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树与《中论》(四)·皆空推得出无分别吗

本专题 DOI 10.5281/zenodo.23072047

专题系列《龙树与〈中论〉》四篇之四。第二篇第六节读过观涅槃品那句"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定下它够得着的范围:凡被立为论题的涅槃,在胜义分析下与世间无别,名言层的分别照旧。本篇接着检查这句话背后的推理:从二者皆空,推得出二者无分别吗;推不出的话,注释传统是怎样走过去的,这一步又有什么经证。

本篇的结论有四层。空是对一条自性断言的判决,不是颁给对象的性质;两项各得一份判决,推得出的只是自性层上二者的同与异一并被拒,推不出名言层无别,更推不出同一。从并拒走到无分别,中间有两次替换:先把拒斥写成一句否定,再把这句否定从自性层挪到名言层;汉语的"分别"一词兼译心的构想与两物之别,让这一步更不显眼。印度注释里,清辨与月称已经走到"一味",这一步不是汉译造成的;"涅槃即生死"这样的即字句作为经文,诸家印度注释在对应处都没有,汉文最早见于青目释,唐译《般若灯论》所引的《宝胜经》偈在藏译里没有对应。《中论》开卷的八不,不一亦不异,本来就把同与异的拒斥写在一起。

追问 容易想成的样子 本篇
空是什么 万物共有的一种性质 第一节
两项皆空推得出什么 二者没有分别,甚至是一个 第二节
无分别是怎样读出来的 直接推出来的 第三节
汉语的"分别"说的是什么 只有一个意思 第四节
注释传统怎样读 历来如此读 第五节
即字句的经证从哪来 出自印度经典 第六节

一、空是判决,不是性质

《中论》所破的是自性,一物不待异法成、不随缘转、非缘生的那种存在方式(第二篇第二节)。说"a 空",是说"a 有自性"这句话经不起分析,一经推求即自相矛盾;空所落在的是这句话,不在 a 身上添任何东西。第一卷下部第十八篇把这件事写成三种输出:a 被人主张过实有且有自性,就得到一份判决,"a 有自性"不成立;a 从未被这样主张过,判决无从下达,结果是不适用;关于 a 的日常断言,这瓶是瓶、这人在走,不受影响。"a 空"是第一种输出的简称。1

这里的否定是纯遮。因明把遮分作两种:有立之遮在否定之外另立一个补类,说非婆罗门,仍在说他是四姓中的另一姓;纯遮遮而无立,说龟毛非有,话里再不立任何东西。"a 空"属于后一种:它不把 a 归入一个叫"无自性者"的类。把空读成万物共有的一种性质,是把纯遮读成了有立之遮。2

即便坚持这样读,所得也是零。自性断言按《中论》的论证对论域内一切项都不成立,"无自性"若作一个谓词,就对一切项皆真,外延是全域。全域谓词没有区分力,与"与自身同一"一样,拿它来论两样东西之同异,分不出任何东西。

二、两份判决推得出什么

设 a 与 b 的自性断言各被拒斥,推得出的只有一件:在自性这一层,二者的同与异一并被拒。以自性立起的别,要两端各自不待他而立,这已随自性一并被拒;以自性立起的同,两个自性者合为一体,同样被拒。《中论》处理火与薪、作者与作业、如来与五阴,用的都是这一对:说一,两端塌缩,烧者即所烧;说异,一端应离另一端而可得,而离之无可得。3

推不出的有两件。其一,二者在名言层无别。名言层的别,牛是牛、马是马,靠的是一张框架里的比对,不靠两端各自的自性;拒斥动的是自性断言,不动名言断言,第二篇第四节所说破完之后日常世界一件不少,说的就是这一点。其二,二者同一。一物与另一物同一,它的一切属性就是另一物的属性;反过来,由两物共有一条属性推出二者同一,并不成立,何况此处并没有共有的属性,拒斥给 a、b 的只是两份判决。4

常见的读法把结论分作三级:不能凭自性来分别二者;二者无分别;二者同一。中间一级站不住。名言层的"无分别"若是说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区别,按经典逻辑就是同一,与第三级是一回事;若只是说二者相对自性这一组谓词不可辨,那对论域里任何两项都成立,就退回了第一级。所以实际只有两处:自性层同异并拒,正确而平凡;名言层无别,即同一,推不出。两处之间没有台阶。

