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写了大乘经·附:早期汉译里的自述段落

本专题 DOI 10.5281/zenodo.23268244

专题系列《谁写了大乘经》的附篇。四篇正文讨论学界怎样推断大乘经的作者,所据的材料多是经文自己说的话:谁在传这部经,经从哪里来,传经的人住在哪里,反对的人怎样指控。本篇把这些话按原文辑出来,取最早一批汉译,支娄迦谶与安玄在二世纪末译的几部,再配竺法护与鸠摩罗什译的《法华经》两个本子。读者不必先读正文,也能从这些段落看出早期大乘经怎样描写自己的生产与流通。

体例:每段先列出处,再录原文,后给今译与按语。原文照 CBETA 本,《道行般若经》《阿閦佛国经》《法镜经》《德光太子经》《正法华经》CBETA 本不标点,标点为本篇所加;《般舟三昧经》《妙法莲华经》照 CBETA 标点。今译只译到能读懂为止,专名取通行译法,支娄迦谶译本里的音译词在按语里注出。各段所示的问题,与正文的对应见文末的表。

一、经里预见的指控

1. 《般舟三昧经》卷上〈譬喻品〉:不信的人怎样议论这部经

原文:“其人從持是三昧者,所去兩兩三三相與語云:‘是語是何等說乎?是何從所得是語乎?是為自合會作是語耳,是經非佛所說。’”

今译:那种人从持这三昧的人那里离开,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议论:这是什么话?这话从哪里得来的?这不过是他们自己凑在一起编出来的,这部经不是佛说的。

同卷稍后再记一次:

原文:“聞是三昧已,不信、不樂、不入中,反誹謗人言:‘是彼不知愧,為自作是經耳,是經非佛所說。’”

今译:听了这三昧,不信,不喜欢,不进入其中,反过来诽谤人说:那些人不知羞耻,是自己造了这部经,这部经不是佛说的。

按:这两段是经文自己记下的反对意见。反对者的话有两层,一层说经的来历不明,一层直接说是人自己编的。经文把这些话放进佛口,让佛预先宣布说这种话的人愚痴无智,这一手法在早期大乘经里反复出现,第一篇第一节从这里起讲。支娄迦谶译本的"三昧"指般舟三昧,"颰陀和"是经中问法的菩萨跋陀和。1

2. 《妙法莲华经》卷四〈劝持品〉:林居比丘怎样指控传经者

原文:“惡世中比丘,邪智心諂曲,未得謂為得,我慢心充滿。或有阿練若,納衣在空閑,自謂行真道,輕賤人間者。貪著利養故,與白衣說法,為世所恭敬,如六通羅漢。是人懷惡心,常念世俗事,假名阿練若,好出我等過,而作如是言:‘此諸比丘等,為貪利養故,說外道論議;自作此經典,誑惑世間人,為求名聞故,分別於是經。’常在大眾中,欲毀我等故,向國王大臣,婆羅門居士,及餘比丘眾,誹謗說我惡,謂是邪見人,說外道論議。”

今译:恶世里的比丘,邪智而心口不一,没有证得却说证得,充满我慢。有的住在阿兰若,穿纳衣住在空旷处,自以为行的是真道,轻视住在人间的人。因为贪着供养,给在家人说法,受世人恭敬,像有六神通的阿罗汉一样。这种人怀着恶心,常想着世俗的事,顶着阿兰若的名,爱挑我们的错,说这样的话:这些比丘为了贪供养,讲的是外道的议论;自己造了这部经,欺骗世人,为了求名声,在这部经上分别讲说。他们常在大众中,为了毁坏我们,向国王、大臣、婆罗门、居士和其他比丘,诽谤说我们的坏话,说我们是邪见的人,讲的是外道的议论。

按:这是最常被引的一段。指控者是住阿兰若的比丘,被指控的是传《法华经》的人,罪名是“自作此經典”。辛嶋静志由此推断《法华经》的作者是村落寺院里的比丘,与林居比丘对立,第四篇第二节讨论这个推断。竺法护译《正法华经》卷六〈劝说品〉的对应偈文作“然後處山巖,無獲謂有得……猗著於利養,則是外道人,所說為已施,於經自精進”,译语艰涩,可资比对的只有"处山岩"与"外道"两处。2

