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大乘与部派的关系

前三章已把大乘的来历、经典与理想梳理清楚。这一章作一个总结:大乘与在它之前、与它并行的部派佛教,到底是什么关系?是另起炉灶的决裂,还是在部派传统内部发展出的新形态?大乘自己的口径偏向前者(它把对方贬为"小乘"、自居更高一乘);而4.1给的史实又偏向后者(大乘长在部派之内、共用一套戒律)。本书的做法,是把这关系拆成几个维度分别看。

一、连续的一面:从部派内部发展出来

先看连续。

制度上,大乘在部派之内。 4.1已说:大乘没有自己独立的受戒传承,也没从僧团分裂出去;大乘僧受着某部派的戒、按它的律生活,与非大乘僧同住一寺。就建制而言,它是寄生、生长在既有部派里的一股思潮,不是第十九个、第二十个并列的部派。23

义理上,大乘的几记重拳都是从旧线索里抽出来的。 空,是把无我、缘起、以及《迦旃延氏经》那条离有无两端的中道(1.5)推到极致,推到"法"的自性亦被一并否定。菩萨理想,则接着一个部派早已熟悉的观念:佛陀成道前的累世修行,本就被称作"菩萨"(bodhisattva)行;说一切有部、大众部都讨论过佛陀的菩萨阶段,大乘做的是把这条"成佛之路"从佛陀一人,推广成人人可发愿去走的通途。

把佛陀理解为超越历史限制的存在,这条线尤其值得具体说。大众部(Mahāsāṃghika)发展出了一套被称为超世说(lokottaravāda,"出世间说")的佛陀观:佛陀的身体不受世间诸漏的染污,他的饮食、睡眠、游历等行为只是应众生而示现的幻相,真正的佛始终住于等持(samādhi)、遍知一切、超越时间的限制。大众部的一支"制多部"(Caitika)进一步把这条线推到极致,主张佛陀在娑婆世界的一生亦不过是方便示现,实际上佛在更高的佛国刹土里永恒说法。5 这与大乘《法华》"佛常住不灭"、《阿弥陀经》中阿弥陀的永恒说法之间,有明显的观念连贯。本书在4.3就说过大众部是大乘的重要背景之一,超世说则提供了最具体的线索。

由此可见,大乘并非脱离部派传统另起的新教。它的许多关键观念,都可以在部派内部找到前提或线索。

二、一个必须澄清的误解:大乘不等于大众部

上一节指出超世说这类大乘的思想线索出自大众部。正因如此,通俗叙述里常把大乘与大众部径直划上等号,仿佛大众部就是大乘的前身,或大乘即大众部的延续。这个误解流传甚广,且两头都不成立,须单独澄清。

先看范畴的错置。前文(2.3、4.1)已从正面说明:大乘是跨部派的思潮,寄生于多个部派的戒律传承之内,倾向大乘的僧人可以受说一切有部、大众部或别部的戒;大众部则是一个有独立受戒传承的部派,其绝大多数僧人并不修习大乘。二者一为思潮、一为律统,本不在同一层面,谈不上谁等于谁。有思想线索上的承接,不等于有制度上的同一。

更有力的反证来自大众部自身的命运。作为部派的大众部,与大乘循着两条并不重合的历史轨迹:它始终作为一个独立的律统存续,直到印度佛教的尽头,而非在某个时点转化为大乘。这条命运本身也常被误解:一般印象里,大众部很早便湮没了;实际上它的消亡过程比通常想象的漫长得多。法显五世纪初还在巴连弗邑(华氏城)抄得《摩诃僧祇律》,携回汉地译出;玄奘七世纪记载巴米扬一带盛行大众部支系说出世部,《大事》(Mahāvastu)即这一系唯一整部存世的律典文献。义净晚至七世纪末,仍把大众部列为印度四大部之一,摩揭陀等地尚有传承。近年巴米扬写本(Schøyen 收藏)也证实说出世部的文献存续到七八世纪。6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数据点,是阿底峡(Atiśa,982—1054)所受的正是大众部戒。7 这意味着这一律统至少存续到十一世纪,几乎与印度佛教本身同寿。它的消亡并非在义理上被驳倒、或在教团中被某派击败,而是随整个印度佛教一起沉没。今日全球仅存三系比丘戒传承,即上座部、法藏部、根本说一切有部,8 大众部律统无一延续。

由此可以确认:大众部并非融入了大乘,而是作为一个独立部派持续了千余年,最终与印度佛教同归于尽。把它与大乘混同,既误解了大乘的跨部派性质,也抹去了大众部自身完整的历史。大乘从大众部那里取用了若干思想线索(超世说、心性本净),这是本书前面反复申说的;但取用线索与身份同一是两回事,这一节要守住的正是这条界线。

