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克制与空位

本章要做的事。 前六章一路登记,本章结算。登记下来的条目分两类:一类是这套体系明明可以往前走一步而没有走的地方,那是它的克制;一类是它非留不可的地方,那是它的空位。本章要说的是这两类叠在一起。凡是它停手的地方,后面多半就有一个没有填的位置;凡是它必然留空的地方,回头看正是它当年没有伸手的地方。第一章立过评价这套体系的判准:四栏填得满的地方是现象学,四栏填不满却仍然填上的地方是形而上学。本章用的是这条判准的第三种情形:四栏填不满,而它没有填。

先把克制这个词限住。 克制不是无知,也不是遗漏。说一套体系在某处克制,要能指出三件事:那一步当时确实有人走了;走法是现成的,不必另行发明;而它知道有这条路,选择不走。三条都满足,才算克制。本篇每一次说到南传的克制,参照系都在第一章交代过,就是说一切有部。两家清单不同,南传八十二,有部七十五,差额的一大半落在色那一栏与心不相应行那一栏,1 两栏正好是双方各自愿意为形式性的东西立法的地方。有部走过的每一步都是南传当时看得见的选项,所以对照有部,这份清单才立得住。

入口处的克制。 第一条克制写在纲领里,就是究竟法与概念法的分判。凡是只能作为整体被谈论、不能在任何一刻被单独辨认的东西,一律不入表;人、车、房子、方向、形状全在概念一侧。这一条管的是清单的入口,而且管得很硬:它一次就把日常世界里绝大多数名目挡在了表外,包括我这个概念在内。一套自称要列尽存在者的体系,肯在入口处先立一道这样的门槛,这在部派里不是常态。第三章那条判准是它在色法上的具体用法,能否被单独取为观禅所缘;第四章沿用了同一条。整篇分析里最有力的判准,来自这一条克制。

立了什么:入口一道门槛把概念法挡在表外,人、车、房子、方向、形状与我这个概念都不入表;表内八十二法分心一、心所五十二、色二十八、涅槃一;表外另立二十四缘,替下仓库、戒体、中有三处

清单内部的克制。 入口守住之后,接下来看它在表内添了什么、没添什么。

其一,没有心不相应行。这个名目先要拆开。行指有为的造作,凡是有为法而又不入色、不入心与心所的,都收在这一栏;相应是这套体系的专门词,指两法同生、同灭、同一所缘、同一依处,心所与心正是这样的关系,本章后面几节沿用这个意思。合起来说,心不相应行是这样一类东西:它不是物质,也不是心里的任何一份感受或认知,有部却认为它实有,并且随因缘生灭。换成现代的说法,这一栏收的是形式性的项目:某个法归哪一条相续所有,一期生命还剩多长,两个有情同属一类这件事,一个法此刻在生起还是在坏灭,一串音节怎样组成一个词。有部的行蕴另立得、非得、命根、众同分、生住异灭等十四法,正是这一批。2 南传没有走这一步。第一章据此判定,南传这边的实体化是较轻的一种:没有添东西,只是把一张功能表当成一份名册来读。

其二,不立无表色。有部要解释受戒之人在睡着时戒体何在,答案是立一个法,一种不显现于外的色,受戒时生起,此后相续。南传不立,戒的持续由离心所每一次遇缘时的现起,以及由此留下的缘的关系来承担。第三章已经把这一处称作可以清楚看到的取舍:有部宁可多立一个实体来承担持续,南传宁可让持续由缘去承担。

其三,无为法只立一种。有部立三无为,择灭、非择灭、虚空;南传的无为只有涅槃一个。1 虚空在南传这边不入究竟法,聚与聚之间的界限只由限界色一项承担,而这一项还被判在不完成色里。少立两个无为,等于少给两处形式性的东西以实法的身份。

