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第三章 灭谛:去对象化与再对象化

前两章查了苦的位置与诊断的层次,本章查终点。上篇第一章呈现的中观灭谛有三个要件:戏论止息、涅槃亦空、轮涅不二。本章的检验分两步:先记下中观在这一环赢得的东西,那是本卷对它最有利的一项判定;再看它失去的东西。

一、赢得的:对沉默的忠诚

导论第二章曾指出,早期佛教灭谛的关键,是对涅槃"是什么"守审慎的沉默:拒绝常见,拒绝断见,于十四无记不作答。这处沉默留下的真空,后世各系多从各自方向去填补,最彻底的填法是如来藏,径直填成"常乐我净"。

中观走的是相反的方向。它不但不填这处沉默,还更进一步,把"涅槃是一个可证得的实有对象"这个执取本身也否掉:涅槃亦无自性,无可执取,无所得(《中论》第二十五品,上篇第一章)。上篇第一章的脚注曾悬置一问:若早期佛教对涅槃始终守着沉默,它是否真的曾教人去"证悟涅槃"这样一个对象?现在可以给出方向性的回答:把涅槃当作一个可趣可证之物的说法,确是后出的对象化;就声称层而言,中观在抵抗这个倾向,而不是在推进它。五系之中,这是对基线灭谛最忠实的一家,这项判定要如实记录。

二、轮涅不二证明了什么:被分析的涅槃

但在记下这项判定之后,紧接着要问一个关于论证范围的问题:《观涅槃品》最著名的结论"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究竟证明了什么?

先看论证的前提。归谬法的操作,需要一个被立起来的命题或概念可供推至矛盾;月称说得更明确,应成只借论辩双方世间共许的前提(上篇第三章)。那么第二十五品所分析的"涅槃"是哪一个?看它的论证程序即知:全品逐一检验"涅槃是有、是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四句,这四句所检验的,只能是一个已经被立为论题的涅槃;其历史上的靶子,正是说一切有部那个被实体化为无为法的择灭。1 而基线的涅槃恰恰不是这样一个东西。无余依涅槃的内容是蕴之相续的不再接续(导论第二章):"不再生起"不是一个法、不是一个可以被赋予或否定自性的存在项,它没有进入四句检验程序的位置:四句的每一句都以"涅槃是(有)"一类的形式起头,而对这个涅槃来说,"涅槃是"三个字本身就已越界,凡能站上主词的位置、接受一个系词的,必已先被立为对象。反过来看,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第二十五品在此检验的不可能是那个只容遮诠的涅槃。

这里要接下一个现成的反驳。中观人可以说:第二十五品并非只破"涅槃是有",25.7 以下同样破了"涅槃是无",那个不可对象化的涅槃,不正是"无"句所摄、已被检验过了吗?回答分两层。其一,"无"句所破的,是把涅槃立为一个以"无"为体之项的主张,历史上对应经量部一系"涅槃唯是无"的立场(本章注所及);它破的仍是一个被立起来的论题。基线的沉默不立"涅槃是无",它根本不出句。其二,主词位置的论证对"无"句同样有效:"涅槃是无"仍以"涅槃是"起头,仍须先把涅槃立为可谓述之项。四句穷尽的是谓词的四种取值,穷尽不了"不进入谓述"这第五种位置;佛陀以无记处理如来灭后有无,占的恰是这个位置。所以这个论证真正确立的是:凡被说出来、被立为概念的涅槃,在胜义分析下与轮回无别;那个不曾被立起来、以沉默守护的涅槃,论证从头到尾没有触及,也无法触及。

再看结论的力度,这里有一个两难。若"轮涅不二"只是说二者皆无自性,那这是一条对任何一对概念都成立的平凡真理:牛与马皆空,火与水皆空,而中观从不认为空性抹去了它们在名言层面的分别,名言量所摄的世俗分别恰是月称竭力保住的东西。轮回与涅槃的分别是什么性质的分别?按基线的界定,它不是两个实体之间自性的分别,而是一个过程的持续与止息之别:蕴相续,或蕴不相续。这是一个完全可以在世俗谛内、以名言量陈述的分别,与"有无自性"这个维度互不相干。于是:若"不二"只说皆空,它的分量不比"牛马不二"更多,撑不起后世压在它上面的任何东西;若它说得更多,即轮回与涅槃在名言上也无可分别,那它就取消了一个名言量完全有权确立的世俗分别,这按月称自己的标准是违规的。两条路,一条平凡,一条自违其法。

