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涅槃、火喻、树喻与现象学

教主之死的现场,留下的比喻是灯。佛陀般涅槃时,阿那律说偈:心的解脱,正如灯之熄灭。1 在此之前,波吒左罗比丘尼在自己的证道现场用过同一个意象:她以针按下灯炷,说,如灯之灭,我心解脱。2 一处是命终,一处是现法证悟,两个时刻共用一盏灯。这个细节是本章的入口:灯灭之喻的落点若是死亡,它不该出现在活人的证道偈里;它两处都站得住,只因所灭者自始至终不是人,是火。哪一团火,第一章已经交代:贪、嗔、痴。向事火者宣讲的燃烧经把这一层挑明,一切在燃烧,眼在燃烧,色在燃烧,眼识、眼触与受俱在燃烧,以贪火、嗔火、痴火燃烧。3 涅槃这个词自身就是火的词汇:nibbāna,吹灭。名字预设了火,而火在经文里从一开始就写在烦恼名下。

比喻的两侧。 若把火、灯、树只读作熄灭的修辞,就漏了一半,而且是要紧的一半。火喻先是相续的模型:火随燃料得名,烧柴名柴火,烧草名草火;识亦如是,缘眼与色生者名眼识,缘耳与声生者名耳识。这是佛陀纠正嗏帝比丘的话头。嗏帝主张有同一个识流转诸趣,佛陀驳他:识缘起而生,离缘则无识。火喻在这里不管熄灭,管的是识没有内核这件事。4 论议堂经更进一步,把火喻用到相续的悬点上:火焰被风吹离此薪、未及彼薪之际,以何为取?以风为取。众生舍此身、未受彼身之际,以何为取?以爱为取。5 两薪之间焰不落地,取为之桥。灯喻同样有续燃的一侧:有人时时添油理炷,灯明久燃。树喻更有一整套培护的条件语:清理根周,培土,灌水,幼树得此照料,成长、增长、广大。6 点火同样有条件语:湿木浸在水里起不了火,湿木搁在岸上也起不了火,干木离水,方才起火。7 一套意象,从点燃、维持、传递一路管到熄灭。这不是修辞上的巧合:它说明传统握着一门关于过程的完整词汇,生、住、续、断,句句有喻。

五条纲领。 把这套词汇的哲学立场收拢,是五句话。

一,现象本身没有根本。比喻里到处是根,但根在喻中是条件项,不是基体:断根是切断供给,不是挖出本体。树冠的繁茂不是树的属性,是根、土、水持续供给的结果;供给在,冠在,供给断绝,树冠不再。

二,现象的相续不需要内核。焰随薪转,藉风而渡,相续由取维系,不由一个被递过去的东西维系。嗏帝的同识流转之见正是在这里被驳回:相续是真的,相续者是虚设的。

三,现象因条件具足而存在。油与炷之于灯焰,根与土与水之于树冠,薪与风之于火。存在在这里是个借用的词:喻给出的,只有现起,火燃起来,树长出来;条件聚则事现,条件散则事息。

四,条件暂不具足,现象暂不现起。这一档经文里有现成的比喻。种子完好而无地无水,不生,而未死;地水一到,即生。8 灭尽定是传统亲手做过的暂停实验:入此定者受想俱息,与死者何异?寿未尽,暖未散,诸根明净。条件未撤,故息而能复。9 湿木今日起不了火,晒干之后可以。暂断另有一个近邻必须分开:罗睺蚀日月,云雾蔽光明,是遮,不是断;灯被罩住与灯灭,是两回事。10

五,条件彻底移除,现象不复生起。大树组经把这一档写成工程流程:断根,掘根,拔尽须毛,截段,劈裂,削片,风吹日晒,火烧成灰,扬于大风,或沉于流水,于未来世成不生法。6 多罗树截去冠芽,永不复活;种子焚焦,不复发芽;油尽炷尽,灯焰自灭。五道手续的不厌其烦是有意的:它把条件的彻底移除与砍一刀区分开。砍伐而根未伤,树还会再长;爱随眠未拔,苦还会再来。11

五条纲领与三族比喻的对应,一表总揽:

纲领 火喻 灯喻 树与种喻
一 现象无根本 火随薪得名 油与炷是条件,不是基体 根是供给线,不是本体
二 相续不需内核 两薪之间,以风为取(论议堂经) 添油理炷,灯明久燃(结缚经) 培土灌水,幼树增长(大树组经)
三 缘具则现起 干木离水,方才起火(萨遮迦大经) 有油有炷则有焰 根土水具,冠自繁茂
四 暂缺则暂断 湿木今日不燃,晒干可燃 罗睺蚀日月:遮,非断(罗睺罗经) 种子无地水,不生而未死(种子经);灭尽定寿暖不散(毗陀罗经)
五 彻除则不生 薪尽风止,焰无所渡 油炷俱尽,无所食而灭 断根乃至扬灰,未来成不生法(大树组经);多罗树截顶

