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谁在推动:三种人群,三种大乘¶
前三章分析了机制、理想与神格,最后一问按导论的规矩不能省:谁在推。这一问第一卷已用史料裁决过一轮:在家起源说何以倒台,林居说与经卷崇拜说各能解释什么、不能解释什么,法师说何以成为主干,铭文统计如何证明早期大乘是极少数人的事。那一章现另列第五说,本卷须一并记:部派归属说,主张大乘出于大众部一系,十九世纪由 Kern、Waddell、Rhys Davids 提出,二十世纪后期被放弃,放弃的理由不是它缺材料,是它与另一类材料相抵,即大乘僧受的是各部派的戒、大乘不是一个受戒团体,因而无法与某一个部派对齐。近年辛嶋静志以阿逸多与弥勒的部派异同为据重提此说,主流未接受:Harrison 在其主编的论集里否定大乘与大众部有特殊关系,Silk 的长篇书评直接点名;铭文一侧亦不支持单一归属,卡纳加纳哈利佛塔铭文的校订者判其不指向任何特定部派,后续的专门研究更认定该址至少两个僧团并存,其中一支属正量部系。这一场对本章有直接用处:下文那条无统一戒统的旁证,正是第一卷否掉该说所用的同一条理由;而铭文与僧团并存的材料,本身就是本卷的题材。1 本章直接取那份裁断,把人群按本卷的外因线重新清点一遍。
归拢下来是三个环节,三种人群。产生与传布新经的,是同一批人:以说经传经为业的法师(dharmabhāṇaka),部派僧团里受过训练的比丘。第一卷第四篇第一章修订后以此为主干,理由有三:法师一词只见于大乘经,用于真实的人类职业;经文预言的未来揭示者多被明写为法师;经文自己讲的产生方式,定中闻法、梦中得经、法藏重现,与法师口授、受经者书写的工作图在同一处相遇。林居禅观只是其中一部分经的理想与一部分人的处境,般舟三昧定中见佛闻法是新经自述的来源之一,不是写经人的普遍身份。新经自己设立了法师这个职分,经文一边神化这个角色(法师即如来使,供养法师如供养佛),一边为他提供种种凭借(凡讲此经处即为有塔);一个没有行会担保的文本,靠这批由经文授予权威的宣讲人产生并传布。2 供养这一切的,是塔庙与商路的钱:造像、写经、供养法师的功德经济;出资人里出家人多于在家人(碑铭为证,第一卷已记),但钱的最终来源顺着商路,来自贵霜时代的国际贸易与城市财富。三个环节合起来,新经从产生、传布到维持,一应俱全:法师写出并讲出,禅观与梦相供给启示,塔庙与商路供养。

三框区分产生、传布与供养三个环节,前两个环节同在法师手里;旁框的林居禅观是一部分经的理想与一部分人的处境,不是独立的一群。三框不是互斥的三群人,也不表示钱只沿箭头单向流动。“经文授予权威”指新经内部授予法师权威;“贵霜的钱”概括贸易与城市财富,不等于全由国王直接捐施,正文仍保留僧人施主多于俗人的判断。
前一世纪指早期文本核心被推定的形成窗口,不是现存犍陀罗写本或支娄迦谶译本的年代;笈多期指较晚的大乘身份碑铭。其间时差是作者对文本形成与广泛采纳的解释,不是测得的传播曲线。七世纪的判断分别涉及人口、智识地位与向外传播;所据记载包括个人修持与归属,不能据此推成所有寺院整院改宗。
三种人群,三种大乘。法师的大乘是经卷与功德,林居禅观者的大乘是三昧与见佛,供养者的大乘是塔像与福田;三者共用菩萨、般若、佛说的旗号,内里的关切并不相同。第一卷的结论(早期大乘是多源的微型传统群,被共同的名号拢在一起)在流变史这里显出后果:一场由多种力量分头推动的运动,没有中央,没有章程,也就没有任何一处能够加以约束。后来大乘内部的分道(般若的智慧线,净土的信愿线,瑜伽行的学问线,第二卷分篇处理过它们的解脱论后果),在起点上就是三种关切各自的延伸。
还有一个第一卷给出的确凿事实,本卷必须正面处理它的流变学含义。Drewes 的统计:直到笈多以前,铭文与捐献记录里大乘的踪迹极少;经典的年代与信仰普及的年代之间,隔着几百年。3 这个时间差按本卷的机制读,恰是棘轮的工作周期:新文本入门快(写本时代一支笔),新身份成为多数慢(要等台阶效应把语料库的重心一层层挪过去,等一两代人把新经读成从来如此)。媒介打开了门,棘轮使新经只进不出,人口随后跟上,三步合成一个完整的过程。大乘的兴起不是一次爆发,是一个缓慢累积的过程。
那句"读成从来如此",不该轻轻放过,它也不是古人的专利。社会学给这种现象起过名字:被发明的传统。霍布斯鲍姆与合作者举过许多现代的例子:苏格兰"世代相传"的氏族格纹,是十九世纪的商业发明;日本的"古礼"神前婚礼,通行形制始于一九〇〇年前后的一场皇室婚典;佛教世界自己就有现成一例,作为国际节日的卫塞节,统一形态迟至一九五〇年才由世界佛教徒联谊会议定。两三代人,足以把任何新事读成自古以来。哈布瓦赫的集体记忆研究给出机制:记忆按当下的框架重构过去,"从来"是现在时的产物。4 对棘轮而言,一两个世纪绰绰有余;我们无须假设古人比今人更容易上当,只须承认他们和我们一样健忘。
