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说一切有部:三世实有、法体恒有¶
第三篇进入阿毗达磨。1.5说过,佛陀把"无我却相续"那道理论题留在了门外,自己止于描述与实践;后来要给这道题作系统说明的,正是各部派的阿毗达磨。2.2也说过,阿毗达磨晚出、各部不共。这一章看上座系里最庞大的一支说一切有部,以及它最重要的主张:三世实有、法体恒有。
一、阿毗达磨:把"掌中之叶"拆开¶
阿毗达磨(abhidharma,"对法""胜法")的活计在于把经里散说的教法整理成一套严密的理论:把一切经验拆解到最小的真实单位"法"(dharma),给它们分类编目,再说明它们怎样刹那生灭、彼此为缘。
这里有个关键区分。一辆车、一个人,都只是"假有"(prajñapti-sat);拆开就没了,名字底下并无独立实体。拆到底剩下的那些法,才是真正"实有"(dravya-sat)的东西。说一切有部把法归为五类、共七十五种(五位七十五法),这套清单的细目留到下一章讲。
要点出阿毗达磨的特质:它把1.5那种"类现象学"的、实践性的描述,转成了对存在本身的理论分析。1.5讲过,佛陀只递出"掌中一把叶",阿毗达磨却要把整片林子的叶子一一编号。这一步迈出去,新的问题随之而来;本章的主角就是其中最棘手的一个。
主要文本:《大毗婆沙论》与《俱舍论》
有部哲学以两部文本为最重要的依托。一是《大毗婆沙论》(Mahāvibhāṣā),约公元二世纪在迦湿弥罗编成,是对有部核心论书《发智论》的庞大集注,收录了有部内部的争辩与官方裁决;接受此论的学派被称作"毗婆沙师"(Vaibhāṣika,"持大论者")。下文第四节的四家之说,正记录在这部论里。二是《俱舍论》(Abhidharmakośa),约公元四至五世纪世亲(Vasubandhu)所著;世亲以略带经量部眼光系统呈现有部学说,并逐条加以批评,其后他转向唯识(第六篇),但《俱舍论》成了此后汉地与藏地学习阿毗达磨的标准教本。3 由此推断,今天中文、藏文语境里的"有部"多半已经过《俱舍论》过滤;世亲的批评视角也嵌进了叙述里,读者未必察觉。
在思想史的更宏观尺度上,阿毗达磨的学院化与基督教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可以并列对观,尽管两者相隔数百年、分属不同文明。两者的驱动力高度相似:都是试图用严密的理性,把各自传统里某个本质上抵抗系统化的核心真理说清楚;也都因此绵延数百年,产生了精细绝伦又争议不休的概念工程。
基督教经院哲学的困境在"神"那里。一个无限、全能、超越时间的存在,如何用为有限世间准备的逻辑范畴来把握?安瑟伦的本体论论证、阿奎那的五路证明、司各脱与奥卡姆在共相问题上的交锋,说到底都在追问同一道裂缝:理性触碰神的边界时,要么把神说小了,要么说不清楚。
佛教阿毗达磨的困境在"无我"那里。无我论一旦认真,业报、轮回、解脱就都成了悬案:谁造业、谁受果、谁得解脱?否定了自我,并没有终结对自我的追问,而是把追问推进到更难辩驳的深处。有部以"三世实有"为锚、犊子部援引"不可说的补特伽罗"、经量部发明"种子"、瑜伽行派建立"阿赖耶识",每一步都是在无我的裂缝上又叠了一层理论;每一层都暂时稳住了问题,也同时为下一批批评者提供了新的靶子。
二、时间引出的难题¶
说一切有部接受两条几乎所有部派都认的前提:一切法刹那生灭(极短一瞬即灭),以及无我(没有贯穿的实体)。把这两条推到底,立刻引出几个绕不过去的难题:
- 业怎么跨时结果:今日造业,果报可能在多年后、甚至来世才现。若过去的业一造完就彻底归于乌有,它何以还能在遥远的将来招出果来?无中不能生有。
- 怎么认识过去与未来:人能回忆往事、能预想未来。而有部坚持,识的生起必有真实的所缘(认识总是"认识某个对象")。若过去、未来之物根本不存在,缘它而起的那个认识,岂不成了无对象的空转?
- 相续靠什么挂住:没有自我,刹那灭的法流又何以前后接续?
由此可见,刹那灭加无我,反而把"过去与未来到底存不存在"逼成了非答不可的问题。说一切有部的答案很大胆:过去与未来的法,也存在。
那佛陀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言明¶
至此应当停下来问一句:从本章的有部起,往后一个个部派,争的其实是同一道题:无我之下,相续如何可能(1.5那道头号难题)。既然这道题这么关键、又被本书在1.5摊开说清楚了,佛陀当初为什么不干脆把答案言明,免得后人争论上千年?
