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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说一切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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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0 行四三世如何不同四家之说

汉文原典1.3.1-1条0011
所据
T1521《十住毘婆沙論》 聖者龍樹造 後秦 鳩摩羅什譯
原典

…故,如帝釋金剛無有閡處;是三昧亦如是。
問曰:
是三昧,何故名「一切處不閡」?
答曰:
正通達一切法故。諸佛住是三昧,悉能通達「過去、現在、未來、過出三世、不可說」五藏所攝法,是故名「一切處不閡」。若諸佛住是三昧,諸所有法若不通達,名為有礙;而實不爾,是故名「無礙」。
問…

坐标
T26n1521_p0073c07 段起行 · 卷 10 · 引文在其下约 1 行
核查结论

机器比对:两侧都先归一化——只留汉字,合并异体(毘/毗、麤/麁 一类)——再在所据原典中逐字找;繁体一式不中则转简再试一遍。上面「原典」一栏标黄的即命中处。

第 120 行脚注 dhammajoti

书目著录1.3.1-2条0528
所据
Sarvāstivāda Abhidharma - K. L. Dhammajoti - 2009
书页
版权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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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结论

本注在此处只作通论出处而不指章节,不担逐字;该书为说一切有部阿毗达磨之通论,与本章题旨相当,判确。详细的章节坐标(第五章〈Sarvāstitva and Temporality〉书内 117 页起、5.3 四家之说、5.6 众贤一节)已录在 15/03:166 之据,需要时可径取。

第 121 行脚注 raft

书目著录1.3.1-3条0138
所据
The Middle Length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 - Bhikkhu Ñāṇamoli and Bhikkhu Bodhi - 1995
书页
版权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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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结论

已核 Ñāṇamoli/Bodhi译 MN 22 §13(pp. 224–225):法如筏“为渡越而设,并非为抓取”,渡至彼岸后不应负筏而行,正文转述与语境相合。

第 122 行脚注 kosa3 条佐证

汉文原典1.3.1-4条0322
所据
T1558《阿毘達磨俱舍論》 尊者世親造 唐 玄奘譯
原典

…為分別說部,非此部攝。今此部中差別有幾?誰所立世最善可依?頌曰:
此中有四種,
類相位待異,
第三約作用,
立世最為善。
論曰:尊者法救作如是說:由類不同,三世有異。彼謂諸法行於世時,由類有殊非體有異。如破金器作餘物時,形雖有殊而體無異。又如乳變成於酪時,捨味勢等,非捨顯色。如是諸法行於世時…

坐标
T29n1558_p0104c02 行级 · 卷 20 · 引文即起于该行
核查结论

(一)脚注所指《俱舍论》第五品即分別隨眠品:T1558 卷二十卷首自题「分別隨眠品第五之二」,三世实有之辩与四家之说正在其中(T29n1558_p0104c02):颂作「此中有四種,類相位待異,第三約作用,立世最為善」,长行列尊者法救(由類不同)、妙音(由相不同)、世友(由位不同)、覺天(由待有別)四说,并逐一评断,末云「故此四中第三最善,以約作用位有差別」。同卷前段又有毘婆沙师立去来实有的教证理证四条(T29n1558_p0104b05)。(二)正文「以略带经量部眼光系统呈现有部学说,并逐条加以批评」,见 T2049《婆藪槃豆法師傳》(真谛译):「法師即作長行解偈,立薩婆多義,隨有僻處以經部義破之,名為阿毘達磨俱舍論」,措辞几乎相同。

核查全文

(三)「其后他转向唯识」同见此传:「即於此時悟知大乘理,應過小乘,於是就兄遍學大乘義」,后「天親方造大乘論……又造唯識,釋攝大乘、三寶性、甘露門等諸大乘論」。藏地一侧,Dreyfus《The Sound of Two Hands Clapping》(2003)书内第 114 页叙格鲁显教课程第二亦即最末一段,明言只两部:「Vasubandhu’s Abhidharma-kośa (Treasury of Abhidharma) / Guṇaprabha’s Vinaya-sūtra」,且「both texts receive extended scrutiny (lasting four to eight years)」;同书 130 页所列宁玛课程六部亦含此论。

卷首自题「分別隨眠品第五之二」,即脚注所指第五品。同段依次列妙音(由相不同)、世友(由位不同)、覺天(由待有別),末断「故此四中第三最善,以約作用位有差別」,四家之说与取舍俱全。

