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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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五

五百位大阿罗汉等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诏翻译

杂蕴第一中思纳息第八之四

什么是异生性?乃至广说。

问:“为什么要作这番论述?”

答:为了制止其他宗派的主张,显示正确的意义。或有执认为,欲界中属见苦所断的十种随眠就是异生性,如犊子部。他们说,异生性系属于欲界,是染污性,属见所断,为相应行蕴所摄。为了遮止这种主张,显示异生性系属于三界,属修所断,不是染污性,为不相应行蕴所摄。

或复有执认为,异生性没有真实的本体,如譬喻者。为了遮止这种主张,显示异生性自身的本体真实存在。为了遮止这些部派的不同执著,显示正确的道理,所以作这番论述。

这部本论说明“异生性”,《品类足论》则说明“异生法”。如其中所说:“什么是异生法?即地狱、傍生、鬼界、北俱卢洲、无想天,以及感得这些处所的业和在这些处所的受生,称为异生法。”

问:“为什么这部本论说明异生性而不说明异生法,《品类足论》说明异生法而不说明异生性?”

答:因为作论者的意愿就是如此。

复次,因为这两部论各自都是有所省略的说明。

复次,因为这两部论各自说明一种,彼此互相显示另一种。

复次,异生性比异生法更为重要,这部本论暂且就较重要的一项而说。这部论已经说明异生性,所以《品类足论》不再重复说明;这部论没有说明异生法,所以《品类足论》说明异生法。这显示《品类足论》是在本论以后造的。

有作是说:《品类足论》已经说明异生法,所以本论不再重复说明;《品类足论》没有说明异生性,所以本论加以说明。这显示《品类足论》是在本论以前造的。

问:“为什么称为异生性?”

尊者世友作如是说:它能使有情生起不同类别的见、不同类别的烦恼,造作不同类别的业,承受不同类别的果和不同类别的生,所以称为异生性。

复次,它能使有情堕入不同的界,前往不同的趣,承受不同的生,所以称为异生性。

复次,它能使有情信奉不同的导师,作出不同的形相,领受不同的法,实行不同的行,追求不同的果,所以称为异生性。

大德说:“它能使有情依止不同类别的界、趣、生、有,发动种种颠倒烦恼,造作并增长招感后有的业,在没有边际的生死中轮转,所以称为异生性。”

阿毗达磨诸论师说:“因为它是异生的一分,也是异生的本体,所以称为异生性。”

尊者妙音作如是说:“因为它属于异生这一类别,所以称为异生性。”

胁尊者说:“因为它是异生的所依,并且障碍圣性,所以称为异生性。”

问:“为什么称为异生法?”

答:因为各类异生具有这些法,所以称为异生法,正如世间所说的王法、臣法。

问:“圣者也具有一些异生法,为什么只建立‘异生法’这个名称?”

答:圣者大多没有各种异生法;即使有少数异生法,也不称为圣法。因为圣者虽然具有那些法的“得”,那些法本身却不在其身中成就,也不现前;只有异生不仅具有那些法的“得”,那些法本身也在其身中成就并且现前,所以称为异生法。

复次,异生成就那些法,能够使那些法取果、与果,所以称为异生法;圣者即使成就那些法,也不会如此,所以不称为圣法。

复次,异生成就那些法,那些法能够使他前往不同的趣、不同的界、不同的处,承受不同的生和不同的果,所以称为异生法;圣者即使成就那些法,也不会如此,所以不称为圣法。

复次,异生性是有漏的,那些法也是有漏的,所以称为异生法;圣性是无漏的,那些法却不是无漏的,所以不称为圣法。

复次,异生被那些法遮蔽、缠缚和欺惑,所以称为异生法;圣者不会如此,所以不称为圣法。

复次,各类异生随顺那些法,使那些法生长,所以称为异生法;圣者不会如此,所以不称为圣法。

问:“异生性和异生法有什么差别?”