三、两次替换

从同异并拒走到无分别,要作两次替换,两次都不在推理之内。

第一次,把拒斥写成一句否定。"二者在自性上有差别"被拒斥,改说成"二者在自性上没有差别"。后一句是一句带预设的否定:它已把 a、b 当作可以在自性上比较的两项请了回来,被拒斥的框架重新入场,只换了一个否定的姿势。现任法国国王是秃头这句话不能接受,"现任法国国王不是秃头"同样不能接受,因为两句都预设了有这么一位国王;此处唯一正确的做法是拒斥,而不是改说它的否定。1

第二次,把这句否定从自性层挪到名言层。"二者在自性上没有差别"被读成"二者没有差别",限定语一去,说的就是名言层无别,也就是同一。第一卷 5.6 所说的省略谛别标签,形式上就是这一步。第二次以第一次为前提:不先把拒斥改写成一句关于 a、b 关系的否定,就没有可以挪动的句子。

观如来品有一颂可作样本:“如来所有性,即是世间性;如来无有性,世间亦无性。”青目释作“如来无有性,同世间无性”。这里的"同"是一份共有的判决:如来的自性断言被破,世间的自性断言被破,破法相同。句式是"即是",内容是两份并行的拒斥;把它读成如来即世间,就是走了上面的两步。5

四、汉语的"分别"

这两次替换在汉语里尤其不显,有一个词汇上的原因。鸠摩罗什译《中论》颂文,"分别"一词见于十七颂,所对梵语至少八个词,大体分属两族:一族是心的构想,如 vikalpa、kalpanā、saṃkalpa;一族是对象之间的分划,如 bheda、vibhāga、viśeṣaṇa。6

18.9 与 25.19 正分属两族。18.9 “无异无分别,是则名实相”,梵本作 nirvikalpa,说心不起构想;25.19 “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梵本作 viśeṣaṇa,说两者之间的区别。藏译两族分得清楚:18.9 作 rnam rtog med,25.19 作 khyad par。"分别"也不是非用不可的译名:罗什自己在紧接的 25.20 就译作"差别"(无毫厘差别);唐波罗颇蜜多罗译《般若灯论》把 25.19 译作"无有少差别";宋惟净等译安慧《大乘中观释论》作"非生死涅槃,有少法差别",而同书 18.9 仍作"无异无分别",释为"无分别无差别义无种种性",两族分用两词。三种汉译里,只有罗什把 25.19 译作分别。7

一个词兼两族,从"不起分别"走到"没有分别",字面上看不出换了词。读无分别心的教法,最容易在这里走过去:对境不起自性化的分别,被读成对境不再区分高下好恶。第一卷 5.1 的写法是:止息的是把对象框成自相成立之物的那个动作,高下好恶照旧可说,只是不再被当成对象自带的本性。

五、注释传统怎样读

《中论》开卷的归敬偈已把这一对写在一起:“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出。”25.19 若读成同一,与归敬偈相抵;若读成对别异的拒斥,就须与对同一的拒斥成对,而成对之后,它说的已不是轮回与涅槃之间特有的什么,是论域里任何两项之间都成立的事。以一与异的双破约束 25.19,Kalupahana 已先说过:把此颂读成轮回与涅槃的终极同一,须先无视龙树对一性与异性的批评。8

青目释 25.19,理由是一条对一切法都成立的话:“以一切法不生不灭故,世间与涅槃无有分别”;释 25.20,说“以平等不可得故,无毫厘差别”。安慧释 25.19 同一路数:“不生不灭二法平等,以平等故生死涅槃无有差别。”这几句都停在同一份判决上。安慧释 25.20 却接着说“诸法空性即成涅槃”,把空性立成了涅槃本身,那是另一种越界,第一卷下部第十八篇第五章的层级条款丙所拒的正是这一步。9

清辨两个方向都走过。释 25.20,他用虚空作譬:“真如无别异故,譬如虚空,虽有方之殊别而无异相。”方位之别照旧在,无别的只是相,与名言层的分别不受拒斥改动同一格局;安慧同处用同一个譬喻,说的却是“犹如虚空无方分等诸相分别”,方位之别也一并否认了。可是释 18.9,清辨把 anānārtha,即八不里的不异,解作“一味故、无体义故、无差别故”;释 16.10,藏译先说轮回与涅槃的法性如虚空,以一相之故无差别,这个无差别写在主词的限定语里,是不经论证先放进去的判断;同段又说一切法以不生为相,无二,极寂,一味(ro gcig pa),唐译此处没有译出一味。一相与一味,都是对一切法成立的谓词,由它们得出无差别,走的正是第三节的第二次替换。10