汉文原典1.3.1-5条0323
所据
T2049《婆藪槃豆法師傳》 陳 真諦譯
原典

…彼見聞大歡喜謂我正法已廣弘宣。但偈語玄深不能盡解。又以五十斤金足前五十為百斤金餉法師。乞法師為作長行解此偈義。法師即作長行解偈。立薩婆多義隨有僻處以經部義破之。名為阿毘達磨俱舍論。論成後寄與罽賓諸師。彼見其所執義壞各生憂苦。正勤日王太子名婆羅祑底也。婆羅譯為新。祑底也譯為日。王本令太子…

坐标
T50n2049_p0190a02 段起行 · 卷 1 · 该段甚长,引文在段内第 709 字,宜按上面标黄的字用浏览器查找
核查结论

(一)脚注所指《俱舍论》第五品即分別隨眠品:T1558 卷二十卷首自题「分別隨眠品第五之二」,三世实有之辩与四家之说正在其中(T29n1558_p0104c02):颂作「此中有四種,類相位待異,第三約作用,立世最為善」,长行列尊者法救(由類不同)、妙音(由相不同)、世友(由位不同)、覺天(由待有別)四说,并逐一评断,末云「故此四中第三最善,以約作用位有差別」。同卷前段又有毘婆沙师立去来实有的教证理证四条(T29n1558_p0104b05)。(二)正文「以略带经量部眼光系统呈现有部学说,并逐条加以批评」,见 T2049《婆藪槃豆法師傳》(真谛译):「法師即作長行解偈,立薩婆多義,隨有僻處以經部義破之,名為阿毘達磨俱舍論」,措辞几乎相同。

核查全文

(三)「其后他转向唯识」同见此传:「即於此時悟知大乘理,應過小乘,於是就兄遍學大乘義」,后「天親方造大乘論……又造唯識,釋攝大乘、三寶性、甘露門等諸大乘論」。藏地一侧,Dreyfus《The Sound of Two Hands Clapping》(2003)书内第 114 页叙格鲁显教课程第二亦即最末一段,明言只两部:「Vasubandhu’s Abhidharma-kośa (Treasury of Abhidharma) / Guṇaprabha’s Vinaya-sūtra」,且「both texts receive extended scrutiny (lasting four to eight years)」;同书 130 页所列宁玛课程六部亦含此论。

真谛译《婆藪槃豆法師傳》。正文「以略带经量部眼光系统呈现有部学说,并逐条加以批评」即本此;同卷后文「於是就兄遍學大乘義」(距段首 1337)与「又造唯識」(距段首 1558)则为「其后他转向唯识」之据。

纸本1.3.1-6条0324
所据
Georges B. J. Dreyfus《The Sound of Two Hands Clapping》(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3)
书页
书内第 114 页 书影
书内第 114 页
核查结论

(一)脚注所指《俱舍论》第五品即分別隨眠品:T1558 卷二十卷首自题「分別隨眠品第五之二」,三世实有之辩与四家之说正在其中(T29n1558_p0104c02):颂作「此中有四種,類相位待異,第三約作用,立世最為善」,长行列尊者法救(由類不同)、妙音(由相不同)、世友(由位不同)、覺天(由待有別)四说,并逐一评断,末云「故此四中第三最善,以約作用位有差別」。同卷前段又有毘婆沙师立去来实有的教证理证四条(T29n1558_p0104b05)。(二)正文「以略带经量部眼光系统呈现有部学说,并逐条加以批评」,见 T2049《婆藪槃豆法師傳》(真谛译):「法師即作長行解偈,立薩婆多義,隨有僻處以經部義破之,名為阿毘達磨俱舍論」,措辞几乎相同。

核查全文

(三)「其后他转向唯识」同见此传:「即於此時悟知大乘理,應過小乘,於是就兄遍學大乘義」,后「天親方造大乘論……又造唯識,釋攝大乘、三寶性、甘露門等諸大乘論」。藏地一侧,Dreyfus《The Sound of Two Hands Clapping》(2003)书内第 114 页叙格鲁显教课程第二亦即最末一段,明言只两部:「Vasubandhu’s Abhidharma-kośa (Treasury of Abhidharma) / Guṇaprabha’s Vinaya-sūtra」,且「both texts receive extended scrutiny (lasting four to eight years)」;同书 130 页所列宁玛课程六部亦含此论。