有余与无余。 第一章留下的辨析在这里细理。如是语正面分说两种涅槃界:有余依涅槃,现法中贪嗔痴火已灭,而寿命犹存,五根犹在,仍领受苦乐;无余依涅槃,此生尽后,一切受不复喜贪,当于此处冷却。12 放回比喻,有余期是一盏不再添油的灯:火仍在烧,烧的只是余油;添油的手已经收回,而油未尽,焰未熄。结缚经的双向灯喻正合此位:时时添油理炷,灯明久燃;不添,不理,先前的油炷烧尽,无所食而灭。13 病房经与界分别经把命终时刻交给同一个过程词:身坏命终,一切被感受者,不被喜贪,当于此处冷却。14 婆破经里,树与冷却在同一处会合:影依树桩,掘根烧尽成灰,影不复现;同经同句,身坏命终,当于此处冷却。15 这些句子的词性值得盯住:冷却、止息、不复现,全是过程词。经文从不给有余期的阿罗汉颁发一个新的状态实体,也从不给无余期指定一个去处。第一章问过:有余涅槃是事件性的止息,还是一种可以安立的存在状态?比喻的回答偏向前者,并且给出理由:可安立的只有过程与它的条件,火与薪,焰与油,冠与根;过程终止之后,这套词汇表里没有为终止了的过程预留实体栏。

至于无余,比喻在边界上做的动作,与第一章的四句全遮同构。火既灭,问它去了东西南北,不成话;16 铁砧上击出的火星,渐次冷灭,趣向不可知;17 影既息,不问影归何处。喻并不宣告无所去:那是断见的句式。喻只是让去处这个问法失去着落。第一章说无余涅槃与世间法无法产生正面关联,谓述挂不上钩;这句话在喻里有了手感:钩子本来是挂在薪上、油上、根上的,薪油根尽,钩子悬空。

灯的三态:添油而燃,收手待尽,油尽已灭

现象学的进路,与它的克制。 现在可以兑现章名。三族比喻描述的全部是过程:点燃,维系,传递,衰竭,止息;没有一个比喻描述实体的去向。正面词汇是有的:清凉,安稳,无烟,已冷。但它们是止息的体验面,不是彼岸的属性表:说一个人清凉,是说三团火在他那里烧不起来了,不是在报告某个境域的温度。这套词汇在现象之内是完备的,五条纲领句句可说,句句有喻;它的克制在于,说完第五条就住口,不加第六条。第一章悬置过一个问题:四句全遮,该说是逻辑的界限,还是谓述与概念化的界限?比喻的现象学给了本书作判定的理由。本书认为:是后者。四句在逻辑上是穷尽的,失效的不是排列,是应用条件。谓述要工作,先要有可挂靠的世间法关联;过程词汇到过程终止处即竭,续写下一句需要实体词汇,而实体词汇的授权,在芭蕉剥尽处已经收回。界限长在语言的工作面上,不长在逻辑的内部。

正因如此,后世各家都能在同一堆比喻上各取所需。按吠陀的火物理,火熄不是消灭,是归于潜伏弥散,于是火灭之喻被读成释放;23 按论战史的读法,向事火者宣讲熄灭,本身是对祭火传统的颠覆;24 按概念史的读法,涅槃是叙事的句点,句点不描述任何东西,它只是让叙述得体地停下。25 三种读法抢的是同一个空位:喻停在过程终止,拒绝续写;谁要续写,谁就得自带形而上学。这恰好从反面证明了喻的克制。

柴之问。 收口处还有一个必然的追问要堵上:火既不是本体,柴是不是本体?把实体从现象退到基质,是这类现象学必然招来的第二问。经文的处理有四层。第一层,柴也在烧:燃烧经里所燃的不只是火,眼、色、识、触、受俱燃;燃料自身就是过程,不是过程下面的台座。第二层,芭蕉之喻: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阳焰,诸行如芭蕉,识如幻事;芭蕉叶叶剥之,中无坚实。被当作基体的那一层,检视之下同样无心。18 第三层,缘生法之句:缘起是常住的规律,而缘起的诸支自身也是缘生法,无常、有为、缘所生;条件本身也有条件,追问燃料只得到级联,得不到地基。19 第四层,车喻:支节相聚,世名为车;诸蕴相聚,世名众生。部件并不比整体更配称本体。20 四层合起来是一句话:比喻里没有留下任何一层可以退守的基质。重担一经像是把荷担者又请了回来,担、取担、舍担、荷担者,后世补特伽罗论者引为教证;那是上部第三篇第五、六章的战场,此处只须一块路标。21 柴的追问往下走是四大:地、水、火、风在界分别经里逐界领受同一句不应执为我、我所,归第三章。往后走,火与薪在中论的燃可燃品里被一起拆掉,归第十四章。22

