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第三章 灭谛:去对象化与再对象化

前两章查了苦的位置与诊断的层次,本章查终点。上篇第一章呈现的中观灭谛有三个要件:戏论止息、涅槃亦空、轮涅不二。本章的检验分两步:先记下中观在这一环赢得的东西,那是本卷对它最有利的一项判定;再看它失去的东西。

一、赢得的:对沉默的忠诚

导论第二章曾指出,早期佛教灭谛的关键,是对涅槃"是什么"守审慎的沉默:拒绝常见,拒绝断见,于十四无记不作答。这处沉默留下的真空,后世各系多从各自方向去填补,最彻底的填法是如来藏,径直填成"常乐我净"。

中观走的是相反的方向。它不但不填这处沉默,还更进一步,把"涅槃是一个可证得的实有对象"这个执取本身也否掉:涅槃亦无自性,无可执取,无所得(《中论》第二十五品,上篇第一章)。上篇第一章的脚注曾悬置一问:若早期佛教对涅槃始终守着沉默,它是否真的曾教人去"证悟涅槃"这样一个对象?现在可以给出方向性的回答:把涅槃当作一个可趣可证之物的说法,确是后出的对象化;就声称层而言,中观在抵抗这个倾向,而不是在推进它。五系之中,这是对基线灭谛最忠实的一家,这项判定要如实记录。

二、轮涅不二证明了什么:被分析的涅槃

但在记下这项判定之后,紧接着要问一个关于论证范围的问题:《观涅槃品》最著名的结论"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究竟证明了什么?

先看论证的前提。归谬法的操作,需要一个被立起来的命题或概念可供推至矛盾;月称说得更明确,应成只借论辩双方世间共许的前提(上篇第三章)。那么第二十五品所分析的"涅槃"是哪一个?看它的论证程序即知:全品逐一检验"涅槃是有、是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四句,这四句所检验的,只能是一个已经被立为论题的涅槃;其历史上的靶子,正是说一切有部那个被实体化为无为法的择灭。1 而基线的涅槃恰恰不是这样一个东西。无余依涅槃的内容是蕴之相续的不再接续(导论第二章):"不再生起"不是一个法、不是一个可以被赋予或否定自性的存在项,它没有进入四句检验程序的位置:四句的每一句都以"涅槃是(有)"一类的形式起头,而对这个涅槃来说,"涅槃是"三个字本身就已越界,凡能站上主词的位置、接受一个系词的,必已先被立为对象。反过来看,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第二十五品在此检验的不可能是那个只容遮诠的涅槃。

这里要接下一个现成的反驳。中观人可以说:第二十五品不止破"涅槃是有",25.7 以下同样破了"涅槃是无",那个不可对象化的涅槃,不正是"无"句所摄、已被检验过了吗?回答分两层。其一,"无"句所破的,是把涅槃立为一个以"无"为体之项的主张,历史上对应经量部一系"涅槃唯是无"的立场(本章注所及);它破的仍是一个被立起来的论题。基线的沉默不立"涅槃是无",它根本不出句。其二,主词位置的论证对"无"句同样有效:"涅槃是无"仍以"涅槃是"起头,仍须先把涅槃立为可谓述之项。这一步要按第一卷下部第十八篇第三章的定本改述。四句遍破所穷尽的不是谓词的四种取值,是为一个预设续命的四种修补:径直断言、退到否定、双面兼收、退到两俱非而仍保所指。四角逐一拒尽之后,失败定位到那个预设本身,不落在哪一个谓词上;换言之,四句遍破正是把主词位置腾空的那个动作。佛陀以无记处理如来灭后有无,占的位置与此同型:不在那张格子里挑第五格,是根本不进入格子所预设的谓述。以四句填格子的另一种用法属另一族,两族的分治第十八篇第三章立有判据。所以这个论证真正确立的是:凡被说出来、被立为概念的涅槃,在胜义分析下与轮回无别;那个不曾被立起来、以沉默守护的涅槃,论证从头到尾没有触及,也无法触及。

