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婆达多·附:破僧犍度今译与三本对照¶
本专题 DOI 10.5281/zenodo.23267032
专题系列《提婆达多》四篇的附文。四篇只摘译所论的句子,本篇把巴利《律藏·小品》第七〈破僧犍度〉里提婆达多一段整段译成现代汉语,段号照 VRI 本的 §333 至 §355,并逐段注明《四分律》《五分律》《十诵律》三部汉译律藏的对应记载在哪一卷、说法有何不同。《摩诃僧祇律》与《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不在三本之列,但在第三节的对照表里一并列出,因为二者的差异正是各篇讨论的材料。
| 追问 | 本篇 |
|---|---|
| 巴利本与三部汉译律各在哪里讲这件事,段落怎样对应 | 第一节 |
| 提婆达多一段的全文今译 | 第二节 |
| 五部律与《破僧事》各讲了哪些情节,各缺哪些 | 第三节 |
| 主要术语各本作什么 | 第四节 |
一、所据与体例¶
今译据 VRI 第六次结集本《律藏·小品》第七〈破僧犍度〉(Saṅghabhedakakkhandhaka),该本段号 §330 至 §355。全章分三诵(bhāṇavāra):第一诵 §330 至 §335,第二诵 §336 至 §343,第三诵 §344 至 §355。§330 至 §332 记六位释迦族青年与理发师优波离出家、跋提独处林中自叹安乐,提婆达多只是其中一个名字,本篇从 §333 提婆达多独处起念译起。VRI 本在段内另有小题:提婆达多事(Devadattavatthu)、五种师(Pañcasatthukathā)、阿阇世王子事、遣刺客、出血业、那罗祇梨象、乞五事(Pañcavatthuyācanakathā)、破僧(Saṅghabhedakathā)、优波离问(Upālipañhā),今译保留,置于段首方括号内。VRI 本随文标出与《增支部》等处重出的段落(如 §334 与 AN 5.100、§352 与 AN 10.37),本篇不再逐条注。1
三部汉译律藏把同一段故事分放在两处:僧残第十条"破僧违谏"的制戒缘起,以及犍度部分的破僧法。《四分律》在卷四(僧残第十缘起,自六释子出家至提婆达多以五法教比丘)、卷五(三谏与十八事)与卷四十六(破僧揵度第十五,自行筹至吐血);《五分律》在卷三(僧残第十缘起,自六释子出家至醉象)与卷二十五(第五分初破僧法,自五法至破僧四事);《十诵律》在卷四(僧残第十缘起)与卷三十六、三十七(杂诵第一调达事上、下),卷五十五另有问答式的破僧定义。2 五部律里只有《摩诃僧祇律》不记五法,其卷七僧残第十缘起说提婆达多的罪状是对九部经“異句、異字、異味、異義”,卷二十六另有破僧的定义;《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十记提婆达多的五法,卷十一记优波离问破僧的定义,内容与各本都不同,见第三节表。3
今译的几条体例。其一,译文求现代汉语的通顺,不逐字贴巴利语序,但句数、句序、省略号都照原文;原文以 pe 省略处,译文也省略,不替原文补足。羯磨文(白、羯磨、结语三段)的套语全章反复,只在 §337 译足一次,其余处以方括号注明"文同上"。其二,比丘、世尊、僧团、布萨、羯磨、偷兰遮一类通行译名照用;saṅghabheda 译"破僧",cakkabheda 译"破法轮",pakāsanīyakamma 译"显示羯磨",salākā 译"筹",pañca vatthūni 译"五事",saṅgharāji 译"僧诤",各本的异译见第四节。其三,巴利人名、地名用汉译律藏通行的译名:Ajātasattu 作阿阇世,Bimbisāra 作频毗娑罗,Kokālika 作拘迦利,Gayāsīsa 作伽耶山,Nāḷāgiri 作那罗祇梨。其四,段末方括号内的对照只记"某本某卷有无此事、说法有何不同",细论在各篇。
二、今译¶
§333[提婆达多事]那时,世尊在阿奴夷随意住了一段时间,便向憍赏弥游行,次第游行到了憍赏弥,住在瞿私多园。那时,提婆达多独处静坐,心里起了这样的念头:"我该让谁对我生起净信,他信了我,我就会得到很多利养与恭敬?"提婆达多想到:"阿阇世王子年轻,前程正好。我该让阿阇世王子对我生起净信;他信了我,我就会得到很多利养与恭敬。"
于是提婆达多收拾卧具,持衣钵往王舍城去,次第到了王舍城。提婆达多隐去自己的形貌,化作一个童子,腰间缠着蛇,出现在阿阇世王子的膝上。阿阇世王子害怕、惊恐、疑惧、战栗。提婆达多问:"王子,你怕我吗?""是,我怕。你是谁?""我是提婆达多。""尊者若真是提婆达多尊者,请以自己的形貌现身。"于是提婆达多收起童子的形貌,穿着僧伽梨、持衣钵,站在阿阇世王子面前。阿阇世王子因这个神变对提婆达多生起净信,早晚以五百辆车前来侍奉,送来五百釜的饭食。提婆达多被利养、恭敬、名声所压倒,心被占满,生起了这样的欲望:"我来统领比丘僧团。"这个念头一起,提婆达多就退失了那种神通。
那时,拘利族人迦休陀,尊者大目犍连的侍者,刚刚命终,生为一个意生身的天人;他得到的身形有摩揭陀的两三个村田那么大,但这个身形不妨碍自己,也不妨碍别人。迦休陀天子来到尊者大目犍连处,礼敬后站在一旁,说:"尊者,提婆达多被利养、恭敬、名声所压倒,心被占满,生起了这样的欲望:'我来统领比丘僧团。'尊者,这个念头一起,提婆达多就退失了那种神通。"迦休陀天子说完,礼敬尊者大目犍连,右绕之后当场隐没。
于是尊者大目犍连往世尊处,礼敬后坐在一旁,把这件事告诉世尊。"目犍连,你以心了知迦休陀天子的心了吗?迦休陀天子所说的一切,都是实情,不会是别样?""世尊,我以心了知了迦休陀天子的心。迦休陀天子所说的一切,都是实情,不会是别样。""目犍连,守住这句话;目犍连,守住这句话。现在那个愚人会自己把自己显露出来。"
[四分律卷四、十诵律卷三十六、破僧事卷十皆有以神通取信阿阇世一事,四分律并记迦休天子一节,十诵律记提婆达多出家后十二年善心修行,然后为利养求神通。]
§334[五种师]"目犍连,世间有这五种师。哪五种?目犍连,有的师戒不清净,却自称'我戒清净',说'我的戒清净、洁白、无染'。弟子们知道这位师戒不清净却自称戒清净,心想:'我们若告诉在家人,他不会高兴;他不高兴的事,我们怎么能对他做?何况他还以衣服、饮食、卧具、病药资具相供给。他自己做了什么,自己会因此被人认识。'目犍连,这样的师,弟子在戒上护着他;这样的师,也期望弟子在戒上护他。