三、断裂的一面:新的文本、理想与制度

但也不能把它说成只是旧调重弹。它确有几处是新的。

新的是一整批经(般若、法华等,4.1、4.2)。它们不在各部早期阿含里,带着新的主张:诸法皆空(从根基处动摇阿毗达磨辛苦垒起的自性)、菩萨道作为普遍归趣(不限于少数人的事)、宇宙性的佛与净土。新的还有"佛说"判准的重定义(4.1:"善说即佛说")。最扎眼的新东西,是一种此前没有的自他划分:把对方贬称"小乘"、自居"大乘"。这套带强烈价值判断的二分,是大乘的发明,部派自己并不这么分。

制度层面还有一件是真正新出的:菩萨戒(bodhisattvasīla)。各部派的比丘戒与比丘尼戒依托律藏,有戒条、有羯磨程序、有具体的历史来源可查。菩萨戒却是大乘另立的一套受戒体系,授戒时发菩提心誓愿,把守护对象从别人制定的律条转向自己对众生的承诺。在印度,瑜伽行一系的《瑜伽师地论》里有一套菩萨戒的体系(三聚净戒: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是较可靠的印度来源。在东亚,更具影响力的是《梵网经》;它的十重四十八轻戒成了汉传出家受戒的重要来源。但《梵网经》在学界几乎被一致认定是中国本土撰造的疑伪经,与《楞严经》情况类似:无对应梵本、无藏译、文本风格与中国佛教语境高度吻合。9 东亚出家人同时受律藏的比丘戒和《梵网经》的菩萨戒,双轨并行,这是中国佛教制度的特产,不见于印度。

所以,一头是共用的建制与大量旧有前提,一头是新经、新目标、新判准、新论战姿态,外加一套新的受戒体系(菩萨戒)。"决裂还是延续"这个提法本身过于笼统,须分维度作答。

四、印度内部的正面质疑:大乘非佛说之争

有一件史实在通俗叙述里常被跳过:在印度,曾有人明确地、正面地说"大乘不是佛说"。

这种质疑并非来自大乘之外的其他宗教,来源就在同一个僧团内部的同行。玄奘西行时(七世纪)记录了相关的争辩,印度各地寺院里大乘僧与非大乘僧共住,后者对大乘经典的权威抱有保留的情形并不罕见。义净(635—713年)在其《南海寄归内法传》里给出了一份比玄奘更冷静的观察报告:他明确写道,在他所见的印度(含南亚与东南亚)僧团里,大多数出家人并不以"大乘"或"非大乘"来界定自己,而是以所受戒律的部派归属(说一切有部、分别说部等)为身份;"大乘"指的是对某些经典和修行取向的倾向,不是一个独立的受戒集团。10 这与本书4.1所说的"大乘是跨部派的思潮"完全吻合。

这一质疑在大乘文献内部留下了直接的痕迹。《大乘庄严经论·成宗品第二》在章首明言:"有人疑此大乘非佛所说,云何有此功德可得?我今决彼疑网,成立大乘真是佛说。"11 此论通常归于弥勒(Maitreya)造颂、无著(Asaṅga)记录,属瑜伽行一系最核心的理论文本之一。竟以"成立大乘真是佛说"为第二品的首要任务,说明即便在大乘自身的体系性论著里,这一权威性问题也被认作须正面回答的挑战,而非可以跳过的前提。换言之,质疑者的存在已大到令大乘主流论师无法视而不见。

对大乘权威的正面质疑,在哲学层面亦由清辨(Bhāviveka,约500—570年)有所记录:他注意到同时代有人以"大乘经非佛说"为由不接受中观论式,因而须在哲学著作里专门处理这一挑战。12 大乘的应对路线在4.1已经列出(善说即佛说、法身常说、禅观感得),这里只需补充:这场争辩本身说明,"大乘是不是佛教"这个问题在印度不是不言而喻的,它是需要论证的立场,而且是在实际的僧团环境里持续被挑战的。

中国的情况有所不同。 佛教传入中国时,"大乘"与"非大乘"的区分并未以共住同寺、共守同律的形式呈现;大量经典同时传入,中国僧人面对的是一个相对平铺的文本库,没有活生生的"非大乘僧人"在同一屋檐下构成对照。中国随后以判教的方式(天台五时八教、华严五教、唯识三时)来整理这个文本库的内部关系,并非通过制度上的分野。这意味着中国佛教对大乘权威的默认度,要高于印度的真实环境,也因此更少经历"它到底是不是佛说"的实质性自我追问。13

