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译场:翻译运动的政治

借壳解决了身份,接下来是经典的来源。汉传佛教有一个印度佛教从来没有的机构:译场。它不是书房,是国家工程:道安在苻坚的长安主持译务,罗什在姚兴的逍遥园开千人译场,译主、笔受、证义、润文各有其职;到玄奘,太宗高宗两朝全额供给,译场即官署。1 第一卷第十篇已记译经史的分期与诸大家;本章只问一件事:当翻译成为国家工程,什么东西跟着权力一起被生产出来?

国家工程的分量,有一个反面对照可以称量:真谛。同等级的学问,没有安稳的译场,侯景乱后一生在南朝流离,译业时作时辍,屡欲浮海西归;所译《摄大乘论》,要等几十年后才由北地学统接手立宗。译什么、译多少、译了算不算数,从来不只看译师的本事,先看背后有没有一个安稳的朝廷。2

王权一侧的动机不止一个,且治世与乱世的轻重不同,这里数治世的。最上层是文治:官译场与修史、编书同属一个序列,是承平帝王照例要做的文化工程,产出的与其说是某部经,不如说是"国家定本"这个体裁。第二层是转轮王模板:隋文帝仁寿年间三下诏书,分舍利起塔于百余州,是阿育王八万四千塔的自觉仿效,第三篇第二章所说的护法王模式在汉地由此正式确立;译经是同一模式里的文化一项。3 第三层最实:收权。民间造经既不能禁绝,官家就掌握源头,下文的海关与经录都属于这一层。受众也要分清。士族的喜好塑造的是东晋南朝民译时代的书单:般若、维摩、涅槃,合于清谈;到隋唐官译时代,玄谈已衰,译场真正的受众是朝廷自身与义学僧团。民间的喜好则根本不经译场,它靠民间的抄传与斋会。所以要记住一件事:译场译的经,清谈不引,村庄不念;《大般若》六百卷、《华严》八十卷是御座文本,功德按卷计算,部头即体面。政治用经的极端案例在武周:《大云经疏》借弥勒下生证成女主,693年菩提流志等译《宝雨经》,径直插入日月光天子于摩诃支那现女身为王的一段。皇家偏好改写经文,这一次留下了物证。4

第一件产出,本卷等它很久了:对经典来源的管控。第四篇第一章记过,印度判定佛说靠内容检验,这道检验很宽,谁都能往语料库里递文本,没有任何机构握有封卷权;第七篇第三章记过,那烂陀的对策是编目而不封卷。汉地走了另一条路。道安作《综理众经目录》,专设疑经一录,判断的依据是来历明不明,不是义理合不合:无译主、无梵本来历者,入疑。僧祐《出三藏记集》续之,立"新集疑经伪撰杂录"。这是佛教史上第一次对"文"本身追查来历:产地可溯,译主具名,如同伊斯兰后来给圣训配的传述链。5 印度管人不管文(第四篇第一章),汉地补上了对文的管控;译场垄断合法文本的生产,经录管辖入藏的名分,两件配套,"佛说"在汉地第一次有了海关。

但海关有漏洞,而且漏得意味深长。本土的疑伪经照样层出不穷,而且流传很广:讲孝道的《父母恩重经》,讲地狱审判的十王一系,讲延寿禳灾的诸品,全是应汉地自己的需要写出来的经。6 把这个现象放回第四篇看,它就是大乘经运动的缩影:经录管得住名分,管不住需要;需要足够迫切的时候,人们自己会造经。差别只在,汉地的经录把这批经挡在了正藏之外,判为疑伪,它们只能在民间流通,进不了义学。同一种需要,印度的体制让它改写正典,汉地的体制让它在正藏之外流通;海关没有消灭造经,只决定了新经在哪里流通。

海关的成效要从两面看,因为有两部疑经没有留在民间:它们过了海关,进了正藏,后来都成了汉传佛教最重要的典籍。第一件,《梵网经》。从无梵本传世,最早的来历是一篇匿名的〈菩萨波罗提木叉后记〉,托称罗什诵出;僧祐收了后记而不信后记,把此戒本列为失译,《法经录》著录时置诸疑品;三年后《历代三宝纪》引后记为凭,明记罗什弘始八年草堂寺译出,一举有了正式的来历;此后诸录照抄房录,《开元释教录》最终收入正藏,卷首那篇僧肇序,是更晚补造的凭据。今人断代,它成书于五世纪中后期的南朝,下卷戒相有取于昙无谶所译《菩萨地持经》者。7 第二件,《大佛顶首楞严经》。它自述的来历本身就是一个过关的故事:印度王禁此经出境,梵僧剖膊藏经,浮海东来;一部绕过汉地审查进入藏经的书,自述的来历恰是偷越印度的关禁。译出的记载绕开了两京官译场:神龙元年(705)广州私寺,梵僧诵出,遭贬的宰相房融笔受,译主译毕即回国领罪;要追查来历,当事人早已不在。到智昇编《开元释教录》时,此经已流通二十五年,文辞倾倒朝野;智昇自己的两处著录还互相矛盾,一处说怀迪在广州遇不知名梵僧共译,一处记般剌蜜帝与房融,两处互相矛盾,照样收入。8

