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俱舍论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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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俱舍论卷十八
世亲尊者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诏翻译
分别业品第四之六¶
前面辨明三种重大障碍时,说五无间业是业障之体。五无间业以什么为体?颂中说:
五无间业中,四种是身业,一种是语业;
三种属于杀生,一种是虚诳语根本业道,一种只是杀生加行。
论中说:五无间业中,四种是身业,一种是语业;杀母、杀父、杀阿罗汉三种是杀生根本业道,破僧是虚诳语根本业道,恶心使佛身出血只是杀生业道的加行,因为如来之身不可能被害死。破僧无间业既是虚诳语,为什么称为破僧?这是用结果称呼原因,或者因为虚诳语确实能够破僧。若如此,僧破以什么为体?能破者与被破者中,由谁成就?颂中说:
僧破以不和合为体,属于心不相应行;
性质是无覆无记,由被破的僧众成就。
论中说:僧破之体是不和合性,属于无覆无记的心不相应行蕴。既然是无记,怎么能成为无间业?这种僧破由虚诳语产生,所以说僧破是无间业的果。能破僧者并不成就僧破,只由被破的僧众成就。能破者成就什么?破僧的异熟在哪里、持续多久?颂中说:
能破僧者只成就由虚诳语构成的破僧罪;
无间在下一生受报,持续一中劫;逆罪越多,苦也越重。
论中说:能破僧者成就破僧罪;这种罪以虚诳语为性,也就是与僧破同时生起的语表业、语无表业。此人下一生必定在无间大地狱中,经历一中劫,承受极重苦。造其余无间逆罪不一定生在名为“无间”的大地狱。若一个人造多种逆罪,这些罪都在下一生成熟,怎么能让多个逆罪共同招感一生?逆罪越多,所受痛苦就越剧烈;多个逆罪使地狱中的身体极为柔软易受伤,又有更多猛烈苦具,因此承受二倍、三倍、四倍或五倍重苦。谁能在什么地方破坏什么人?什么时候称为破僧?破坏持续多久?颂中说:
能破者必须是比丘、见行者、持净戒者;在佛不在的异处破坏异生僧众;
僧众接受另一位大师和另一种圣道时,才称破僧;破坏不经过一夜。
论中说:能破僧者必须是大比丘,决定不是在家人、比丘尼等;必须是见行者,不是爱行者;必须安住清净戒行,不是犯戒者,因为犯戒者的言语没有威信。必须在佛不在的另一处破僧,不能当着大师,因为如来不可轻慢逼迫,言辞又有威严,在佛面前无人有能力破僧。只能破坏异生僧众,不能破坏圣者,因为圣者已经证得法性。有论师说,得到忍位者也不能被破。为了包含这两种意义,颂中说“愚夫”。被破僧众必须接受不同于佛的另一位大师,并接受不同于佛说的另一种圣道;就在这时称为僧破。僧众当夜必定重新和合,破坏不会持续到第二天。这称为破法轮僧,因为它能障碍圣道法轮,又破坏僧众和合。哪一洲、至少多少人能破法轮僧?破羯磨僧又在哪些洲、至少多少人?颂中说:
只有赡部洲,九人或更多才能破法轮僧;
若只破羯磨僧,则通于三洲,八人或更多即可。
论中说:只有赡部洲,最少九人或超过九人,才能破法轮;其余洲没有佛,所以不能。有世尊的地方才可能另立异师。必须把八名比丘分成两组作为被破僧众,能破者是第九人,所以最少要九人。“等”字显示人数再多也没有上限。若只破羯磨僧,则三洲都有,最少八人,人数再多也无限。三洲都有圣教,所以都能破羯磨僧。必须在同一界内把僧众分为两部,各自作羯磨,因此至少八人;超过八人也不受限制,所以也说“等”。在哪些时候不能破法轮僧?颂中说:
初转法轮不久、佛将涅槃、戒见二疱尚未生、止观第一双弟子出现以前,
佛灭以后、僧界尚未结成;这六个时位都不能破法轮僧。
论中说:“初”是世尊转法轮不久;“后”是善逝将要般涅槃时,这两个时期僧众同一和合。正戒、正见的疮疱尚未生起时也不能破,因为必须同时生起戒、见两种疮疱才可破。止、观第一双上首弟子尚未建立时也不能破,因为法尔会由这二人迅速使僧众恢复和合。佛灭后没有真正大师可与异师对立,所以不能破法轮。尚未结界时,也不能在同一界内分成两部。所以这六个时位没有破法轮僧。并非每一尊佛都必有破法轮之事,必须依过去宿业才会发生。且停止旁论,现在辨明构成逆罪的条件。颂中说:
杀父母是抛弃恩田,杀阿罗汉等是毁坏德田;父母转变性别,杀害仍成逆罪;
母亲是提供身生根本之血者;误杀等有时不成、有时成逆;
只有以杀心使佛出血才成逆;在杀害加行以后才证无学果者,杀他不成逆。
论中说:为什么杀害父母等构成无间业,杀害其他人却不构成?因为杀父母是抛弃恩田,杀阿罗汉等是毁坏德田。父母为何有恩?因为是身体出生的根本。怎样抛弃恩田?就是舍弃、不顾他们的恩。其余阿罗汉等是德田,因为具备殊胜功德,又能令福德生起;毁坏功德所依,所以构成逆罪。父母转变性别以后,杀害他们是否成逆?仍然成逆,因为前后所依相续相同。因此有问:“有没有使一个男性断命,他既不是父亲也不是阿罗汉,而杀者仍被无间罪触及?”答:“有,就是母亲转成男性。”又问:“有没有使一个女性断命,她既不是母亲也不是阿罗汉,而杀者仍被无间罪触及?”答:“有,就是父亲转成女性。”假如一个女人排出羯剌蓝胚胎,另一女人把它收取放入自己产门,后来生下孩子;孩子杀谁构成杀母逆罪?杀提供胚胎血分的生母构成逆罪,因为身体由她的血而生。至于一切日常事务,则应听从后来养母,因为她哺乳、养育,使孩子长大成人。
若对父母发起杀害加行,却误杀其他人,不成无间罪;若对非父母发起杀害加行,却误杀父母,也不成逆罪。例如儿子拿杖想打父亲身上的蚊子却误伤父亲;又如母亲藏在床上,儿子误以为是别人而杀害。若以一次加行同时杀害母亲和其他人,会生起两种无表业,但表业只属于逆罪,因为无间业势力更强。尊者妙音说有两种表业,因为表业由积聚极微组成。若杀害阿罗汉时没有“这是阿罗汉”的认识,但对这一所依相续确实生起决定杀心,因没有作对象区别,也成逆罪。若杀害父亲,而父亲正是阿罗汉,只得一个逆罪,因为所依相续只有一个。若如此,譬喻经怎样解释?佛告诉始欠持:“你已经造了两种逆罪,即害父与杀阿罗汉。”这是显示一个逆罪由两个因缘成就,或从两个角度呵责他的罪。对佛怀恶心使佛身出血,一切情形都得无间罪吗?必须怀有杀心才成逆罪;若只想殴打而使佛出血,不成无间。
若开始杀害加行时,对方还不是阿罗汉,到临死时才证得阿罗汉果,能杀者有逆罪吗?没有,因为从未对无学者之身发起杀害加行。若已经造下决定完成的无间业加行,在事情完成以前,还能离染或证圣果吗?颂中说:
已造决定完成的逆罪加行,中间不能离染或证果。
论中说:无间业加行若必定会完成,在中间阶段决定不能离染或证果。其余恶业道加行进行期间,若圣道生起,根本业道便不会发生,因为圣道所依身与恶业道决定相违。各种恶行中哪一种无间罪最重?各种妙行中哪一种世间善业果最大?颂中说:
破僧所用的虚诳语,在一切罪中最重;
能感第一有异熟的思,在世间善业中果最大。