回到那盏灯。阿那律的偈没有说尊师去了哪里,只说心的解脱如灯之灭。传统在它最沉痛的时刻挑选比喻,挑中的全是家常物:火塘,油灯,树,种子。过程日日可见,止息也日日可见;涅槃的词汇没有被造成一个专属的神圣意象,这件事本身就是克制的一部分。这份克制后来守住了多少,泄漏从哪些缝隙发生,是第七章的题目,此处按下。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大般涅槃经》(Mahāparinibbāna Sutta,DN 16),阿那律于佛般涅槃时所说偈。英译见 Maurice Walshe (trans.), The Long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 Boston: Wisdom Publications, 1995。汉译对应《长阿含·遊行经》。 

  2. 《长老尼偈》波吒左罗一节(Thig 5.10)。英译见 Charles Hallisey (trans.), Therigatha: Poems of the First Buddhist Women.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Murty Classical Library of India), 2015。 

  3. 《燃烧经》(Ādittapariyāya Sutta,SN 35.28)。英译见 Bhikkhu Bodhi (trans.), The Connected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 Boston: Wisdom Publications, 2000。汉译对应《杂阿含》第 197 经。 

  4. 《爱尽大经》(Mahātaṇhāsaṅkhaya Sutta,MN 38)。英译见 Bhikkhu Ñāṇamoli and Bhikkhu Bodhi (trans.), The Middle Length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 Boston: Wisdom Publications, 1995。汉译对应《中阿含》第 201 经《嗏帝经》。 

  5. 《相应部》44.9(论议堂经)。英译见 Bodhi 前引 Connected Discourses。汉译对应《杂阿含》第 957 经。 

  6. 大树组经(SN 12.55-57:大树二经与幼树经)。英译见 Bodhi 前引。汉译对应《杂阿含》第 283-286 经一带,开合与巴利略有出入。 

  7. 《萨遮迦大经》(Mahāsaccaka Sutta,MN 36)湿木三喻,亦见 MN 85、MN 100。英译见前引 Middle Length Discourses。 

  8. 《种子经》(SN 22.54):五种子喻,识如种、四识住如地、喜贪如水。焦种不复发芽见《增支部》3.34。英译见 Bodhi 前引两集。 

  9. 《有明大经》(Mahāvedalla Sutta,MN 43):死者与入灭尽定者之别(寿、暖、识之去留),及焰光互依之喻。汉译对应《中阿含》第 211 经《大拘絺罗经》。 

  10. 《增支部》4.50:日月为云、雾、烟尘、罗睺所蔽。英译见 Bhikkhu Bodhi (trans.), The Numerical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 Boston: Wisdom Publications, 2012。 

  11. 《法句》第 338 颂。 

  12. 《如是语》44:有余依与无余依两种涅槃界的正面分说。英译见 John D. Ireland (trans.), The Udāna and the Itivuttaka. Kandy: Buddhist Publication Society, 1997。 

  13. 《结缚经》(SN 12.53-54):添油续燃与不添自灭的双向灯喻。英译见 Bodhi 前引。 

  14. 《病房经》(SN 36.7-8)与《界分别经》(Dhātuvibhaṅga Sutta,MN 140):油灯喻与“身坏命终,一切被感受者当于此处冷却”。MN 140 汉译对应《中阿含》第 162 经《分别六界经》。 

  15. 《婆破经》(Vappa Sutta,AN 4.195):桩影之喻与冷却句同经会合。英译见 Bodhi 前引 Numerical Discourses。 

  16. 《婆蹉衢多火喻经》(Aggivacchagotta Sutta,MN 72)。汉译对应《杂阿含》第 962 经。 

  17. 《自说》8.10(陀骠·摩罗子般涅槃)。英译见 Ireland 前引。 

  18. 《泡沫经》(Pheṇapiṇḍūpama Sutta,SN 22.95)。汉译对应《杂阿含》第 265 经,“诸行如芭蕉”的定式即出于此。 

  19. 《缘经》(Paccaya Sutta,SN 12.20):缘起与缘生法之分。汉译对应《杂阿含》第 296 经。 

  20. 《瓦吉拉经》(Vajirā Sutta,SN 5.10)。汉译对应《杂阿含》第 1202 经。后世《弥兰陀王问经》的那先车喻以此为原型。 

  21. 《重担经》(Bhāra Sutta,SN 22.22)。汉译对应《杂阿含》第 73 经。 

  22. 龙树《中论》第十品《观燃可燃品》。汉译青目释本见《大正藏》第 30 册。 

  23. Ṭhānissaro Bhikkhu. The Mind Like Fire Unbound: An Image in the Early Buddhist Discourses. Barre, MA: Dhamma Dana Publications, 1993.(吠陀火物理与火灭喻的释放读法) 

  24. Richard F. Gombrich. What the Buddha Thought. London: Equinox, 2009.(火喻的吠陀祭火论战背景) 

  25. Steven Collins. Nirvana and Other Buddhist Feliciti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涅槃作为叙事的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