"再者,目犍连,有的师活命不清净,却自称'我活命清净'……弟子在活命上护着他,这样的师也期望弟子在活命上护他。再者,有的师说法不清净,却自称'我说法清净'……再者,有的师记说不清净,却自称'我记说清净'……再者,有的师知见不清净,却自称'我知见清净',说'我的知见清净、洁白、无染'。弟子们知道这位师知见不清净却自称知见清净,心想:'我们若告诉在家人,他不会高兴……'这样的师,弟子在知见上护着他;这样的师,也期望弟子在知见上护他。目犍连,世间有这五种师。
"目犍连,我戒清净,自称'我戒清净',说'我的戒清净、洁白、无染'。弟子不在戒上护我,我也不期望弟子在戒上护我。我活命清净……说法清净……记说清净……知见清净,自称'我知见清净',说'我的知见清净、洁白、无染'。弟子不在知见上护我,我也不期望弟子在知见上护我。"
[四分律卷四作“世有五種尊”,列戒、命、见慧、言说、在法律外五项,置于遣刺客之后。]
§335 那时,世尊在憍赏弥随意住了一段时间,便向王舍城游行,次第游行到了王舍城,住在竹林迦兰陀迦园。众多比丘来到世尊处,礼敬后坐在一旁,对世尊说:"世尊,阿阇世王子早晚以五百辆车侍奉提婆达多,送来五百釜的饭食。""比丘们,不要羡慕提婆达多的利养、恭敬、名声。只要阿阇世王子早晚以五百辆车侍奉提婆达多,送来五百釜饭食,提婆达多在善法上就只会退减,不会增长。
"比丘们,譬如把胆汁抹在恶狗的鼻子上,那狗只会更凶。同样,只要阿阇世王子早晚以五百辆车侍奉提婆达多,送来五百釜饭食,提婆达多在善法上就只会退减,不会增长。
"比丘们,提婆达多的利养、恭敬、名声生起,是为了他的自害;提婆达多的利养、恭敬、名声生起,是为了他的败坏。比丘们,譬如芭蕉结果是为了自害,结果是为了败坏;同样,提婆达多的利养、恭敬、名声生起,是为了他的自害,是为了他的败坏。譬如竹结果……芦结果……譬如骡怀胎是为了自害,怀胎是为了败坏;同样,提婆达多的利养、恭敬、名声生起,是为了他的自害,是为了他的败坏。
"果实杀死芭蕉,果实杀死竹,果实杀死芦;恭敬杀死卑劣的人,如胎儿杀死骡。"
第一诵竟。
[四分律卷四作“譬如男子打惡狗鼻,而令彼狗更增凶惡”,并记频婆娑罗王以七百乘车供养世尊,提婆达多因嫉妒而失神通。]
§336 那时,世尊在有国王在座的大众中说法。提婆达多从座起身,偏袒一肩,向世尊合掌,说:"世尊,世尊如今已老、年迈、高龄、晚年,到了末期。世尊现在应当少事,安住于现法乐住,把比丘僧团交给我,我来统领比丘僧团。""够了,提婆达多,不要想统领比丘僧团。"第二次,提婆达多……第三次,提婆达多对世尊说:"世尊,世尊如今已老、年迈、高龄、晚年,到了末期。世尊现在应当少事,安住于现法乐住,把比丘僧团交给我,我来统领比丘僧团。""提婆达多,我对舍利弗、目犍连尚且不交付比丘僧团,何况你这个该被唾弃的、食唾的人!"提婆达多心想:"世尊在国王在座的大众中用'食唾者'的话贬斥我,却抬举舍利弗、目犍连。"他愤怒不悦,礼敬世尊,右绕而去。这是提婆达多对世尊的第一次怀恨。
于是世尊告比丘:"那么,比丘们,僧团应当对提婆达多在王舍城作显示羯磨:'提婆达多先前是一种性行,现在是另一种性行。提婆达多身语所作,不应视作佛、法、僧的作为,只应视作提婆达多的作为。'比丘们,应这样作:由一位有能力的比丘向僧团白告:
[四分律卷四作“我尚不以僧付舍利弗、目連,況汝癡人涕唾之身,豈可付囑”,并记“此是提婆達於此生中,最初於世尊所生不忍心”;五分律卷三作“舍利弗、目連猶尚不能領我徒眾,況汝愚癡,食涎唾乎”;十诵律卷三十六作“舍利弗目連有大智慧神通佛尚不以眾僧付之況汝噉唾癡人死人而當付囑”,并记“是調達初向佛所生瞋恨心”。三本皆有此事,次序皆在害佛之前。]
§337 "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对提婆达多在王舍城作显示羯磨:'提婆达多先前是一种性行,现在是另一种性行。提婆达多身语所作,不应视作佛、法、僧的作为,只应视作提婆达多的作为。'这是白。
"大德僧听!僧对提婆达多在王舍城作显示羯磨:'提婆达多先前是一种性行,现在是另一种性行。提婆达多身语所作,不应视作佛、法、僧的作为,只应视作提婆达多的作为。'诸长老忍可对提婆达多在王舍城作显示羯磨者默然,不忍者说。
"僧已对提婆达多在王舍城作显示羯磨:'提婆达多先前是一种性行,现在是另一种性行。提婆达多身语所作,不应视作佛、法、僧的作为,只应视作提婆达多的作为。'僧忍可,默然故,我如是持。"
§338 于是世尊告尊者舍利弗:"舍利弗,那么你去王舍城显示提婆达多。""世尊,我从前在王舍城称赞过提婆达多:'瞿提子有大神通,瞿提子有大威力。'世尊,我怎么在王舍城显示提婆达多?""舍利弗,你从前在王舍城称赞提婆达多'瞿提子有大神通,瞿提子有大威力',说的是实话吗?"“是的,世尊。”"同样,舍利弗,你如实地在王舍城显示提婆达多。""是,世尊。"尊者舍利弗应诺世尊。
于是世尊告比丘:"那么,比丘们,僧团应当选任舍利弗在王舍城显示提婆达多:'提婆达多先前是一种性行,现在是另一种性行。提婆达多身语所作,不应视作佛、法、僧的作为,只应视作提婆达多的作为。'应这样选任:先请舍利弗,然后由一位有能力的比丘向僧团白告……[白二羯磨文同上,只是把"对提婆达多作显示羯磨"换成"选任尊者舍利弗在王舍城显示提婆达多"]……僧已选任尊者舍利弗在王舍城显示提婆达多。僧忍可,默然故,我如是持。"
尊者舍利弗受选任后,与众多比丘一起进入王舍城,在王舍城显示提婆达多:"提婆达多先前是一种性行,现在是另一种性行。提婆达多身语所作,不应视作佛、法、僧的作为,只应视作提婆达多的作为。"那里没有信心、没有净信、不聪明的人说:"这些沙门释子嫉妒,嫉妒提婆达多的利养恭敬。"有信心、有净信、聪明、能干、有智慧的人说:"世尊让人在王舍城显示提婆达多,这不会是小事。"
[四分律卷四同有差舍利弗向白衣大众宣告一事,舍利弗同样以先前曾称赞提婆达多为难,世尊同样以“實爾以不”答之,白二羯磨文具;五分律卷三的僧差舍利弗唱言“若受調達五法教者,彼為不見佛法僧”,把五法提到了宣告之前;十诵律卷三十六亦记集王舍城比丘宣告。]
§339[阿阇世王子事]于是提婆达多往阿阇世王子处,对阿阇世王子说:"王子,从前的人长寿,如今的人短命。你有可能还是王子时就死去。所以,王子,你杀父作王,我杀世尊作佛。"阿阇世王子想:"提婆达多尊者有大神通、大威力,他必知道该怎样做。"便在大腿上绑了匕首,大白天惊恐、疑惧、战栗地匆匆进入内宫。内宫的侍从大臣见阿阇世王子大白天惊恐、疑惧、战栗地匆匆进入内宫,便抓住他。他们搜查,发现绑在大腿上的匕首,问阿阇世王子:"王子,你想做什么?""我想杀父。""谁唆使你?""提婆达多尊者。"有的大臣主张:"王子该杀,提婆达多该杀,所有比丘都该杀。"有的大臣主张:"比丘不该杀。比丘没有任何过错。王子该杀,提婆达多该杀。"有的大臣主张:"王子不该杀,提婆达多不该杀,比丘也不该杀。应当禀报国王,国王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