答:异生性只有非色,异生法通于色与非色;异生性只有无见,异生法通于有见与无见;异生性只有无对,异生法通于有对与无对;异生性只是不相应法,异生法通于相应与不相应法;异生性只有无所依、无所缘、无行相,异生法在这些方面都通于两种。

异生性只是不染污、无罪、无异熟,异生法在这些方面都通于两种。

复次,异生性只有无记,异生法通于善、不善、无记;异生性通于三界系,异生法只系属于欲界和色界;异生性只属修所断,异生法通于见所断和修所断。

复次,异生性是因,异生法是果;如同因与果,能作与所作的关系也是如此。

复次,异生性为法界、法处和行蕴所摄,异生法为十八界、十二处和五蕴所摄。

复次,异生性在苦法智忍生起时舍弃——

异生法则在其他时候舍弃。通过这些不同的论门,可以看出二者的差别。

如世尊所说:“随信行和随法行已经超越异生地,在尚未获得预流果以前,必定不会命终。”

问:“为什么称为异生地?”

答:一切圣者都称为“同生”;异生与圣者不同,所以称为“异生”。能够容受异生的处所,称为异生地。

问:“如果这样,圣者也与异生不同,岂不是也应当称为异生?”

答:一切圣者共同契会真实之理,具有共同的见解和志愿,所以称为同生。异生并非如此,而且异生的状态令人厌弃、鄙薄,所以建立“异生”这个名称,不应当以此提出诘难。

尊者世友作如是说:异生在这里可能生起不同的见和不同类别的烦恼,可能造作不同的业,可能堕入不同的界、前往不同的趣等而受生,所以称为异生地。

复次,异生在这里可能信奉不同的导师,广说乃至追求不同的果,所以称为异生地。

大德说:“有情背离正法和毗奈耶而受生,所以称为异生;各类异生赖以出生、成长的处所,称为异生地。”

什么是异生性?答:对于圣法、圣暖、圣见、圣忍、圣欲、圣慧,已经没有获得、现在没有获得、将来也没有获得,这就是异生性。

问:“是没有获得苦法智忍就构成异生性,还是没有获得一切圣法才构成异生性?”

假使分别作这两种回答,会有什么过失呢?如果说没有获得苦法智忍就是异生性,那么道类智生起以后,已经舍弃苦法智忍;此时存在苦法智忍的非得,就应当是异生性。这样一来,安住修道和无学道的人,也应当称为异生。

如果说没有获得一切圣法就是异生性,那么一切有情全都应当称为异生,因为没有任何圣者成就一切圣法;乃至佛也不成就声闻、独觉二乘的圣法,以及佛乘自身的有学法,也应当称为异生。

有作是说:没有获得苦法智忍就是异生性。

问:“如果这样,道类智生起以后已经舍弃苦法智忍;此时存在苦法智忍的非得,就应当是异生性。这样一来,安住修道和无学道的人,也应当称为异生。”

答:苦法智忍生起时,已经破坏它的非得,使这种非得在自己的身心相续中永远不再生起。所以,安住修道和无学道的人,对于苦法智忍虽然已经不再成就,却不称为没有获得,也不称为获得。

例如,眼根生起时,破坏眼根的非得,使这种非得在自己的身心相续中永远不再生起。眼根灭去以后,虽然不再成就眼根,却不称为没有获得,也不称为获得。这里也是如此,所以没有前述过失。

复次,道类智生起以后,虽然不再成就苦法智忍,却成就它的等流果,所以不称为异生。

复有说:没有获得一切圣法就是异生性。

问:“如果这样,一切有情全都应当称为异生,因为没有任何圣者完整成就一切圣法。”

答:虽然没有圣者完整成就一切圣法,却并不是异生,因为圣者身中的那些非得混杂着圣法之得。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的身中,圣法之非得没有混杂圣法之得,这就是异生性;圣者身中的圣法之非得混杂着圣法之得,所以不是异生性。圣法的得和非得始终同时生起。

复次,那种非得有两种:一、共的;二、不共的。不共的非得是异生性,共的非得不是异生性。圣者身中的圣法之非得一向是共的,所以没有前述过失。

复次,那种非得有两种:一、尚未被破坏的;二、已经被破坏的。尚未被破坏的非得是异生性,已经被破坏的非得不是异生性。圣者身中的圣法之非得全都已经被破坏,所以没有前述过失。

复次,一切圣法之非得有两种:一、依异生的身心相续而现起;二、依圣者的身心相续而现起。前一种是异生性——

后一种不是异生性,所以不会产生把圣者称为异生的过失。

问:“圣法、圣暖、圣见、圣忍、圣欲、圣慧有什么差别?”