再看结论的力度,这里有一个两难。若"轮涅不二"只是说二者皆无自性,那这是一条对任何一对概念都成立的平凡真理:牛与马皆空,火与水皆空,而中观从不认为空性抹去了它们在名言层面的分别,名言量所摄的世俗分别恰是月称竭力保住的东西。轮回与涅槃的分别是什么性质的分别?按基线的界定,它是一个过程的持续与止息之别,不是两个实体之间自性的分别:蕴相续,或蕴不相续。这是一个完全可以在世俗谛内、以名言量陈述的分别,与"有无自性"这个维度互不相干。于是:若"不二"只说皆空,它的分量不比"牛马不二"更多,撑不起后世压在它上面的任何东西;若它说得更多,即轮回与涅槃在名言上也无可分别,那它就取消了一个名言量完全有权确立的世俗分别,这按月称自己的标准是违规的。两条路,一条平凡,一条自违其法。第二角还可以收得更紧一格:按第一卷下部第十八篇第六章的保全定理,对任何量化层或施设层的断言,定理及其所授权的拒斥都不改变它的真值条件;蕴相续与蕴不相续正是施设层的分别,空的拒斥动它不得。所以第二角不只是违反月称的家规(家规可以改),是被定理禁掉的,逻辑上不可得。

文本内部有一个耐人寻味的转折点,恰好标出越界发生的位置。第二十五品自己的次序是:先破涅槃四句,接着处理"如来灭后有无"的四句并归于不可说(25.17–18),这一步在结构上是在重复佛陀的无记,也就是上一节记下的那份对沉默的忠诚。但紧接着的 25.19–20 说"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性质就变了:佛陀对四句的拒答,从不曾被转换成一个正面的等同判断;无记的意思是"这个问题的提法坏了",而不是"所以两边没有分别"。从拒绝回答到给出答案,越界就发生在这两颂之间。

替中观的辩护是现成的:它可以辩称 25.19 本身也只是遮诠,说的是"分析之下找不到自性层面的分别",不作正面的同一性主张。这个辩护在声称层是通的,但它等于承认了上面的判定:这样读下来的"轮涅不二",就只剩两难中平凡的那一半,不足以支撑任何解脱论上的重新安排。而它在传统中的功能远不止此:正是这句"不二",让灭可以被迁入见里(下篇第一章)、让菩萨久住轮回获得理论许可。声称层是一条谦逊的遮诠,功能层是一根承重的梁,这又是一个标准的声称与功能的案例。

这个两难不由本卷向壁虚构,中观传统的历史本身可以为它作证。印度注释一层已有局部的自觉:月称注二十五品,破"涅槃是有"时点名毗婆沙师立为实有的择灭,破"涅槃是无"时针对经量部"涅槃唯无"之说,可见传统自知四句所检验的是各宗关于涅槃的主张;清辨一系更把"随顺胜义"与"究竟胜义"之分立为定式,等于建制化地承认,凡可说出、可论证的胜义只是名言化的胜义。2 到了西藏,宗派地图几乎就是沿着这道两难裂开的。宗喀巴一系认领第一角:空性是"无遮"(纯粹的否定,不含任何正面暗示),而无遮是真实的所知,可由比量证成、由现观亲证;这等于明确主张"被分析的涅槃就是涅槃",而果仁巴对此的著名指控,正是说它把空性做成了概念的所缘、一种新的执取。果仁巴所代表的离戏一系认领第二角:胜义离四句、离戏论,不是心识的对象,一切被说出的"不二"皆只是指月之指;沉默由此保住,代价却是认定权的彻底内移,只剩瑜伽现量与上师印可(本篇验证一章的题目)。觉囊派则干脆以他空见把涅槃填成真常实有,退出中观而转入如来藏(第四篇)。现代学界同样把"中观的涅槃何所指"当作明题争过:从彻尔巴茨基、穆尔蒂的绝对主义读法,到 Garfield 等人的视角论读法(涅槃即被正确看见的轮回,恰是"苦在见中"的现代版本),Burton 则从论证形式上指出,归谬所能破的只是被赋予自性之物。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的空缺:古典传统内部,没有一家从早期的有余依、无余依之分回头限定这个论证的适用范围;现代学者中方向与此最近的是 Kalupahana 一路,他径直把龙树整体读回早期佛教的经验主义传统,但那是重读全书,不是限定单个论证的范围。原因不难指出:对大乘诸家而言,那个"蕴之不相续"的涅槃在进入讨论之前,已被"不完整解脱"的判摄降格处理,这个问题在传统内部遂失去了提出的立足点。