藏地一侧之据:格鲁显教课程最末一段只两部,《俱舍论》居其一,且「both texts receive extended scrutiny (lasting four to eight years)」。汉地一侧不另出书影,径以 T1821 普光《俱舍論記》与 T1822 法寶《俱舍論疏》两部唐疏为证。

第 123 行脚注 cox

书目著录1.3.1-7条0102
所据
Disputed Dharmas - Collett Cox - 1995
书页
版权页
题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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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结论

CBETA T1558卷二十(0104c02–0105a09)逐列法救类异、妙音相异、世友位异、觉天待异,判“第三最善”,并以彼同分眼根、取果与果反诘过去法亦应有作用而致世相杂乱;Cox《Disputed Dharmas》pp. 139–146复述四说、世友说较优及世亲对体用区分的批评,与正文相合。

题名页两处节取合证书名、副题、作者、出版机构与 1995 年;本卡只核书目著录,不承担正文的内容主张。

第 124 行脚注 miller_up

纸本1.3.1-8条0690
所据
[1027] A Taxonomy of Views about Time in Buddhist and Western Philosophy - Kristie Miller - 2017
书页
定稿本第 9 页 书影
定稿本第 9 页
核查结论

判疑转确所担之义逐句坐实:判有部为永恒主义一语见定稿本第 9 页,另一处见第 11 页,两句原文已录入注(详见 :130 所记)。所余一项照实记其限,不作断言:注中著录之 Philosophy East and West 67, no. 3 (2017): 763–782 一项,此本给不了刊本页码,而注内已自明"所据为作者定稿本,无刊本页码",是则页码系依出版方著录而非本书覆按,读者据注即知。既无未经交代的断言,判确。

本页先界定现在主义与永恒主义,继而判经量部、上座部为现在主义,判说一切有部过去、现在、未来对象与事件同样真实,故为永恒主义;本卡只承担这一项,第 11 页的移动聚光灯类比另待其本项需要时补证。

第 125 行脚注 wuweiname

汉文原典1.3.1-9条0189
所据
T1558《阿毘達磨俱舍論》 尊者世親造 唐 玄奘譯
坐标
T1558 部级 · 据里未标引文也未报卷次,本条只核到书目与部次
核查结论

机器比对:两侧都先归一化——只留汉字,合并异体(毘/毗、麤/麁 一类)——再在所据原典中逐字找;繁体一式不中则转简再试一遍。上面「原典」一栏标黄的即命中处。

第 126 行脚注 prapti

汉文原典1.3.1-10条0008
所据
T1558《阿毘達磨俱舍論》 尊者世親造 唐 玄奘譯
原典

…別物?許有別物有何非理?如是非理,謂所執得無體可知,如色聲等或貪瞋等;無用可知,如眼耳等,故無容有別物名得。執有別物,是為非理。若謂此得亦有作用,謂作所得諸法生因,是則無為應無有得。又所得法未得已捨,界地轉易及離染故。彼現無得,當云何生?若俱生得為生因者,生與生生復何所作…

坐标
T29n1558_p0022a13 段起行 · 卷 4 · 引文在其下约 22 行
核查结论

机器比对:两侧都先归一化——只留汉字,合并异体(毘/毗、麤/麁 一类)——再在所据原典中逐字找;繁体一式不中则转简再试一遍。上面「原典」一栏标黄的即命中处。

第 127 行脚注 sabba

汉文原典1.3.1-11条0009
所据
T0099《雜阿含經》 劉宋 求那跋陀羅譯
原典

…「一切者,謂十二入處,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名一切。若復說言此非一切,沙門瞿曇所說一切,我今捨,別立餘一切者,彼但有言說,問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
時,生聞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奉行。
(三二〇)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生聞婆羅…

坐标
T02n0099_p0091a27 段起行 · 卷 13 · 引文在其下约 3 行
核查结论

机器比对:两侧都先归一化——只留汉字,合并异体(毘/毗、麤/麁 一类)——再在所据原典中逐字找;繁体一式不中则转简再试一遍。上面「原典」一栏标黄的即命中处。

第 128 行脚注 sijia

汉文原典1.3.1-12条0010
所据
T1545《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唐 玄奘譯
原典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七十七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結蘊第二中十門納息第四之七
說一切有部有四大論師。各別建立二世有異。謂尊者法救說類有異。尊者妙音說相有異。尊者世友說位有異。尊者覺天說待有異。說類異者。彼謂諸法於世轉時。由類有…