于是大臣们带着阿阇世王子往摩揭陀王斯尼耶频毗娑罗处,把这件事禀报国王。"大臣们是怎么主张的?""大王,有的大臣主张王子该杀,提婆达多该杀,所有比丘都该杀。有的大臣主张比丘不该杀,比丘没有任何过错,王子该杀,提婆达多该杀。有的大臣主张王子不该杀,提婆达多不该杀,比丘也不该杀,应当禀报国王,国王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佛、法、僧会做什么?世尊不是早已让人在王舍城显示了提婆达多:'提婆达多先前是一种性行,现在是另一种性行。提婆达多身语所作,不应视作佛、法、僧的作为,只应视作提婆达多的作为'吗?"主张王子该杀、提婆达多该杀、所有比丘都该杀的大臣,国王罢免了他们;主张比丘不该杀、王子与提婆达多该杀的大臣,国王降了他们的职;主张谁都不该杀、应当禀报国王的大臣,国王升了他们的职。然后摩揭陀王斯尼耶频毗娑罗问阿阇世王子:"王子,你为什么想杀我?""大王,我要王位。""王子,你若要王位,这王位就给你。"便把王位交给了阿阇世王子。
[四分律卷四记太子“密自衣裹帶刀”入宫,守门者搜出,大臣三种主张与巴利本同,频婆娑罗王依佛先命舍利弗宣告之事而不杀,“告諸大臣可恕太子”;五分律卷三记大臣三议之后“議合王心,即便捨位,拜之為王,號阿闍世”,并说“如是少時,乃以無事而害父命”;十诵律卷三十六记阿阇世幽禁父王致死。巴利本只记让位,不记弑父。]
§340[遣刺客]于是提婆达多往阿阇世王子处,对阿阇世王子说:"大王,请派人去夺沙门瞿昙的命。"阿阇世王子命令手下:"提婆达多尊者怎么说,你们就怎么做。"于是提婆达多命令一个人:"朋友,去,沙门瞿昙住在某处。夺了他的命,从这条路回来。"又在那条路上安排两个人:"谁一个人从这条路来,夺了他的命,从这条路回来。"又在那条路上安排四个人:"谁两个人从这条路来,夺了他们的命,从这条路回来。"又在那条路上安排八个人:"谁四个人从这条路来,夺了他们的命,从这条路回来。"又在那条路上安排十六个人:"谁八个人从这条路来,夺了他们的命,回来。"
那一个人拿着剑和盾,挂上弓箭,往世尊处去,在世尊不远处害怕、惊恐、疑惧、战栗,身体僵硬地站着。世尊见那人害怕、惊恐、疑惧、战栗,身体僵硬地站着,对他说:"来吧,朋友,不要怕。"于是那人把剑和盾放在一旁,放下弓箭,走到世尊处,头面礼足,对世尊说:"世尊,我犯了过错,像愚人、像迷者、像不善的人一样,怀着恶心、杀心来到这里。世尊,请世尊接受我的过错为过错,以便将来防护。""朋友,你确实犯了过错,像愚人、像迷者、像不善的人一样,怀着恶心、杀心来到这里。朋友,既然你见过错为过错,如法忏悔,我们接受你的忏悔。朋友,见过错为过错,如法忏悔,将来防护,这在圣者的律中是增长。"
于是世尊为那人次第说法,即说布施、说持戒、说生天,说明欲的过患、卑劣与杂染,出离的功德。世尊知道他的心已调柔、柔软、离盖、踊跃、净信,便说诸佛特有的教法:苦、集、灭、道。如同干净无垢的布能好好地受染,那人就在那个座上生起了远尘离垢的法眼:"凡是集起之法,都是灭法。"于是那人已见法、得法、知法、深入法,度疑、离惑、得无畏,在师的教法中不依他人,对世尊说:"太好了,世尊,太好了,世尊。世尊,譬如扶起倒下的,揭开遮蔽的,为迷路者指路,在黑暗中举起油灯,让有眼的人看见色;世尊也这样以种种方式显示了法。世尊,我归依世尊、归依法、归依比丘僧。请世尊记我为优婆塞,从今日起尽形寿归依。"于是世尊对那人说:"朋友,你不要走这条路,走那条路。"从另一条路遣他走了。
那两个人想:"那一个人怎么这么久还不来?"迎着走去,看见世尊坐在一棵树下,走到世尊处,礼敬后坐在一旁。世尊为他们次第说法……在师的教法中不依他人,对世尊说:"太好了,世尊……请世尊记我们为优婆塞,从今日起尽形寿归依。"于是世尊对他们说:"朋友们,你们不要走这条路,走那条路。"从另一条路遣他们走了。
那四个人……那八个人……那十六个人想:"那八个人怎么这么久还不来?"迎着走去,看见世尊坐在一棵树下,走到世尊处,礼敬后坐在一旁。世尊为他们次第说法,即说布施……在师的教法中不依他人,对世尊说:"太好了,世尊……请世尊记我们为优婆塞,从今日起尽形寿归依。"于是世尊对他们说:"朋友们,你们不要走这条路,走那条路。"从另一条路遣他们走了。
那一个人回到提婆达多处,对提婆达多说:"尊者,我不能夺那位世尊的命。那位世尊有大神通、大威力。""够了,朋友,你不必夺沙门瞿昙的命。我自己来夺沙门瞿昙的命。"
[四分律卷四记“轉倍遣人乃至六十四人”,两名刺客得法眼后,提婆达多“乘此恚意,自往耆闍崛山”;五分律卷三不记遣刺客,记调达失神通后“便生惡心欲害於佛”,直接教唆太子;十诵律卷三十六有遣人害佛事。]
§341[出血业]那时,世尊在耆阇崛山的山阴经行。提婆达多登上耆阇崛山,推下一块大石,心想:"用这块石头夺沙门瞿昙的命。"两座山峰合拢,接住了那块石头;碎片从那里飞出,使世尊的脚出了血。于是世尊仰视提婆达多,说:"愚人,你怀着恶心、杀心使如来出血,造了大非福。"世尊告比丘:"比丘们,这是提婆达多积聚的第一个无间业:怀着恶心、杀心使如来出血。"
比丘们听说"提婆达多要杀世尊",便在世尊住处的四周绕行,高声大声地诵经,为了守护、防卫世尊。世尊听到高声大声的诵经声,问尊者阿难:"阿难,那高声大声的诵经声是什么?""世尊,比丘们听说提婆达多要杀世尊,便在世尊住处的四周绕行,高声大声地诵经,为了守护、防卫世尊。世尊,那就是这高声大声的诵经声。""那么阿难,你以我的名义召集那些比丘:师召唤各位尊者。""是,世尊。"……比丘们来到世尊处,礼敬后坐在一旁。世尊对他们说:
"比丘们,他人加害而夺如来的命,这无有是处,不可能。比丘们,如来不由他人加害而般涅槃。比丘们,世间有这五种师……[五种师一段同 §334]……比丘们,他人加害而夺如来的命,这无有是处,不可能。比丘们,如来不由他人加害而般涅槃。比丘们,各回各的住处去。比丘们,如来是不须守护的。"
[四分律卷四记提婆达多“手執大石遙擲世尊,時有天即接石置山頂上,從彼石邊有小迸石片,來打佛足指傷皮血出”,比丘“各各皆執杖石遶窟高聲大喚”,佛言“諸佛常法無所覆護”;五分律卷三此处无投石事,法显、玄奘所记耆阇崛山的掷石处与此对应。]