论中说:明知什么是法、什么是非法,却为破僧而说虚诳语,把二者颠倒宣示;这种业在无间罪中最重,因为它伤毁佛的法身,障碍世人升天与解脱之道。僧众破裂以后直到尚未和合,一切世间有情证入圣道、获得圣果、离染、尽漏,全都受到遮止;修定、温习、诵读、思惟等事业停止;大千世界的法轮不再转动;天、人、龙等身心扰乱,所以招感无间地狱一劫异熟。由此,破僧罪最重。其余无间罪依次由重到轻,是第五使佛出血、第三杀阿罗汉、第一杀母;第二杀父最轻,因为父亲的恩等较少。若如此,为什么佛在三罚业中说意罚罪最大,又说各种罪中邪见最大?答:依据五无间业说破僧最重;依据三罚业说意罪最大;依据五种僻见说邪见最重。或者,依次因为结果巨大、伤害众多有情、断绝善根,所以分别说三者最重。
能感第一有异熟果的思,在世间善业中果最大,因为能感八万大劫极其寂静的异熟。这是依据异熟果而说。若依据离系果,与金刚喻定相应的思才得到最大果,因为永久断除一切结使是它的果。为了排除这种无漏思,颂中特别说“世间善”。是否只有五无间罪必定生地狱,五无间同类业也一定生地狱?另有论师说,同类业并不无间生地狱。哪些是同类业?颂中说:
污辱作为母亲的无学比丘尼、杀住定菩萨,
杀害有学圣者、夺去僧众和合的条件,
以及毁坏窣堵波,是五无间业的同类。
论中说:这五种业依次是五无间业的同类:对母亲又是阿罗汉比丘尼者作极重污辱,即行非梵行;杀害住定菩萨;杀害有学圣者;夺去使僧众和合的资具、缘由;毁坏窣堵波。有些异熟业在三个时位成为极大障碍。哪三个时位?颂中说:
将得忍位、将得不还果、将得无学果时,相应异熟业成为障碍。
论中说:从顶位将要得到忍位时,一切能感恶趣的业都成为极大障碍,因为忍位超越了恶趣异熟地。如人将离开原来居住的国家,一切债主都会极力阻挠。将得不还果时,一切欲界所系业都成为极大障碍,但顺现法受业除外。将得无学果时,一切色界、无色界业都成为极大障碍,也排除顺现法受。后两种譬喻同前。前面说到住定菩萨;从什么阶段开始称为住定?在哪些方面决定?颂中说:
从修习妙相业开始,菩萨得到住定之名;
因为从此决定生善趣、贵家,具足男身、宿命念与坚固不退。
论中说:从修习能感三十二大丈夫妙相异熟果的业开始,菩萨才称为住定,因为从此直到成佛,恒常生在善趣和尊贵家族等。善趣是人趣、天趣,因为趣向美好,值得称许。在善趣中又常生贵家,即婆罗门、刹帝利、巨富长者或大婆罗门家。贵家子弟的诸根也有具足或残缺,但菩萨恒常具备殊胜诸根,恒受男身,尚且不成为女人,更不会受扇搋等身。每一生都能忆念宿命,所作善事也恒不退屈。为了利益安乐有情,即使众苦逼身也都能忍受;别人以各种恶行违逆,他的心仍不厌倦。世间传说的“无价驮娑”,应知就是指这位菩萨。大士虽然已经成就一切殊胜圆满功德,却因长久串习无缘大悲,任运而恒常系属于其他有情。
他对一切种类的有情都没有骄慢,把他们视同自己;或恒常把自己看作他们的仆从。所以面对一切难以满足的求取,他都能忍受;面对一切劳苦逼迫之事,他都能承担。修妙相业有什么形相?颂中说:
必须在赡部洲为男身,亲自面对佛陀;业由缘佛的思与思所成;
在三无数劫后的最后百劫修习;每一妙相由一百福庄严。
论中说:菩萨必须在赡部洲才能造修引生妙相的业,因为此洲觉慧最为明利。必须是男子,不是女身等,因为这时已经超越女身等位。必须亲自面对佛,缘佛生起思;这种业由思与思所成,不属于闻所成、修所成。只在三无数劫以外的最后一百大劫造修,不多于此;诸佛因行法尔如此。只有薄伽梵释迦牟尼精进炽盛,超越九劫,只用九十一劫便完成妙相业。所以如来告诉聚落主:“我回忆九十一劫以来,不曾见任何一家因为布施我食物而受一点损失,只成就大利。”从开始修妙相业起,菩萨自性恒能忆念宿生,所以只说九十一劫。古代诸师说,菩萨从第一无数劫结束以后,就离开四种过失、得到两种功德,如前已辨。每一妙相由一百福庄严。什么称为一福之量?有论师说,排除近佛位菩萨,其余一切有情所修、能感富贵快乐果的业,总合起来称为一福量。