五、按维度分梳

维度 大乘与部派的关系
制度(受戒、律、住处) 内含:同戒同寺,非分裂、非另立部派
文本(经典) 新出:大乘经在早期正典之外,另成一批
义理(教理) 既承且破:承无我/缘起/大众部超世说诸线,破阿毗达磨的自性实有
修辞(自我定位) 决裂:以"大乘/小乘"自高彼低,是新造的二分
戒律(菩萨戒) 新增:在部派律藏之外另立受戒体系,印度瑜伽行系与东亚梵网经各成一路

这张表就是本书对那个老问题的回答:大乘在制度上仍在部派之内,在文本、义理与自我定位上则作出了新的发展,并且反过来把自己安置在更高位置。把它想成与部派并立的"另一种佛教"、想成一开始就分作两大阵营,多半是后来(尤其受大乘判教影响)的回溯式建构;在实际的寺院里,几个世纪间都是倾向大乘的修行者与不倾向的,共处同一屋檐下。4

(大乘兴起与部派共存的地理分布,见4.1图。)

六、"三转法轮"与判教的分歧:大乘怎么安放部派

大乘自己怎么处理它与旧教法的关系?办法是判教,把全部教法排个高下,给各家安一个位置。最有名的是"三转法轮"(出《解深密经》一系):1

内容 大乘的定位
初转 四谛、解脱道之教 为根器浅者说的方便、不了义
二转 般若、一切皆空 较高,但易被误解为断空
三转 唯识、辨明空之分际 了义、究竟

这套排序是瑜伽行一系的自我定位,把解脱道一系的教法降为初阶,并把般若"一切皆空"判为次高但不究竟(因为容易落入"断灭空"的误解),最后以唯识的三性说为最终答案。

中观不接受这个框架。 在中观一系看来,般若之空才是了义,无需再被一个"三转"来超越;瑜伽行以三性说(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区分空之分际,恰恰是中观所要驳斥的。中观认为这等于又立了新的实有(圆成实性),未能彻底。两家互争谁是了义,贯穿整个印度晚期佛教哲学(详见第六篇)。

天台的判教另走一路。 中国天台宗(智顗,538—597)不采三转法轮的框架,而立"五时八教":依据佛陀说法的顺序,将一生教化分为华严时、阿含时、方等时、般若时、法华涅槃时五个阶段,以《法华经》和《大般涅槃经》为最究竟。《法华》的"一乘"将诸乘收摄,才是最后的了义。在天台看来,般若是第四时,仍有待《法华》来圆满;而《解深密经》系的唯识,则被纳入"方等时"或"般若时"的某种位置,并非究竟。这与三转法轮的排法完全不同。14

判教的存在本身是一条线索:大乘如何安放部派教法、如何在大乘内部排出高下,从来没有统一答案,各系都按自家的哲学立场各出机杼。这也证明了4.1的判断:大乘不是一个统一的运动,它在义理上的内部分歧,和它与部派的关系同样深。

不过,剥开判教的高下之争,有一点是可以确认的、也与本书前面的论述脉络相衔接:大乘的"空"与部派形上学的关系,从历史上看是一条应内外压力而生的路径,用"纠偏"来描述这个历史关系,会把它过度整洁化。

有两层值得点明。其一,部派阿毗达磨的困局恰恰来自它自身的形上学需求:一旦接受"无我却相续",就必须回答什么在延续、业果如何流转,于是法、自性、三世实有一件件被立出来(第三篇)。形上学一旦启动,便以自身的逻辑持续增殖。其二,《中论》应对这困局的方式相当特殊:它以攻击一切形上学的方式来完成自己的形上学。它不另立"真正存在的是 X"去取代有部的自性说,而是系统证明任何"X 有自性"的主张都无法自洽;对所有自性论断一并否定,正是它的立足点。这不在于一种形上学取代另一种,而在于借否定一切形上学来确立自身。就这一点说,中观是在部派形上学困局之后出现的另一种回应:它因这个困局而来,却不沿着继续增设承载者的方向走。

七、大乘与部派:综论

综合以上各节:大乘在制度上内含于部派,在文本与修辞上是新出与决裂,在义理上既承袭(无我、缘起、大众部诸线)又突破(破自性、普度的菩萨道)。它不是凭空而来的另一种宗教,也不是旧教法的简单延续;它是在部派传统内部发展出来、又反过来宣称自己高于部派的新形态。同时,它的空之一路,是部派形上学困局生发出的历史应答,不是简单的处方纠偏。"大乘对小乘"那种两军对垒的图景,多是后来的回溯,本书不照此叙述。

下一步进入把大乘真正立成系统哲学的两大工程:第五篇先是龙树的中观,看它如何把般若的"空"锻造成一套严密的破执之学;第六篇随后是瑜伽行的唯识,看它如何承"三界唯心"另立一路。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Paul Williams. Mahāyāna Buddhism: The Doctrinal Foundations. 2nd ed. London: Routledge, 2009. 