其四,不取三世实有,不立中有。《论事》第一品第六章驳过去未来同样实有之说,第八品第二章驳中有。3 4 两条都不是省事的选择。不取三世实有,时间就不能被想成一个盛放诸法的容器,相续这一头的担子随即加重。不立中有,两世之间就只剩紧挨着的两个心刹那,中间没有缓冲。第六章说过取消中有的理由:中有若是一段有心有色的存在,它本身已是一期生命;而更要紧的理由在后面一句,任何维持者都容易被读成一个渡过去的我,取消这个位置正是为了不给我留位置。

其五,二十四缘的长度本身是一份克制。不肯让法体持续,就得把关系分得更细。亲依止、无有、离去、异刹那业四条,专门用来处理已灭之法凭什么还能支持现在之法;有部在这里只需一句法体恒有。第五章的判断是,二十四条的长度里有一部分正是这样来的。两边各自付了代价:有部付在本体上,南传付在清单的长度上。

体系对待自己的克制。 上面几条说的是它对表上的项目怎么克制,下面几条说的是它对自己怎么克制,后者比前者更难做到。

其一,有分心没有被做成仓库。第六章划过三条界线:有分心不增加清单上的项目,它是十九种果报心之一,早已排在八十九心的表上,有分只是它承担的一个作用;有分心不接收,它的所缘在结生那一刹那定死,此后一世不改,这一世发生的任何事它没有记录,也没有位置可以记录;有分心不被要求解释业果,业果由异刹那业缘解释。三条合起来,一个本来极容易长成载体的位置被压住了。同一个位置在别处填了什么,第六章已经作过对照。

其二,最高处不另开例外。解脱在这套体系里被排进序列,占的是速行位,走的是与禅那同一套过渡工序,用的是同一批名目:遍作、近行、随顺、种姓。它没有被另设一套机制,没有被抬到序列之外,也没有被说成不可言诠而略过不表。第四章把这一处点为主要证据之一:一套体系在自己的最高处不另开例外,说明它对自己的记法有信心,也说明它愿意让最高处接受同一套规则的检验。

其三,涅槃不描述。四鉴别法四栏,涅槃只填三栏,近因一栏空着。第六章的判断是:四鉴别法是为有为法造的机器,把一个无为法送进去,机器走到第四栏就自己停住了;它没有硬填,也没有改造自己去容纳这个例外,它把空白留在表上。填上的三栏所用的词还全是否定式或消极式,寂静是止息,不死是不再有死,无相是没有可取的相。这已是把一个项目放上表而又不描述它的最小做法。

其四,《论事》整部是一部划界之书。它的体例是逐条把某一主张判为不可如是说,而不是逐条给出一套更完备的主张。3 一部以否定为主的论书被收进论藏,本身说明这一系对停止线的看重。对佛陀属性的处理同样相对收敛,第十三篇第六章分过全知的三层,可与此处对照。

挡了什么:与说一切有部对照的五条,逐行列要解释的事、有部的做法、南传的做法与担子改由什么承担,最右一列一律落到缘与相续上;下方另列体系对待自己的四条

两种克制不是同一种。 第十三篇第七章讲过早期教法的克制,那是不答:一批问题被判为不应记说,佛陀不予作答。南传阿毗达磨的克制是不设:实体被拒绝。两者性质不同,承重能力也不同。不答保护的是提问的方式,它在问题进门之前拦住;不设保护的是清单的纯度,它在项目进表之前拦住。差别在拦不住的那一头。不答一旦被违反,违反是看得见的,因为有人把不该答的答了;不设被违反却不容易看见,因为清单可以一格不添,而已经在格子里的那些项目仍然可以被越读越实。这套体系后来出的事正在这里。

这份克制靠什么支撑。 本书的判断是:它是真实的,可是支撑它的不是方法论上的自觉。翻遍论书与注释,找不到一条通则说明为什么不该多立实体;每一处不立都有一个具体的理由,理由与理由之间不互相援引,也没有被提炼成一条原则。真正在起作用的是两样东西。一样是传承纪律:结集式的保守使这一系宁可留着重名也不肯并条,五十二种缘里有九条是同一件事的两个名字,理由只是两个名字各自贴着一部经里的用语。另一样是实修锚定:这套分类始终被放在观照之下使用,凡是观照用不上的东西,添进来也没有人要。

