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传入斯里兰卡与大寺、无畏山之争¶
从第二篇讲到第八篇,线索一直循着印度本土推进。这一部转向南传。所谓南传,指以巴利语经典为正典、以上座部律典为制度基础的那支传承,其地理核心是斯里兰卡,随后扩散到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
这一章先看佛教进入斯里兰卡的来龙去脉,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场长期的内部争论。斯里兰卡既是巴利三藏的主要保存地,也是上座部传统内部一场旷日持久的僧团分裂的舞台。两座隔城相望的寺院,大寺(Mahāvihāra)与无畏山寺(Abhayagiri Vihāra),持续对峙了近千年。1
一、史料:有用,但须看清来源¶
讲斯里兰卡早期佛教史,绕不开两部巴利文编年史:《岛史》(Dīpavaṃsa,约公元四世纪成文)和《大史》(Mahāvaṃsa,约五至六世纪,马哈那摩 Mahānāma 编定)。2 这是现存关于这段历史最详细的连续叙述,本章的时间框架主要依它搭起来。
但两部都出自大寺(Mahāvihāra)一系的手笔。它们写作于两寺对峙最激烈的时期,目的之一是替大寺的正统性背书。凡大寺所记,无畏山(Abhayagiri)都是异端、放逸、受外道污染的一方;涉及无畏山的记述,倾向于有利大寺的诠释。这不是推测。《岛史》的叙事组织本身就是为大寺的法统谱系服务的。
本书的处理方式:把这两部编年史当作有立场的重要材料,不作中立实录。能从考古、铭文、外部文献(尤其法显《佛国记》、义净《南海寄归内法传》等中国行记)交叉验证的部分,较可信;只出现在编年史里、且明显有利于大寺的叙述,本书会点出其来源,不轻易当史实接受。
二、传入:摩哂陀与分别说部¶
传统叙事把佛教传入斯里兰卡归功于阿育王之子摩哂陀(Mahinda,巴利文)。《大史》里这段故事经过充分神话化:天空中出现光明、国王在山顶与摩哂陀邂逅、摩哂陀以著名的"芒果树问答"考验国王的理解力……本书把这些神异搁置。
撇去神异,能稳妥说出的骨架是:
- 大约公元前三世纪中叶(阿育王在位期间),一批以分别说(Vibhajjavāda,巴利文)自居的僧侣抵达斯里兰卡。这个自我定位的意思是"须依法相分别抉择",区别于说一切有部笼统断言"三世一切法皆实有"的立场(2.4已介绍)。须留意分别说不是一个可以点名的部派实体:盖格排比诸说后判定,它"与其说是某个特定部派,不如说是一种哲学倾向",是上座部把它与自家的正统观念绑在一起;诸传中它时而与上座部同指,时而被算入说一切有部,时而又被说成兼含化地、饮光、法藏与铜鍱四部。2这支传承进入斯里兰卡后,日后通称 Theravāda(巴利文"长老之说",汉译即"上座部")。
- 他们在国王(传说为德万南毕亚帝沙,Devānampiyatissa)的护持下,在首都阿耨罗陀补罗(Anurādhapura)建立了僧团与寺院的制度基础。
- 大寺(Mahāvihāra)在王城南侧的皇家苑园中建立,成为斯里兰卡最早、此后最具权威的主要僧院。
"摩哂陀是阿育王亲生儿子"的说法,本书存疑。这类"王室子弟传法"的叙事在印度和东南亚的传教故事里极为常见,功能在于为传法赋予最高的王室权威。阿育王的石刻铭文确实多次提到派遣使者赴周边各地弘法,但没有点名摩哂陀、也没有提到斯里兰卡。据此推断,他是一位阿育王时期的僧侣传教者,其具体身份和与王室的关系目前无法从外部材料核实。传教使团在公元前三世纪到达斯里兰卡,在地理上是合理的;摩哂陀其人应当存在,其身份的神化是另一回事。