§342[那罗祇梨象]那时,王舍城有一头名叫那罗祇梨的象,凶暴,杀人。提婆达多进入王舍城,到象厩对象夫说:"我们是王亲,有能力把低位的人安置到高位,增加饭食与工钱。所以,当沙门瞿昙走上这条街时,你们就放出那罗祇梨象,让它进入这条街。""是,尊者。"象夫们应诺提婆达多。世尊清晨着衣持钵,与众多比丘一起进入王舍城乞食,走上了那条街。象夫们见世尊走上那条街,便放出那罗祇梨象,让它进入那条街。那罗祇梨象远远见世尊来,举起鼻子,竖起耳朵与尾巴,向世尊冲去。比丘们远远见那罗祇梨象来,对世尊说:"世尊,这头那罗祇梨象凶暴、杀人,走上这条街了。世尊请退,善逝请退。""来吧,比丘们,不要怕。比丘们,他人加害而夺如来的命,这无有是处,不可能。比丘们,如来不由他人加害而般涅槃。"第二次,比丘们……第三次,比丘们对世尊说:"世尊,这头那罗祇梨象凶暴、杀人,走上这条街了。世尊请退,善逝请退。""来吧,比丘们,不要怕。比丘们,他人加害而夺如来的命,这无有是处,不可能。比丘们,如来不由他人加害而般涅槃。"
那时,人们登上楼阁、平台、屋顶观看。那里没有信心、没有净信、不聪明的人说:"美貌的大沙门要被象伤害了。"有信心、有净信、聪明、能干、有智慧的人说:"不久龙将与龙相斗。"于是世尊以慈心遍满那罗祇梨象。那罗祇梨象被世尊的慈心触及,放下鼻子,走到世尊面前站住。世尊以右手摩那罗祇梨象的额头,对它说偈:
"象啊,不要侵害龙,侵害龙是苦;象啊,杀龙的人,此后没有善趣。不要骄,不要放逸,放逸的人不往善趣;你要这样做,使你去往善趣。"
于是那罗祇梨象以鼻子取世尊脚下的尘土,撒在自己头顶,倒退着走,直到看不见世尊。那罗祇梨象回到象厩,站在自己的位置上。那罗祇梨象就这样被调伏了。那时人们唱这首偈:"有人以杖调伏,以钩与鞭调伏;大仙不用杖不用刀,调伏了龙象。"
人们讥嫌、不满、议论:"这个提婆达多多么恶,多么不祥,竟然图谋杀害有这样大神通、大威力的沙门瞿昙。"提婆达多的利养恭敬衰减了,世尊的利养恭敬增长了。
[五分律卷三记调达密至象师所,令“飲象令醉,放走於道”,诸弟子“皆不覺捨佛,從餘路去,唯有阿難獨從後行”,观者“積斂金錢,共賭勝負”,佛入慈心三昧说偈;四分律卷四不记醉象;十诵律卷三十六有之。玄奘记此事于王舍城宫城北门外。]
§343[乞五事]那时,提婆达多利养恭敬衰减,便与徒众在俗家一再乞求而食。人们讥嫌、不满、议论:"沙门释子怎么能在俗家一再乞求而食?谁不喜欢丰盛的,谁不爱好美味的?"比丘们听到人们讥嫌、不满、议论。那些少欲的比丘……讥嫌、不满、议论:"提婆达多怎么能与徒众在俗家一再乞求而食?"他们把这件事告诉世尊……"提婆达多,你真的与徒众在俗家一再乞求而食吗?"“是的,世尊。”……呵责之后……说法,告比丘:"那么,比丘们,我为比丘制定在俗家三人同食的规定,出于三种理由:为折伏恶人,为善比丘安乐住,使恶欲者不得依靠党羽破僧;为怜悯俗家。别众食按法处置。"
于是提婆达多往拘迦利、迦吒谟罗迦帝沙、骞陀提毗之子、三闻达多处,对他们说:"来,朋友们,我们来破沙门瞿昙的僧团,破他的法轮。"拘迦利对提婆达多说:"朋友,沙门瞿昙有大神通、大威力。我们怎么能破沙门瞿昙的僧团、破他的法轮?""来,朋友们,我们到沙门瞿昙处乞求五事:'世尊以种种方式称赞少欲、知足、损减、头陀、净信、不积聚、精进。世尊,这五事以种种方式导向少欲、知足、损减、头陀、净信、不积聚、精进。善哉,世尊,让比丘尽形寿住阿兰若,谁进入村落就有罪;尽形寿只乞食,谁受请就有罪;尽形寿着粪扫衣,谁受居士衣就有罪;尽形寿住树下,谁住到屋内就有罪;尽形寿不食鱼肉,谁食鱼肉就有罪。'沙门瞿昙不会允许这五事。我们就用这五事使人信服。""朋友,用这五事破沙门瞿昙的僧团、破法轮,是做得到的。朋友,人们崇尚粗简。"
于是提婆达多与徒众往世尊处,礼敬后坐在一旁,对世尊说:"世尊,世尊以种种方式称赞少欲、知足、损减、头陀、净信、不积聚、精进。世尊,这五事以种种方式导向少欲、知足、损减、头陀、净信、不积聚、精进。善哉,世尊,让比丘尽形寿住阿兰若,谁进入村落就有罪;尽形寿只乞食,谁受请就有罪;尽形寿着粪扫衣,谁受居士衣就有罪;尽形寿住树下,谁住到屋内就有罪;尽形寿不食鱼肉,谁食鱼肉就有罪。""够了,提婆达多。谁愿意,就住阿兰若;谁愿意,就住村落。谁愿意,就只乞食;谁愿意,就受请。谁愿意,就着粪扫衣;谁愿意,就受居士衣。提婆达多,我允许住树下八个月;三净的鱼肉,未见、未闻、未疑。"于是提婆达多想:"世尊不允许这五事。"欢喜踊跃,与徒众从座起身,礼敬世尊,右绕而去。
于是提婆达多与徒众进入王舍城,用五事使人信服:"朋友们,我们到沙门瞿昙处乞求五事:'世尊以种种方式称赞少欲……精进。世尊,这五事以种种方式导向少欲……精进。善哉,世尊,让比丘尽形寿住阿兰若,谁进入村落就有罪……尽形寿不食鱼肉,谁食鱼肉就有罪。'沙门瞿昙不允许这五事。我们受持这五事而行。"
那里没有信心、没有净信、不聪明的人说:"这些沙门释子是头陀行者,行损减行;沙门瞿昙奢侈,图谋奢侈。"有信心、有净信、聪明、能干、有智慧的人则讥嫌、不满、议论:"提婆达多怎么能图谋破世尊的僧团、破法轮?"比丘们听到人们讥嫌、不满、议论。那些少欲的比丘……讥嫌、不满、议论:"提婆达多怎么能图谋破僧、破法轮?"于是比丘们把这件事告诉世尊……"提婆达多,你真的图谋破僧、破法轮吗?"“是的,世尊。”"够了,提婆达多,不要喜欢破僧。提婆达多,破僧是重罪。提婆达多,谁破和合僧,就造下住劫的罪,一劫在地狱受煮。提婆达多,谁使已破的僧和合,就造下梵福,一劫在天上欢喜。够了,提婆达多,不要喜欢破僧。提婆达多,破僧是重罪。"
于是尊者阿难清晨着衣持钵,进入王舍城乞食。提婆达多见尊者阿难在王舍城乞食,便走近尊者阿难,对他说:"阿难,从今日起,我将离开世尊,离开比丘僧团,另作布萨,另作僧羯磨。"
尊者阿难在王舍城乞食,饭后回来,往世尊处,礼敬后坐在一旁,对世尊说:"世尊,我今天清晨着衣持钵,进入王舍城乞食。提婆达多见我在王舍城乞食,便走近我,对我说:'阿难,从今日起,我将离开世尊,离开比丘僧团,另作布萨,另作僧羯磨。'世尊,从今日起,提婆达多要破僧了。"于是世尊了知这件事,当时说了这首优陀那:
"善人行善容易,恶人行善困难;恶人行恶容易,圣者行恶困难。"
第二诵竟。
[四分律卷四五法作“盡形壽乞食、盡形壽著糞掃衣、盡形壽露坐、盡形壽不食酥鹽、盡形壽不食魚及肉”,起因是佛因提婆达多“通己五人家家乞食”而制“不得別眾食,聽齊三人食”,提婆达多因“瞿曇沙門乃斷人口食”而谋破僧轮,出主意的是三闻达多;五分律卷二十五五法作“一、不食鹽;二、不食酥乳;三、不食魚肉……四、乞食……五、春夏八月日露坐,冬四月日住於草菴”,理由是“此摩竭鴦伽二國人皆信樂苦行”;十诵律卷四、卷三十六、三十七作"著納衣""乞食""一食""露地住""斷肉魚"五项,并记“五法隨順少欲知足易養易滿……若比丘行是五法疾得泥洹”;破僧事卷十五法作不食乳酪、不食鱼肉、不食盐、衣留长缕、住村舍不住阿兰若,与各本相反。]