月称在第二十五品本身把这一步说成了明文。释 25.19,他说二者经推求形相等同,故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区别;释 25.21,他说二者由本性寂静而同一味(ekarasatva)。本性寂静按中观对一切法成立,同样是一个全域谓词。现代注家的位置可以一一对上:Garfield 注 25.19 说二者皆空,故不可能有自性上的差别,停在第一级;Siderits 与 Katsura 补一句,此颂对轮回与涅槃在世俗上的地位什么也没说,中观者仍可主张二者在世俗上截然不同。11

不一的那一半,在印度注释里已经放下了。这一步走得顺,不是汉译造成的;汉语的"分别"只让它在汉语里更不显眼。

六、即字句的经证从哪里来

印度注释走到的是无差别与一味,没有走到即字句。"涅槃即生死、生死即涅槃"作为经文,汉文最早见于青目释 16.10:“诸法实相第一义中,不说离生死别有涅槃。如经说,涅槃即生死、生死即涅槃。”这一句"如经说",在其他注释的同一颂下都找不到。12

除青目释外,存世的印度注释释 16.10 的有五家,都没有这句经证。《无畏论》只存藏译,按 Huntington 的论证与青目释同出一部印度古注,它释此颂以虚空为喻作结,说流转者与入涅槃者都不可得;佛护释此颂,另出一解,也不引经;清辨引的是般若经极勇猛问与《梵王所问经》,经文说“我不得生死,不得涅槃”;月称引的是一部讲降伏魔王的经(Māradamana-sūtra),说缚与解;安慧释作“云何乃有生死涅槃二种分别”,同样不引经。青目本的"如经说",是汉译时增入,还是青目所据的增广本已有,现有材料定不了。13

唐译《般若灯论》卷十另引一偈,题作《宝胜经》:“涅槃即生死,生死即涅槃。实相义如是,云何有分别?”这一偈在藏译里没有对应。它出在卷十末一段,那一段历数观缘、本际、行、苦、本住、作作者、圣谛、见、合、成坏、缚解、有无诸品,连引《无上依经》《宝胜经》《金光明女经》;藏译第十七品在一段经引之后就是品末题,没有这一段。偈的后两句"实相义如是,云何有分别"与罗什 16.10 的译颂逐字相同,而"实相义"一语梵本 16.10 所无,是罗什的译法;前两句同青目所引;引偈的前一句"第一义中不说离生死外别有涅槃",与青目释几乎同文。《般若灯论》自己的 16.10 译颂作"生死及涅槃,无二无分别",与此不同。这四句是用罗什本《中论》的颂与释缀成的,不像译自梵本。14

所以即字句的经证是在汉地成形的。此后天台的"生死即涅槃,无灭可证",禅宗流通的"烦恼即菩提",第一卷 5.6 所说的跨层挪用,都接在这条线上。15

七、小结

空是对自性断言的判决,不是万物共有的性质;两项各得一份判决,推得出的只是自性层上同异并拒,推不出名言层无别,更推不出同一。从并拒走到无分别,要先把拒斥写成否定,再把否定挪到名言层,两次都不在推理之内;汉语的"分别"兼摄心的构想与两物之别,让这一步更不显眼。《中论》开卷的八不本已把不一与不异并举;青目、安慧释 25.19 停在第一级,清辨与月称走到了一味;"涅槃即生死"的经证只见于汉地材料。各节的结论列成一表:

追问 本篇的回答
空是什么 对"a 有自性"这句话的判决;纯遮,不立补类;若作谓词,外延是全域
两项皆空推得出什么 自性层同异并拒;推不出名言层无别,推不出同一
无分别怎样读出来 两次替换:拒斥写成否定,否定挪到名言层
汉语的"分别" 兼译心的构想(18.9)与两物之别(25.19),藏译分作两词
注释传统 八不本有不一亦不异;青目、安慧停在第一级;清辨、月称至一味
即字句的经证 青目释所引如经说为汉文最早;诸家印度注释无;《宝胜经》偈藏译无对应

本篇的判定即第一卷下部第十八篇第六章所立的推论,形式陈述见该章与附录甲第九节;这一轮的文献考据,另有工作稿记录经过。

引文说明:《中论》颂文与青目释、《般若灯论释》、《大乘中观释论》引文已据 CBETA 本(T1564、T1566、K1482)逐字核对,引文改简体;梵藏颂文据叶少勇校本原图,《明句论》据 Poussin 校本原图;清辨藏译的文字据德格版威利转写本,叶面据德格版影印(BDRC W23703 第 97 函)逐面核过;《无畏论》、佛护、Huntington 与诸家现代注释据原本核过页码;天台、禅宗二语据 CBETA 本(T1911、T2008)核对。

