怎么会有面孔的影像生起?

阿毗达磨诸论师说,这些影像真实存在,因为它们能被眼看见,是眼识所缘,并由色处统摄。

问:面孔没有进入镜中,镜子也不在面孔之中,影像怎么会真实存在?

答:使色法生起的因缘有多种道理,并不只有一种,所以这种责难不能成立。例如,以月光、月爱珠和器皿为缘,就会有水产生;这些水并非不真实存在,因为所生的水确有水的作用。又如,以日光、日爱珠和牛粪末等为缘,就会有火产生;这些火并非不真实存在,因为所生的火确有火的作用。又如,以钻木取火的器具和人的功力为缘,就会有火产生;这些火并非不真实存在,因为所生的火确有火的作用。

同样,以水、镜等和人的面孔等为缘,就会有影像生起;这些影像并非不真实存在,因为所生影像能成为所缘,引生觉知和忆念。

问:世间所听到的山谷回声等,是真实存在,还是不真实存在?

譬喻者说,这些回声并不真实存在。为什么?一切声音都是刹那性的,在这里生起,就在这里消灭;才生起一刹那,便会自然消灭,怎么能到达山谷等处而生出回声?

阿毗达磨诸论师说,这些回声真实存在,因为它们能被耳听到,是耳识所缘,并由声处统摄。

问:声音在一处刹那生起,就在这一处消灭,怎么能到达山谷等处而生出回声?

答:使声音生起的因缘并不只有一种,而有多种道理,所以这种责难不能成立。例如,以唇、齿、舌、上颚、喉咙等彼此碰击为缘,就会发出声音;这些所发的声音并非不真实存在,因为它们能生起耳识。

同样,以原有声音和山谷等为缘,就会有回声生起;这些回声并非不真实存在,因为它们能成为所缘,引生觉知和忆念。

《说一切有部发智大毗婆沙论》卷第七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