§344[破僧]于是提婆达多在布萨日从座起身,行筹:"朋友们,我们到沙门瞿昙处乞求五事:'世尊以种种方式称赞少欲……精进。世尊,这五事以种种方式导向少欲……精进。善哉,世尊,让比丘尽形寿住阿兰若,谁进入村落就有罪……尽形寿不食鱼肉,谁食鱼肉就有罪。'沙门瞿昙不允许这五事。我们受持这五事而行。哪位尊者认可这五事,就请取筹。"
那时,毗舍离的跋耆子比丘约五百人,是新学,不知教法。他们心想"这是法,这是律,这是师的教诫",取了筹。于是提婆达多破了僧,带着约五百比丘往伽耶山去了。
于是舍利弗、目犍连往世尊处,礼敬后坐在一旁。尊者舍利弗对世尊说:"世尊,提婆达多破了僧,带着约五百比丘往伽耶山去了。""舍利弗们,你们对那些新学比丘不生悲悯吗?去吧,舍利弗们,趁那些比丘还没有陷入不幸与祸患。""是,世尊。"舍利弗、目犍连应诺世尊,从座起身,礼敬世尊,右绕之后往伽耶山去。
那时,有一位比丘在世尊不远处站着哭。世尊问那位比丘:"比丘,你为什么哭?""世尊,连世尊的上首弟子舍利弗、目犍连也到提婆达多那里去,认可提婆达多的法了。""比丘,舍利弗、目犍连认可提婆达多的法,这无有是处,不可能。他们去,是为了劝导比丘们。"
[四分律卷四十六作“誰諸長老忍此五事是法是毘尼是佛所教者便捉籌”,“五百新學無智比丘捉籌”,阿难反向行筹,“六十長老比丘以欝多羅僧著一面”,提婆达多言“我曹不須佛及眾僧,自共作羯磨說戒”,往伽耶山;五分律卷二十五作调达于十五日布萨时说五法自行筹,“五百比丘皆取籌,唯除阿難及一須陀洹比丘”,舍利弗目连不在会中,另记随阿难来的须陀洹比丘啼泣;十诵律卷三十七作调达三唱,自与四伴先取筹,继而二百五十、二百五十比丘取筹,“即將是眾還自住處更立法制”,不记伽耶山。]
§345 那时,提婆达多被大众围绕,坐着说法。提婆达多远远见舍利弗、目犍连来,对比丘们说:"看,比丘们,我的法说得多好,连沙门瞿昙的上首弟子舍利弗、目犍连也到我这里来,认可我的法。"拘迦利对提婆达多说:"提婆达多,不要信舍利弗、目犍连。舍利弗、目犍连恶欲,随恶欲而转。""够了,朋友。他们认可我的法,欢迎他们。"
于是提婆达多以半座邀请尊者舍利弗:"来,舍利弗,坐在这里。""够了,朋友。"尊者舍利弗另取一座,坐在一旁;尊者大目犍连也另取一座,坐在一旁。提婆达多以法语教示、劝导、激励、鼓舞比丘们直到深夜,然后请尊者舍利弗:"舍利弗,比丘僧团已离昏沉睡眠。舍利弗,你来为比丘们说法。我的背疲乏了,我要伸展一下。""好的,朋友。"尊者舍利弗应诺提婆达多。于是提婆达多把僧伽梨四叠铺好,右胁而卧。他疲倦、失念、不正知,片刻就睡着了。
于是尊者舍利弗以记心示导的教诫,为比丘们说法教诫;尊者大目犍连以神通示导的教诫,为比丘们说法教诫。比丘们受尊者舍利弗记心示导的教诫、尊者大目犍连神通示导的教诫,生起了远尘离垢的法眼:"凡是集起之法,都是灭法。"
于是尊者舍利弗告比丘们:"朋友们,我们回世尊处去。谁认可那位世尊的法,谁就来。"于是舍利弗、目犍连带着那五百比丘往竹林去了。拘迦利叫醒提婆达多:"起来,提婆达多,比丘们被舍利弗、目犍连带走了。提婆达多,我不是对你说过'提婆达多,不要信舍利弗、目犍连,舍利弗、目犍连恶欲,随恶欲而转'吗?"于是提婆达多当场从口中涌出热血。
于是舍利弗、目犍连往世尊处,礼敬后坐在一旁。尊者舍利弗对世尊说:"世尊,善哉,随破僧者的比丘应当重受具足。""够了,舍利弗,不要想让随破僧者的比丘重受具足。舍利弗,你让随破僧者的比丘忏悔偷兰遮。舍利弗,提婆达多对你们怎样行事?""世尊,就像世尊以法语教示、劝导、激励、鼓舞比丘们直到深夜,然后请我:'舍利弗,比丘僧团已离昏沉睡眠。舍利弗,你来为比丘们说法。我的背疲乏了,我要伸展一下。'世尊,提婆达多就这样行事。"
[四分律卷四十六记提婆达多“法像世尊,自襞疊僧伽梨為四重,以右脇著地,猶如師子。不覺左脇著地,猶如野干偃臥鼾眠”,目连现神通、舍利弗说四谛,三闻达多“觸提婆達多脚指”唤醒,“熱血從面孔出”;五分律卷二十五记舍利弗目连默然不答调达“今復來為吾作第一弟子”之语,三闻达多“以足指蹴調達,罵言釋奴起”,调达“熱血從鼻孔出,即以生身墮大地獄”,目连请五百比丘更受具足,佛言“不須更受……此五百比丘愚癡故,以法想取籌,今但聽僧令作偷羅遮悔過”;十诵律卷三十七记调达效佛“舉右手言善來舍利弗目連”,遣拘迦梨、迦留罗提舍分安二人,“汝等為眾說法我脊痛小息”。]
§346 于是世尊告比丘:"比丘们,从前林中有一个大湖,众象依湖而住。它们走进湖里,用鼻子拔出莲藕,好好洗净,去掉泥后嚼食。这给它们光泽,也给它们力气,它们不因此致死,也不受濒死之苦。幼象学那些大象,走进湖里,用鼻子拔出莲藕,不好好洗净,带着泥嚼食。这既不给它们光泽,也不给它们力气,它们因此致死,或受濒死之苦。同样,比丘们,提婆达多学我,会悲惨地死去。
"大象翻动大地,在河中食藕,警醒;幼象吃了带泥的藕,学我的人,将悲惨地死去。"
[五分律卷二十五有同一象喻,作“有一大象入池取藕,淨洗而食,色力充足。復有一象亦効取藕,不洗而食,以此致病,遂便命終”,佛言“調達不但今効我,墮於地獄;昔亦曾効我,墮於苦處”;四分律卷四十六另以射师与五百贼的本生说“舍利弗昔日破,今第二破”。]
§347 "比丘们,具足八支的比丘堪作使者。哪八支?比丘们,这里比丘能听、能令听、能领受、能记持、能了知、能令了知,善于分辨相应与不相应,不起争端。比丘们,具足这八支的比丘堪作使者。比丘们,舍利弗具足八支,堪作使者。……
"谁到了言辞激烈的大众中也不动摇,不漏掉话,不隐藏教法;他说话不含糊,被问时不发怒:这样的比丘堪作使者。"
§348 "比丘们,提婆达多被八种非正法所压倒,心被占满,堕恶趣,堕地狱,住一劫,不可救。哪八种?比丘们,提婆达多被利所压倒,心被占满,堕恶趣,堕地狱,住一劫,不可救;被无利……被名誉……被无名誉……被恭敬……被不恭敬……被恶欲……被恶友所压倒,心被占满,堕恶趣,堕地狱,住一劫,不可救。比丘们,提婆达多被这八种非正法所压倒,心被占满,堕恶趣,堕地狱,住一劫,不可救。"
[四分律卷四十六作“此癡人破僧,有八非正法纏縛覆障消滅善心,提婆達多趣於非道,在泥犁中一劫不救”,列“利無利、譽不譽、恭敬不恭敬、惡知識、樂惡友”,并说“我若見提婆達多有如毛髮善法者,終不記言在泥犁中一劫不救”;十诵律卷三十七作“調達以八邪法覆心不覺破僧,何等八:利衰毀譽稱譏苦樂惡知識惡伴黨”;破僧事卷十只列三法。]