传说同行的还有僧伽蜜多(Saṅghamittā),她带来了一株宣称源自佛陀觉悟之树的菩提树枝,种于大寺附近。这棵树至今仍在阿耨罗陀补罗,有文字记载可考,是斯里兰卡佛教最重要的圣物。3
三、巴利三藏的写定¶
传入之后约两个世纪,斯里兰卡的僧团大体保持统一。大寺作为王室供养的中心寺院,积累了相当规模的口诵传承与学问传统。
公元前一世纪,斯里兰卡遭外族入侵。国王韦提噶玛尼阿巴耶(Vaṭṭagāmaṇī Abhaya)被击败,流亡十四年,后夺回政权,《大史》第三十三章详记其事。三藏的写定也记在这一章,但两事之间原文并未系因果:《大史》与《岛史》给出的理由相同,是比丘"见众生衰退"、"为令正法久住",乃集会而书之于册。饥荒不见于两史的这一段(《大史》全书只五处言饥,无一在此王之世),恐诵者死绝之说也不见于这一段,两项皆出于后世注疏与近人的转述。24
1.4说过口诵传承的韧性与它的死穴:它靠诵者的存活续命,一旦诵者断代便无从追补。写定确实解掉了这个死穴,但两史并没有把写定的动机写成对这个死穴的应对;两者的关系是后果上的,不是文献所记的因果。本书立场:巴利三藏最终以文字形式定型,大约在公元前一世纪、在斯里兰卡完成,这是南传佛教传承史上的关键时刻。
将口诵传承锁入文字,一方面保全了经典,另一方面也冻结了一个特定版本作为"正本"。此后的诠释、增减只能在这个固定文本的基础上进行。这构成了大寺注释传统的基础。写成文字的这部藏经,此后既是南传的家业,也是本书据以谈早期教法的主要材料;下一节先把它作为史料的地位交代清楚。
三之二、这部藏经能证明什么¶
先把两件事拆开。 大寺派做成的是两件事:把三藏写定、钉成一份不可增删的名单;以及留下一套关于这份名单的说法,即唯此名单是佛语。前一件是可考的历史事实,后一件是当事人对自己工作的自述,接受前者不必连后者一并接受。柯林斯那篇讲座拆的正是这个捆绑。他逐一检验巴利语里三个可能对应"正典"的词:pāli 本义是线、是径,引申为文本,与注释对举时分的是字句之确与释其义,不含封闭之意;tipiṭaka 最早见于公元一世纪的碑铭,当时指三类文体、三种诵者专业,不是三份书目(经里本就有持律者、持经者、持论母者的分工);只有 buddhavacana 接近正典权威,而这个词两可,既可读作历史上乔达摩的亲口所说,也可读作凡善说皆佛说。封闭排他这一层,是大寺派在与无畏山争夺唯一合法守护者身份的过程里加上去的。5
这个论证的射程。 它拆掉的是边界,不是内容:名单之内不都早,名单之外不都晚,如此而已。柯林斯本人写得明白,从内容推年代的论证仍然有效力,并举经藏不知阿育王式大型政体为例;他给自己的结论标的是假说,要求逐案以经验研究检验。所以"巴利圣典等于早期佛教"这个等式该弃,与"巴利尼柯耶在现存诸本中最接近早期教法"这个判断,是两回事;后者不因前者的崩塌而倒。
本书的立场,以及它挂在哪里。 本书确实把巴利尼柯耶当作现存诸本中最接近早期教法的一批,但这份优先权不挂在正典性上,挂在保存状况上:四部尼柯耶是唯一一整套完整保存、单一部派所传、且始终留在印度语系里的诵本。汉译阿含是译本,《杂阿含》还有卷次错乱的老问题;梵本只剩吐鲁番、吉尔吉特的残叶;犍陀罗语是零卷;藏译多为引文。这是保存的偶然,不是权威的授予。挂法一换,大寺派怎么说自己就不再是本书的前提,上一段所拆的那个捆绑也与本书的用法无涉。
