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婆达多(三)·法显与玄奘看到的教团¶
本专题 DOI 10.5281/zenodo.23267032
专题系列《提婆达多》四篇之三。本篇讲律藏之外的提婆达多:法显在五世纪初、玄奘在七世纪前期各记下的一个自称承提婆达多遗训的比丘团体,义净的注记,这个团体的行法与律藏里哪一种五法相合,学界对它的三种解释,以及《增一阿含》《法华经》给提婆达多的翻案。第一篇讲律藏怎样记这件事,第二篇讲破僧的定义,第四篇讲分层。
本篇的结论有三层。其一,两位相隔两百多年的目击者各记了一句,加上义净在律注里的一段,足以确定五至七世纪的印度有一个自称承提婆达多遗训的比丘团体,它供养过去三佛而不供养释迦,不食乳酪。其二,这个团体与佛世那次分裂是否一脉相承,现有材料既不能证明也不能否证;学界的三种解释里,连续说与再生说都能解释这几条记载,玄奘误判说解释不了法显。其三,律藏对这件事的结尾,五百人尽数回归、提婆达多当场吐血或堕狱,与这个团体的存在不合;律藏自己为分裂后僧团立的条文,倒与它相合。各节所答的追问如下:
| 追问 | 容易想成的样子 | 本篇 |
|---|---|---|
| 法显究竟说了什么 | 亲眼见到提婆达多的徒子徒孙 | 第一节 |
| 玄奘与义净说了什么 | 只有法显一条孤证 | 第二节 |
| 不食乳酪合于哪一本律 | 律藏的五法里没有乳酪 | 第三节 |
| 这个团体是不是佛世分裂的延续 | 律藏说都回来了 | 第四节 |
| 佛典里有没有替提婆达多翻案的 | 一致痛斥 | 第五节 |
一、法显的一句¶
法显在五世纪初到中天竺,《高僧法显传》在舍卫城祇洹精舍一段之后,记“此中國有九十六種外道,皆知今世後世,各有徒眾亦皆乞食,但不持鉢”,接着一句:
調達亦有眾在常供養過去三佛。唯不供養釋迦文佛。17
这十九个字是全部。它没有说人数、住处、经典,没有说法显见过他们,也没有说他们在舍卫城:这句话附在"此中国"的九十六种外道之后,说的是中天竺,Deeg 指出把它读成舍卫城的记载是脱离上下文的读法。1 它说了两件事。其一,这些人供养过去三佛,拘楼孙、拘那含牟尼、迦叶,佛教的过去七佛谱系里释迦之前的三位;他们把自己放在佛教的传统里,而不是把提婆达多立为佛。其二,他们唯独不供养释迦文佛。一个供养三佛而不供养第四佛的团体,否认的只是释迦一个人的权威。2
同一部书里,法显照记正统传说的两处地标:舍卫城“調達毒爪欲害佛生入地獄處”,耆阇崛山“調達於山北嶮巇間橫擲石傷佛足指處,石猶在”。3 他记传说,也记活着的团体,不觉得两者矛盾。"亲眼见到提婆达多的徒子徒孙"是后人的加重:法显记的是存在,不是会面。
二、玄奘与义净¶
两百多年后,玄奘在东印度羯罗拏苏伐剌那国记:
伽藍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習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五十餘所,異道寔多。別有三伽藍,不食乳酪,遵提婆達多遺訓也。18
《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四同条作“別有三伽藍,不食乳酪,此承提婆達多遺教也”,道宣《续高僧传》卷四玄奘传作“別有三寺不食乳酪,調達部也”。4 三处同出玄奘一源,但"调达部"这个称呼说明唐人已把它当作一个部派看待。玄奘自己在卷六舍卫城条复述正统故事:提婆达多“精勤十二年,已誦持八萬法藏。後為利故,求學神通,親近惡友……即事破僧。舍利子、沒特伽羅子奉佛指告,承佛威神,說法誨喻,僧復和合”,然后毒爪害佛,生陷地狱。5 他在卷六写“僧復和合”,在卷十写三座寺院遵提婆达多遗训,与法显一样不觉得矛盾。
义净的《南海寄归内法传》与《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全文检"提婆",只有圣天与“提婆弗呾攞”,没有这个团体。6 但 Deeg 指出义净在《根本说一切有部百一羯磨》的夹注里有一段,是三条记载里最详细的:这些人被称为苾刍,住在村边也住在那烂陀寺内,教义与三藏大体相同,乞食、苦行,用葫芦钵,持两件衣,不食发酵的乳制品;那烂陀有一位比丘否认提婆达多是自己的祖师。7 本书未取得该注的原文,此处据 Deeg 的转述。若转述无误,七世纪末这个团体已住进了正统的大寺,正在被重新吸收。
三、不食乳酪合于哪一本律¶
玄奘与义净都以不食乳酪为这个团体的标志。第一篇第四节列过六种五法,乳酪一项的分布如下:
| 记载 | 乳酪一项 |
|---|---|
| 巴利律 | 无 |
| 十诵律 | 无 |
| 四分律 | 不食酥盐 |
| 五分律 | 不食酥乳 |