§349 "比丘们,比丘应当一再克服已生的利而住,一再克服已生的无利……已生的名誉……已生的无名誉……已生的恭敬……已生的不恭敬……已生的恶欲……已生的恶友而住。比丘们,比丘为什么要一再克服已生的利……已生的恶友而住?比丘们,比丘若不克服已生的利而住,漏与热恼就会生起;一再克服已生的利而住,那些漏与热恼就不生起。……比丘们,出于这个理由,比丘应当一再克服已生的利……已生的恶友而住。所以,比丘们,应当这样学:'我们要一再克服已生的利而住……一再克服已生的恶友而住。'比丘们,应当这样学。"
§350 "比丘们,提婆达多被三种非正法所压倒,心被占满,堕恶趣,堕地狱,住一劫,不可救。哪三种?恶欲,恶友,以小小的证得在中途止息。比丘们,提婆达多被这三种非正法所压倒,心被占满,堕恶趣,堕地狱,住一劫,不可救。
"愿世间任何人都不生恶欲;由此可知,恶欲者的去处。他曾被称为智者,被认为已修习,我听说提婆达多以名声而立,如火燃烧。他行放逸,侵犯那位如来,到了四门可怖的阿鼻地狱。谁加害无瞋、不作恶的人,恶就回到那怀着恶心、不敬的人身上。谁想用一瓶毒污染大海,他污染不了,大海太广。同样,谁以言语伤害如来,那正行者、心寂静者,言语伤不到他。智者应结交这样的朋友,亲近他;随其道而行的比丘,能尽苦。"
[破僧事卷十亦列三法:生罪恶乐欲、近恶知识、得少分证悟便生喜足,并有相应的偈。]
§351[优波离问]于是尊者优波离往世尊处,礼敬后坐在一旁,对世尊说:"世尊,所谓僧诤,到什么程度是僧诤而不是破僧?到什么程度既是僧诤又是破僧?""优波离,一边有一人,一边有两人,第四人宣告、行筹:'这是法,这是律,这是师的教诫;取这个,认可这个。'优波离,这样是僧诤,而不是破僧。优波离,一边有两人,一边有两人,第五人宣告、行筹:'这是法,这是律,这是师的教诫;取这个,认可这个。'这样是僧诤,而不是破僧。一边有两人,一边有三人,第六人宣告、行筹……这样是僧诤,而不是破僧。一边有三人,一边有三人,第七人宣告、行筹……这样是僧诤,而不是破僧。一边有三人,一边有四人,第八人宣告、行筹……这样是僧诤,而不是破僧。优波离,一边有四人,一边有四人,第九人宣告、行筹:'这是法,这是律,这是师的教诫;取这个,认可这个。'优波离,这样既是僧诤,又是破僧。优波离,九人或九人以上,既是僧诤,又是破僧。优波离,比丘尼不破僧,只是图谋破僧;式叉摩那不破僧……沙弥不破僧,沙弥尼不破僧,优婆塞不破僧,优婆夷不破僧,只是图谋破僧。优波离,如法的、同一住的、住在同一界内的比丘,才破僧。"
[五分律卷二十五作“要於界內八比丘分作二部,別行僧事,乃名為破”,并记王、大臣、优婆塞、优婆夷、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及一比丘乃至七比丘"助破僧"皆“不和合而非破”;僧祇律卷二十六作“非法眾滿,如法眾滿,若減十、若十五……但一住處、共一界,別眾布薩、別自恣、別作僧事,是名破僧”;破僧事卷十一作“若一苾芻是亦不能破僧伽也,若二若三乃至於八亦復不能破和合眾,如其至九或復過斯,有兩僧伽方名破眾”;十诵律卷五十一作“比丘能起破僧事,非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能起破僧事”。]
§352 "世尊,所谓破僧,到什么程度僧就破了?""优波离,这里比丘们宣说非法为法,宣说法为非法,宣说非律为律,宣说律为非律,宣说如来未说未讲的为如来所说所讲,宣说如来所说所讲的为如来未说未讲,宣说如来未行的为如来所行,宣说如来所行的为如来未行,宣说如来未制的为如来所制,宣说如来所制的为如来未制,宣说非犯为犯,宣说犯为非犯,宣说轻犯为重犯,宣说重犯为轻犯,宣说有残的犯为无残的犯,宣说无残的犯为有残的犯,宣说粗罪为非粗罪,宣说非粗罪为粗罪。他们以这十八事分离,别立,另作布萨,另作自恣,另作僧羯磨。优波离,到这个程度,僧就破了。"
[四分律卷五作“破有十八事:法非法、律非律、犯不犯、若輕若重、有殘無殘、麁惡非麁惡、常所行非常所行、制非制、說非說”;十诵律卷四、卷三十七作十四事,少"如来所说与未说"与"如来所行与未行"二对,多"善说非善"一对;五分律卷二十五以说五法、自行筹、捉筹、界内别行僧事四事为破僧,并以法与非法、想与说的八种组合定一劫之报。]
§353 "世尊,所谓僧和合,到什么程度僧是和合的?""优波离,这里比丘们宣说非法为非法,宣说法为法,宣说非律为非律,宣说律为律,宣说如来未说未讲的为如来未说未讲,宣说如来所说所讲的为如来所说所讲,宣说如来未行的为如来未行,宣说如来所行的为如来所行,宣说如来未制的为如来未制,宣说如来所制的为如来所制,宣说非犯为非犯,宣说犯为犯,宣说轻犯为轻犯,宣说重犯为重犯,宣说有残的犯为有残的犯,宣说无残的犯为无残的犯,宣说粗罪为粗罪,宣说非粗罪为非粗罪。他们不以这十八事分离,不别立,不另作布萨,不另作自恣,不另作僧羯磨。优波离,到这个程度,僧是和合的。"
§354 "世尊,破了和合僧,他得什么?""优波离,破了和合僧,他造下住劫的罪,一劫在地狱受煮。
"堕恶趣,堕地狱,住劫,这是破僧的人;乐于党派,住于非法,从安稳退堕;破了和合僧,一劫在地狱受煮。"
"世尊,使已破的僧和合,他得什么?""优波离,使已破的僧和合,他造下梵福,一劫在天上欢喜。
"僧的和合是乐,和合者互相扶助;乐于和合、住于法的人,不从安稳退堕;使僧和合,一劫在天上欢喜。"
§355 "世尊,有破僧的人堕恶趣、堕地狱、住一劫、不可救吗?""优波离,有破僧的人堕恶趣、堕地狱、住一劫、不可救。""世尊,有破僧的人不堕恶趣、不堕地狱、不住一劫、可救吗?""优波离,有破僧的人不堕恶趣、不堕地狱、不住一劫、可救。"
"世尊,哪一种破僧的人堕恶趣、堕地狱、住一劫、不可救?""优波离,这里比丘宣说非法为法。他对此持非法的见,对破持非法的见,隐藏自己的见、隐藏自己的忍、隐藏自己的乐、隐藏自己的想,宣告、行筹:'这是法,这是律,这是师的教诫;取这个,认可这个。'优波离,这样的破僧者堕恶趣、堕地狱、住一劫、不可救。再者,优波离,比丘宣说非法为法。他对此持非法的见,对破持法的见,隐藏自己的见、忍、乐、想,宣告、行筹……这样的破僧者堕恶趣、堕地狱、住一劫、不可救。再者,比丘宣说非法为法。他对此持非法的见,对破有疑,隐藏自己的见、忍、乐、想,宣告、行筹……不可救。再者,比丘宣说非法为法。他对此持法的见,对破持非法的见……对此持法的见,对破有疑……对此有疑,对破持非法的见……对此有疑,对破持法的见……对此有疑,对破有疑,隐藏自己的见、忍、乐、想,宣告、行筹……这样的破僧者堕恶趣、堕地狱、住一劫、不可救。