先排除一个容易想到、却不对的答案:有人以为佛陀是找不到一套足够严密的形上学说法,怕话一出口就露破绽被人钻空子,才宁可不说;仿佛只要当年把"形而上学的城墙"铸得够牢,这场流变就能避免。本书立场:问题根本不在城墙牢不牢。
理由有两层,与1.5一脉相承。其一,这道题在描述的层面本就没有一个"形上答案"等着被揭示。1.5说过,"谁在相续"在如实观照下已经化解:只有一束依缘流转的现象,既不需要、也找不到一个承担者;要去"言明"的那个东西(一个能交代相续如何运作的实体或机制),根本不存在。佛陀给人的,是让人自己看破的那套做法(无我的观、无记的搁置、筏喻的提醒2),并没有给一条可供背诵的定论。顺带一提,就算把教法换成"现象学"这类描述性的定性,也无法阻断后续的追问;细看经验本身,照样会引出"这呈现者究竟是何种存在"的形上追问(1.5已拿胡塞尔的"先验自我"作过对照)。描述性的框架并不能把形上学拒之门外,反倒更像入口。
其二,更要紧:就算佛陀真去铸一座最牢的城墙、立一条最严密的定说,也挡不住后面的事,因为人心总要在里头再抓一个究竟的本体(渴爱、我慢、戏论),定说越严密,抓取越往里钻,把它再次实体化、再次开战。本章的有部正是活样本:它接过这道题,答案是"法体三世恒有",像一座铸得相当结实的城墙;结果并没有终结争论,反倒引爆了更多争论(经量部、犊子部,乃至大乘中观,全冲它而来)。这只手还会反过来缠住一切:把刹那现象固化为"究竟法",把"空"执为一种见(龙树因此要说连空也空,第四篇),把涅槃实体化为常住的真我(参1.5论涅槃一节,及第七篇如来藏)。连过河的筏,都有人奉为珍宝,不肯放下;佛陀明明说,法如筏,到岸当舍。
所以佛陀的"不言明",并非无力铸墙。他看穿的是铸墙本身就误入歧途:要安立的那个形上答案并不存在,硬安一个,只会喂大那只抓取的手。本章往下、乃至整个第三篇,看的正是这只手如何一座接一座地铸墙,又如何一座接一座被推倒。
三、三世实有,法体恒有¶
"说一切有"得名的由来就在这里:主张一切法在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中都"有"(sarva-asti,一切存在)。1
但需要立刻说准确,否则容易误解为"过去和未来跟现在一样在活动着"。有部的精确说法是把"体"与"用"分开:
- 法体(svabhāva,自性)恒有:每一个法的自性,在三世中恒常存在,不生不灭。
- 作用(kāritra)只在现在:一个法只有落到"现在"这一位时,才起它那一刹那的作用;作用一过,它就"落谢"入过去。
所以一个法并没有先从无到有地"冒出来"、再从有到无地"消失"。它一直都在;变的只是它的时态身份:未来位(体已有,尚未起用)、现在位(正起作用)、过去位(体仍有,作用已息)。

这样三个难题就都有了着落:过去的业其体仍在,故能为后来的果作缘;过去、未来之物其体仍在,故缘它的认识有真实对象;法流前后皆有体可凭,相续便不落空。代价是承认了一种恒存的"法体"。这一代价,第五节再行清算。
另有一处张力需要指出。1.5讲过《迦旃延氏经》,佛陀把"一切存在"列为应避的一端。说一切有部偏偏以"一切(三世)有"立宗,名号本身就与这句经文直接相抵。日后经量部与龙树的中观,正是抓住这一点展开集中批评(见后文与第一篇中观诸章)。
两个配套机制:得与无表色
只有"三世法体恒有"还不够。有部还需要解释:恒存的法体如何与特定的人挂钩,道德行为的效力如何在造业结束后持续存在?有部为此引入了两个配套机制。
得(prāpti,"获得"/"系属")。有部在七十五法里单列"得"作为一种心不相应行法。它是一种特殊的联结,把特定的法"系属"到某个身心相续里。当你造下一个业,随之生起的"得"就把这个业的因果潜力钩住、系在你的相续中跨时延续;直到业果现前,这个"得"才告解除。没有自我作为载体,"得"充当了因果钩锁的代理者。1
无表色(avijñapti-rūpa,"不可表示之色")。受戒(持戒誓言)或做出强烈的善恶行为时,有部认为身心流里会生出一种特殊色法。它不可被外人感知("无表"),却以真实法的身份持续存在。受戒后的戒体之所以不随意念涣散而中断,靠的正是这团持续的无表色;造恶业后的持续恶果潜力,也以无表色的形式储存着。
这两个机制服务于同一道难题:无我之下,如何保证业的效力跨时延续?有部的解法是用实有的法(得、无表色)充当粘合剂。它们无人格、可分析,没有引入"自我",但足以执行跨时的因果连接。经量部后来的批评正对此:这两个概念都是多余的设定,"种子"一个就够(3.3)。
四、三世如何不同:四家之说¶
难点在这里:既然法体在三世恒常不变,那"过去、现在、未来"这三世的差别,又靠什么成立?《大毗婆沙论》记下有部四位论师的四种解释,各打一个比方:3
| 论师 | 主张差别在 | 比喻 |
|---|---|---|
| 法救(Dharmatrāta) | 类不同:法在三世变换其"类型" | 同一块金,打成不同金器 |
| 妙音(Ghoṣaka) | 相不同:法恒具三世之相,随位某相显 | 男子系心一女,于余女并非全无染 |