这一节与上一节合起来,可以说得更准确了:中观破掉的那个涅槃,本来就只能是已经被对象化的涅槃;它对治的是有部的实体化,而它的方法要求先有一个实体化的靶子。对那个从未被对象化的涅槃,它既没有破,也没有证,只是无话可说。忠诚是真的,但忠诚的边界也在这里;下面两节看它在这条边界之外失去的东西。

灭谛的置换:去对象化与再对象化

三、失去的(一):现观的再对象化

但对象化从另一扇门回来了。当"见空性"成为解脱机制的全部承重(上篇第一章),它自身就成为一项可追求、可标定、可认定的成就:《现观庄严论》为它搭建见道架构,十地体系为它逐地标定进度(上篇第三章)。被对象化的已经不是涅槃,换成了"见空性"这件事。

目标的语法由此悄悄改变:从"苦的止息"(一种状态的达成,或按基线的严格义,一段相续的终结)变成"某个认识论事件的发生"。修行者所趋向的,从灭换成了见。涅槃从执取的对象名单上被划掉了,"现观"顶了它的位置。验证标准的漂移(下篇第六章)与对智识活动的贪(下篇第七章),种子都埋在这里。

四、失去的(二):灭与道之间的方向感

轮涅不二在胜义谛上有其严格的语境;它被世俗谛化误读为"轮回即涅槃"的滑坡,第一卷已有专章分析(第一卷 5.6),此处不重复。这里只看它留在解脱论内部的代价。

若轮涅无别,"从此岸到彼岸"的方向感靠什么维持?月称的回答是:世俗谛上区别宛然,道次第、断惑、证果都在世俗谛内成立(上篇第三章)。这个回答在形式上自洽,但它把灭谛的全部操作性内容都放进了世俗谛;而按下篇第一章的分析,世俗谛里那个"灭"已经变质:行流不再被称为苦,灭也就不再是行流的止息,成了对行流的另一种看法。灭谛从"一件将要发生的事",变成"一种随时可能的视角转换"。从这里到"烦恼即菩提"式的读法,只隔一步松手。中观自己没有迈出这一步,它的后学迈了(第一卷 5.6)。

五、对照基线与本章的边界

基线四条结构性特征的第一条是:标尺定在行苦,目标是苦的彻底止息,对涅槃守沉默(导论第二章)。对照之下,中观的灭谛:沉默守住了,甚至守得比早期更彻底,"可证得"的余味亦一并否掉;但目标挪了,从止息挪到现观,且这次挪动与苦谛的迁移(下篇第一章)严格联动:苦既迁入见里,灭就只能是见的完成。

本章不断言中观取消了解脱;它断言的是灭谛操作性内容的置换,以及这个置换为后面两个问题备好的土壤:既然终点是一个认识论事件,谁来认定这个事件已经发生(验证),以及趋向这个事件的努力本身会不会成为新的执取(贪著)。终点既明,接下来两章查道路。

参考文献

(其余经论均见上篇第一、三章及第一卷 5.6 之注;有余依、无余依涅槃之分见导论第二章之注。)

参考文献

  1. 《中论·观涅槃品第二十五》(T30, no. 1564, pp. 34c13–36a5):破"涅槃是有"等四句见 25.4 以下(pp. 35a14–21);"如来灭后有无"四句之不可说见 25.17–18;"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世间与涅槃,亦无少分别"见 25.19–20(pp. 35c23–36a5,鸠摩罗什译)。其所破涅槃的历史靶子为说一切有部立为实有无为法的择灭(pratisaṃkhyā-nirodha),参本书第一卷第三篇第一章〈说一切有部:三世实有、法体恒有〉与第二章〈大毗婆沙与有部体系〉。 