纪律与锚定都在体系之外。外面的东西一松,里面就没有刹车。第一章记过一条时间线:sabhāva 在《无碍解道》里首次被用作法的界定语,到六世纪的注释家摩诃男手上,诸法被称为实存者(sat),刹那论也跟着进来,而《无碍解道》两者俱无。5 清单一格没有添,词义已经换了一层。这正是不设这一种克制拦不住的地方。

体系里其实有过一个现成的刹车,第一章已经指出,就是四鉴别法的近因那一栏。凡是填得出近因的法都不可能自足,这一栏把每一个法都拴在条件上,是整套体系里最不容易被本体化的一栏。迦鲁那陀萨的反读也站在这一边:若把生、住、灭当作实有的法,就须为它们再立次级的相,如此无穷,而阿毗达磨自己拒绝了这条路。6 可是近因那一栏是一道格式上的要求,不是一条被宣布过的原则。格式管得住填表的人,管不住读表的人。

同一批地方翻过来就是空位。 第五章末尾那一句可以直接用作本章的论点:避开管用,尤其是在修行上,从积极的意义上来讲,它仍然是对形而上学立论克制的美德;但被避开的东西并没有消失,它最终将会被写在别处。克制与空位是同一件事从两头看。说它克制,是说它没有为某样东西立一个实体;说它有空位,是说那样东西仍然在体系里干活,只是没有名分。下面按第一章立的三个问题分组,把前六章登记的条目收拢一遍。

先列全表。 三组之下共十二条,另有两条问的是这份清单怎么造出来的,附在末尾。表比下文的分说细两行:戒体与中有这两处,第五、第六章各自登记过,下文把它们并入相续那一条来说明。第二栏记的是南传在那一处实际做了什么,不是它本该做什么;有三行填的是未作处置,意思是论书与注释里查不到相应的说法,不是本篇替它略去。

空位 南传在这一处实际的做法 登记于
一·关联:缘自身算不算一个法 缘力内在于缘法,如辣椒的辣内在于辣椒 第五章
一·关联:非究竟法照样支持究竟法 所缘缘一栏并收概念与涅槃,不另作交代 第五章
二·时间:刹那的边界 生住灭判为三相不判为三分,配缘时却把住时当作有长短的区间 第四章、第六章
二·时间:十七这个数的来历 色寿十七与心路十七互相定义 第三章、第六章
二·时间:众相续共用的那口钟 钟不另立,即以相续本身充当 第四章、第六章
二·时间:时长没有词 最细一端只讲次序,最粗一端只讲天年与大劫,中间不给换算 第四章、第六章
二·时间:相续的同一性 一世之内靠结生、有分、死同一个心同一个所缘定死,跨世只留一个所缘的身份与一份业力 第六章
二·时间:持续,戒体与业力 戒体处改立离心所与缘的关系,业力处改立异刹那业缘 第五章、第六章
二·时间:两世之间的过渡 改立无间缘,不另设中有 第四章、第六章
三·划界:界线由谁来划,划这个动作落在哪一边 未作处置 第一章
三·划界:自性两种读法之间没有防火墙 未作处置 第一章
三·划界:涅槃在表上的位置 四鉴别法按体例逐项填满,特相一栏越线 第六章
另·造表:色法为什么不立第二层 未作处置 第三章
另·造表:加格算不算合法 宁可多立一格,不让一桩现象没有位置 第二章