二、谁在传经:法师、受经者与经卷

3. 《道行般若经》卷二〈功德品〉:写经、持经与法师

原文:“我自說善男子善女人書般若波羅蜜者,持經卷自歸作禮,承事供養,名華搗香澤香雜香繒綵華蓋旗幡,我說是供養功德耳。……善男子善女人誦般若波羅蜜者,若干千天人到經師所聽法。……復次拘翼,法師所至到處,輒說經法,其德其福甚大多,大多。……不如是善男子善女人書般若波羅蜜者,持經卷與他人使書,若為讀之,其福倍益多。”

今译:我自己说的是,善男子善女人抄写般若波罗蜜,拿着经卷归依礼拜,侍奉供养,用名花、捣香、泽香、杂香、彩帛、华盖、旗幡,我说的是这种供养的功德。善男子善女人诵般若波罗蜜,就有成千的天人到经师那里听法。再者,拘翼,法师所到的地方,就讲说经法,这功德这福极大,极大。不如善男子善女人抄写般若波罗蜜,拿着经卷给别人让他抄写,或者为他读诵,这福更加倍地多。

按:三件事并列:写经,持经卷供养,法师到处说经。“善男子善女人”是经文对听众的称呼,不限出家在家;"拘翼"是帝释的称呼憍尸迦。"经师""法师"是同一个词的两种译法,梵语 dharmabhāṇaka,第三篇第三节专讲这个身份。3

4. 《道行般若经》卷四〈觉魔品〉:法师与受经者两不和合

原文:“復次須菩提,若受經之人欲聞般若波羅蜜,法師身得不安,如是菩薩摩訶薩當覺知魔為。復次須菩提,法師適安欲與般若波羅蜜,其受經者欲復轉去,兩不和合,亦不得書成般若波羅蜜,如是菩薩摩訶薩當覺知魔為。復次須菩提,學經之人來欲受般若波羅蜜,其心歡悅,法師欲至他方,如是兩不和合,不得學書成般若波羅蜜,如是菩薩摩訶薩當覺知魔為。復次須菩提,法師意欲有所得若衣服財利,受經之人亦無與心,兩不和合,不得學成般若波羅蜜,如是菩薩摩訶薩當覺知魔為。……法師所有經卷而不肯現,亦不順解,其受經者便不歡樂,兩不和合,不得學書成般若波羅蜜。”

今译:再者,须菩提,受经的人想听般若波罗蜜,法师身体不安,菩萨应当知道这是魔的作为。再者,法师刚好身体安好,想给般若波罗蜜,受经的人却要走开,两边不合,写不成般若波罗蜜,菩萨应当知道这是魔的作为。再者,学经的人来想受般若波罗蜜,心里欢喜,法师却要去别的地方,两边不合,学不成写不成般若波罗蜜,菩萨应当知道这是魔的作为。再者,法师心里想得到衣服财物,受经的人没有给的意思,两边不合,学不成般若波罗蜜,菩萨应当知道这是魔的作为。法师有经卷却不肯拿出来,也不顺着讲解,受经的人就不高兴,两边不合,学不成写不成般若波罗蜜。

按:这一段把经的生产写成两个人的事:一个法师,手里有经卷,口里能讲;一个受经者,要听,要学,要写。经写成或写不成,取决于两人是否"和合"。法师会想要衣服财物,会要去他方,会把经卷藏起来;受经者会走掉,会不肯给。这是早期大乘经对自己怎样被抄成文本的最具体的描写,Drewes 以法师为经文生产者的主张,证据主要来自这类段落。4

5. 《阿閦佛国经》卷下〈佛般泥洹品〉:法师说法少,法就灭

原文:“其法不是憋魔及魔天之所滅,亦不是天中天弟子所滅。諸比丘稍樂寂,往還是稍寂,共往還已,俱行不復大聽聞法,不聽聞已亦不大承用,復不得大精進。法師比丘於法教亦寂,說法少,以是故法稍滅盡,稍稍不見。”

今译:那法不是恶魔和魔天灭的,也不是佛的弟子灭的。比丘们渐渐喜欢安静,往来渐渐安静,一起往来之后,都不再多听法,不听法之后也不大奉行,也不再精进。法师比丘对于法教也沉默了,说法少,因此法渐渐灭尽,渐渐看不见了。