"再者,优波离,比丘宣说法为非法……宣说非律为律……宣说律为非律……宣说如来未说未讲的为如来所说所讲……宣说如来所说所讲的为如来未说未讲……宣说如来未行的为如来所行……宣说如来所行的为如来未行……宣说如来未制的为如来所制……宣说如来所制的为如来未制……宣说非犯为犯……宣说犯为非犯……宣说轻犯为重犯……宣说重犯为轻犯……宣说有残的犯为无残的犯……宣说无残的犯为有残的犯……宣说粗罪为非粗罪……宣说非粗罪为粗罪。他对此持非法的见,对破持非法的见……[以下各事的组合同上]……隐藏自己的见、忍、乐、想,宣告、行筹:'这是法,这是律,这是师的教诫;取这个,认可这个。'优波离,这样的破僧者堕恶趣、堕地狱、住一劫、不可救。"
"世尊,哪一种破僧的人不堕恶趣、不堕地狱、不住一劫、可救?""优波离,这里比丘宣说非法为法。他对此持法的见,对破持法的见,不隐藏自己的见、不隐藏自己的忍、不隐藏自己的乐、不隐藏自己的想,宣告、行筹:'这是法,这是律,这是师的教诫;取这个,认可这个。'优波离,这样的破僧者不堕恶趣、不堕地狱、不住一劫、可救。再者,优波离,比丘宣说法为非法……宣说非粗罪为粗罪。他对此持法的见,对破持法的见,不隐藏自己的见、忍、乐、想,宣告、行筹……优波离,这样的破僧者不堕恶趣、不堕地狱、不住一劫、可救。"
破僧犍度第七竟。
[五分律卷二十五作“有八人破僧,受一劫大地獄苦”,列法、非法、法想、非法想、说法、说非法的八种组合;十诵律卷五十一作“若法想破僧,是名破僧非一劫壽”,并以四句分破僧与一劫寿、一劫报、邪见、无明;破僧事卷十一同以“於非法事作非法想及正破時為非法想”定无间罪。]
三、五部律与《破僧事》的情节对照¶
下表以巴利本的段落为序,记各本有无此事,以及说法上的主要出入。"有"指该本记有此事,"无"指该本此处不记,空格指未查到。所据卷次:巴利本据 VRI 本段号;《四分律》卷四、卷五、卷四十六;《五分律》卷三、卷二十五;《十诵律》卷四、卷三十六、三十七、五十一、五十五;《僧祇律》卷七、卷二十六;《破僧事》卷十、卷十一。4
| 情节 | 巴利本 | 四分律 | 五分律 | 十诵律 | 僧祇律 | 破僧事 |
|---|---|---|---|---|---|---|
| 六释子与优波离出家 | §331 | 有,卷四 | 有,卷三 | 有,卷三十六 | 无 | 有,卷九 |
| 出家后的证得 | 提婆达多得凡夫神通 | 提婆达得神足证 | 调达"空无所获" | 十二年善心修行后求神通 | 有 | |
| 以神通取信阿阇世 | §333,化童子缠蛇 | 有,卷四,化婴孩 | 有,卷三 | 有,卷三十六 | 无 | 有,卷十 |
| 起"统领僧团"之念而失神通 | §333 | 卷四,因嫉频婆娑罗七百车而失 | 卷三,因佛呵责而初损神足 | |||
| 迦休天子告目犍连 | §333 | 有,卷四 | 无 | |||
| 五种师 | §334 | 有,卷四,置于遣刺客后 | 无 | |||
| 索僧团,"食唾者"之斥 | §336 | 有,“癡人涕唾之身” | 有,"食涎唾" | 有,“噉唾癡人死人” | 无 | |
| 显示羯磨,舍利弗宣告 | §336–338 | 有,白二羯磨 | 有,唱言中已含五法 | 有,集讲堂宣告 | 无 | |
| 教唆阿阇世弑父 | §339,只记让位 | 有,频婆娑罗赦太子 | 有,太子登位后杀父 | 有,幽禁致死 | 无 | 有 |
| 遣刺客 | §340,一二四八十六 | 有,倍至六十四人 | 无 | 有 | 无 | |
| 推石出血 | §341 | 有,天接石,迸片伤足 | 无 | 有 | 无 | |
| 醉象 | §342 | 无 | 有,阿难独随 | 有 | 无 | |
| 别众食与三人食之制 | §343 | 有,“通己五人家家乞食” | 无 | |||
| 与四伴谋破僧 | §343,拘迦利等四人 | 有,三闻达多献计 | 有,三闻达多“最大聰明” | 有,四人 | ||
| 五事的内容 | 阿兰若、乞食、粪扫衣、树下、不食鱼肉 | 乞食、粪扫衣、露坐、不食酥盐、不食鱼肉 | 不食盐、不食酥乳、不食鱼肉、乞食、八月露坐四月草庵 | 纳衣、乞食、一食、露地坐、断肉鱼 | 不记五法,罪状为改九部经“異句異字異味異義” | 不食乳酪、不食鱼肉、不食盐、衣留长缕、住村不住阿兰若 |
| 佛的答复 | 随各人意愿,树下八月,鱼肉三净 | “汝莫斷四聖種”,三谏 | “止止調達”(善见律引) | 自约敕,三谏 | 屏处三谏、多人中三谏、僧中三谏 | |
| 向阿难宣告别作布萨 | §343 | 无 | 无 | |||
| 行筹 | §344,五百跋耆子新学比丘 | 五百新学无智比丘;阿难反向行筹,六十长老 | 五百比丘,除阿难及一须陀洹 | 三唱,二百五十加二百五十 | 不记 | 卷十一以行筹为破僧要件 |
| 往伽耶山别作羯磨 | §344 | 有 | 无 | “還自住處更立法制” | ||
| 舍利弗目犍连往,效佛"背痛"而卧 | §345 | 有,“如野干偃臥鼾眠” | 有 | 有,“脊痛小息” | ||
| 二人以示导说法,领回五百 | §345 | 目连神通、舍利弗四谛 | 目连神力、舍利弗说法 | 有 | ||
| 提婆达多之末 | §345 口出热血 | 卷四十六“熱血從面孔出” | “熱血從鼻孔出,即以生身墮大地獄” | 卷十以后另记 | ||
| 随破者的处置 | 忏偷兰遮 | 偷兰遮悔过,“以法想取籌” | 破僧伴党尽寿不共住 | |||
| 象食藕之喻 | §346 | 无,另有射师本生 | 有 | |||
| 八非正法/三非正法 | §348、§350 | 八非正法,卷四十六 | 八邪法,卷三十七 | 三法,卷十 | ||
| 僧诤与破僧的人数 | §351,九人 | 卷二十五,界内八比丘分两部 | 卷二十六,一住处一界别众布萨 | 卷十一,至九方破 | ||
| 破僧的定义 | §352,十八事加别作布萨 | 卷五,十八事 | 卷二十五,四事 | 卷四、卷三十七,十四事;卷五十五,四句分别 | 卷二十六,二事:增恶法、增恶人 | 卷十一,“破壞羯磨僧伽” |
| 一劫地狱的条件 | §355,见与隐藏 | 卷二十五,八种组合 | 卷五十一,法想破僧非一劫 | 卷十一,非法作非法想 |