有论师说,世界将形成时,一切有情共同感得大千世界国土的业增上力,称为一福量。有论师说,这个量只有佛能够知道。我们的大师过去在菩萨位,于三无数劫中供养过多少佛?颂中说:
在三个无数劫中,各供养七万尊佛;
又依次分别再加五千、六千、七千尊佛。
论中说:第一无数劫供养七万五千佛,第二无数劫供养七万六千佛,第三无数劫供养七万七千佛。三个无数劫各自圆满时,以及最初发菩提心时,分别遇到哪尊佛?颂中说:
三个无数劫圆满时,从后向前依次遇到胜观佛、
燃灯佛、宝髻佛;最初发心时遇到释迦牟尼佛。
论中说:“从后向前”是从第三劫倒数到第一劫。第三无数劫圆满时,所遇所承事的佛名胜观;第二劫圆满时是燃灯佛;第一劫圆满时是宝髻佛;最初发心时遇到释迦牟尼佛。我们的世尊过去在菩萨位,最初遇到一尊名为释迦牟尼的佛,便在佛前发大誓愿:“愿我将来成佛,完全如现在这位世尊。”那尊佛也在末劫出世,灭度以后正法住世一千年,所以现在如来一一与他相同。释迦菩萨分别在什么阶段使哪些波罗蜜多修习圆满?颂中说:
只由悲心普施一切;身体被割截而毫无忿怒;
七日赞叹底沙佛;临近无上菩提前入金刚喻定;
六波罗蜜多在这四个阶段,
依次以一、二、一、二的分配修习圆满。
论中说:菩萨能够普遍对一切有情施舍一切,乃至眼睛、骨髓;他的布施只出于悲心,不为自己希求殊胜来生。达到这种程度,布施波罗蜜多修习圆满。菩萨身体肢节被人割截时,虽然还没有离欲贪,内心却没有一点忿怒;达到这种程度,持戒和安忍两种波罗蜜多修习圆满。菩萨勇猛精进修习因行时,看见底沙如来坐在宝龛中进入火界定,威光炽盛,异于平常;便至诚瞻仰,忘记放下抬起的一只脚,经历七昼夜毫不懈怠,以清净心用美妙偈颂赞佛:
天地此界、多闻天宫,乃至逝宫天处,十方都没有;
像这位丈夫牛王、大沙门一样的圣者;寻遍大地山林,也无人与他相等。
这样赞叹以后,菩萨便超越九劫;达到这种程度,精进波罗蜜多修习圆满。菩萨坐在金刚座上,将证无上正等菩提,在无上觉前一刹那安住金刚喻定;达到这种程度,禅定和智慧两种波罗蜜多修习圆满。因为六种行能够到达自己所趋向的圆满功德彼岸,所以称为波罗蜜多。契经说有三种福业事:一、布施类福业事;二、持戒类福业事;三、修习类福业事。为什么对它们建立“福业事”之名?颂中说:
布施、持戒、修习三类,随其所宜,
得到福、业、事的名称;其差别如同业道。
论中说:三类都属于福,又随其所宜,有的是业,有的是事,如解释业道时一样。十业道中,有些既是业也是道,有些只是道不是业;这里同样有:既是福、又是业、又是事的;是福业但不是事的;是福事但不是业的;以及只是福,既不是业也不是事的。布施类中,身、语二业同时具备福、业、事三种名称;引起它们的思只称福业;与思俱有的其余法只称福。持戒类只以身、语业为性,所以全都具备福、业、事三名。修习类中,慈定只称福事,因为是业所依之事;与慈相应的思以慈为门而造作;与慈俱有的思和戒只称福业;其余俱有法只称福。或者,“福业”显示造福之义,即福的加行;“事”显示所依,即施、戒、修是福业所依之事,为了成就三者而发起福加行。另有论师说,只有思是真正福业;施、戒、修是福业之事,因为福业以这三者为门而运转。什么法称为布施?