有作是说:这里六句共同显示苦法智忍。第一句是总说,后五句是别说;第一句是略说,后五句是广说;第一句不加分别,后五句分别说明。苦法智忍能使蕴的种子全部萎缩枯萎,所以称为圣暖;推求四谛的道理,所以称为圣见;忍可四谛的道理,所以称为圣忍;爱乐四谛的道理,所以称为圣欲;决择四谛的道理,所以称为圣慧。

复次,苦法智忍能使“有”的种子全部萎缩枯萎,所以称为圣暖;以推求的方式运转,所以称为圣见;以忍可的方式运转,所以称为圣忍;爱乐解脱,所以称为圣欲;觉悟、明了四谛的道理,所以称为圣慧。

有说:六地的苦法智忍,就是这里六句所显示的内容。

有说:六种姓的苦法智忍,就是这里六句所显示的内容。

复有说:这里六句共同显示一切圣法——

因为各种圣法在意义上有总有别。第一句是总说,后五句是别说;后五句的两种解释,如前应知。

有说:六种姓的一切圣法,就是这里六句所显示的内容。

有说:三乘的有学法和无学法,就是这里六句所显示的内容。

有余师说:这里显示真实和相似两种圣法。相似圣法,就是暖等四种顺决择分善根;所谓“圣法”,是真实的圣法,也就是无漏道;“圣暖”是暖法;“圣见”是顶法;“圣忍”是下品和中品忍法;“圣欲”是增上忍法;“圣慧”是世第一法。

如果还没有修得暖法等四种善根,当知,这个人是全分异生;如果已经获得暖法等,也称为圣者。如世尊所说:“如果有人已经成就暖等善根,我说他称为相似圣者。”然而,异生性只是没有获得真实圣法,并不是因为没有获得其他法,所以那位论师不应把“圣暖”等解释为暖法等。

这里所说的“暖等”,就是前述主张中的暖法等。

这种异生性应当说是善、不善,还是无记?答:应当说是无记,因为它是无覆无记的非得。一切非得全都为无覆无记性所摄。

问:“在异熟生等四种无记中,异生性为哪一种所摄?”

答:它不为这四种无记所摄,只是等流的无覆无记。

问:“异生性为什么不是有覆无记?”

答:因为它并不是在离染时舍弃的法。

问:“异生性为什么不是善?”

答:善法有些由于加行而获得,有些由于其他因缘而获得;没有人特意作加行来追求成为异生。而且,断除善根时,一切善法都会舍弃,获得一切善法的不成就性。如果异生性是善性,断善根的人就应当不再是异生。

仅仅直接陈述,意义还不能成立,所以又以问答来显示异生性不是善等性质。

这里有说:“善法有些由于加行而获得”,显示由加行所生起的各种善法;“有些由于其他因缘而获得”,显示所修的未来各种善法。

复次,“善法有些由于加行而获得”,显示由加行获得的善;“有些由于其他因缘而获得”,显示由离染获得的善。

复次,“善法有些由于加行而获得”,显示加行得善中的顺胜进分和顺决择分;“有些由于其他因缘而获得”,显示加行得善中的顺退分和顺住分。

问:“如果这样,这里为什么不说生得善?”

答:本来应当说却没有说,当知,这里的意义有所省略。

复次,这里只说明难以获得的殊胜善法;各种生得善容易获得而又较为低劣,所以没有说明。

复次,各种异生性全都是生得的。如果这里也说生得善,就会与异生性没有区别,所以没有说明。

复有说:“善法有些由于加行而获得”,显示加行得善;“有些由于其他因缘而获得”,显示生得善。

复次,“善法有些由于加行而获得”,显示在胜进时所得的各种善法;“有些由于其他因缘而获得”,显示在退失等阶段所得的各种善法。

这里应当作四句分别:第一,有些善法由于加行而获得,不是由于其他因缘而获得,例如暖、顶、忍、世第一法,见道现观边的世俗智,道类智、不动心解脱、无诤智、愿智、边际定等。第二,有些善法由于其他因缘而获得,不是由于加行而获得,例如生得善。