| 大毗婆沙论 | 不食一切鱼肉血味盐酥乳 |
| 破僧事 | 不食乳酪,不食盐 |
乳酪不在巴利本与《十诵律》的五法里,在《四分律》《五分律》《大毗婆沙论》《破僧事》里都有。《四分律》与《五分律》译于五世纪初,Deeg 由此推断这一项在四〇〇年以前已进入律藏;《破僧事》以乳酪为五法第一项,并给出理由“令彼犢兒鎮嬰飢苦”,与玄奘、义净所记的行法最近。8 Deeg 的解释是,《破僧事》那张与各本相反的五法,是按这个团体几个世纪后的实际行法改写的:律藏的故事保留了负面的结尾,五法的内容却被更新成了当时人看得见的样子。9
Tinti 的解释相反。她认为玄奘是因为这些人不食乳酪才把他们判为提婆达多的信徒,乳酪一项不见于巴利律的五法,玄奘熟悉的是汉译律藏,中国人本不食乳制品,他对这一项格外敏感;玄奘遇到的可能只是一群忌乳的苦行者。10 这个解释说不通的地方有两处。其一,“遵提婆達多遺訓”是对三座寺院的描述,不是对一种饮食的描述,玄奘若只是从饮食推断,用不着说有三座寺院专守此法。其二,法显比玄奘早两百多年,他记的那个团体与乳酪无关,以不供养释迦为标志,两条记载各有不同的标志,不能用玄奘的一个误判解释掉。
四、三种解释¶
第一种是连续说。Lamotte 的《印度佛教史》说提婆达多的分裂"造成了一个异议教团,其痕迹到七世纪玄奘时仍存";Bareau 一九九一年的长文把法显与玄奘的记载当作决定性的证据:分裂是真实的、最终的,起因是佛陀拒绝强制的头陀行,一个独立的教团延续了十二个世纪,没有人把那些人领回来,提婆达多也没有在分裂后不久死去;八百年后仍拒绝供养释迦,说明怨恨持续,而这种怨恨只有在佛陀本人在世并公开不赞成的情况下才解释得通。Ray 沿用此说,并加一句,到玄奘的时代,提婆达多的弟子已住在寺院里了。11
第二种是再生说。Deeg 一九九九年的专文接受五至七世纪确有这样一个团体,但否认它与佛世的分裂一脉相承:各部律都说提婆达多没能建立持久的分裂,佛灭后的碑铭、考古与文献里没有任何痕迹,义净的两部名著也不提。他的推断是,这个团体在贵霜时代形成,借用了一个已有的异端之名来给自己定位,到法显时已经制度化,后来住进村落、寺院、那烂陀,最终被正统重新吸收。他把这件事与《法华经·提婆达多品》在三世纪的流行放在一起看,认为大乘给提婆达多翻案与一个真实的提婆达多教团的出现之间有关联,但不能断定谁是因谁是果。12
第三种是玄奘误判说,上一节已说明它解释不了法显。
本书的判断分三层写。史实一层:五至七世纪的印度有一个自称承提婆达多遗训的比丘团体,两位目击者相隔两百多年各记一句,义净的注记第三次印证,三条记载互不依赖,这一点可以成立。推断一层:这个团体与佛世那次分裂之间的连续性,现有材料既不能证明也不能否证。连续说的根据是怨恨延续八百年只能由亲历解释,这是对动机的推断;再生说的根据是佛灭后几百年的沉默,这是从无记载推无存在。两种推断都没有碰到可以裁决的证据,本书不在二者之间选边。判断一层:无论哪一种解释成立,律藏对这件事的结尾都站不住。律藏说五百人尽数被领回,提婆达多当场吐血或生身堕狱;而后世有人以他的名义立寺。律藏自己为分裂后的僧团立过条文,《僧祇律》规定与“破僧伴黨”尽寿不共住不共羯磨,巴利本规定随破者忏偷兰遮,这些条文预设分裂者会长期存在。律藏的制度性条文与旅行记相合,律藏的故事结尾与两者都不合。
五、佛典里的翻案¶
正统的佛典也没有把提婆达多一骂到底。《增一阿含》卷四十七记他堕地狱之后,阿难悲泣追问,佛答:提婆达多在地狱中一劫,“從地獄終,生善處天上,經歷六十劫中不墮三惡趣,往來天、人,最後受身,當剃除鬚髮,著三法衣,以信堅固,出家學道,成辟支佛,名曰南無”;理由是他“博古明今,多所誦習,總持諸法,所聞不忘”,又因临死前称了一声南无而种下善根。13 这是部派佛教内部的翻案:罪照判,报照受,受完之后仍有出路。
大乘的翻案更彻底。《法华经·提婆达多品》说,释迦过去世作国王求法,有仙人为他说《法华经》,国王事奉千年,“爾時王者,則我身是;時仙人者,今提婆達多是。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六波羅蜜……成等正覺,廣度眾生,皆因提婆達多善知識故”,并授记他“却後過無量劫,當得成佛,號曰天王如來”。14 第一卷第四篇第二章已指出,这一品在部分较早的汉译与若干梵文写本中付阙,学界通常认为是后人增入;Deeg 由《正法华经》等译本推断它在三世纪已经流行。15 《大智度论》说佛对舍利弗、弥勒"亦不愛",对“提婆達多、富羅那、外道六師邪見等亦不憎”,把他列为佛平等心的例证。16
这几条翻案与法显、玄奘的记载落在同一个时段:三世纪《法华经》给提婆达多授记,五世纪初法显见到自称承其遗训的团体,七世纪玄奘见到三座寺院,七世纪末义净见到他们住进那烂陀。Deeg 把这两条线放在一起,是对的;两条线之间是因果还是平行,材料不够。
