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结集的政治:谁的记忆算数¶
佛灭当年的雨季,王舍城外,大迦叶召集五百比丘合诵法与律,史称第一次结集。发起的缘由,诸部律记得出奇地一致,也出奇地难堪。奔丧路上,一位晚年出家的比丘(巴利律作须跋陀)听闻佛灭,出来安慰恸哭的同伴:哭什么。那位长老在世时,总说这个应作、那个不应作,管束得我们好苦;如今他去了,我们要作便作,不要作便不作,正好自在。大迦叶闻言惧怖:佛灭才七日,已有人作此说;再过百年,法与律还能剩下什么?结集就是从这份惧怖里议定的。1 记载如此:第一次结集的直接动机不是缅怀,是恐惧,对失控的恐惧。这个起点值得记住,恐惧催生的会议,天然长于收紧,短于存异。
后世把结集想成一场庄严的背诵:阿难诵经,优波离诵律,五百阿罗汉印可。背诵确实发生了。但在背诵开始之前,有几件事得先办;那几件事,才是本章的正题。结集在保存记忆之前,先得裁定谁的记忆算数,而这一裁定所需要的全部权力结构,诸律都替后世记了下来。四个细节,逐个看。
第一个细节,阿难的入场资格。会议成员定为五百阿罗汉;开会前夜,阿难还差一步,未证阿罗汉。这个人侍佛二十五年,号称多闻第一,即将凭一己之力诵出全部经藏;会议对他的第一个动作不是欢迎,是把他挡在名额之外。诸律说他当夜发愤用功,将卧未卧之际豁然证果,天明入场。故事有一个吉祥的收尾,收尾挡不住结构露出来:入场凭的不是记忆,是果位。资格先于记忆,这是认证会议的第一条潜规则:谁有资格作证,先于谁记得什么。
第二个细节,紧接着的数过。入场之后,大迦叶当众数说阿难的过失:不请佛住世、为女人求得出家,诸律所数自五事至七事不等。阿难逐条申辩,申辩说的都是同一句话的变体:我不见此为过;随后仍逐条悔过,理由是敬信众僧。两句合起来,是一个待罪证人的处境:本次会议最依赖的那份记忆,属于一个先被置于被告席的人;他诵出的每一个字,都是在裁判席的注视下诵出的。诸律并不讳言此事,甚至记得很细,编定者大概觉得这是僧团如法自治的模范;而这恰是最可注意的地方:在编定者眼里,先审证人、后取证词,天经地义。
第三个细节,小小戒。阿难传达佛的遗命:僧团若愿意,我灭后可舍微细戒。会众追问:哪些算微细戒?阿难答:我未问。众说纷纭之际,大迦叶起而裁断:佛所未制,此后不别制;佛所已制,一条不舍。理由说得堂皇:若舍戒,外人将讥嫌沙门释子师在则学、师亡则弃。裁断的实质却须直书:以维护佛制的名义,作废了佛的最后一道教令。这是"以佛的名义驳回佛"的第一案;往后两千年,这个句式会反复出现。死者自此被自己的档案封口:任何"佛的本意",从此只能从会议认证过的文本里引证,而文本的编定权在会议手里。第二卷见过这个结构的一个极端形态:够不到档案的人,就另造一份档案。藏地的伏藏,本卷第十二篇还会遇到。
第四个细节最短,分量却最重。会议闭幕后,长老富楼那率众自南山来,被告知法与律已结集完毕,请他随喜受持。他的回答客气而完整:诸大德结集甚善;然而我亲从佛闻的法,我仍要照我所闻的受持。2 第一个平行版本,当场立案。最难得的是这条记载的出处:它不在异议者的文献里,就留在胜利者自己编定的律藏里,是整个结集叙事中最诚实的一笔。还有一层值得注意:他声明异议,会议没有处分他,他也没有另立门户。认证权此时只有道义的约束力,没有强制的手段;异议不受罚,也不受管。这道缺口,下一章的分裂就从这里走出去。
照规矩,先陈平实的解释,而这一次平实的解释分量十足:结集这件事本身没有替代方案。口传文化里,记忆不组织就散佚;吠陀靠婆罗门家族的世袭分工保存了上千年,佛教拒绝了世袭,就只剩会议一途。要合诵,就得定文本;要定文本,就得裁定歧异;要裁定歧异,就得有人主持,有资格之别,有议事之规。此后经藏由诵者的世系分部传持,正是这套组织的延续。一句话,政治是保存的成本:记忆要活下去就得有形式,而形式必有看门人。指出看门人的存在,不是指控保存是阴谋。
在平实解释止步的地方,本卷的推测接上,照例明标。平实解释说明须有会议,说明不了会议的三项裁断为什么都偏向同一边。大迦叶是头陀行的领袖,佛陀晚年僧团中纪律一翼的重镇;阿难是佛的近侍,亲众一翼的代表:女众得以出家是他促成的,可舍微细戒的遗命是他传达的,被数的过失也条条与"从宽"相关。会议由前者主持,而资格审查、当众数过、废舍戒遗命,三项裁断无一例外落在收紧的一侧。本卷推测:第一次结集同时是一场路线裁断,纪律一翼借认证记忆之机,为教团定下了此后的性格。旁证:三项裁断中至少两项超出保存记忆的技术需要,悔过无关诵出的准确,废遗命更是主动立法而非谨守旧章。同一会议若检出偏向亲众一翼的对称判例,此说自然折价。