| 世友(Vasumitra) | 位不同:随作用之有无而立三世位,体不变 | 同一算筹,置个位为一、置百位为百 |
| 觉天(Buddhadeva) | 待不同:三世相待而立 | 同一女子,对母为女、对女为母 |
毗婆沙师评定世友的"位不同"为正义:法体不动,只因"作用"起没起而安立三世,就像那枚算筹,筹子没变,换个位置数值就变。这一说最干净地守住了"体恒、用变"。世亲在《俱舍论》里把四说逐一挑剔一遍,认为世友一说相对最为稳妥,却仍不能尽惬人意;他随后转向了另一条路(经量部,见3.3)。4
五、所得与代价¶
综合得失如下。
说一切有部以"三世实有、法体恒有"所得的,是一个稳固的因果与认识的基底:有恒存的法体垫底,业的跨时结果、对过去未来的认识、无我之下的相续,都有了着落。本书认为,这是一套相当自洽、解释力很强的实在论。
代价则是一个尴尬的影子。一个在三世中恒常不变的"法体",看上去很像佛教本要否定的那种常住自性。无常(诸行无常)讲一切迁流,这里却端出一批恒存不灭的法体。有部的辩护是:法体恒有,但它不是"我"(无人格、不自主、可分析),而无常落在"作用"的刹那生灭上,并未失守。这条辩护守不守得住,本书不裁断;但这道裂缝确实存在,后来的批评者正是从这里下刀:
- 经量部走向相反的一端:只有现在实有,过去未来唯是假名;业的相续改用"种子"来解释(3.3)。
- 龙树的中观更釜底抽薪,连"自性"本身也纳入批驳,论证诸法自性不成立(第一篇中观诸章)。
用现代的话作一个义理对照(仅为帮助理解,非历史影响):说一切有部的"三世皆实",近于当代时间哲学里的"永恒主义"(eternalism,过去未来与现在同样实在);经量部的"唯现在实有",则近于"现在主义"(presentism)。两派之争,几乎就是这场西方争论的一个古印度版本。
| 说一切有部 | 经量部 | |
|---|---|---|
| 三世 | 皆实有(法体恒有) | 唯现在实有 |
| 过去未来 | 有体 | 假名 |
| 近似的西方立场 | 永恒主义 | 现在主义 |
本书最后点一句构造性的观察:一个以无常、无我立教的传统,在处理相续问题时,最后安立了一批恒存不灭的法体。这个结果,正是大乘中观后来集中批评的对象。下一章先把有部这套体系本身(五位七十五法、《大毗婆沙论》)看仔细,再谈它如何被批评。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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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L. Dhammajoti. Sarvāstivāda Abhidharma. 4th ed. Hong Kong: Centre of Buddhist Studies,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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筏喻见《中部·蛇喻经》(Alagaddūpama Sutta, MN 22):法如筏,为渡河而设,到岸当舍,非以执持。Trans. in Bhikkhu Ñāṇamoli and Bhikkhu Bodhi, The Middle Length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 Boston: Wisdom, 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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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subandhu. Abhidharmakośabhāṣya, ch. 5(三世实有之辩与四家之说). Trans. Louis de La Vallée Poussin, L'Abhidharmakośa de Vasubandhu, 1923–1931;Eng. trans. Leo M. Pruden, Berkeley: Asian Humanities Press, 1988–1990. ↩↩
-
Collett Cox. Disputed Dharmas: Early Buddhist Theories on Existence. Tokyo: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Buddhist Studies, 19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