六、小结¶
法显与玄奘各记一句,义净的律注记一段,三条互不依赖的记载确定了五至七世纪有一个自称承提婆达多遗训的比丘团体,它供养过去三佛而不供养释迦,不食乳酪。乳酪一项合于《四分律》《五分律》《破僧事》的五法,不合巴利本。它与佛世分裂的连续性不可断,但律藏那个人人回归、首领当场倒下的结尾,无论如何与它不合。第四篇看学界怎样给律藏的各层分期,以及本书自己的判断。
引文说明:《高僧法显传》《大唐西域记》《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续高僧传》《增一阿含经》《妙法莲华经》《大智度论》据 CBETA 本核对,引文保留繁体;义净《百一羯磨》注据 Deeg 转述,本书未核原文;Deeg、Tinti、Bareau、Ray、Lamotte 各书据原刊页码核对。
注¶
参考文献
-
Max Deeg, “The Saṅgha of Devadatta: Fiction and History of a Heresy in the Buddhist Tradition”, 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College for Advanced Buddhist Studies 2 (1999): 183–218,第 205 页注 24。 ↩
-
Deeg 前文第 187 至 188 页:“there was actually a group deriving its origin back to the rival of the Buddha”(第 187 页)。 ↩
-
《高僧法显传》:“及調達毒爪欲害佛生入地獄處。後人皆幖幟之。”又:“佛在石室前東西經行。調達於山北嶮巇間橫擲石傷佛足指處。石猶在。” ↩
-
《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四(No. 2053):“自此東南行九百餘里,至羯羅拏蘇伐剌那國(東印度境)。伽藍十餘所,僧徒三百餘人,學小乘正量部法。別有三伽藍,不食乳酪,此承提婆達多遺教也。”《续高僧传》卷四(No. 2060)玄奘传:“達揭羅拏國。邪正兼事。別有三寺不食乳酪。調達部也。” ↩
-
《大唐西域记》卷六:“伽藍東百餘步,有大深坑,是提婆達多欲以毒藥害佛,生身陷入地獄處。提婆達多(唐言天授),斛飯王之子也。精勤十二年,已誦持八萬法藏。後為利故,求學神通,親近惡友,共相議曰:我相三十,減佛未幾;大眾圍繞,何異如來?思惟是已,即事破僧。舍利子、沒特伽羅子奉佛指告,承佛威神,說法誨喻,僧復和合。提婆達多惡心不捨,以惡毒藥置指爪中,欲因作禮,以傷害佛。方行此謀,自遠而來,至於此也,地遂坼焉,生陷地獄。” ↩
-
《南海寄归内法传》(No. 2125)与《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No. 2066)全文检"提婆"二字,前者只得卷三“提婆弗呾攞僧”(天子)与卷四“龍猛、提婆、馬鳴”(圣天),后者零见;2026-10-08 检于 CBETA 本。 ↩
-
Deeg 前文第 188 至 191 页,据义净《根本说一切有部百一羯磨》(大正二十四册,No. 1453)卷九夹注;Deeg 注 27 说此段由王邦维指出。本书未取得该注原文,所述以 Deeg 的转述为据。 ↩
-
Deeg 前文第 193 页。《破僧事》卷十:“沙門喬答摩及諸徒眾咸食乳酪,我等從今更不應食。何緣?由此令彼犢兒鎮嬰飢苦。”《四分律》《五分律》《大毗婆沙论》的五法见第一篇注 18。 ↩
-
Deeg 前文第 194 至 195 页。 ↩
-
Paola G. Tinti, “Did Hsüan-tsang meet the Followers of Devadatta?”, Buddhist Studies Review 14/1 (1997): 39–47(目录作 38,第 38 页是地图);第 42 页:“a proscription he attributes to Devadatta although this does not agree with the account in the Pāli Vinaya Piṭaka”;第 46 页:“I believe that it is improbable that Hsüan-tsang ever came across any adherents who owed eating practices to Devadatta”,“What the pilgrim might have come across is a sect of ascetics who followed a particular diet which excluded milk”。她在第 43 页把 No. 1450 误作大众部律。 ↩