坐标
T27n1545_p0396a13 行级 · 卷 77 · 引文即起于该行
核查结论

机器比对:两侧都先归一化——只留汉字,合并异体(毘/毗、麤/麁 一类)——再在所据原典中逐字找;繁体一式不中则转简再试一遍。上面「原典」一栏标黄的即命中处。

第 129 行脚注 bitongfen

汉文原典1.3.1-13条0529
所据
T1558《阿毘達磨俱舍論》 尊者世親造 唐 玄奘譯
原典

…未來,有作用時名為現在,作用已滅名為過去,非體有殊。此已具知。彼應復說,若去來世體亦實有,應名現在,何謂去來?豈不前言約作用立。若爾,現在有眼等根,彼同分攝有何作用?彼豈不能取果與果?是則過去同類因等既能與果,應有作用。有半作用,世相應雜。已略推徵,次當廣破。頌曰:
何礙用云何?
無異世便壞…

坐标
T29n1558_p0104c02 段起行 · 卷 20 · 引文在其下约 28 行
核查结论

逐字全中,两处出处与一处仓库译稿俱证。(一)《俱舍论》卷二十原文作「若尔,现在有眼等根,彼同分摄,有何作用?彼岂不能取果与果?是则过去同类因等既能与果,应有作用,有半作用,世相应杂」,本注所述四事(补丁、追问、过去与果亦应有作用、半作用而三世杂乱)逐一在此,无一字增减。(二)「杂乱」一条确是《大毗婆沙论》淘汰觉天妙音所依的判准:卷七十七实检杂乱 3 见、世无杂乱 1 见,觉天 1、妙音 2、世友 3、法救 1 皆在,与本注所称相合;且卷二十本身即先复述四家评断(「第二所立世相杂乱…第四所立前后相待,一世法中应有三世…故此四中第三最善」),世亲的反诘正是回过头来量那个幸存者,本注点出这一层是对的。

核查全文

(三)仓库译稿实检在:translation/俱舍论/020-卷二十.md(13,557 字)作「现在世的眼等根中属于彼同分、当前不取境的根,有什么作用?难道它们不能取果与果?……这样有些法只具半种作用,三世形相又会混杂」,且文内带 `source-unit:T1558-020-B0015-S003` 一类标记,可证其「据 CBETA 本迻译」不虚。

第 130 行脚注 eternalism

纸本1.3.1-14条0559
所据
[1027] A Taxonomy of Views about Time in Buddhist and Western Philosophy - Kristie Miller - 2017
书页
作者定稿本第 9、11 页(11 页) 书影
作者定稿本第 9、11 页(11 页)
[1027] A Taxonomy of Views about Time in Buddhist and Western Philosophy - Kristie Miller - 2017 书影
核查结论

Miller 定稿本亲核:第 9 页 The Sautrāntikas and Theravādins hold that only present events and objects exist. They are presentists. By contrast, the Sarvāstivādins hold that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objects and events are equally real…They are eternalists;第 10 页释移动聚光灯说 combines an eternalist ontology with the claim that there exists a moving now,可以因果效力解之(the only moment that is causally efficacious);

核查全文

第 11 页 although the Sarvāstivādins are eternalists…they want to distinguish past, present and future…only the present moment is causally efficacious…their view looks like a version of the moving spotlight view…the Sarvāstivādins are best thought of as moving spotlight theorists;第 15、18、22 页总表亦列 Sarvāstivādin school 于 Moving spotlight theorists 一栏。脚注「Miller 判有部的本体论属永恒主义,而它另给现在留了因果效力,形状更近于现代时间哲学里的移动聚光灯说」逐句合。前半两句为本书自己的分辨,前记已明。页码已补于其所挂之 (:124)。

第 9 页以三世对象与事件同样真实为由判说一切有部为永恒主义;第 11 页又以唯现在具有因果效力说明其现在仍有特权,遂判其最宜归入移动聚光灯说。两页逐项承担正文「永恒主义而另给现在留因果效力」及其现代类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