接手的判准比正典性更严。 2.2第六节已经立过这条判准:同一批教法被几个早已分立、彼此独立的部派各自传下,凡诸本一致保留者,极可能出自分裂之前的共同母本。6 这里要补的是这条判准的性质。它是外部的、可检的,不依赖任何传统对自家边界的声称;而它的门槛比正典性高,不是低。按正典性,巴利三藏全体等价;按跨诵本互证,本生、譬喻、佛种姓以及小部的大半都进不了最高一档,四部之内没有阿含平行的段落同样进不了。放弃直接等式的代价,是把门从"谁承认"换成"几家共见",同时把它抬高了。
野史的入口不在这里。 真正危险的是一个并不成立的推论:既然正典是建构,则一切建构等价。柯林斯自陈与肖朋同向,而肖朋的用力方向是改由碑铭与考古这类外部材料来裁,不是宣布无从裁。在跨诵本互证之下,托名的晚出文献处境比在正典判准下更糟:它拿不出任何一家独立诵本。第十一篇第三章对四料简做的那次档案检验,走的正是这条路。
两处分寸。 其一,最接近不等于接近。对勘能定出幸存者之间的先后,定不出幸存者与佛陀之间的距离,这条沟不是这个方法能跨的;而且逐经看,巴利本并非处处更古,同一段落有时反倒是汉译《中阿含》保存了更早的读法。其二,肖朋那把刀砍的是另一根轴:碑铭所证是僧人实际置产、实际奉舍利,即经藏所述与实际所行有出入,那是早期佛教作为一种生活的问题,不是早期教法作为一套说法的问题。所以本书可以说尼柯耶最接近早期教法,不能顺势说它最接近早期佛教。
论藏那一头,判准相同。 论藏的位置在2.2与2.5已经判过:核心方法早出,成体系的七论晚出。那个判断用的正是这条判准,而且证据格外干净。现存完整的正典阿毗达磨只有两套,南传的七部巴利论书与说一切有部的七部汉译论书;两派共享一套经与律的核心,七论却几乎毫无交集。7 弗劳瓦尔纳据此把界线划在阿育王遣使之前:两派的阿毗达磨有一个共同的古老基本存量,这个内核必早于遣使,是作为共同遗产带出去的;而在此之上各自的发展,处理同样的问题却给出全然不同的解答,属各家自己的事。8 论母之为方法,经藏里就有现成的样子;七论之为书,是分家之后各写各的。这两句合起来,正是本书对论藏的分层判断。
判准既立,写定之后的问题就从"这部藏经写了什么"转成了"谁有权诠释它"。这一问在斯里兰卡岛上很快化成了具体的组织对立。
四、无畏山寺:裂缝从何而起¶
这位韦提噶玛尼阿巴耶国王在打败外族、复位之后,约于公元前29年把无畏山寺(Abhayagiri Vihāra)赐给了僧侣马哈提沙(Mahātissa,另一人,与传教者摩哂陀不同)。这次赐寺后来影响深远。
这位僧侣此前曾被大寺的僧团以戒律违失为由驱逐。在大寺的记述里,国王此举等于以王权庇护了一个被僧团判决过的人。这是大寺与王室关系出现裂痕的起点。9
两寺就此分途,唯一的编年史根据是《大史》33.95–98,而这四颂的措辞是分级的,得照着读。摈出摩诃提沙的是僧团,罪名是亲近俗家;其弟子巴哈拉马苏帝须愤而携众往无畏山;第九十七颂说的是此后那些比丘不再来(nāgamuṃ)大寺、走出(niggatā)上座部。真正的破僧之词 pabhinnā(与破僧 saṅghabheda 同源)要到第九十八颂才出现,而且先用于南寺脱离无畏山,再回头套到无畏山与上座部之间。编年史自己并没有把出走那一刻记成破僧,主语也始终是离去的一方;把这四颂读成一次完整的分裂,是后来加上去的一层判断。10
通行的叙述在这里还要加一笔:大寺拒绝与无畏山共举布萨,两寺由此在制度上分属不同传承。就判准而言这一笔不错,破僧的技术定义正是一次分歧使两群各逾三人的比丘分头举行布萨;但把它系在公元前29年,没有史源。编年史里唯一记下的拒绝共举布萨要晚六百余年:七世纪的悉罗弥伽梵那王(Silāmeghavaṇṇa,约619—628年在位)清整无畏山僧众之后,请大寺一系与无畏山共举布萨,被大寺回绝。那是一次未成的和解,不是分裂的起点。11
但值得追问:这桩戒律案,是不是只是一桩戒律案?