  2. Jan Nattier. A Few Good Men: The Bodhisattva Path according to the Inquiry of Ugra.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3. 

  3. Gregory Schopen. Figments and Fragments of Mahāyāna Buddhism in India.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5. 

  4. Heinz Bechert. "Notes on the Formation of Buddhist Sects and the Origins of Mahāyāna." In German Scholars on India, vol. 1. Varanasi: Chowkhamba, 1973. 

  5. 大众部超世说(lokottaravāda)的文献基础,参 Bareau, André. Les sectes bouddhiques du Petit Véhicule. Paris: École française d'Extrême-Orient, 1955;以及 Lamotte, Étienne. History of Indian Buddhism. Louvain: Institut Orientaliste, 1988, pp. 517–519. 

  6. 法显携归并译出的《摩诃僧祇律》见《大正新修大藏经》第 22 册,No. 1425;其求律经过见法显《高僧法显传》(《佛国记》)。玄奘对巴米扬说出世部的记载见《大唐西域记》卷一。义净将大众部(Ārya-mahāsāṃghika-nikāya)列为印度四大部之一,见《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巴米扬写本(Schøyen 收藏)中说出世部文献的年代,参 Braarvig, Jens, ed. Buddhist Manuscripts in the Schøyen Collection, vols. 1–3. Oslo: Hermes, 2000–2006;综述另见 Salomon, Richard. The Buddhist Literature of Ancient Gandhāra. Somerville: Wisdom, 2018. 

  7. 阿底峡受大众部戒(Mahāsāṃghika ordination lineage),系其传记传统所载;因赤热巴巾(Ralpacan)曾诏定入藏僧团只行根本说一切有部律,阿底峡入藏后并未依大众部律为人授戒。参 Chattopadhyaya, Alaka. Atīśa and Tibet: Life and Works of Dīpaṃkara Śrījñāna. Delhi: Motilal Banarsidass, 1981 (repr.). 

  8. 今日尚存的三系比丘(具足戒)传承为上座部(Theravāda,南亚与东南亚)、法藏部(Dharmaguptaka,东亚《四分律》一系)与根本说一切有部(Mūlasarvāstivāda,藏传一系)。参 Heirman, Ann, and Stephan Peter Bumbacher, eds. The Spread of Buddhism. Leiden: Brill, 2007;比丘尼戒传承的存续与复兴之争另见相关近人讨论。 

  9. 此处《梵网经》指汉传大乘菩萨戒经典(十重四十八轻戒),与巴利文《长部》第一经同名的《梵网经》(Brahmajāla Sutta,DN 1,列举六十二种邪见)是截然不同的两部典籍,名称相同而内容全异,勿相混淆。类似"同名异典"的情形在汉译经典中并非孤例:大乘《大般涅槃经》(Mahāparinirvāṇa Sūtra)与巴利《长部》第十六经《大般涅槃经》(Mahāparinibbāna Sutta,DN 16)亦属同一情形,二者虽共享核心词汇,内容结构与神学立场差异悬殊。《梵网经》的疑伪问题,参 Groner, Paul. "The Fan-wang ching and Monastic Discipline in Japanese Tendai." In Chinese Buddhist Apocrypha, ed. Robert E. Buswell Jr.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0, pp. 251–290. 

  10. 义净. 《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 见《大正新修大藏经》第 54 册. 义净对大乘在印度并非主流的观察,参 Deeg, Max. "Chinese Buddhist Travelogues." In Brill's Encyclopedia of Buddhism, vol. 2. Leiden: Brill, 2019. 

  11. 《大乘庄严经论》,梵名 Mahāyānasūtrālaṃkāra,颂文传为弥勒(Maitreya)造,无著(Asaṅga)记录,世亲(Vasubandhu)作释;汉译见《大正新修大藏经》第 31 册,No. 1604。"成宗品第二"即 Sūtrālaṃkāra 第二章 Siddhi,以九个论证逐一回应"大乘非佛说"的质疑。 

  12. 清辨对"大乘非佛说"挑战的哲学应对,见其《般若灯论》(Prajñāpradīpa)序部及相关注疏;参 Ames, William L. "Bhāvaviveka's Prajñāpradīpa." Journal of Indian Philosophy 21 (1993): 209–259. 

  13. 中国判教与印度分派格局的对比,参 Gimello, Robert M. "Chih-yen (602–668) and the Foundations of Hua-yen Buddhism." Ph.D. dissertation, Columbia University, 1976;及 Gregory, Peter N., ed. Traditions of Meditation in Chinese Buddhism.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86. 

  14. 天台五时八教,参 Swanson, Paul L. Foundations of T'ien-T'ai Philosophy: The Flowering of the Two Truths Theory in Chinese Buddhism. Berkeley: Asian Humanities Press, 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