接受与抵制的实际程度,还有一批可以核对的实证,从弱到强排一遍。最弱的一层在新经自己身上:《法华》开讲之前,五千增上慢者当场退席,佛言"退亦佳矣",文本把自己遭遇的抵制写进了故事;《大智度论》反复设问"汝大乘非佛说"再逐条回击,对手的口号靠辩护者的引用保存至今。稍强一层是护教文类的延续:从《大智度论》到无著《大乘庄严经论》专章成立"大乘是佛说",这门辩护之学延续了几个世纪;没有持续的抵制,不需要持续的辩护。七世纪还留有一个生动的例子。出处是玄奘的传记(同传所记曲女城无遮大会的全胜结局,本卷按胜利叙事折半读),但这一段是难以虚构的日常情景:西行途中的宿学鞠多,声明独步,王与国人咸重,劝玄奘不必再往,"《杂心》《俱舍》《毗婆沙》等一切皆有,学之足得";玄奘问有《瑜伽论》否,答曰:"何用问是邪见书乎?真佛弟子者不学是也。"玄奘自述"初深敬之,及闻此言,视之犹土",反斥其谤后身菩萨之书、岂不惧无底大坑。5 一段对话,双方都把对方逐出了正法:七个世纪过去,主流的宿老仍把大乘的首要论典径称邪书,大乘的行者以地狱回敬;同一寺院、同一戒律之下,住着互判邪书的两群人,这才是"接受"的实际情形。最强的一层是数字。碑铭:Schopen 的系统清点显示,捐献者自报的是部派身份,"大乘"作为自称迟至笈多期方才入石。写本:犍陀罗出土的一二世纪卷子里,大乘文本是主流部派文献汪洋中的少数。普查:法显分国记"大乘学、小乘学、大小兼行";玄奘逐国记寺数僧数与部派归属,后人制表,主流诸部(正量部尤众)仍占多数;义净明言四部之内大小兼行,"礼菩萨、读大乘经,名之为大",接受是逐人的修持身份,不是逐寺的改宗。6 合起来一句话:直到七世纪,大乘在印度仍是少数;它占据的是讲坛,以及向外的传播。
照规矩明标:以下是本卷的推测。大乘是数场运动共用的一个名字,不是一场运动;这个名字的统一性是修辞成就,不是组织事实。旁证:它无中央,无共同章程,无统一戒统(第一卷已证),诸系的关切两两错位,禅者要见佛,法师要流通,施主要福田;而后世判教工程之浩大(第十篇),反过来测出了原始张力的深度:无须和解的东西,用不着发明那么多和解的框架。
平实的一半:一切成功的大传统都有多源的起点,多源在大乘这里同样是常态,谈不上丑闻;本章分出三种人群,做的是分析一个成功案例的机制,不是揭穿一场骗局。收束四问。变的是经典的生产权,它下放了;推的力是媒介、市场与三种人群;受益的是能写的、能讲的、能捐的。代价由谁承担:一是"佛说"这个词,二是此后每一部新经,它们都须自证其真;一扇再也关不上的门,是这场革命留给此后每个世纪的常设条件。
新经、新理想、新救主、新人群,四样齐备,一个平行的佛教已在部派之内成形。它与旧学统的正面相遇,要到论辩场上才见分晓。下一篇进论辩场,看这场军备竞赛。
理论的切面,收卷附记。大乘在教义一侧做的事,是填补上一篇附记留下的三处空缺:佛身论回答佛是什么,法报应三身,导师升格为常在的救主;菩萨道补上修行的叙事,三大劫给了时间表;空性从根本上取消了诸法的实有,空缺不必填,问题本身被撤掉了。但新的学说自带新的空缺。般若说空而不论证空,遮诠的语法还没有配上推理的骨架,这一空引出中观;识如何变现、业种如何相续,尚未得到说明,这一空引出瑜伽行;而皆是佛说的量词翻转(本篇第一章)留下的那个问题,要等一千多年后由文献学来追问。理论在这一篇的形状是:空缺填上了,代价留在了根基里。
修订附记(二〇二六年十月):本章初版据第一卷初版的框架,把新经的产生归于林居禅观者、传布归于法师。第一卷第四篇第一章改以法师说为主干之后,本章首段、第二段与图随之改写:产生与传布同归法师,林居禅观降为一部分经的理想与一部分人的处境,定中见佛改记为新经自述的来源之一。三个环节与三种关切的装置照旧,推测段与四问的收束不变。改动的理由与材料见第一卷该章章末的修订记与专题系列《谁写了大乘经》。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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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诸假说的裁断、碑铭与捐献统计、"多源微型传统"的结论,见第一卷上部第四篇第一章〈大乘起源问题:史料与假说〉第三至五节及其所引 Schopen、Nattier、Harrison、Drewes;本章直接取用。该章第四节已于二〇二六年十月改以法师说为主干,见其章末修订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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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品的自我神化(法师即如来使)见《法华经·法师品》(T9, no. 262, p. 30c28);"凡讲此经处即为有塔"一类表述见同品(T9, no. 262, pp. 31b26–29)及第一卷上部第四篇第一章〈大乘起源问题:史料与假说〉第四节所引 Schopen 论经卷崇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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笈多以前铭文与捐献记录中大乘踪迹稀少的统计,见 David Drewes, "Early Indian Mahāyāna Buddhism I: Recent Scholarship"(Religion Compass 4/2, 2010)与 Schopen 