先把两个容易混起来的问题分开:其一,罪名是否属实;其二,为什么立案的是他。
第一个问题上,赐寺这件事恰恰不利于摩诃提沙。赐寺发生在处分之后,这一点常被读作国王的报复,其实它的证据力更强:给一位没有争议的长老建寺,国王不必付出什么;给一个刚被全国最有权威的僧院判决过的人建寺,代价是与大寺公开决裂。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本身即可见那段关系的深度。而戒律上的"与俗家过从"判的是关系的实况,不是僧人的主观过错,戒条里没有"不是我主动的"这一条豁免。所以在罪名与事实之间,大概并无出入。这里还有一层:这段关系是投机还是忠诚,编年史两种读法都容得下,无从判定;而按上面的推法,能否判定并不影响结论。 这一推论沿用本段所取的先后次序,即赐寺在驱逐之后。两寺对峙的脚注转述冈布里奇时,却将赐寺记在驱逐之前。
关键在于第二个问题。在一个靠王室与豪族供养运转的僧团里,这条界线几乎人人都可能触及:大寺自己就是敕建寺院,两百年来一直受王室封赐。若与王者过从即构成违失,大寺的每一位上座同样有份。一条人人都可能触犯的戒条,只在某一个人身上被启用,那么起作用的就不是这条戒条,是启用它的机制。据此,"先是一桩戒律纠纷、后来才政治化"这个说法并不成立:在这样一个僧团里,戒律事务与供养政治本来就是同一件事的两面。大寺真正无法吸收的,是由王室出资、围绕一个人另立起来的一个对等中心,而不是某一段私交;僧团的边界被王宫重画了。
这场对峙后来发展出的内容,远大于一次处分。有几点外部证据可以佐证。
法显的外部见证(约公元 410 年)。 法显到达阿耨罗陀补罗时,留下了迄今最重要的外部记录:城中有三所大寺,住僧加起来超过万人。他记载,无畏山寺有"五千余僧";他在岛上住了两年,求得《弥沙塞律》(化地部律)及《长阿含》《杂阿含》等汉地所无的文本。12 这说明无畏山体系里流通着大寺系之外的部派文献,不止大寺所传的铜鍱部(上座部)一系。被编年史描述为"异端放逸"的那座寺院,规模上明显超过了大寺。
义净的间接记录(约公元 671—695 年)。 义净虽未到斯里兰卡,但记录说斯里兰卡僧侣分为两类,依附大寺者与依附无畏山者"不共住、不共食、不共布萨",是完全独立的两个传承。
这些证据合起来指向:无畏山之争在起点上是供养政治与僧团边界之争,其后又叠加了一层,成为一场关于"什么是正统佛教"的争论。大寺坚守分别说一系的封闭正典与律典,无畏山则对来自印度的更广泛佛教传统保持开放。
五、两寺之争的实质¶
两寺之分不能简单描述为"正统 vs 异端"。那是大寺的自我叙事,不是历史描述。本书认为,两寺代表的是南传内部两种不同的应对策略:
大寺一系以三藏与旧注为准,并屡次借王权排斥外来学说:《大史》载国王压制方广(Vetulya)之说、以大臣迦毗罗禁抑异见,又曾令无畏山寺六十名受方广影响者离岛。它据以自立的,是书面写定的巴利语经典的原真性,以及以共布萨为标志的戒律连续性。
无畏山选择了开放吸纳:它一开始并未拥抱大乘,却倾向于接纳来自印度的各种思潮。先是有部和大众部的文本,其后有大乘典籍,再后来可能也有金刚乘的影响。从无畏山的角度看,这是对更广大的印度佛教传统保持关注,不是背弃本传统。开放的具体形态里有一项值得单记:无畏山有观世音信仰,本地称之为那他(Nātha),大寺一系的传统里没有对应物。玄奘七世纪的记述同样把两寺分开来说,谓无畏山一系"学兼二乘",大寺一系专守他所谓"小乘"而斥大乘;他本人未到斯里兰卡,所记出于传闻,与法显亲历的记载不同科,但两条材料指向同一个格局。
| 大寺(Mahāvihāra) | 无畏山(Abhayagiri Vihāra) | |
|---|---|---|
| 建立年代 | 约公元前 3 世纪 | 约公元前 29 年 |
| 经典立场 | 以三藏与旧注为准,屡次借王权排斥外来学说 | 兼取印度诸系,屡涉方广 |
| 律典 | 铜鍱部(Tambapaṇṇiya,上座部律) | 兼收大众部律(据法显记载) |
| 对大乘的态度 | 见于记载者皆为排斥 | 渐趋开放,后期有大乘典籍流通 |
| 注释传统 | 以觉音为核心,系统化程度高(见下章) | 分散,依赖来自印度的流通典籍 |
| 与王室关系 | 时有摩擦,但长期以制度权威自立 | 多次获王室庇护 |
六、三寺鼎立与漫长的对峙¶
公元三至四世纪,阿耨罗陀补罗又出现了第三座主要寺院:祇园寺(Jetavana Vihāra)。祇园寺最初从无畏山分出,因立场分歧而另立门户,日后形成独立传统。由此,阿耨罗陀补罗形成三寺鼎立的局面。
法显约 410 年到访时所见正是这种局面:三寺体量均不小,无畏山寺规模最大,大寺次之,祇园寺再次。三寺在王权庇护的分配上随历届国王的宗教倾向而起伏,某些国王大力资助无畏山,另一些国王更亲近大寺。
公元五世纪,来自南印度的觉音(Buddhaghosa)在大寺驻锡,编成《清净道论》(Visuddhimagga),并系统注释巴利三藏各部(详见下一章)。这一步把大寺的诠释权威从"守护正本"推到了"生产权威注释"。此后即便无畏山在政治上时有优势,在注释积累上也难与抗衡。

七、大寺的最终胜出¶
长达近千年的三寺对峙,在公元十二世纪终于以一次带有政治强制性的归并收场。
国王波洛伽摩巴呼一世(Parakkamabāhu I,约 1153—1186 年在位)以统一僧团、整顿教法为政治目标。在他主持下,无畏山寺与祇园寺的僧侣被要求在大寺权威下接受重新受戒,否则还俗或迁出。这是一次强制性的宗教统一,不是自愿的义理融合。此后,大寺的上座部传统在斯里兰卡的制度层面成为唯一正统,延续至今。13