第一组,法与法如何关联。 缘的身份是这一组的中心。若缘是一个法,它就该出现在八十二法的清单上,而清单上没有它的位置;更麻烦的是,一旦缘取得法的身份,它与它所连的两端之间又成了两个法之间的事,而两个法之间的事在这套体系里必须由缘来交代,回归就此开始。若缘不是法,整套体系的运转却全靠它,那份清单便不能自称已把存在者列尽。阿毗达磨的解法是把关系收进一端:缘力内在于缘法,如同辣椒的辣内在于辣椒。7 收进去以后回归止住,清单也不必增补。第五章已经指出这一步的代价:判准过不去。第三章立的判准是能否被单独取为观禅所缘,没有一份缘力过得了它;可是十六观智的第二智正是缘摄受智,观的就是缘。8 实际在被观照的东西,在清单上没有名分。

同一组里还有一条,第五章登记过而容易被漏掉:非究竟法可以支持究竟法。所缘缘的缘法有四类,名、色、概念、涅槃;概念不是究竟法,涅槃是无为,两者都不被任何东西生起,可是两者都能支持别的法生起。8 究竟与概念的分判是入口处那一条最硬的克制,而在缘的这一栏上,被挡在门外的东西照样进来干活。

第二组,法在时间中如何存在。 这一组的条目最多,而且彼此相通。

刹那的边界。一个心刹那分生、住、灭三个小刹那,论书一侧的说法是这三者只是同一段生灭的三个相,不是三个部分;可是配缘的时候,住时又被当作一段有长短的区间来用。心刹那到底可不可以再分,论书没有正面回答,它给出的是一套让这个问题不必回答也能继续工作的说法。

十七的来历。色法住十七个心刹那,一次完整的五门心路也是十七格,两个十七互相定义。第六章的判断已经分过层:可以算作量的只有心一个接一个地生灭这一段,越出这一段的两步都不出于量,一步是默认每一个心刹那等长,一步是让色寿与心路严丝合缝。这个数字的职务是让名色两线对齐,它不报告任何一段真实时长。

一口共用的钟。这一条是上一条的放大。第四章登记它的时候用的是两世之交:一个人在此处谢落,结生心与一团业生色同时在另一处生起,说这两件事之间不隔一个心刹那,等于说此处的这一刻与彼处的那一刻是同一个当下;而心刹那只是次序单位,两条相续各自数格,体系没有给出任何可以换算的东西。第六章把它推到底:时间要靠相续来解释,所以钟不在外面,钟就是相续本身,而相续本身正是要被解释的那个东西。同一个假定在心与色之间也用过一次,即拿一条心相续的格数去量众人共见的色。

时长没有词。安止是第一处长度不定的地方,也就是心路学这套纯粹次序学第一处不够用的地方。同一个缺口的另一头在寿量表上:最细的一端只讲次序,最粗的一端只讲天年与大劫,中间不给换算。无想有情天那五百大劫是这个缺口最干净的一次显形,那里一个心也没有,色的相续却仍按心刹那的刻度计数。

相续的同一性。没有仓库,一世之内靠结生、有分、死同一个心同一个所缘定死;跨世那一步,前一世留给这一世的只有一个所缘的身份和一份业力,没有留下任何一个法。第六章因此得出一条:相续不是名法的属性,八十九心那份清单再细也定不出相续。取消仓库时甩掉的问题,到这里原样回来,只换了一个词。

第三组,法与非法如何划界。 这一组只有三条,可是最难。

第一条是自指的。究竟与概念的界线由谁来划,划这个动作本身又落在界线的哪一边。分判本身显然不是一个究竟法,它是这套体系的操作,那么它就在概念一侧,于是整张表的合法性由一个概念一侧的动作给出。这一条第一章挂出来的时候用的是另一种说法,究竟法自身的身份是什么:它是被辨认的一份质地,还是一件自身成立的东西。

第二条是自性的两种读法之间没有防火墙。第一种读法把自性读作可辨认的质地,第二种读作自身成立的本质。第一章的判断是,这套体系的克制多半系于第一种读法,而它自己未必全程站在那一侧;两种读法之间无人看守的那一段,正是中观所破的地方。