按:这是经文对一个佛国里法怎样消失的描写:不是外力毁的,是法师不再说。同卷把这部经的流通也系于法师:“若有菩薩摩訶薩受是阿閦佛德號法經,持已受諷誦,為若干百人、若干億百千那術人解說之”。法在法师的口里,不在经卷里,这是早期的看法;写经的功德是后来加重的。5

6. 《妙法莲华经》卷四〈法师品〉:传经者是如来所遣

原文:“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法華經,乃至一句,受持、讀誦、解說、書寫,種種供養經卷……當知此人是大菩薩,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哀愍眾生,願生此間,廣演分別妙法華經。……若是善男子、善女人,我滅度後,能竊為一人說法華經,乃至一句;當知是人則如來使,如來所遣,行如來事。……若人以一惡言,毀呰在家、出家讀誦法華經者,其罪甚重。”

今译:如果善男子善女人对《法华经》哪怕一句,受持、读诵、讲解、抄写,种种供养经卷,应当知道这人是大菩萨,已经成就无上正等觉,因为怜悯众生,自愿生到这里,广为演说《法华经》。如果善男子善女人在我灭度之后,能私下为一个人讲《法华经》哪怕一句,应当知道这人就是如来的使者,是如来派来的,做的是如来的事。如果有人用一句恶言,毁谤在家或出家读诵《法华经》的人,罪很重。

按:传经的人被说成如来派来的使者,自愿降生在恶世。“竊為一人說”一语说明传经可以是私下的、一对一的。读诵者有在家也有出家,经文没有把传经限定在僧团。6

三、怎样得经:禅观、梦与书写

7. 《般舟三昧经》卷中〈四辈品〉:梦中得经

原文:“諸佛天中天,菩薩不但晝日見,夜於夢中若見諸佛身、若諸佛各各自說其名字。復次,颰陀和!是菩薩所未誦經、前所不聞經卷,是菩薩持是三昧威神,夢中悉自得其經卷名,各各悉見悉聞經聲——若晝日不得者,若夜於夢中悉見得。”

今译:诸佛,菩萨不只白天见到,夜里在梦中也见诸佛的身,诸佛各自说出自己的名字。再者,跋陀和,这菩萨没有诵过的经,先前没有听过的经卷,这菩萨靠着这三昧的威神,在梦中都自己得到那些经卷的名字,一一见到,一一听到经的声音;白天得不到的,夜里在梦中都见到得到。

按:经文自己说,没有听过的经可以在梦中得到,既见其名,又闻其声。Harrison 用这类段落解释新经怎样被当作佛说:在禅定与梦中见佛闻法,所闻即是佛语。第三篇第二节讨论这个机制。7

8. 《般舟三昧经》卷下〈至诚佛品〉:一部经的传承谱系

原文:“乃往昔時復有佛,名薩遮那摩怛薩阿竭、阿羅訶、三耶三佛。時有比丘名和輪,其佛般泥洹後,是比丘持是三昧。我爾時作國王剎利種,於夢中聞是三昧,覺已便行求持是三昧比丘,即從作沙門欲得。於是比丘所一反聞是三昧,承事師三萬六千歲,魔事數數起不得一反聞。”

今译:从前又有一位佛,名叫萨遮那摩如来、阿罗汉、正等觉。那时有一个比丘名叫和轮,佛涅槃之后,这比丘持有这三昧。我那时是刹帝利种的国王,在梦中听到这三昧,醒来就去寻找持有这三昧的比丘,就跟着他出家,想得到它。在这比丘那里听了一次这三昧,侍奉老师三万六千年,魔事屡屡发生,一次也没能再听到。

按:经把自己的来历讲成一条谱系:佛灭后由一个比丘持有,国王在梦中听闻,出家跟随那个比丘。持经的是比丘,得经的途径是梦加上侍师。同卷说“書是經著好疋素上使久在”,把经写在好的白绢上让它长久留存,这是汉译里最早的写经材料记载之一。8

9. 《般舟三昧经》卷中〈授决品〉:经自己预告它的消失与再现

原文:“佛告颰陀和菩薩:‘我般泥洹後,是三昧者當現在四十歲,其後不復現。却後亂世佛經且欲斷時,諸比丘不復承用佛教。然後亂世時,國國相伐,於是時是三昧當復現閻浮利內。用佛威神故,是三昧經復為出。’颰陀和菩薩、羅隣那竭菩薩從坐起,正衣服,叉手於佛前,白佛:‘佛般泥洹後亂世時,我曹共護是三昧、持是三昧,具足為人說之,聞是經卷無有厭極時。’……時五百人從坐起——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皆叉手於佛前住,白佛:‘佛般泥洹後亂世時,聞是三昧悉自持、護願持,我五百人囑累是八菩薩。’”