第三,有些善法既由于加行而获得,也由于其他因缘而获得,例如四沙门果,以及静虑、无色定、无量、解脱、胜处、遍处等。第四,有些善法既不是由于加行而获得,也不是由于其他因缘而获得——不存在这种情况。

“没有人特意作加行来追求成为异生”,显示异生性不是通过加行获得的善法。绝不会有人先前不是异生,后来才追求证得异生性,因为异生性低劣鄙贱,而且众生从无始以来就是异生。

“而且,断除善根时,一切善法都会舍弃”等,显示异生性不是生得善。断除善根时,真正被断的是生得善,不是加行善。如果断除善根的人便不再是异生,就极其违背正理,因为这种人的恶达到极点。为了避免产生这种过失,所以异生性必定不是善。

问:“异生性为什么不是不善?”

答:离开欲界染污时,一切不善法都会舍弃,获得不善法的不成就性。如果异生性是不善,已经离开欲界染污的异生就应当不再是异生;如果不再是异生,他后来就不应当还会投生欲界——

因为圣者离开欲界染污以后,必定不会再次承受欲界之生。而且,如果异生性是不善,色界和无色界就应当完全没有异生,这会产生重大过失。所以,异生性必定不是不善,只能是无覆无记。

这种异生性应当说系属于欲界、色界,还是无色界?答:应当说,有的系属于欲界,有的系属于色界,有的系属于无色界。

仅仅直接陈述,意义还不能成立,所以应当再以问答显示这个意义。

问:“异生性为什么不只系属于欲界?”

答:有情从欲界命终而投生无色界时,会舍弃一切欲界法,获得欲界法的不成就性。如果异生性只系属于欲界,异生从欲界命终而投生无色界时,就应当不再是异生。如果不再是异生,投生无色界以后就应当不会再退堕到下界,因为圣者投生上界以后,必定不会退而承受下地之生。

异生从欲界命终而投生色界时,虽然也舍弃欲界法,却不是全部舍弃,因为他仍然成就欲界的变化心等法。所以,这里只举投生无色界的情况。

问:“异生性为什么不只系属于色界?”

答:有情从色界命终而投生无色界时,会舍弃一切色界法,获得色界法的不成就性。如果异生性只系属于色界,异生从色界命终而投生无色界时,就应当不再是异生。如果不再是异生,猛喜子等就不应当再次投生下界,圣者确实不会这样。

异生从色界命终而投生欲界时,虽然也舍弃色界法,却不是全部舍弃,因为他仍然成就色界烦恼等法。所以,这里只举投生无色界的情况。

问:“异生性为什么不只系属于无色界?”

答:进入正性离生时,先现观欲界苦谛,随后合并现观色界、无色界苦谛;圣道生起时,先完成对欲界所应作的事,随后合并完成对色界、无色界所应作的事。所以,异生性不只系属于无色界。

诸法依理本来就应当如此:如果成就某一地的异生性,就必定先现观这一地的苦谛。而且,圣道生起时首先对治异生性,所以作这样的说明。

问:“如果这样,异生性应当只系属于欲界。”

答:如果只系属于欲界,就会有前面所说的过失,所以这里应当说异生性通于三界系。

这种异生性应当说属见所断,还是属修所断?答:应当说属修所断。

仅仅直接陈述,意义还不能成立,所以应当再以问答显示这个意义。

问:“异生性为什么不属见所断?”

答:一切见所断法都是染污的,异生性却不是染污的。各种染污法按照不同部类和品级逐渐断除,获得它们的不成就性;各种异生性却在苦法智忍生起时同时顿舍,又随着各地第九无间道的力量而一次断除,所以它不是染污法。

而且,世第一法正在灭去、苦法智忍正在生起时,舍弃三界异生性,获得它们的不成就性;在这个时候,却没有舍弃见所断法。如果异生性属见所断,此时就应当还没有舍弃它。那么,具足一切系缚的人安住苦法智忍时,应当仍成就异生性,因为此时仍完整成就见所断法——

安住这个阶段的人就应当既称为圣者,也称为异生,造成混乱。所以,异生性不属见所断。

问:“当时只应当舍弃欲界异生性,因为上面两界的异生性先前就没有成就,为什么却说舍弃三界异生性?”