表中几处需要说明。其一,《五分律》把索僧团、宣告、失神通、教唆阿阇世、醉象放在卷三僧残缘起里,把五法、行筹、伽耶山、吐血放在卷二十五破僧法里,两处之间没有过渡,卷三的宣告已把五法包括在内,卷二十五又从头讲五法的提出,可见两段原是各自成篇的。其二,《四分律》卷四的僧残缘起止于提婆达多以五法教比丘、佛呵“汝莫斷四聖種”,卷五接三谏与十八事,卷四十六的破僧揵度从行筹讲起,三段首尾相接,是五部律里分布最整齐的一种。其三,《十诵律》把整个故事集中在卷三十六、三十七的"调达事",卷四的僧残缘起只有五法与十四事,卷五十一、五十五的问答是律师后来的分析。其四,《僧祇律》没有五法,没有行筹,没有伽耶山,提婆达多的罪状只是改动经文与制度,这一点第四篇讨论。其五,《破僧事》的五法与各本相反,卷十一的定义以行筹与羯磨为要件,第二篇讨论。
四、术语表¶
| 巴利 | 本篇译 | 四分律 | 五分律 | 十诵律 | 僧祇律 | 破僧事 |
|---|---|---|---|---|---|---|
| saṅghabheda | 破僧 | 破僧、破和合僧 | 破僧 | 破僧 | 破僧、破和合僧 | 僧伽破壞、破和合眾 |
| cakkabheda | 破法轮 | 破僧輪 | 壞轉法輪 | |||
| saṅgharāji | 僧诤 | 僧不和合 | 僧諍聲、別離、僧別異 | |||
| pañca vatthūni | 五事 | 五法、五事 | 五法 | 五法 | 五法、五種禁法 | |
| pakāsanīyakamma | 显示羯磨 | 向白衣大眾說(白二羯磨) | 唱言 | 集講堂宣告 | ||
| salākaṃ gāhesi | 行筹 | 行舍羅、行籌、捉籌 | 自行籌、捉籌 | 捉籌 | 拔舍羅籌 | 行籌、受籌 |
| navakā appakataññuno | 新学,不知教法 | 新學無智比丘 | 愚癡 | |||
| bhedakānuvattaka | 随破僧者 | 破僧伴黨 | 隨順捨置之人 | |||
| thullaccaya | 偷兰遮 | 偷蘭遮 | 偷羅遮 | 偷蘭遮 | 越毘尼 | |
| kheḷāsaka | 食唾的人 | 涕唾之身 | 食涎唾 | 噉唾 | ||
| lohituppāda | 出血 | 出佛身血 | 出佛身血 | |||
| āpāyiko nerayiko kappaṭṭho atekiccho | 堕恶趣、堕地狱、住一劫、不可救 | 在泥犁中一劫不救 | 一劫受大地獄苦 | 一劫壽墮阿鼻地獄 | 墮惡道入泥犁經劫受罪 | 生泥黎者當住一劫不堪救療 |
| aṭṭhārasa vatthūni | 十八事 | 十八事 | 十四破僧事 |
引文说明:巴利原文据 VRI 第六次结集本《律藏·小品》〈破僧犍度〉核对,今译是本篇所作,不据任何现成译本,Horner 的英译本《The Book of the Discipline》第五册可作参考;汉译律藏的引文据 CBETA 本核对,保留繁体,段末对照中的卷次据大正藏分卷。段末方括号内的对照只记各本有无与主要异文,是本篇的归纳,不是引文。
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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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ayapiṭaka, Cūḷavaggapāḷi, 7. Saṅghabhedakakkhandhakaṃ,VRI 第六次结集本(Chaṭṭha Saṅgāyana)§330 至 §355;PTS 本在第二册第 180 至 206 页。VRI 本随文标注的重出经文:§334 与 §341 的五种师见《增支部》五集第一百经,§347 见八集第十六经,§348 见八集第七经,§352、§353 见十集第三十七经,§354 的两偈见《如是语》第十八经与《增支部》十集第三十九、四十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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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卷四僧残第十缘起(大正二十二册,No. 1428)、卷五三谏与十八事、卷四十六破僧揵度第十五;《五分律》卷三僧残第十缘起(No. 1421)、卷二十五第五分初破僧法;《十诵律》卷四僧残第十缘起(No. 1435)、卷三十六杂诵第一调达事上、卷三十七调达事下,卷五十一、五十五优波离问法中的破僧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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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诃僧祇律》卷七僧残第十缘起(No. 1425):“是時提婆達多欲破和合僧故勤方便執持破僧事,於十二修多羅、戒序、四波羅夷……所謂九部經……於此九部經更作異句、異字、異味、異義,各各異文辭說,自誦習持亦教他誦持”;卷二十六杂诵跋渠法之四"異住"条,优波离问“云何名破僧”,佛答“有二事名破僧。何等二?一者增惡法,二者增惡人”。《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十(No. 1450):“於其徒眾別立五法……不飡於乳酪,魚肉及以鹽,長績在村中,是天授五法”;卷十一优波离问“齊何名為破壞”,佛答“若復苾芻於其非法作非法想,現有別住作別住心,作羯磨者,齊此名為破壞羯磨僧伽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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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四分律》"化嬰孩"据卷四“或變身作嬰孩,身著瓔珞在太子抱上轉側欶太子指”;《五分律》“空無所獲”据卷三“六人漏盡,得阿羅漢。阿難侍佛,不盡諸漏。調達一人,空無所獲”;《十诵律》"十二年"据卷三十六“是調達出家作比丘十二年中善心修行讀經誦經問疑受法坐禪”;《五分律》“止止調達”据《善见律毗婆沙》卷十三引律本“止止調達,勿建此法”,《五分律》本文作“種種遙責”;《僧祇律》“拔舍羅籌”据卷二十六“若故不止者,應拔舍羅籌驅出”。《破僧事》卷九记释种出家,与巴利本 §331 对应,其提婆达多之末另见卷十以后,本表未逐卷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