今译:佛告诉跋陀和菩萨:我涅槃之后,这三昧会流传四十年,然后不再出现。后来到了乱世,佛经将要断绝的时候,比丘们不再奉行佛的教导。然后在乱世,国与国互相征伐,那时这三昧会重新在阎浮提出现。靠着佛的威神,这部三昧经会再次出来。跋陀和菩萨、罗邻那竭菩萨从座起身,整理衣服,在佛前合掌对佛说:佛涅槃后的乱世,我们一起守护这三昧,持有这三昧,完整地为人讲说,听这经卷永不厌倦。当时五百人从座起身,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都在佛前合掌站立,对佛说:佛涅槃后的乱世,听到这三昧都自己持有,守护它,愿意持有它,我们五百人把它嘱托给这八位菩萨。

按:经文自己解释它为什么在佛灭几百年后才出现:流传四十年,隐没,乱世再出。这是对"晚出却自称佛说"的一种经内回答,与龙宫秘藏是同一类说法。守护它的八菩萨里有在家人,五百人四众俱全,经文把传承托付给一个混合的群体。9

四、在哪里修:林居与寺院

10. 《法镜经》:在家没有得道的,去家的人住山泽

原文:“未曾有開士在家為得道者,皆去家入山澤,以往山澤為得道,以譏家居者。夫去家,智者所稱譽。”

今译:从来没有菩萨在家而得道的,都是离家进入山林,以去山林为得道,以此嫌弃住在家里。离家,是智者所称赞的。

同卷讲去家的菩萨:

原文:“去家開士者,以自觀至于壽終閑居靜處,以不行匃。……又復理家,或彼開士去家修道遊於山澤者,若欲修治經、若用誦利經故為入廟。若居廟者,意向以山澤為居,是猶為彼山澤居也。”

今译:去家的菩萨,自己观察,到寿终都住在闲静的地方,不去乞求。再者,长者,有的菩萨去家修道,游于山林,如果要修治经典,或者为了把经诵熟而进入寺院;住在寺院的时候,心里仍以山林为住处,那还算是住在山林。

按:《法镜经》是《郁伽长者会》最早的汉译,安玄译于二世纪末。前一段说在家菩萨没有得道的,Nattier 据此反驳平川彰的在家起源说,第二篇第三节讨论。后一段说林居的菩萨为了修治经典、诵熟经典才进寺院,"修治经"与"诵利经"两事在寺院做,禅修在山林做,这是经文对林居与寺院两种空间各做什么的最直接的说明。"开士"是菩萨的早期译法,"理家"是长者,"廟"是寺院。10

11. 《德光太子经》:出家菩萨的四事法

原文:“菩薩復有四事法無所愛著。何等為四?一者菩薩不當著家居舍宅,二者出家菩薩不當貪財利,三者菩薩不求諸功德報,四者菩薩不當惜身命,是為四事法。佛告賴吒和羅菩薩,復有四事法於法無厭足。何等為四?一者於戒無所缺減,二者習閑居野處,三者奉四賢聖之行,四者得博聞,是為四事法。”

今译:菩萨又有四种无所贪着的法。哪四种?一,菩萨不应贪着家宅;二,出家菩萨不应贪财利;三,菩萨不求功德的果报;四,菩萨不应爱惜身命,这是四种法。佛告诉赖吒和罗菩萨,又有四种于法无厌足的法。哪四种?一,于戒无缺;二,习惯住在闲静的野地;三,奉行四圣种的行;四,得多闻,这是四种法。

按:《德光太子经》是《护国尊者所问经》的早期汉译,竺法护译。Boucher 以这部经为林居菩萨写经的样本,第三篇第一节讨论。“四賢聖之行”即四圣种,衣食住药各以所得为足,与提婆达多五法所争的是同一套规范。11

12. 《道行般若经》卷二〈功德品〉:在空闲处不恐不怖

原文:“拘翼,善男子善女人學般若波羅蜜者、持者、誦者,若於空閑處、若於僻隈處,亦不恐、亦不怖、亦不畏。四天王白佛言:‘我輩自共護是善男子善女人學般若波羅蜜者、持者、誦者。’”