第三条是涅槃在表上,一个无为法被交给一部为有为法造的机器。第六章分过两半:一半没有越线,因为那些表述全是从有为一侧发出的关系性表述;一半越了,因为特相那一栏说的是它自己。越线的缘由不在教义,在体例,这张表要求每一项都被四鉴别法定义,体例的统一在此处压过了第十三篇第二章那条戒律。

另有两条不属于任何一组,它们问的是这份清单怎么造出来的。 一条是色法为什么不立第二层。名法立了心与心所两层,心所与心同生、同灭、同一所缘、同一依处,四条齐备才算相应;色法排成一张平表,二十八项并列。可是三变化色、二表色与四相色对完成色的关系,看起来正像心所对心:都不是独立的一份质地,都只在完成色身上现出,都不能被单独取为所缘。相应这个格式现成摆着,色法一边为什么不用它。另一条是加格是否合法。生笑心是最清楚的样本:一个不造业的人仍然会笑,这一笑不落在善与不善任何一边,于是需要一个格子来安放。第二章由此看出这套分类的取向,它宁可多立一格,也不肯让一桩现象没有位置。穷尽是它在方法上的美德,可是穷尽的压力本身会造出条目。

条目的三种来路。 上面两条牵出一层分辨,本章把它立成判准。清单上的条目至少有三种来路:观出来的,为解释某一件事而补进去的,为让这套记法自身立得住而补进去的。三种写在表上是同一个样子,从条目本身看不出分别,要看它在体系里承担什么。第四章已经各举过例:十五式为穷举是算出来的,先定了色寿十七再倒推过去有分最多十五;七个速行分配三种成熟时间,看上去是先有四种业的分类,再回过头给它们安排位置;而五门与意门的两段式、所缘强弱决定心路长短、确定那一格的位置,都与经验相合,不像是补出来的。第二章那六对十二项则属第三种,一个可以一句话说完的性质被拆成十二个条目,只因为表的格式要求逐项列出。三种来路都有,这不构成对这套体系的指控,它只说明一件事:这份清单不是一份纯粹的观察记录,也不是一份纯粹的推演结果,它是两者加上格式压力的合成物。判定哪一条属哪一种,须逐条去看,本篇只做了几段示范。

为什么这些空位是必然的。 三组问题不是随手分的。在究竟法这一层做分析,就必须回答法与法如何关联、法在时间中如何存在、法与非法如何划界。三问都不能在分析内部解决,因为它们是这件工具得以成立的条件,不是它的对象。要用清单,先得有关联;要排次序,先得有时间;要立清单,先得有界线。凡是被用来使分析成为可能的东西,都不能同时又是分析的一个条目,否则它一边在支撑清单,一边又要被清单收进去。所以空位不是疏漏,是这套方法的边界形状。换一套更勤勉的注释,换一批更聪明的论师,这三处照样是空的;真要填上,填上去的东西也一定不再属于分析。

说到底是同一处。 第六章把三处代价收成一句:凡是需要一个持续者的地方,它一律改立一条缘,而缘自己没有被给一个位置。这一句同时解释本章的两半。克制之所以可能,正因为手里有缘这条通用的替换:要立仓库的地方改立异刹那业缘,要立戒体的地方改立离心所与缘的关系,要立中有的地方改立无间缘。替换用得越顺手,实体就添得越少,清单也就越干净。空位之所以必然,正因为替换所用的那样东西自己没有位置。所以这套体系的克制与它的空位不是两笔,是一笔的两面:它把本体上的负担全部转到关系上,然后没有给关系一个本体上的位置。