本书立场:大寺的"最终胜出"是政治决定的,不是义理的自然胜负。无畏山寺所代表的那条开放路线,不曾在学说上被驳倒;它的失败,主要是它与历届国王关系的失败,以及它在注释体系的建设上与大寺之间形成的差距。十二世纪的强制归并,在斯里兰卡佛教史的记述中常被叙述为"净化"与"回归正道"。那套叙述本身仍出自大寺一脉的书写传统,本书只是把这一点说清楚。
八、在思想史上的位置¶
斯里兰卡的这场千年争论,在整个南传佛教史上具有奠基性的意义。
它决定了"南传"意味着什么。 大寺的胜出,意味着今天所谓"南传上座部佛教"的制度基础、经典体系和注释传统,基本上是大寺派的遗产。无畏山所代表的那条更开放的道路,接纳多元的印度传统、对大乘文本保持弹性,在斯里兰卡以失败告终,但它的部分影响通过其他渠道流传到了东南亚大陆地区(9.3细说)。
它奠定了巴利文献的中心地位。 巴利三藏写定于斯里兰卡、由大寺守护,使斯里兰卡成为此后一千多年里整个东南亚上座部传统最重要的来源地。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的上座部传统,都能追溯到斯里兰卡这条线(9.3)。
它是"封闭正典"策略的历史样本。 大寺的封闭守正在短期内保证了传承的纯粹性,但在长期内依赖政治权力的维护才能压倒竞争者;无畏山的开放吸纳更贴近活态的思想状况,但因失去制度认同的核心而处于结构性的弱势。这是历史观察,本书不在"封闭"与"开放"之间作价值裁断。
一个更大的模式。 把这章铺开的线索往外推,可以看到一个一再重复的结构:历史上佛教各系各派的"胜出",多数是政治选择的结果,义理上的高下不过是事后的装饰。阿育王净化僧团是王权介入筛选哪个部派更"正统";吐蕃王廷在桑耶论诤后选择印度中观、驱逐汉地禅系,是廷臣与政治联盟对两条进路的取舍,不是经论讨论的自然胜负(第十一篇详展);大寺对无畏山,本章刚刚看完,靠的是一位国王的一纸命令,不是义理辩倒对方。
本书立场:把视野再拉远一步,讨论对象就不只是哪一个支派胜出,还包括佛教本身的兴衰;它的大体方向也是政治演变的函数。佛陀僧团早期的迅速壮大,离不开频婆娑罗王、波斯匿王等政治庇护者的持续供养;那烂陀在十二世纪末几乎一夜间湮灭,与其说是思想上的衰竭,不如说是帕拉王朝的崩溃和巴克提亚尔·卡尔吉军事扫荡的直接后果;汉传历史上三武一宗的灭佛,驱动力在于世俗政权的经济算计与意识形态整合,不是对任何佛教哲学命题的驳斥;明治政府推行神佛分离、逼迫僧侣还俗娶妻,根本上是民族国家建构中以神道取代佛教在公共秩序里的位置,改变的是整个日本近代佛教的制度形态,不在否定某一宗的义理。
当然存在真正由内在义理推动的演变,本书会适当点出。但就大体方向而言,佛教在历史上的扩张、收缩、分裂与整合,其主要脉络更像一部对政治气候的应变史,不像思想自我展开的内在史。读佛教哲学史时,需要始终把这条背景线纳入考虑。
下一章进入大寺注释传统的核心:五世纪的觉音(Buddhaghosa)和他的《清净道论》(Visuddhimagga),那是南传上座部哲学与修行系统最重要的系统化工程。
延伸阅读¶
- Peter Skilling. "Theravāda in History." Pacific World: Journal of the Institute of Buddhist Studies, 3rd series, no. 11 (2009): 61–93.
- Stephen C. Berkwitz. South Asian Buddhism: A Survey. London: Routledge, 2010.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
两寺对峙的起讫。起点:Geiger 譯《Mahāvaṃsa》附论年代一节引 Mah. 33.80–81,谓帝须王建大寺與伐多伽摩尼建无畏山寺之间相距"217 years 10 months and 10 days",两寺创建的先后與间隔有明文。Richard F. Gombrich. Theravāda Buddhism: A Social History from Ancient Benares to Modern Colombo. 2nd ed. London: Routledge, 2006 书内第 157 页把这一分裂系于"about the time when the Canon was written down, late in the first century bce",并径称之为"the first recorded split in Theravāda";其缘起是王以寺赐一僧个人,"The Vinaya knows no precedent for such a gift to an individual",大寺僧遂以他事举其罪而摈之,其徒众移居无畏山而与大寺绝往来。第二次分裂在四世纪,摩诃斯那王时另立祇陀林寺,此后"From the fourth century till Parakkama Bāhu's 'purification' in the twelfth century there were three Nikāyas in Ceylon"(书内第 158 页)。