答:本来应当说,当时舍弃三界中的一种异生性,获得它的不成就性。之所以说舍弃三界异生性,是为了凑足三这个数目:上面两界的异生性先前已经没有成就,现在又舍弃欲界异生性,三界这个数目就完整了,所以这样说。

有说:上面两界的异生性虽然先前已经没有成就,现在又进一步不成就,所以也说舍弃。怎样是先前不成就,现在又进一步不成就呢?因为与它们的距离变得更远。

有说:欲界异生性能够资助、引发上面两界的异生性,成为它们的门径和加行;所以舍弃欲界异生性时,也说舍弃上面两界的异生性。

有说:成就欲界异生性时,色界、无色界的各种异生性将来可能现起,欲界异生性是它们所依靠的立足处;所以舍弃欲界异生性、截断它们的生起道路时,也说舍弃上面两界的异生性。

有说:当时获得三界各种异生性的非择灭,所以作这样的说明。也就是说,当时顿时获得三界九地各种异生性的非择灭。

由于这个意义,有人提出以下问题:“是否有一种法,在一个时刻舍弃,却在九个时刻断除?”

答:有,就是异生性。所谓在一个时刻舍弃,是指苦法智忍生起时;所谓在九个时刻断除,是指远离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处的染污时,分别在各地第九无间道生起之时断除。

是否有人对于异生性,已经获得择灭而尚未获得非择灭?答:应当作四句分别。

第一,有人对于异生性,已经获得择灭而尚未获得非择灭,即已经离开欲界乃至无所有处染污的异生。

第二,有人对于异生性,已经获得非择灭而尚未获得择灭,即尚未离开欲界染污的圣者。

第三,有人对于异生性,已经获得择灭及非择灭,即已经离开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处染污的圣者。

第四,有人对于异生性,既没有获得择灭,也没有获得非择灭——

即尚未离开欲界染污的异生。

是否有某地的异生性尚未断除,却不成就?答:应当作四句分别。

第一,有些异生性尚未断除,却不成就。例如,投生欲界、尚未离开初静虑染污的异生,对于上面八地的异生性尚未断除,却不成就;已经离开初静虑染污、尚未离开第二静虑染污的异生,对于上面七地的异生性尚未断除,却不成就;乃至已经离开无所有处染污的异生,对于上面一地的异生性尚未断除,却不成就。

如果投生初静虑、尚未离开第二静虑染污,对于上面七地的异生性尚未断除,却不成就;已经离开第二静虑染污、尚未离开第三静虑染污,对于上面六地的异生性尚未断除,却不成就;乃至已经离开无所有处染污,对于上面一地的异生性尚未断除,却不成就。这样逐层推至:如果投生无所有处,对于上面一地的异生性尚未断除,却不成就。

如果是尚未离开欲界染污的圣者——

他对于九地异生性都尚未断除,却全都不成就;已经离开欲界染污、尚未离开初静虑染污的圣者,对于上面八地的异生性尚未断除,却不成就;乃至已经离开无所有处染污、尚未离开非想非非想处染污的圣者,对于上面一地的异生性尚未断除,却不成就。

第二,有些异生性已经成就,却不能说尚未断除。例如,投生欲界并且已经离开欲界染污的异生,成就欲界异生性,却不能说它尚未断除;乃至投生无所有处并且已经离开无所有处染污的异生,成就无所有处异生性,却不能说它尚未断除。

第三,有些异生性既尚未断除,也已经成就。例如,尚未离开欲界染污的异生,其欲界异生性既尚未断除,也已经成就;乃至投生无所有处、尚未离开无所有处染污的异生,其无所有处异生性既尚未断除,也已经成就。如果投生非想非非想处,其非想非非想处异生性既尚未断除,也已经成就。