布施招感什么果?颂中说:
凭借这一身心聚合使人完成舍弃,便称为施;其目的在供养或利益他人;
施以身语业及能引发它们的法为体,能招感巨大财富果。
论中说:所舍财物虽然也可称为“施”,这里却把完成舍事所依的身心聚合称为施;因为凭借这一聚合,舍弃之事才得完成,所以使舍事发生的原因才是真正施体。由于恐惧、希求、贪欲等也可能舍掉财物,但这里并非指这些情形,所以特别说“为了供养、利益”:为了供养、饶益他人而舍物,这种身心聚合才称为施。“聚合”是指什么?就是身业、语业以及能引发它们的法。能引发者是什么?是与无贪俱有、能使整个布施法聚生起的诸法。如颂中说:
若有人以清净心,节省自己的所有而布施,
这一刹那生起的善蕴总体,都建立为“施”。
应知这样的布施类福业事,能在未来或现世招感巨大财富果。“施类福”显示以施为体,如叶类器皿、草类房舍等;戒类、修类也应依此解释。为了利益谁而布施?颂中说:
布施有只利益自己、只利益他人、利益双方和不利益双方四种。
论中说:所有未离欲贪者,以及已离欲贪的异生,用自己所有供奉制多,这种布施只利益自己;制多没有有情由此得到利益。已经离欲贪的圣者布施有情,排除顺现法受业的情形,这种布施只利益他人,因为他人由此获得饶益;圣者自己已经超越相应果地,所以不为自益。未离欲贪者和离欲贪的异生布施有情,这种布施利益双方。已离欲贪的圣者供奉制多,排除顺现法受,这种布施不利益双方,只为表达恭敬、报答恩德。前面总说布施招感大财富,下面辨明布施果不同的原因。颂中说:
由于施主、财物和福田不同,布施的果也有差别。
论中说:布施有差别,由施主、财物、福田三种原因不同;布施不同,所以果也不同。先说施主有何差别。颂中说:
施主因信、戒、闻等功德而不同,能行恭敬、自手、应时、无损四施;
依次得到受尊重、广大受用、及时获得和不被侵夺的果。
论中说:施主成就信、戒、闻等不同功德,所以称为施主有别;施主不同,布施便有差别;布施不同,所得果也不同。具备这些功德的施主,能如法作恭敬、自手、应时、无损四种布施,依次得到尊重等四果。恭敬布施,感得恒常受人尊重;亲手布施,感得广大财物并乐于受用;应时布施,感得所需财物都能及时得到,不会延误;不损害自己和他人而施,感得财物不被别人侵夺,也不被火等毁坏。所施财物有何差别?颂中说:
财物因色、香、味、触不同,使施主得到妙色、美名,
受众人爱敬、身体柔软,并有随时生起乐受的触。
论中说:所施财物的色、香、味、触若有缺少或具足,施主所得妙色等果也依次缺少或具足。财物色相具足,感得妙色;香气具足,感得美名,如香气芬芳远播各方;味道具足,感得众人爱敬,如美味受众人喜爱;触感具足,感得柔软身体和随时产生乐受的触,如转轮王女宝等。所得果有所减少,是因为原因有所缺少。所以也因色、香等是否具足而称为财物有别;财物不同,布施本身和果都有差别。所施福田有何差别?颂中说:
福田因所处趣、所受苦、对施主的恩和自身功德不同而有差别。