空出来了什么:三组空位分列三栏,法与法如何关联、法在时间中如何存在、法与非法如何划界;另有两条问这份清单怎么造出来,末尾收于缘自己没有被给一个位置一句

与第十三篇第七章的呼应。 那一章讲的是泄漏:早期教法明确不答的问题,后来由别的方式说了出来。这一章讲的是空位:这套分析明确不设的东西,仍然在体系里干活。两者是同一机制的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一个问题被判为不该问,于是它没有答案;第二阶段,一套体系为了工作必须用到某样东西,而它不肯给那样东西一个名分,于是它有一个用得着却说不出的位置。没有说出来的东西不会因为没有说而消失,它会在下一代人手里以别的形式出现。中观、唯识、如来藏各自出现的地方,都可以在这两份表上找到对应的一格。

数据与依据。 本章不引新材料。克制清单的逐条依据见本篇第一至第六章的正文与注;《论事》相关条目见第四章与第六章所引;有部一侧的对照依《俱舍论》五位说,其立法理由留给第十五篇。另取《表解》第七品攝集分別品与第九品業處分別品的两处,8 前者见这套体系怎样把杂多的名目收成组,后者见止禅与观禅的分判。上部第三篇第四章已列的隐忧在本章展开,那一节给过的初步判断是:南传阿毗达磨的现象学部分出色,问题出在本体化与定格。本章对这个判断的处理是维持前半、修改后半。本体化确实发生,可是它不发生在任何一条被宣布的教义里,它发生在编目手续与格式压力之中;至于定格,本书认为那是分析路线本身的边界,不是这一系独有的失误,而这一点要等下一篇的登记项齐了才算证成。

交棒。 下一篇是说一切有部,同一批问题的另一套答案。凡本篇判为空位的地方,那边多半有一个实体填在那里:三世实有填的是时间那一组,法体恒有填的是相续的同一性,得与无表色填的是持续,六因四缘填的是关联。两边参照,才能判断这些空位是南传独有的疏漏,还是分析路线本身的边界。再往后,中观在自性与关系两处施破,唯识在相续与种子两处填补,如来藏从另一端填补。这三条路线各自针对哪几个空位,要等两篇的登记项都齐了再逐条指认。本篇与下一篇因此同为后面几篇的前提。

交给下一篇。 同样的分析走到底,另一条路会立起什么。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阿毗达磨俱舍论》第一品《分别界品》。有部七十五法之分组(色十一、心一、心所四十六、心不相应行十四、无为三)依《俱舍论》五位说;三无为为择灭、非择灭、虚空。本章只取其与南传八十二法对照的一点,有部一侧的立法理由见第十五篇(说一切有部哲学解析)。 

  2. 有部七十五法与其中十四种心不相应行(得、非得、众同分、无想果、无想定、灭尽定、命根、生、住、异、灭、名身、句身、文身),依《俱舍论》的整理,无想果一名亦作无想。南传八十二与有部七十五的对照,另见 Noa Ronkin, Early Buddhist Metaphysics: The Making of a Philosophical Tradition. London: RoutledgeCurzon, 2005。 

  3. 《论事》(Kathāvatthu)。第一品第六章《一切有论》(Sabbamatthītikathā)驳过去未来同样实有之说,开篇即作 Sabbamatthīti? Āmantā. Sabbattha sabbamatthīti? Na hevaṃ vattabbe……,一句一驳。英译见 Shwe Zan Aung & Mrs. Rhys Davids (trans.), Points of Controversy. London: Pali Text Society, 1915,该篇在译本作 I.6,题作 Of Everything as Persisting。该书体例为逐条将对方主张判为不可如是说(na h’evaṃ vattabbe),本章据此称它为一部划界之书。章次有一处编本之异,须先说明:PTS 巴利本(Arnold C. Taylor 校,Vol. I 1894、Vol. II 1897)在栏外逐页标品章,一切有论正标作 I. 6.,自书内第 115 页起,与本注所记合;而缅甸第六结集本(VRI 罗马字本)把此章编作第一品第五章,因该本的 Odhisokathā(渐断论)与前章共用“3.”一号,自此以下全品章次比 PTS 本少一,全品 PTS 作十章而该本作九章(其第二品首章的通篇序号即作“(10)”)。按第六结集本核对本注的“第六章”会看到“5.”,两者所指是同一章。 