第四,有些异生性既不能说尚未断除,也没有成就。例如,投生欲界、已经离开初静虑染污而尚未离开第二静虑染污的异生,其初静虑异生性既不能说尚未断除,也没有成就;乃至已经离开无所有处染污,其初静虑乃至无所有处异生性既不能说尚未断除,也没有成就。

如果投生初静虑、尚未离开第二静虑染污,其欲界异生性既不能说尚未断除,也没有成就;已经离开第二静虑染污而尚未离开第三静虑染污,其欲界和第二静虑异生性既不能说尚未断除,也没有成就;乃至已经离开无所有处染污,其欲界、第二静虑乃至无所有处异生性既不能说尚未断除,也没有成就。这样逐层推至:如果投生非想非非想处,其欲界乃至无所有处异生性既不能说尚未断除,也没有成就。

如果是已经离开欲界染污而尚未离开初静虑染污的圣者,其欲界异生性既不能说尚未断除,也没有成就——

已经离开初静虑染污而尚未离开第二静虑染污的圣者,其欲界和初静虑异生性既不能说尚未断除,也没有成就;乃至已经离开非想非非想处染污的圣者,其三界九地异生性全都既不能说尚未断除,也没有成就。

是否有某地异生性已经断除,却仍然成就?答:应当作四句分别:前面第二句成为这里的第一句,前面第一句成为这里的第二句,前面第四句成为这里的第三句,前面第三句成为这里的第四句。准前所说,应知各句的具体情形。

“异生性”这个名称指什么法?答:系属于三界、不染污的心不相应行。

问:“为什么又要作这番论述?”

答:为了使心存疑惑的人获得确定的理解。前面说,没有获得圣法称为异生性。有人可能因此怀疑,没有获得圣法并没有真实的本体,如同没有得到财物一样。为了使这种疑惑获得确定的理解,显示异生性是真实存在的法,为行蕴所摄,所以作这番论述。

有作是说:前面虽然已经显示异生性的相状,却还没有辨明它的本体;现在要说明它的本体,所以作这番论述。

有余师说:前面虽然已经显示异生性的本体,却还没有辨明它的相状;现在要说明它的相状,所以作这番论述。

或有说:前面显示异生性的对治,现在要说明异生性的本体,所以作这番论述。

“三界”这个限定,遮止异生性只系属于欲界的主张;“不染污”这个限定,遮止异生性是染污法和属见所断的主张;“心不相应”这个限定,遮止异生性是心所法的主张;“行”这个限定,遮止异生性不是真实存在之法的主张,因为假法依理不为行蕴所摄。这些话就是在遮止不同执著的同时,显示异生性的本体。

尊者妙音说——

“异生性就是异生的众同分。正如牛、羊等各自的众同分,就称为牛性、羊性等;同样,异生众同分的本体就称为异生性。”

有余师言:“另有一种不染污的法,如命根等,为心不相应行蕴所摄,称为异生性。”为了遮止这种主张,前面才说异生性称为没有获得圣法;所谓“没有获得”,就是不成就性。

问:“为什么不承认异生众同分本身就是异生性,也不承认另有一种法称为异生性,却承认圣法的不成就性称为异生性?”

答:因为异生众同分并不直接违背圣法;所谓另有一种法,又不可认识。不像圣法的不成就性直接违背圣法,并且有相状可供认识,所以把它称为异生性,在道理上能够完善成立。

与邪见相应的法,也与邪思惟相应吗?乃至广说。

问:“为什么在说明异生性以后,又说明各种邪支?”

答:因为二者彼此互相扶持。异生性扶持各种邪支,各种邪支又能扶持异生性。

复次,修行者厌弃异生性和八邪支,因而修习圣道,所以在异生性以后,又分别说明各种邪支。

与邪见相应的法,也与邪思惟相应吗?答:应当作四句分别。

这里,邪见存在于一切地,却不在一切染污心中存在,因为在有身见等相应的聚类中没有邪见。邪思惟存在于一切染污心中,却不在一切地存在,因为静虑中间以上各地没有邪思惟。因此,把二者相对,应当作大四句。