文本内部有一个耐人寻味的转折点,恰好标出越界发生的位置。第二十五品自己的次序是:先破涅槃四句,接着处理"如来灭后有无"的四句并归于不可说(25.17–18),这一步在结构上是在重复佛陀的无记,也就是上一节记下的那份对沉默的忠诚。但紧接着的 25.19–20 说"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性质就变了:佛陀对四句的拒答,从不曾被转换成一个正面的等同判断;无记的意思是"这个问题的提法坏了",而不是"所以两边没有分别"。从拒绝回答到给出答案,越界就发生在这两颂之间。

替中观的辩护是现成的:它可以辩称 25.19 本身也只是遮诠,说的是"分析之下找不到自性层面的分别",并非正面的同一性主张。这个辩护在声称层是通的,但它等于承认了上面的判定:这样读下来的"轮涅不二",就只剩两难中平凡的那一半,不足以支撑任何解脱论上的重新安排。而它在传统中的功能远不止此:正是这句"不二",让灭可以被迁入见里(下篇第一章)、让菩萨久住轮回获得理论许可。声称层是一条谦逊的遮诠,功能层是一根承重的梁,这又是一个标准的声称与功能的案例。

这个两难并非本卷的向壁虚构,中观传统的历史本身可以为它作证。印度注释一层已有局部的自觉:月称注二十五品,破"涅槃是有"时点名毗婆沙师立为实有的择灭,破"涅槃是无"时针对经量部"涅槃唯无"之说,可见传统自知四句所检验的是各宗关于涅槃的主张;清辨一系更把"随顺胜义"与"究竟胜义"之分立为定式,等于建制化地承认,凡可说出、可论证的胜义只是名言化的胜义。2 到了西藏,宗派地图几乎就是沿着这道两难裂开的。宗喀巴一系认领第一角:空性是"无遮"(纯粹的否定,不含任何正面暗示),而无遮是真实的所知,可由比量证成、由现观亲证;这等于明确主张"被分析的涅槃就是涅槃",而果仁巴对此的著名指控,正是说它把空性做成了概念的所缘、一种新的执取。果仁巴所代表的离戏一系认领第二角:胜义离四句、离戏论,不是心识的对象,一切被说出的"不二"皆只是指月之指;沉默由此保住,代价却是认定权的彻底内移,只剩瑜伽现量与上师印可(本篇验证一章的题目)。觉囊派则干脆以他空见把涅槃填成真常实有,退出中观而转入如来藏(第四篇)。现代学界同样把"中观的涅槃何所指"当作明题争过:从彻尔巴茨基、穆尔蒂的绝对主义读法,到 Garfield 等人的视角论读法(涅槃即被正确看见的轮回,恰是"苦在见中"的现代版本),Burton 则从论证形式上指出,归谬所能破的只是被赋予自性之物。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的空缺:古典传统内部,没有一家从早期的有余依、无余依之分回头限定这个论证的适用范围;现代学者中方向与此最近的是 Kalupahana 一路,他径直把龙树整体读回早期佛教的经验主义传统,但那是重读全书,而非限定单个论证的范围。原因不难指出:对大乘诸家而言,那个"蕴之不相续"的涅槃在进入讨论之前,已被"不完整解脱"的判摄降格处理,这个问题在传统内部遂失去了提出的立足点。

这一节与上一节合起来,可以说得更准确了:中观破掉的那个涅槃,本来就只能是已经被对象化的涅槃;它对治的是有部的实体化,而它的方法要求先有一个实体化的靶子。对那个从未被对象化的涅槃,它既没有破,也没有证,只是无话可说。忠诚是真的,但忠诚的边界也在这里;下面两节看它在这条边界之外失去的东西。

灭谛的置换:去对象化与再对象化

三、失去的(一):现观的再对象化

但对象化从另一扇门回来了。当"见空性"成为解脱机制的全部承重(上篇第一章),它自身就成为一项可追求、可标定、可认定的成就:《现观庄严论》为它搭建见道架构,十地体系为它逐地标定进度(上篇第三章)。被对象化的不再是涅槃,而是"见空性"这件事。

目标的语法由此悄悄改变:从"苦的止息"(一种状态的达成,或按基线的严格义,一段相续的终结)变成"某个认识论事件的发生"。修行者所趋向的,不再是灭,而是见。涅槃从执取的对象名单上被划掉了,"现观"顶了它的位置。验证标准的漂移(下篇第六章)与对智识活动的贪(下篇第七章),种子都埋在这里。