  4. 《论事》第八品第二章《中有论》(Antarābhavakathā):驳中有(antarābhava)之说,开篇作 Atthi antarābhavoti? Āmantā. Kāmabhavoti? Na hevaṃ vattabbe……,逐条问它属欲有、色有、无色有之何者,又问是否居两有之间,皆答不可如是说。PTS 巴利本此章自书内第 361 页起,栏外标 VIII. 2.,章次与本注合。南传上座部据此不立中有,主张死心与结生心之间不隔一个心刹那;此义见《摄阿毗达摩义论》第五品第三十七节助读,作 Following the dissolution moment of the death consciousness, there arises in a new existence the re-birth-linking consciousness。第四章与第六章已引此章。同品前一章可并看:第八品第一章《六趣论》(Chagatikathā)驳六趣之说,上座部所执的经证正是《中部》第十二经的五趣一段(巴利本自注即作 ma. ni. 1.153),对方举迦罗坎奇迦阿修罗与毗摩质多罗眷属为据,上座部答以此二类分别与饿鬼、天同色同食同寿而通婚往还,故仍摄在五趣之内。本部第十三篇第五章说阿修罗要到更晚的层位才升作第六道,此章是那场争论在教内的实录。 

  5. Noa Ronkin. "The Rise of the Concept of Own-Nature (Sabhāva) in the Paṭisambhidāmagga." Oxford Centre for Buddhist Studies, 2003。所指为摩诃男(Mahānāma)约六世纪所作《正法显明》(Saddhammappakāsinī),即《无碍解道》义注;正文所据为该文第三节末句:"The commentator refers to dhammas as sat, as real existents, whereas the Paṭisambhidāmagga neither ascribes to the dhammas any ontological status nor mentions the doctrine of momentariness." 摩诃男把 sabhāva 拆作 sat+bhāva 只是他数解中的一解,Ronkin 译作"real essence",不译作"存在"。第一章已详引。 

  6. Y. Karunadasa. The Theravāda Abhidhamma: Its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of Conditioned Reality. Boston: Wisdom Publications, 2019(原版 Centre of Buddhist Studies,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2010、2014;所据为 Buddhist Publication Society, Kandy 重印本,书名页与版权页同题,副题有 Its 一字)。生住灭若立为实法则堕无穷回归一节在第一章,书内第 41 页:若把 origination (uppāda), existence (ṭhiti), and dissolution (bhaṅga) 立作实有而各别的存在,就得再为它们各立一套次级的相以说明其自身的生、住、灭,如此成为无穷回归(anavatthāna);他并引注疏一句为证,作 It is not correct to assume that origination originates, decay decays, and cessation ceases, because such an assumption leads to the fallacy of infinite regress。同书论此者另见书内第 14、59、214、238、255 页。第一章与第五章已引。 

  7. Bhikkhu Bodhi (general ed.), A Comprehensive Manual of Abhidhamma: The Abhidhammattha Sangaha of Ācariya Anuruddha. Kandy: Buddhist Publication Society, 1993;中译本作《阿毗达摩概要精解》,寻法比丘中译。缘力(paccaya-satti)内在于缘法而不能离之独存,注释以辣椒之辣为喻(“Just as the hotness of chillis is inherent in the chillis and cannot exist without them, so too the conditioning forces are inherent in the conditioning states and cannot exist without them.”),见其第八章助读说明;第五章已详引。 

  8. 《摄阿毗达摩义论表解》,明法比丘编,罗庆龙修订,法雨道场印行。本篇所有数目以此本为准。本章所引条目均已见于前六章,出处见各章注;另取第七品攝集分別品(攝不善、攝雜、三十七道品)与第九品業處分別品中止禅与观禅的分判,以及第九品十六观智名目中的缘摄受智一项。逐项表本章不转录,需要的读者请直接查阅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