论中说:所施福田因趣、苦、恩、德各有不同,所以称为田异;福田不同,施果也有差别。趣不同,如世尊说:布施旁生得到百倍果,布施犯戒者得到千倍果。苦不同,如七种有依福业事先说,应布施远道来客、旅行者、病人、看护病人者;布施园林、恒常供食,以及随寒冷、风雨、炎热等及时供给饮食。经又说,具清净信的男子女人若成就这七种有依福业事,所得福德不可计量。恩不同,如父母、老师和其余有恩者;熊、鹿等有恩之类,《本生经》已有记载。德不同,如契经说,布施持戒者得到亿倍果等。一切布施福中,哪一种最殊胜?颂中说:
离染者施离染者、菩萨普施,以及八种施中的第八种,最为殊胜。
论中说:薄伽梵说,已经离染者把财物布施给离染者,在财施中最为殊胜。菩萨所行布施是普遍利益安乐一切有情的因;虽然不属于“解脱者施给解脱者”,在布施福中也最殊胜。除此以外,八种施中的第八种福德也最殊胜。哪八种?一、随至施;二、怖畏施;三、报恩施;四、求报施;五、习先施;六、希天施;七、要名施;八、为了庄严心、资助心、资助瑜伽、证得最高义而布施。古代诸师说,随至施是只对来到自己附近的人随缘施与。怖畏施是见到财物即将毁坏,心想宁可布施,不让它白白丧失。习先施是遵循父祖先人的家法而布施。其余各施容易理解,不另解释。
契经说,布施预流向者所得果无量,布施预流果者果量又更增长,乃至广说。有没有受施者不是圣者,布施果也无量的情形?颂中说:
父亲、母亲、病人、法师,以及最后生菩萨,
即使尚未证得圣果,对他们布施的果也无量。
论中说:这五类即使仍是异生,单纯对他们布施也能招感无量果。安住最后一有的菩萨称为最后生菩萨。法师在趣、苦、恩、德四种福田中属于哪一种?属于恩田。为什么呢?因为法师是世间一切人的大善友;能给受无明蒙蔽者施予慧眼;能开示世间安危之事;能使有情生起无漏法身。简要说,善说法的法师甚至能代佛完成佛所作之事,所以对他布施便招无量果。想了解各种业轻重形相,应知轻重略由六种原因决定。是哪六种?颂中说:
后起、福田、根本业道、加行、究竟之思和意乐,
这六种原因是下品还是上品,决定业成为下品还是上品。
论中说:后起,是造业以后继续随顺造作。福田,是对某一对象作损害或利益。根本,是根本业道。加行,是引起根本业道的身语行为。思,是使业道达到究竟的思。意乐,是内在意向:“我应当如此如此造作,我将会如此如此造作。”有些业单因重大后起摄受,便成为重品,异熟果因此决定成立。有些业由福田而重。有些对某种福田所造的业,只有根本业道使其成为重罪,其他业却不重;如在父母田杀生罪重,偷盗等却不因同一理由成为重罪。其余应依例思考。若六因全是上品,这种业最重;六因全是下品,业最轻;介于其间的业既非最轻也非最重。契经说业有两种:造作业和增长业。由什么原因称为增长业?由五种原因。是哪五种?颂中说:
由于经过审慎思量、业量圆满、没有追悔与对治,
又有同类助伴、决定产生异熟,所以这种业称为增长。
论中说:经过审慎思量,是所造之业并非事先完全没有思考,也不是仓促一想便做。业量圆满,是有情中有人造一种恶行就足以堕恶趣,有人要造满三种;有人造一种业道就足以堕恶趣,有人要造满十种。在各人应堕恶趣所需的业量尚未圆满时,只称造作,不称增长;业量圆满以后也得到增长之名。没有追悔与对治,是造业以后不悔恨,也没有生起能对治该业的法。有同类助伴,是造不善业时另有不善法作为助伴。决定产生异熟,是这种业确定会有异熟。善业的增长条件与此相反,应依理理解。不具备这些条件的业只称造作,如前已说明。未离欲者等用自己财物供奉制多,前面称这种布施只为自益。既然没有受者,福怎样成立?颂中说:
供奉制多能生舍类福,如修慈定等同样不必有受者。
论中说:福有两类:一、舍类福;二、受类福。舍类福是只要以善心舍弃财物,布施福便生起。受类福是所施福田实际受用施物,布施福才生起。向制多奉献供具,虽然没有受类福,却有舍类福。问:制多既不接受,福由什么生?答:又凭什么断定福必须由对方受用才生,不受用就不生?问:不被受用,便没有利益他人。答:这不是决定证据。假如福必须由利益他人才成立,修慈定、正见等也应不生福。所以应承认供养制多能生许多福,如修慈等。有人修慈等定,虽没有受者,也没有实际利益他人,仍从自己内心生无量福。同样,有德者虽然已经灭度过去,后人追念而表达敬养,福仍从自己内心生起。问:这样的布施恭敬行为岂不是白费?答:不是,因为实际发动身语业时,内心才更加殊胜。
例如有人想伤害仇敌;仇敌虽然已经死亡,他仍怀怨恨之想,发起种种恶身语业,由此生起许多非福,不只是内心起念。同样,大师虽然已经过去,后人追念敬养,实际发起身语业,才生许多福,并非只有内心起念。若在善田中种下布施业种,能招可爱果;若在恶田中布施,是否只应招不可爱果?并非如此。为什么呢?颂中说:
在恶田布施仍得可爱果,因为种子产生相应果实,不会颠倒。
论中说:现见田中种子与果实不会错乱:末度迦种生末度迦果,味道极美;赁婆种生赁婆果,味道极苦。不会因为田地之力,使种子所结果实发生颠倒。同样,施主虽然布施恶田,只要以利益他人之心种下布施种子,就只招可爱果,不招不可爱果。不过由于福田有过失,会使所种之种结果很少,或完全不结果。布施类福业事的旁论已经结束,现在辨明戒类福业事。颂中说:
远离性罪犯戒和佛所遮止的行为,称为戒;二者各有表、无表;
戒不被犯戒及其原因破坏,又依对治、依寂灭,便称清净戒等。
论中说:各种不善色业称为犯戒,其中性罪特立“犯戒”之名。“遮”是佛所遮止的非时食等;虽然本身不是性罪,佛为护持正法和有情,依特别意趣加以禁止,受戒者违犯也称犯戒;为了区别性罪,只称为遮。远离性罪与遮罪,都称为戒。这两类戒各有表、无表,因为以身语业为自性。以上略辨戒的自性差别。戒若具备四德,便称清净;与此相反,称不清净。四德是:一、不被犯戒破坏,犯戒就是前述各种不善色业;二、不被犯戒之因破坏,其因是贪等烦恼、随烦恼;三、依对治,即依四念住等,因为它们能对治犯戒与犯戒之因;四、依寂灭,即依涅槃、回向涅槃,而不是回向殊胜来生。“等”字显示另有异说。
有论师说,戒由五种原因清净:一、根本清净;二、眷属清净;三、不被寻思损害;四、由正念摄受;五、回向寂灭。另有论师说,戒有四种:一、怖畏戒,因为害怕不能维生、恶名、刑罚或恶趣而受持防护尸罗;二、希望戒,因为贪求诸有中的殊胜地位、财富、恭敬、称誉而受持净戒;三、顺觉支戒,为求解脱和正见等而受持净戒;四、清净戒,即无漏戒,因为它能永久远离业与烦恼垢。以上辨明戒类;现在辨明修类。颂中说:
等引地善法称为修,因为最能熏习内心。