四、失去的(二):灭与道之间的方向感

轮涅不二在胜义谛上有其严格的语境;它被世俗谛化误读为"轮回即涅槃"的滑坡,第一卷已有专章分析(第一卷 5.6),此处不重复。这里只看它留在解脱论内部的代价。

若轮涅无别,"从此岸到彼岸"的方向感靠什么维持?月称的回答是:世俗谛上区别宛然,道次第、断惑、证果都在世俗谛内成立(上篇第三章)。这个回答在形式上自洽,但它把灭谛的全部操作性内容都放进了世俗谛;而按下篇第一章的分析,世俗谛里那个"灭"已经变质:行流不再被称为苦,灭也就不再是行流的止息,而是对行流的另一种看法。灭谛从"一件将要发生的事",变成"一种随时可能的视角转换"。从这里到"烦恼即菩提"式的读法,只隔一步松手。中观自己没有迈出这一步,它的后学迈了(第一卷 5.6)。

五、对照基线与本章的边界

基线四条结构性特征的第一条是:标尺定在行苦,目标是苦的彻底止息,对涅槃守沉默(导论第二章)。对照之下,中观的灭谛:沉默守住了,甚至守得比早期更彻底,"可证得"的余味亦一并否掉;但目标挪了,从止息挪到现观,且这次挪动与苦谛的迁移(下篇第一章)严格联动:苦既迁入见里,灭就只能是见的完成。

本章不断言中观取消了解脱;它断言的是灭谛操作性内容的置换,以及这个置换为后面两个问题备好的土壤:既然终点是一个认识论事件,谁来认定这个事件已经发生(验证),以及趋向这个事件的努力本身会不会成为新的执取(贪著)。终点既明,接下来两章查道路。

参考文献

(其余经论均见上篇第一、三章及第一卷 5.6 之注;有余依、无余依涅槃之分见导论第二章之注。)

参考文献

  1. 《中论·观涅槃品第二十五》:破"涅槃是有"等四句见 25.4 以下;"如来灭后有无"四句之不可说见 25.17–18;"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世间与涅槃,亦无少分别"见 25.19–20(鸠摩罗什译)。其所破涅槃的历史靶子为说一切有部立为实有无为法的择灭(pratisaṃkhyā-nirodha),参本书第一卷 3.1、3.2。 

  2. 月称《明句论》二十五品注对"有""无"两句的宗派指认,英译见 Th. Stcherbatsky. The Conception of Buddhist Nirvāṇa. Leningrad: Academy of Sciences of the USSR, 1927(附《明句论》第一、二十五品译注);另参 Mervyn Sprung (trans.). Lucid Exposition of the Middle Way: The Essential Chapters from the Prasannapadā. Boulder: Prajñā Press, 1979。随顺胜义(paryāya-paramārtha)与究竟胜义(aparyāya-paramārtha)之分,见清辨《中观心论》及智藏《二谛分别论》一系,参 Malcolm David Eckel. Jñānagarbha's Commentary on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Two Truths. Albany: SUNY Press, 1987。宗喀巴以空性为"无遮"并可为所知,见《菩提道次第广论·毗钵舍那章》;果仁巴的批评见其《见地辨别》(lTa ba'i shan 'byed),英译与研究见 José Ignacio Cabezón and Geshe Lobsang Dargyay. Freedom from Extremes: Gorampa's "Distinguishing the Views" and the Polemics of Emptiness. Boston: Wisdom, 2007。绝对主义读法见 Louis de La Vallée Poussin. Nirvāṇa. Paris: Beauchesne, 1925 与 T. R. V. Murti. The Central Philosophy of Buddhism. London: Allen & Unwin, 1955;视角论读法见前引 Garfield (1995)。须注意 Garfield 的读法在系谱上并非中立的外部读法:其《中论》英译转译自藏译本,义理框架承格鲁一系(师从格西耶喜塔克,并与格西阿旺桑滇合译宗喀巴《中论》大疏,见 rJe Tsong Khapa. Ocean of Reasoning. Trans. Geshe Ngawang Samten and Jay L. Garfiel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可视为上述"第一角"立场的当代转写;对归谬论证范围的批评见 David F. Burton. Emptiness Appraised: A Critical Study of Nāgārjuna's Philosophy. Richmond: Curzon, 1999。上座部内部关于"涅槃唯无"的争论(《清净道论》十六品所驳),参本书第一卷 9.2。将龙树整体读回早期佛教的进路,见 David J. Kalupahana. Nāgārjuna: The Philosophy of the Middle Way. Albany: SUNY Press, 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