终点:同书第 167 页作"the 'purification' of the Sangha and council held by Parakkama Bāhu I and the elder Mahā Kassapa in 1164/5",并谓历代净僧之举中"Only one of them … so far as to reunite the whole Sangha: Parakkama Bāhu's act of 1164/5"。惟冈布里奇于此另有一层保留,宜一并记下(书内第 158–159 页):"Though the chronicle says that he reunited the Sangha, this expression glosses over the fact that what he did was to abolish the Abhayagiri and Jetavana Nikāyas. He laicized many monks from the Mahā Vihāra Nikāya, all the monks in the other two",其后择善者令为沙弥,俟后重受具;所谓统一,实是以王权废两派。他又指出,三部派之说"might be more accurate to say that there were three Nikāyas in the capital",山林兰若未必尽属其一。据此推算:自公元前一世纪末无畏山寺立,至一一六四/五年废两派,其间逾一千二百年;正文"近千年"是保守的说法。 ↩
-
Wilhelm Geiger (trans.). Mahāvaṃsa: The Great Chronicle of Ceylon. London: Pali Text Society, 1912; Hermann Oldenberg (trans.). The Dīpavaṃsa: An Ancient Buddhist Historical Record. London: Williams and Norgate, 1879. ↩↩↩
-
G. P. Malalasekera. The Pāli Literature of Ceylon. London: Royal Asiatic Society, 1928; repr. Colombo: M. D. Gunasena, 1958. ↩
-
K. R. Norman. Pāli Literature: Including the Canonical Literature in Prakrit and Sanskrit of All the Hīnayāna Schools of Buddhism. Wiesbaden: Harrassowitz, 1983.(巴利三藏写定时间与斯里兰卡的关联,见第一章) ↩
-
Steven Collins. "On the Very Idea of the Pali Canon." Journal of the Pali Text Society 15 (1990): 89–126.(本为 1987 年巴利圣典协会第二届 I. B. Horner 纪念讲座。三个词的检核与封闭名单之为大寺派工程,见该文第一、二节;其自我设限见结语"we need empirical research into each individual case"一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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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ikkhu Anālayo.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Majjhima-nikāya. Taipei: Dharma Drum, 2011.(尼柯耶与阿含逐经对勘的方法与实例;此法上溯姉崎正治 1908 年的开创之作,前驱为 Thich Minh Chau 1964 年的中部研究。所取平行本兼及汉译阿含、单经、藏译、梵文残卷与引文) ↩
-
K. L. Dhammajoti. Sarvāstivāda Abhidharma. 4th ed. Hong Kong: Centre of Buddhist Studies,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2009,书内第 1 页:"we are now in possession of only two complete sets: the seven texts of the Theravāda preserved in Pāli, and the seven Sarvāstivāda texts in Chinese transl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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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h Frauwallner. Studies