论中说:等引善以什么为体?就是三摩地本身及其俱有法。“修”是什么意思?就是熏习内心。定地善法最能熏习心相续,使它成为具有功德的一类,如花香熏染苣蕂籽,所以唯独定地善称为修。前面说施福能招大财富,戒、修二类分别感什么果?颂中说:
持戒与修定,就各自最殊胜的果来说,依次感得生天与解脱。
论中说:戒感生天,修感解脱。“殊胜”显示这里只依据各自最突出的果来说:布施也能感生天果,但就更胜因说戒;持戒也能感离系果,但就更胜因说修。经说四类人能生梵福:一、为供养如来驮都舍利,在从未建塔处建立窣堵波;二、为供养四方僧伽建寺、布施园林并供给四事;三、佛弟子在僧众破裂以后使其和合;四、普遍对有情修慈等。这样的梵福有多大量?颂中说:
能感得一劫生天受乐等,称为一梵福量。
论中说:古代轨范师说,某种福能够感得一劫生天、享受各种快乐,就是一梵福量,因为所感快乐的持续时间与梵辅天一劫寿命相同。其他部派有一首颂这样说:
有信心、具正见的人,修习十种殊胜行为,
便能生起梵福,因为可感一劫天上快乐。
毗婆沙师说,前面分别妙相业时所辨的一福量,就是这里的一梵福量。“等”字显示这类不同说法。财施已经说明;什么是法施?颂中说:
法施是以无染污心如实讲解契经等。
论中说:若能以没有染污的心,为有情如实讲解契经等,使他们生起正确理解,称为法施。若以颠倒见或染污心,为求利益、名誉、恭敬而讲说,这个人便损害自己和他人的大福。前面分别解释三福业事;现在解释经中随顺三分的善。颂中说:
善法分为顺福分、顺解脱分、顺决择分三种;
依次感得可爱世间果、涅槃和圣道。
论中说:顺福分,是感得世间可爱果的善。顺解脱分,是决定能感得涅槃果的善。这种善一旦生起,该有情便称为身中已有涅槃法。若有人听到生死有过患、诸法无我、涅槃有功德,便毛发竖立、悲泣流泪,应知他已经种下顺解脱分善。如看见雨后田中有芽生起,便知道土穴中原先已有种子。顺决择分,是近能感得圣道果的善,即暖、顶、忍、世第一法四种,后文会详细说明。世间所说书、印、算、文、数五种,以什么为自体?颂中说:
由如理加行生起的身、语、意三业,以及能引发它们的法,
依次作为书、印、算、文、数的自体。
论中说:“如理生起”是从正确加行产生;“三业”应知是身、语、意业;“能引发”就是能生起三业的受、想等法。书写和印刻以前面的身业及能引发它的五蕴为体;计算和文章以前面的语业及能引发它的五蕴为体;最后的数目以前面的意业及能引发它的四蕴为体,因为只有凭意识之思才能数法。现在略辨诸法的不同名称。颂中说:
善性无漏法又称为妙;染污法称为有罪、有覆、低劣;
善性有为法称为应当修习;解脱涅槃称为无上。
论中说:善性无漏法也称为妙。一切染污法也称为有罪、有覆、低劣。依妙与劣的相对关系,其余中性法的位置自然成立,所以颂中不另辨。所有善性有为法也称为应习,其余法不应习,也可类推。为什么无为善不称应习?因为不能反复修习使它增长;又修习以某种增长结果为果,无为却不再有果。解脱涅槃也称为无上,因为没有任何法胜过涅槃;它既善又常,超越一切法。其余法都是有上,依此自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