的碑铭研究(第一卷第四篇第一章已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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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Hobsbawm & Terence Ranger (eds.), 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Cambridge, 1983),苏格兰格纹一章出 Hugh Trevor-Roper;神前婚礼的通行形制成立于1900年皇太子(后大正天皇)宫中婚仪之后,由日比谷大神宫程式化推广(见 Richard M. Jaffe. Neither Monk nor Layman: Clerical Marriage in Modern Japanese Buddhism.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1,书内 218 页:"In 1898 one of the earliest Shintō weddings (shinzen kekkonshiki) was performed at the Hibiya Daijingū in Tokyo. More significantly, the imperial wedding between Crown Prince Yoshihito and Kujō Sadako on May 10, 1900 (Meiji 33), which took place in front of the worship hall for Amaterasu (kashikodokoro) on the imperial palace grounds…catalyzed the spread of a new 'tradition,' the Shintō wedding. Within just one year the Shintō-affiliated Imperial Women's Association (Teikoku Fujin Kyōkai) had offered at Hibiya Shrine a public demonstration of the proper ritual procedures for a Shintō wedding.";两处须补正:日比谷大神宫早在一八九八年即已行过神前式,在宫中婚仪之前;程式化的公开示范出自帝国妇人协会,而非该宫自行推广。贾菲径以引号称此为 new "tradition",与本节所用的框架同);卫塞节的国际统一形态定于1950年世界佛教徒联谊会首届大会决议:大会于该年5月25日在锡兰召开,开幕之特别决议在康提佛牙寺通过,第2号决议请有佛教徒之各国政府以五月月圆日为佛陀日(Buddha Day)并列为公众假日;Maurice Halbwachs, Les cadres sociaux de la mémoire(1925,集体记忆的社会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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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叉毱多称《瑜伽论》为"邪见书"及玄奘反诘,见《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二(T50, no. 2053, pp. 226b28–227a10);通检《大唐西域记》(T51, no. 2087)未载此段。同传后文的曲女城之会(《破大乘论》与《制恶见论》对决、十八日无人敢难)胜利叙事轮廓过于工整,本卷不作信史采用;此段日常对话无造作动机,反而可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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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open 论印度碑铭中的大乘自称之晚出,见 Figments and Fragments of Mahāyāna Buddhism in India 所收诸文;犍陀罗写本中大乘文本的比例,见 Mark Allon & Richard Salomon, "New Evidence for Mahāyāna in Early Gandhāra"(The Eastern Buddhist 41.1, 2010);法显《佛国记》分国记学;玄奘《大唐西域记》诸国寺僧统计,后人汇表参 André Bareau, Les sectes bouddhiques du Petit Véhicule(Saigon: EFEO, 1955)所辑求法僧数据;义净《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