第一,有些法与邪见相应,却不与邪思惟相应,即与邪见相应的邪思惟本身,以及其余不与邪思惟相应而与邪见相应的法。

这里,“与邪见相应的邪思惟”,是指欲界、未至定和初静虑中与邪见俱起的寻。这个寻只与邪见相应,不与邪思惟相应,因为一个法的自性与自身的自性由于三种因缘而不相应——

一、不会有两个思惟在同一时刻生起;二、前后生起的思惟不能和合;三、诸法的自性不会以自己为观察对象,也就是说,它要依赖其他法而生,不依赖自身的自性。

“其余不与邪思惟相应而与邪见相应的法”,是指静虑中间乃至有顶与邪见相应的法,即九种大地法、九种大烦恼地法,以及昏沉、伺和心。

第二,有些法与邪思惟相应,却不与邪见相应,即与邪思惟相应的邪见本身,以及其余不与邪见相应而与邪思惟相应的法。

这里,“与邪思惟相应的邪见”,是指欲界、未至定和初静虑中的邪见。邪见只与邪思惟相应,不与邪见相应,因为一个法的自性与自身的自性由于前面所说的三种因缘而不相应。

“其余不与邪见相应而与邪思惟相应的法”,是指在欲界、未至定和初静虑中,排除邪见相应聚以后,取其余染污聚中与邪思惟相应的法,即有身见、边执见、戒禁取、见取、疑、贪、瞋、慢和不共无明——

各相应聚中与邪思惟相应的法,也就是十大地法等,如理应知。

第三,有些法既与邪见相应,也与邪思惟相应,即排除与邪见相应的邪思惟本身,也排除与邪思惟相应的邪见本身以后,其余同时与邪见、邪思惟相应的法。也就是欲界、未至定和初静虑邪见聚中,同时与邪见、邪思惟相应的法,即九种大地法、九种大烦恼地法,以及无惭、无愧、昏沉、睡眠、伺和心。

第四,有些法既不与邪见相应,也不与邪思惟相应,即不与邪见相应的邪思惟、不与邪思惟相应的邪见,以及其余心、心所法、色法、无为法和心不相应行。

这里,“不与邪见相应的邪思惟”,是指在欲界、未至定和初静虑中,排除邪见相应聚以后,取其余染污聚中的邪思惟。它与邪见、邪思惟二者都不相应,因为那一聚中没有邪见,而且邪思惟的自性不与自身的自性相应。

“不与邪思惟相应的邪见”,是指静虑中间乃至有顶的邪见——

它与邪见、邪思惟二者都不相应,因为邪见的自性不与自身的自性相应,而且那些地没有邪思惟。

“其余心、心所法”,是指静虑中间乃至有顶,排除邪见聚以后,取其余染污心、心所法,以及一切善和无覆无记的心、心所法。“色法、无为法和心不相应行”,是指一切色法、无为法和心不相应行。

这些法全都不与邪见、邪思惟相应:有的是因为其相应聚中没有邪见,有的是因为所在之地没有邪思惟,有的是因为不染污,有的是因为本来就不是相应法。

与邪见相应的法,也与邪精进相应吗?答:应当作四句分别。

这里,邪见存在于一切地,却不在一切染污心中存在;邪精进则存在于一切地,也与一切染污心俱起。因此,把二者相对,应当作中四句。

第一,有些法与邪见相应,却不与邪精进相应,即与邪见相应的邪精进本身。这里,“与邪见相应的邪精进”,是指邪见聚中的懈怠;它只与邪见相应,不与邪精进相应,因为一个法的自性不与自身的自性相应。

第二,有些法与邪精进相应,却不与邪见相应,即邪见本身,以及其余不与邪见相应而与邪精进相应的法。

这里的“邪见”,是指一切邪见。它们全都与邪精进相应,却不与邪见相应,因为邪见聚中必定有邪精进,而邪见的自性不与自身的自性相应。“其余不与邪见相应而与邪精进相应的法”,是指在一切地排除邪见聚以后,取其余染污聚中与邪精进相应的法。

第三,有些法既与邪见相应,也与邪精进相应——

即排除与邪见相应的邪精进本身以后,其余与邪见相应的法。这里之所以说“排除与邪见相应的邪精进”,是因为邪精进的个体数量极多,这里只排除与邪见相应的那些邪精进;其余法不会与它混淆,所以不在这里排除。

