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四大论师:时间的四种形态

法救说类异,妙音说相异,世友说位异,觉天说待异:同一个法体行于三世,四位论师各自回答变的是什么。四说的义理形态、各自的困难,第十五篇第三章已经按义理检验过一遍,本章不再重走。这里换一个问法,把这场争论当作本篇的标本现场:评家为什么取世友,倒序淘汰用的理由是什么性质的理由,这一次裁定把后来的体系约束在了哪里。

四说的原文形态。 卷七十七记,说一切有部有四大论师,各别建立三世:尊者法救说类有异,尊者妙音说相有异,尊者世友说位有异,尊者觉天说待有异。1法救以金器改铸为喻,类转而体不转;妙音以一人正染一女、于余女不名离染为喻,三相一合二离;世友以运筹为喻,置一位名一,置十位名十,置百位名百,历位有异而筹体无异;觉天以一女待母名女、待女名母为喻,体虽无别,由待有异。四说并列的次序是类、相、位、待;评断的次序倒过来,先破觉天,再破妙音,后破法救,末了立世友。1

评家的理由,逐条看它的类型。 破觉天:现在一刹那待前待后,应成三世,世有杂乱。破妙音:一一世法皆许有三世相,所立三世亦有杂乱。破法救:离法自性,说何为类;又从未来至现在前类应灭,从现在至过去后类应生,则过去有生、未来有灭,岂应正理。1三段破斥用的是同一把刀:杂乱。定案一句:故唯第三立世为善,诸行容有作用时故;评家另给的理由是此师所立世无杂乱,以依作用立三世别。1把这几段的类型报出来,结果很整齐:三破一立,没有一处引经,没有一处诉诸传承,全部诉诸体例的一致,三世的格局不许乱。这不是论证的胜出,是秩序标准下的筛选;筛选的判准本身,正义、杂乱这两个词,从头到尾没有被论证过。还有一个旁证:三段破斥的字数约为定案一句的四倍,力气花在淘汰上,立说只是剩下来的那一个。1

取位说的代价。 位由作用定:未有作用名未来,正有作用名现在,作用已灭名过去。裁定选它,因为它最整齐;可是整齐的价钱在别处。三世之别全部交给作用之后,作用自己是什么、算不算一个法、有没有三世,就成了必须回答而体系答不出的问题。第十五篇第一章与第三章已把这条困境按义理走完;本篇要补的是它的谱系:这不是四说共有的困境,是位说独有的困境,是被裁定选出来的困境。评家挑了四个答案里最省事的一个,也就把最重的负担原样留给了后代;众贤的全面回防,第十七篇第七章,接的正是这一单。

裁定的余波。 位说成为正义之后,落选的三家没有退场。类相位待四说照旧并列被引,成了一套教学模板;更要紧的是几百年后的辩护。众贤复述四家而为法救撇清:法救但说诸法行于世时体相虽同而性类有异,与尊者世友分同,何容判同数论外道。2一位正统的护法者,回头替一位被本宗评家淘汰的论师辩护,还要把他拉到胜出者一边,这件事把评曰的效力照得很清楚:裁定止住了诤论的进行,没有消灭落选的学说;正统内部的多样性以被引用而不被采纳的方式存续。这也是裁定与论证不同的又一个侧面:被驳倒的论证死了,被裁掉的学说还活着。

交给第五章。 四大论师是体系内部的并陈与裁定;下一章看体系边上的名录:譬喻者、大德、分别论者、犊子部、大众部,正统怎样靠对手画出自己的边界。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二百卷,玄奘译,大正藏第二十七册(T1545)。卷七十七四大论师一节:“說一切有部有四大論師。各別建立……謂尊者法救說類有異。尊者妙音說相有異。尊者世友說位有異。尊者覺天說待有異”;法救喻“如破金器等作餘物時形雖有異而顯色無異”;妙音喻“如人正染一女色時。於餘女色不名離染”;世友喻“如運一籌。置一位名一。置十位名十。置百位名百。雖歷位有異而籌體無異”;觉天喻“如一女人待母名女待女名母體雖無別由待有異得女母名”。评断三段:“彼師所立世有雜亂……現在世法雖一剎那待後待前及俱待故應成三世。豈應正理”;“說相異者。所立三世亦有雜亂。一一世法彼皆許有三世相故”;“說類異者。離法自性說何為類故亦非理。諸有為法從未來世至現在時前類應滅。從現在世至過去時後類應生。過去有生未來有滅豈應正理”。定案:“故唯第三立世為善。諸行容有作用時故”,另有“此師所立世無雜亂。以依作用立三世別。謂有為法未有作用名未來世。正有作用名現在世。作用已滅名過去世”。破斥三段字数约为定案一句的四倍,系本书就上引原文计字所得。以上原文与第十五篇第三章所引为同一批,本章按语各自另下。白话译稿见本站《大毗婆沙论》栏目(据 CBETA 本迻译)。 

  2.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八十卷,众贤造,玄奘译,大正藏第二十九册(T1562)。卷五十二为法救辩护一段:“今謂不然,非彼尊者說有為法其體是常,歷三世時法隱法顯。但說諸法行於世時,體相雖同而性類異。此與尊者世友分同,何容判同數論外道”;复述四家之颂“此中有四種,類相位待異,第三約作用,立世最為善”。文言全帙已入库,本章所引与第十五篇第三章为同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