-
Étienne Lamotte, History of Indian Buddhism, trans. Sara Webb-Boin (Louvain, 1988),据英译本页边所印法文原本页码第 572 页:“that of Devadatta which culminated in the creation of a dissident order, traces of which still survived in the seventh century at the time of Hsüan tsang”;第 374 页引《大唐西域记》卷十。André Bareau, “Les agissements de Devadatta selon les chapitres relatifs au schisme dans les divers Vinayapiṭaka”, Bulletin de l'École française d'Extrême-Orient 78 (1991): 87–132,第 123 至 124 页、第 128 页。Reginald A. Ray, Buddhist Saints in India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第 172 页:“There can be no doubt that Devadatta's schism is not an event imagined by Buddhist authors but is a historical fact”,同页括注“although in Hsüan-tsang’s time Devadatta’s disciples live in monasteries!”。 ↩
-
Deeg 前文第 186 至 187、194、198 至 199 页。第 194 页:“there was no continuous tradition of Devadatta-followers after the parinirvāṇa of the Buddha”;第 199 页:“This group then would have been drawn back into the mainstream of the orthodox tradition and finally be reabsorbed by it.” ↩
-
《增一阿含经》卷四十七(大正二册,No. 125):“阿難復問:於彼命終當生何處?佛告阿難:於是,提婆達兜從地獄終,生善處天上,經歷六十劫中不墮三惡趣,往來天、人,最後受身,當剃除鬚髮,著三法衣,以信堅固,出家學道,成辟支佛,名曰南無。爾時,阿難前白佛言:如是,世尊!提婆達兜由其惡報,致地獄罪。為造何德,六十劫經歷生死,不受苦惱,後復成辟支佛,號名曰南無?佛告阿難:彈指之頃善意,其福難喻,何況提婆達兜博古明今,多所誦習,總持諸法,所聞不忘。” ↩
-
《妙法莲华经》卷四提婆达多品第十二(大正九册,No. 262):“佛告諸比丘:爾時王者,則我身是;時仙人者,今提婆達多是。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六波羅蜜,慈悲喜捨,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紫磨金色,十力、四無所畏、四攝法、十八不共神通道力,成等正覺,廣度眾生,皆因提婆達多善知識故。告諸四眾:提婆達多却後過無量劫,當得成佛,號曰天王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世界名天道。” ↩
-
第一卷第四篇第二章《早期大乘经典》"后补痕迹"一段。Deeg 前文第 198 页。 ↩
-
《大智度论》卷二十六(大正二十五册,No. 1509):“復次,佛於舍利弗、彌勒菩薩等順佛法行亦不愛,提婆達多、富羅那、外道六師邪見等亦不憎。” ↩
-
《高僧法显传》(大正五十一册,No. 2085):“繞祇洹精舍。有十八僧伽藍。盡有僧住。唯一處空此中國有九十六種外道。皆知今世後世。各有徒眾亦皆乞食。但不持鉢。亦復求福於曠路側。立福德舍。屋宇床臥飲食供給行路人及出家人來去客。但所期異耳。調達亦有眾在常供養過去三佛。唯不供養釋迦文佛。”CBETA 本无标点,句读为本篇所加。 ↩
-
《大唐西域记》卷十(大正五十一册,No. 2087)羯罗拏苏伐剌那国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