今译:拘翼,善男子善女人学般若波罗蜜、持、诵的人,不论在空旷的地方,还是在偏僻的角落,都不恐,不怖,不畏。四天王对佛说:我们一起守护这些学般若波罗蜜、持、诵的善男子善女人。

按:持经的人被设想在空闲处与僻隈处,需要天神守护。这类描写与第十、十一两段合看,是林居说所据的经内证据;它们证明经文设想了林居的读者,不证明写经的人住在林中,第三篇第一节分辨这两件事。12

五、各段所示

段 经与译者 所示 对应正文
1 般舟三昧经,支娄迦谶 经内记下"自作是经,非佛所说"的指控 一·一
2 法华经,鸠摩罗什 林居比丘指控传经者"自作此经典" 一·一,四·二
3 道行般若经,支娄迦谶 写经、持经卷、法师说经三事并列 三·三
4 道行般若经,支娄迦谶 经由法师口授、受经者书写而成 三·三
5 阿閦佛国经,支娄迦谶 法师不说法则法灭 三·三
6 法华经,鸠摩罗什 传经者是如来使,在家出家皆可读诵 一·二,三·三
7 般舟三昧经,支娄迦谶 未闻之经在梦中得 三·二
8 般舟三昧经,支娄迦谶 经的传承谱系:比丘持经,国王梦闻 三·二
9 般舟三昧经,支娄迦谶 经自述隐没四十年后再现,四众共护 一·二,三·二
10 法镜经,安玄 在家无得道者;林居者入寺院修治经典 二·三,三·一
11 德光太子经,竺法护 出家菩萨习闲居,不贪财利 三·一
12 道行般若经,支娄迦谶 持经者在空闲处受天神守护 三·一

引文说明:各段原文据 CBETA 本逐字核对;《道行般若经》《阿閦佛国经》《法镜经》《德光太子经》《正法华经》CBETA 本不标点,标点为本篇所加;今译为本篇所作,不是任何现成译本。译者与年代据各经 CBETA 题记,支娄迦谶译《道行般若经》的年代据《出三藏记集》所记光和二年,其余只记译者,不定年。

注

参考文献

  1. 《般舟三昧经》卷上〈譬喻品第四〉(大正十三册,No. 418)。两段皆在同品,前一段在“賈客持摩尼珠”喻之前,后一段在其后。 ↩

  2. 《妙法莲华经》卷四〈劝持品第十三〉(大正九册,No. 262)。《正法华经》卷六〈劝说品第十二〉(大正九册,No. 263)对应偈文:“然後處山巖,無獲謂有得……猗著於利養,則是外道人,所說為已施,於經自精進,猶以供養利,於眾會中說,宣吾等名譽,若至國王宮,大臣及寮屬,并梵志長者,若餘比丘所,謗毀說我惡,所行如邪道。”辛嶋静志对此段的讨论见第四篇注。 ↩

  3. 《道行般若经》卷二〈功德品第三〉(大正八册,No. 224)。三处引文在同品内先后出现,省略号处略去帝释与佛的问答。 ↩

  4. 《道行般若经》卷四〈觉魔品第六〉(大正八册,No. 224)。省略号处略去另外几条魔事。 ↩

  5. 《阿閦佛国经》卷下〈佛般泥洹品第五〉(大正十一册,No. 313),后一段引文见同卷。 ↩

  6. 《妙法莲华经》卷四〈法师品第十〉(大正九册,No. 262)。 ↩

  7. 《般舟三昧经》卷中〈四辈品第六〉(大正十三册,No. 418)。 ↩

  8. 《般舟三昧经》卷下〈至诚佛品第十五〉(大正十三册,No. 418);“書是經著好疋素上使久在”见同卷〈佛印品〉之前的四事法一段。 ↩

  9. 《般舟三昧经》卷中〈授决品第七〉(大正十三册,No. 418)。省略号处略去另外六位菩萨的誓言。 ↩

  10. 《法镜经》(大正十二册,No. 322),后汉安玄译,一卷。两段在经文论在家菩萨入寺与出家菩萨住处的部分。 ↩

  11. 《德光太子经》(大正三册,No. 170),西晋竺法护译,一卷。 ↩

  12. 《道行般若经》卷二〈功德品第三〉(大正八册,No. 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