  2. 月称《明句论》二十五品注对"有""无"两句的宗派指认,英译见 Th. Stcherbatsky. The Conception of Buddhist Nirvāṇa. Leningrad: Academy of Sciences of the USSR, 1927(附《明句论》第一、二十五品译注);另参 Mervyn Sprung (trans.). Lucid Exposition of the Middle Way: The Essential Chapters from the Prasannapadā. Boulder: Prajñā Press, 1979。随顺胜义(paryāya-paramārtha)与究竟胜义(aparyāya-paramārtha)之分,见清辨《中观心论》自注《思择焰》(释"胜义"一词,其一义作"与胜义相顺",藏译 don dam pa dang mthun pa,德格本 dza 函 59b)与《中观义集》(Madhyamakārthasaṃgraha,paryāya-/aparyāya-paramārtha 二名见此),及智藏《二谛分别论》一系,参 Malcolm David Eckel. Jñānagarbha's Commentary on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Two Truths. Albany: SUNY Press, 1987,书内 38 页(颂四之"可说胜义"saparyāya-paramārtha)、112 页注 9(复注之"与胜义相顺之胜义"与"不可说胜义",并引《中观义集》)、114 页(以《思择焰》为"胜义"释义的 locus classicus)。宗喀巴以空性为"无遮"并可为所知,见《菩提道次第广论·毗钵舍那章》;果仁巴的批评见其《见地辨别》(lTa ba'i shan 'byed),英译与研究见 José Ignacio Cabezón and Geshe Lobsang Dargyay. Freedom from Extremes: Gorampa's "Distinguishing the Views" and the Polemics of Emptiness. Boston: Wisdom, 2007:宗喀巴以空性为无遮(med dgag)而可概念地理解,见书内 29 页;果仁巴撮述宗喀巴一系以对空性的执著(mngon par zhen pa)为不须遮,见书内 81 页;果仁巴断此二说"fall outside of the textual tradition of the Madhyamaka",见书内 115 页。绝对主义读法见前引 Stcherbatsky (1927) 第十六章〈The New Conception of Nirvāṇa〉、第十七章〈Is Relativity Itself Relative? Condemnation of All Logic for the Cognition of the Absolute〉与 T. R. V. Murti. The Central Philosophy of Buddhism. London: Allen & Unwin, 1955(第十四章〈The Mādhyamika System—An Estimate〉首节即题"Śūnyatā is Absolutism, not Nihilism or Positivism",书内 329 页);视角论读法见前引 Garfield (1995)。须注意 Garfield 的读法在系谱上算不得中立的外部读法:其《中论》英译转译自藏译本,义理框架承格鲁一系(师从格西耶喜塔克:Garfield 自序以其与辩经学院的 Gen Lobsang Gyatso 同为佛教哲学的主要老师,并以书题献前者,见 Jay L. Garfield. Engaging Buddhism: Why It Matters to Philosoph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pp. v, xiv;并与格西阿旺桑滇合译宗喀巴《中论》大疏,见 rJe Tsong Khapa. Ocean of Reasoning. Trans. Geshe Ngawang Samten and Jay L. Garfiel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可视为上述"第一角"立场的当代转写;对归谬论证范围的批评见 David F. Burton. Emptiness Appraised: A Critical Study of Nāgārjuna's Philosophy. Richmond: Curzon, 1999。上座部内部关于"涅槃唯无"的争论(《清净道论》十六品所驳),参本书第一卷 9.2。将龙树整体读回早期佛教的进路,见 David J. Kalupahana. Nāgārjuna: The Philosophy of the Middle Way. Albany: SUNY Press, 1986,书内 5 页谓《中论》是"a superb commentary on the Buddha's own Kaccāyanagotta-sutta",导论另立〈Analysis of the Kaccāyanagotta-sutta〉一节(书内 11 页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