那个制度后果,把三次结集连起来看,是一条清楚的线。第一次,王舍城,阿阇世王供给资具,会议还是僧团自办的丧事与自救。第二次,佛灭百年,毗舍离,为十事之诤而开,仍是僧团自审,东西两方各推四位断事长老逐条合议;那是僧团程序自治最后一次完整的展演,下一章细说。第三次,阿育王时,华氏城,已是王家主持的正统工程:长老目犍连子帝须主盟,定"分别说"为正义,作《论事》遍驳异执,僧团大加沙汰,被摈者以万计(数字出自南传教史,照录,其性格自明)。3 从自救,到自审,到王家工程:认证权一步步成形,也一步步易手。它是佛教史上第一种成形的权力;凡是权力,就有人竞逐。外因的第一条线,王权与赞助,在这里第一次上场。

把这同一串结集,换一个问题再读一遍,还能读出一条线:每一回,站在台面中央的都是律。第一次结集,巴利律的记载是先请优波离诵出律,后请阿难诵出经;南传注释书把理由写得毫不含糊:"毗尼藏者,是佛法寿;毗尼藏住,佛法亦住。"4 第二次结集整场为十事而开,从头到尾是律诤,义理未着一字。第三次,南传叙事里的起点同样是戒律危机:华氏城的僧团因混入者众,七年作不成一场共同的布萨;《论事》的裁义是配套工程,摈僧、复布萨才是了结。南传传统把这条线记得清清楚楚,并且引以为荣:这个传统对自身正统性的说明,大半押在律的连续性上。上文的推测说第一次结集是纪律一翼的路线裁断,南传自家的记忆等于替这个推测做了跨越三次结集的放大。于是本章的问题可以问得更大一号:为什么收紧的一侧、戒律的一系,在结集史上一次次占上风?两层答案可以稳妥推知。其一,结集这种形式本身就是律家的主场。会议开张之前,先得裁定资格、议程与表决,而这些全是律的辖区;程序的主人,天然是程序性知识的持有者,在按程序开的会上,最懂程序的人很难输。其二,从组织存续看,律确实是承重结构。经散佚一部,教法缺一角;律一垮,传戒与羯磨即刻失效,僧团当场解体。危机时刻出场的总是律,正如失火时出场的总是消防:不是它权力欲最盛,是它管的恰是存亡。但两层合起来也答不尽,剩下的余数须如实记下:结集史是胜利者的档案,而档案的保管人恰好就是律的传承者,律家连胜的记录,出自律家自己的登记。归拢成一句:结集守的与其说是条文,不如说是名册;台面上争的是戒条,底下押的是链条。名册与链条这一层,本卷第三篇再展开。至于放宽的一侧去了哪里,下一章就会看到:它输掉了每一场会议,却在僧团的日用里步步赢了回来。收紧赢在台面,放宽赢在地面;结集史只拍到了台面。
会议能认证记忆,消灭不了异忆。富楼那那句"我仍照我所闻受持",在律藏里安静地躺了一百年。下一章,毗舍离,与根本分裂。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
第一次结集见诸部律五百(结集)犍度:巴利《律藏·小品》第十一(Cullavagga XI)、《四分律》"集法毗尼五百人"、《五分律》"五百集法"。结集缘起(晚年出家比丘闻佛灭而称快)、阿难的资格与证果、当众数过(诸律五至七事不等)与"我不见此为过,然敬信众僧故悔"、微细戒之议与"未制不制、已制不舍"之断,均为诸部所共,细目互异。 ↩
-
富楼那(Purāṇa,或译富兰那)事,见巴利《律藏·小品》第十一末段;《五分律》对应记载更详,并载其就饮食诸戒(内宿、自煮之类)别陈异闻。 ↩
-
七百结集见诸部律七百犍度(下章另注)。华氏城结集不载于诸部广律,见南传《岛史》《大史》与《善见律毗婆沙》;王家主持、《论事》驳义、沙汰教团诸节皆出南传一系的教史叙事,其胜利者书写的性格,本卷第三篇再作评估。 ↩
-
结集次第见巴利《律藏·小品》第十一:先请优波离逐条答律,后请阿难逐部答经。"毗尼藏者,是佛法寿;毗尼藏住,佛法亦住"出《善见律毗婆沙》卷一(结集缘起),即巴利注释传统 vinayo nāma sāsanassa āyu(毗尼为教法之寿命)一语的汉译形态。第二次结集为十事律诤,见七百犍度。第三次结集起于华氏城僧团七年不共布萨、终于摈僧复布萨,《论事》裁义系于同一事件,见《大史》第五章与《善见律毗婆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