“其余与邪见相应的法”,是指在邪见聚中排除邪精进和邪见本身以后,取其余同时与二者相应的心、心所法,即九种大地法、八种大烦恼地法,以及无惭、无愧、昏沉、睡眠、寻、伺和心。

第四,有些法既不与邪见相应,也不与邪精进相应,即不与邪见相应的邪精进,以及其余心、心所法、色法、无为法和心不相应行。

这里,“不与邪见相应的邪精进”,是指与有身见等相应的邪精进。它与邪见、邪精进二者都不相应,因为那一聚中没有邪见,而且邪精进的自性不与自身的自性相应。

“其余心、心所法”,是指一切善和无覆无记的心、心所法,因为它们不是染污法——

“色法、无为法和心不相应行”,是指一切色法、无为法和心不相应行。这些法全都不与邪见、邪精进相应,因为有的是不染污法,有的是非相应法。

如同把邪见与邪精进相对,把邪见与邪念、邪定相对,也是如此。这里应当分别作两种中四句,因为邪念、邪定如同邪精进,遍在一切地,并在一切染污心中都可以存在。

如同把邪见与邪精进、邪念、邪定相对,把邪思惟与邪精进、邪念、邪定相对,也是如此。这里应当分别作三种中四句,因为邪思惟不像邪见那样遍在一切地,邪见也不像邪思惟那样遍在一切染污心。

与邪精进相应的法,也与邪念相应吗?答:应当作四句分别。

这里,这两种法都遍在一切地,并在一切染污心中存在。因此,把二者相对,应当作小四句。

第一,有些法与邪精进相应,却不与邪念相应,即邪念本身。邪念必定与邪精进相应,却不与邪念相应,因为邪精进始终与它俱起——

而一个法的自性不与自身的自性相应。

第二,有些法与邪念相应,却不与邪精进相应,即邪精进本身。邪精进必定与邪念相应,却不与邪精进相应,因为邪念始终与它俱起,而一个法的自性不与自身的自性相应。

第三,有些法既与邪精进相应,也与邪念相应,即与邪精进、邪念同时相应的法。这里排除邪精进和邪念本身,取其余染污的心、心所法,即九种大地法、八种大烦恼地法、十种小烦恼地法,以及无惭、无愧、贪、瞋、慢、疑、昏沉、睡眠、恶作、怖、寻、伺和心。这些法只要属于染污法,就始终与邪精进、邪念二者俱起,所以同时与二者相应。

第四,有些法既不与邪精进相应,也不与邪念相应,即其余心、心所法、色法、无为法和心不相应行。这里的“其余心、心所法”,是指一切善和无覆无记的心、心所法,因为它们不是染污法;其余如前面所说。

如同把邪精进与邪念相对,把邪精进与邪定相对,也是如此。

如同把邪精进与邪念、邪定相对,把邪念与邪定相对,也是如此。这里应当作两种小四句,因为这些法全都遍在一切地,并在一切染污心中存在。

这里不说明邪语、邪业、邪命三支,因为它们不是相应法。

问:“这八邪支中,有多少系属于欲界,有多少系属于色界,有多少系属于无色界?”

答:邪见、邪精进、邪念、邪定通于三界系;邪思惟、邪语、邪业、邪命只系属于欲界和色界,在色界中又只存在于初静虑,因为上地没有这些邪支。

有说:色界也没有邪命,因为色界有情不会为了维持生活而发动身业和语业。

评曰:这里前说为善,因为由色界贪所发动的身、语二业,也称为邪命。

问:“这八邪支中,有多少属见所断,有多少属修所断?”

答:一种属见所断,即邪见;三种属修所断,即邪语、邪业、邪命;其余四种通于见所断和修所断。

问:“这部《杂蕴》中为什么先说明清净法,后说明杂染法?”

答:为了显示世第一法的士用果。世第一法能够引生见道,使邪见永远断除;这就是世第一法的士用果。这里的清净法,就是世第一法等;这里的杂染法,就是邪见等八邪支。

说一切有部《发智论·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