in Abhidharma Literature and the Origins of Buddhist Philosophical Systems, trans. Sophie Francis Kidd. Albany: SUNY Press, 1995,书内第 124–125 页:"Since both schools have a common core in the old, basic stock of their Abhidharma, it is obvious that this core predates the missions and was thus brought to the mission countries as a common heritage. It is, however, equally obvious that the development and transformations of the doctrines we are here dealing with, while treating the same problems, attempt quite different solutions and represent individual developments in the respective [schools]." ↩
-
R. A. L. H. Gunawardana. Robe and Plough: Monasticism and Economic Interest in Early Medieval Sri Lanka. Tucson: University of Arizona Press, 1979.(无畏山寺的建立背景及两寺之争的政治经济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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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史》第三十三章是这段分途的唯一编年史根据,其叙次与措辞值得照录。巴利原文见 Wilhelm Geiger (ed.). The Mahāvaṃsa. London: Pali Text Society, 1908,书内第 276 至 277 页;英译见同氏 The Mahāvaṃsa or The Great Chronicle of Ceylon(PTS, 1912)。建寺见 33.80–83(1912 年本书内第 235 页):伐多伽摩尼于大寺建成二百一十七年十月十日后建无畏山寺,以之奉予先助己之摩诃帝须长老,寺名取王名阿巴耶与尼乾陀园主吉利之名而合成。分途四颂的巴利作:"Theraṃ kulehi saṃsaṭṭhaṃ Mahātisso ti vissutaṃ, kulasaṃsaggadosena saṃgho taṃ nīharī ito. Tassa sisso Bahalamassutissathero ti vissuto, kuddho 'bhayagiriṃ gantvā vasi pakkhaṃ vahaṃ tahiṃ. Tato pabhuti te bhikkhū Mahāvihāraṃ nāgamuṃ, evaṃ te 'bhayagirikā niggatā theravādato. Pabhinnābhayagirikehi Dakkhinavihārakā yatī; evaṃ te theravādīhi pabhinnā bhikkavo dvidhā."33.98 复记南寺一系其后又自无畏山分出。
正文所述的措辞分级,依 Max Deeg. "The 'Fearless Mountain' That (Almost) Disappeared: Looking for the History of the Abhayagiri-vihāra in Sri Lanka." Acta Asiatica Varsoviensia 37 (2024): 5–66,书内第 11 页。他指出这四颂分成均等的两半,一半是一群比丘离开大寺的故事,一半是一项建制分立的声明,而两半并不相称:因违一条戒律而摈出一名比丘这样一桩低调的处分,连同其弟子与拥护者迁往新建的无畏山,被等同于自大寺所代表的上座部阵营的完全分裂。关键的证据在用词,其语作:"while the first step of separation consists in just not visiting (nāgamuṃ) the Mahāvihāra and abandoning (niggatā) the Theravāda, it is only after the split – the text uses pabhinnā which reminds, of course, of the Buddhist 'Ur'-term for schism, saṅghabheda – of the Dakkhinavihāra from the Abhayagirivihāra that there is a split (the same term pabhinnā is used!) from the Mahāvihāra."