注

参考文献

  1. 第一卷下部第十八篇第三章《工具·两种遮与四句》:断言与拒斥之分,弱拒斥引理(拒斥一句不等于断言其内部否定),以预设失败句为见证;第六章《保全定理》:三种输出、保全定理与"判决不传同一"的推论。 ↩↩

  2. 第一卷下部第十八篇第三章"两种遮"一段:有立之遮(paryudāsa)在断言之内作择项否定,承诺补类;纯遮(prasajya)遮而无立。 ↩

  3. 第一卷下部第十八篇第三章"同异两难与效力锁定"一段;《中论》观作作者品第八、观然可然品第十、观如来品第二十二诸品所用,同见第一卷 5.3《中观的论证方法》。 ↩

  4. 第一卷下部第十八篇第六章:保全定理甲方向,拒斥不改变日常层与施设层断言的真值条件;同章推论"判决不传同一"。 ↩

  5. 《中论》卷第四,观如来品第二十二(T30, no. 1564, p. 31a6–7):“如來所有性,即是世間性;如來無有性,世間亦無性。”青目释(p. 31a9):“如來無有性,同世間無性。” ↩

  6. 据 CBETA 本析出罗什颂文全部"分别",逐条与叶少勇校本对读所得;十七颂、八词的对应表见修订稿《判决不传同一》第一节第 4 条。另一处梵本无对应词,是译者补出的(22.14)。 ↩

  7. 18.9:“無異無分別,是則名實相。”(T30, no. 1564, p. 24a8)25.19:“涅槃與世間,無有少分別;世間與涅槃,亦無少分別。”(p. 36a4–5)25.20:“涅槃之實際,及與世間際,如是二際者,無毫釐差別。”(p. 36a10–11)梵藏见叶少勇《中论颂:梵藏汉合校·导读·译注》,上海:中西书局,2011,书内 304 页(18.9)、458 页(25.19)。《般若灯论释》卷第十五(T30, no. 1566, p. 129b24):“生死邊涅槃,無有少差別;涅槃邊生死,亦無少差別。”《大乘中观释论》卷第十七(K41, no. 1482, p. 168a)颂:“非生死涅槃,有少法差別;涅槃與生死,亦無少差別。”同书卷第十二(p. 147b)18.9 颂:“若佗信寂靜,無戲論所戲,無異無分別,此即真實相。”释:“此復無尋實無分別無差別義無種種性。” ↩

  8. 《中论》卷第一,归敬偈(T30, no. 1564, p. 1b14–15):“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梵本 anekārtham anānārtham,见前引叶少勇书内 12 页。Kalupahana 之说见 David J. Kalupahana, Nāgārjuna: The Philosophy of the Middle Way, Albany: SUNY Press, 1986,书内 365–366 页(注 25.19)。 ↩

  9. 青目释 25.19(T30, no. 1564, p. 36a7–8):“以一切法不生不滅故,世間與涅槃無有分別,涅槃與世間亦無分別。”释 25.20(p. 36a12–13):“究竟推求世間、涅槃、實際、無生際,以平等不可得故,無毫釐差別。”安慧释 25.19(K41, no. 1482, p. 168a):“是故不生不滅二法平等,以平等故生死涅槃無有差別。”释 25.20(同页):“此中意者諸法空性即成涅槃。” ↩

  10. 清辨释 25.20,《般若灯论释》卷第十五(T30, no. 1566, p. 129c4–5):“涅槃者真如法界空之異名,真如無別異故,譬如虛空,雖有方之殊別而無異相。”藏译作 nam mkha' la phyogs kyi khyad par yod kyang mtshan nyid dbyer med pa bzhin(德格版 D3853,tsha 函 238b)。安慧释 25.20(K41, no. 1482, p. 168a):“法性無差別猶如虛空無方分等諸相分別。”清辨释 18.9,同论卷第十一(p. 108b11–12):“無種種義者,謂一味故、無體義故、無差別故。”藏译作 chos nyid ro gcig pa'i phyir don dbyer med pa(tsha 函 190a5)。16.10 释藏译(tsha 函 169b2–3):'khor ba dang mya ngan las 'das pa'i chos nyid nam mkha' bzhin du mtshan nyid gcig pa nyid kyis khyad par med pa dag ni rnam par mi rtog pa'i ye shes kyi spyod yul yin pa'i phyir('das 德格版脱,作 mya ngan las pa'i;同一德格版观誓《般若灯论广注》整段引出这段释文,此处作 mya ngan las 'das pa'i,D3859 za 函 14b5,今据补),下文结语为不应分别二者;同段(tsha 函 170a):chos thams cad skye ba med pa'i mtshan nyid gnyis su med pa rab tu dben pa ro gcig pa;唐译对应处(卷第九,p. 98b)作“由彼諸行自體無起,本來寂滅如涅槃故”,无一味之语。 ↩