另有三点,本书照录而不据以改写此节的时序。其一,编年史所记的罪名是亲近俗家,不是教义之争。其二,狄格并主张《大史》把分裂写实的是第三十七章摩诃斯那朝那一段,公元前29年这一段带有事后追认的痕迹,其证据包括无畏山初建时规模尚小、按编年史自己的叙事逻辑仍属大寺僧团,以及编年史对两寺建成间隔的过度计较(同文书内第 10、12 页);本节仍按编年史的时序叙述,但这个起点本身在学界有争议。其三,盖格斥为 spurious 而打入注中的那首附加颂,狄格读作无畏山一方的声音,并主张 98b 与 99 原系一体,出自一部与无畏山有关的来源(同文书内第 12 页)。《大史》出自大寺一系之手,其叙事本有立场;此处只录其文,不据其一面之词定两造之曲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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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僧的技术定义见 Richard F. Gombrich. Theravāda Buddhism: A Social History from Ancient Benares to Modern Colombo. 2nd ed. London: Routledge, 2006,书内第 112 页:"splitting the Sangha is a technically precise matter. It occurs when a community, a saṅgha, has a disagreement which causes two groups of more than three monks to hold separate uposatha ceremonies";同页并谓不共诵波罗提木叉者亦不共举受戒羯磨,僧团的分支由此产生。编年史所记唯一一次拒绝共举布萨在《小史》44.80–81,系悉罗弥伽梵那王朝事:王依比丘菩提之请清整无畏山僧众,菩提为被摈者所害,王惩治凶徒、逐百僧于阎浮提之后,"When then he invited the bhikkhus of the Thera School with the others to celebrate together the Uposatha festival, he was refused",盖格注明 the others 即无畏山一系;王因见拒而暴怒詈骂,不辞而去(Wilhelm Geiger [trans.]. Cūḷavaṃsa Part I,书内第 81 页)。古纳瓦德纳称此为两系之间第一次未成的和解尝试(R. A. L. H. Gunawardana. Robe and Plough: Monasticism and Economic Interest in Early Medieval Sri Lanka. Tucson: University of Arizona Press, 1979,书内第 322 页;其注 40 所系章次 Cv. 74.81 当为 44.81 之讹)。两条合看:不共布萨确是制度分立的标志,但这个标志见于记载已在七世纪,公元前29年那一段编年史并未如此记。下文所引义净所记两系不共住、不共食、不共布萨,可与之对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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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显《佛国记》(《高僧法显传》),约公元 415 年;见《大正藏》第 51 册,No. 2085;英译见 James Legge, A Record of Buddhistic Kingdom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886.(法显斯里兰卡部分为两寺对峙的最早外部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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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史》(Cūḷavaṃsa)第七十八章,见 Wilhelm Geiger (trans.), Cūḷavaṃsa: Being the More Recent Part of the Mahāvaṃsa, Part II. London: Pali Text Society,书内第 101–104 页。统一三派见 78.5("to achieve unity among the bhikkhus of the three fraternities",王委大长老 Mahākassapa 主之,经文自比于阿育王之委目犍连子帝须);不从者的去向见 78.13("many began departing to foreign lands, others left the Order")与 78.19("the undisciplined he excluded from the Order");重新受戒见 78.26(受为沙弥)与 78.30("the ceremony of admission into the Order");祇园寺一侧见 78.22。须留意两点:其一,盖格注指出《小史》73.12–22 另有一次改革记载,编者用了两种来源,同一事在书中出现两遍;其二,本章出自大寺一脉,叙事作"净化",本节末段已就此说明。本书所据为 archive.org 所藏数字化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