  11. 月称释 25.19:parasparato nāsti kaścid viśeṣo vicāryamānayos tulyarūpatvāt;释 25.21:prakṛtiśāntatvenaikarasatvāt;见 Louis de La Vallée Poussin 校《明句论》(Bibliotheca Buddhica IV),书内 535、536 页;英译见 Mervyn Sprung, Lucid Exposition of the Middle Way, Boulder: Prajñā Press, 1979,书内 259–260 页。Jay L. Garfield, The Fundamental Wisdom of the Middle Wa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书内 331 页:“each is empty, and so there can be no inherent difference”。Mark Siderits and Shōryū Katsura, Nāgārjuna's Middle Way, Boston: Wisdom, 2013,书内 302–303 页(注 25.19 至 20)。 ↩

  12. 《中论》卷第三,观缚解品第十六(T30, no. 1564, p. 21b17–19),16.10 青目释:“諸法實相第一義中,不說離生死別有涅槃。如經說,涅槃即生死、生死即涅槃。如是諸法實相中,云何言是生死、是涅槃?”"涅槃即生死"一语,CBETA 全藏以此处为最早一见。 ↩

  13. 《无畏论》16.10 释,藏译,安井光洋《初期〈中論〉注釈書の研究》資料篇,大正大学博士論文,2016,书内 115 页;其与青目释同出一源之说,见 C. W. Huntington, Jr., "A Lost Text of Early Indian Madhyamaka," Asiatische Studien 49.4 (1995): 693–767,书内 716 页,论第十六品两本密合处间有插入段落,书内 746 页。佛护释,Ian James Coghlan (trans.), Buddhapālita's Commentary on Nāgārjuna's Middle Way, New York: American Institute of Buddhist Studies; Somerville: Wisdom Publications, 2021,书内 209 页。清辨释,《般若灯论释》卷第九(T30, no. 1566, p. 98b–c):“如《般若波羅蜜經》中,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無縛無脫……又如《梵王所問經》說,佛言:梵王!我不得生死,不得涅槃。”藏译(德格版 D3853,tsha 函 170a–170b)另多一经。月称释,前引 Poussin 校本书内 299–300 页。安慧释,《大乘中观释论》卷第十一(K41, no. 1482, p. 141b):“若或諸行有生死可捨、有涅槃可立,此即都無所作可得,云何乃有生死涅槃二種分別。” ↩

  14. 《般若灯论释》卷第十(T30, no. 1566, pp. 103b13–104a15),偈在 p. 104a9–11:“如《寶勝經》偈言:涅槃即生死,生死即涅槃。實相義如是,云何有分別?”藏译第十七品末,德格版 D3853 tsha 函 178a–178b,引经之后即品末题;校译见 William L. Ames, Bhāvaviveka's Prajñāpradīpa: Six Chapters, PhD diss.,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1986,书内 297 页;据藏译的汉译见清辨著,班班多杰、周拉、萨尔吉、孙悟湖译注《中观根本慧论释·般若灯论》,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23,书内 546–547 页。罗什 16.10 译颂(T30, no. 1564, p. 21b15–16):“不離於生死,而別有涅槃,實相義如是,云何有分別?”梵本见前引叶少勇书内 254 页。《般若灯论》自译 16.10 颂(T30, no. 1566, p. 98b21):“生死及涅槃,無二無分別。”汉译独有而藏译所无的段落,月轮贤隆列为汉译问题的第一类,见赤羽律,"Rethinking the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Prajñāpradīpa",《印度學佛教學研究》62.3 (2014): 1217–1224,书内 1218 页。 ↩

  15. 《摩诃止观》卷一(T46, no. 1911, pp. 1c–2a):“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六祖坛经·般若品》(宗宝本,T48, no. 2008, p. 350b):“凡夫即佛,煩惱即菩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