两案并读,海关的审查逻辑看得很清楚。第一条,审查来历,就教会了造经者伪造来历:判准既然是来历与译主,伪造的着力点就完全确定;寻常疑经没有凭据,这两部的凭据比真经还齐。第二条,都利用了审查的薄弱处:梵网利用时间上的薄弱,目录学初起之时,一部最不严谨的目录先认可了它,后世最严的目录照录其说;楞严利用空间上的薄弱,帝国南端的广州,私译成书、流通既广,到审查时已成定局。没有一部成功的伪经是经由官译场进来的。第三条也是最重的一条,需要本身就是最有力的凭据:两部经满足的需要,译自印度的经满足不了。梵网提供一部佛亲口说、僧俗通受、把忠孝写进条文的菩萨戒本,孝名为戒,不谤国主,断肉茹素;印度不产生这种经,因为印度没有这种需要,而菩萨戒帝王(第四篇第二章)正缺这样一部戒本。楞严提供一部完备的总集,如来藏、禅那、神咒、戒相、五十阴魔,自带从破妄到辨魔的次第,并且通篇是唐人写给唐人的文章,文体本身就容易被接受。海关拦得住外来的伪经,拦不住自己人需要的经。第四条,第四篇第一章所说的棘轮:一入开元录,只进不出;等后世怀疑者拿出证据,它们早已是汉传佛教日常所用的经典,一部做了汉传戒坛千年的菩萨戒本,一部做了丛林早课的开卷神咒。此后的疑伪之争,从译成未及百年时唐人法详的伪造之说(日僧德清入唐闻之,携回日本;此前日本已敕集两宗勘定为真,玄叡录其始末)、朱熹的一句房融,到近代的《楞严百伪》,证据越积越多,两部经的地位丝毫未动;那场近代论争,归第十四篇。

再把流传最广的几部疑伪之作排开看:起信、圆觉、楞严、梵网,疑伪的程度有差,都属真常一系。应本土需要造出来的经,多半合乎本土直觉最迫切的期待,这一层第六篇已经给过解释。于是海关一节的结论要补一句:海关拦下了成百上千的粗疏之作,放进了两部精心之作,而这两部对汉传佛教形态的塑造,超过被拦下的全部疑经。海关决定新经在哪里流通,需要决定哪一部伪经能进入正藏。

译场与海关:两份书单

第二件产出:术语,以及术语背后的立法权。道安立"五失本,三不易",第一次把翻译从技艺提升为有自觉方法论的事业;罗什的新译把格义时代的旧词汇成批替换,定下此后千年的基本译语;玄奘立"五不翻",发动新译运动,公开判旧译"讹谬"。9 每一次重译都不只是学术:旧译此时已是诸宗的依据,南北朝义学诸师的宗依全在旧译上;改译一个术语,就动摇了一家宗派的根据。谁定术语表,谁就划定了义理的可说范围;译场统一术语,同时也在决定谁有资格立宗。

新译运动里有一个夜晚值得单独记下。玄奘译《大般若》,嫌六百卷繁重,欲仿罗什旧例删略;当夜得恶梦,或登危崖,或搏猛兽;明晨宣布依梦所诫,不删一字,其夜即梦吉祥。记录出自弟子笔下,按圣传折半读;但它记下的心理事实很确定:到七世纪,语料库本身已经神圣到译主不敢删节,第四篇第一章所说的棘轮在另一个文明里照样起作用,只进,不出。10

译什么,最后看两份偏好清单。译者的清单很齐整:译主译自家学统。罗什译龙树系全家,真谛译摄论俱舍,玄奘为一部《瑜伽师地论》西行而译回瑜伽行全套典籍,义净专求有部律,不空译金刚顶密系。第五篇第二章说汉藏所知的印度佛教,是那烂陀向外传出的书单;从汉地一侧看得更细:汉地看见的印度佛教,是几位译主各自书单的叠加。译者内部另有文质之争:道安立五失本以警告损耗,罗什却自叹译经"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哕"。11 皇家的清单三样:部头(体面与功德计量),护国(《仁王》《金光明》历代重译不衰,不空重译《仁王》并加密咒),定制(武周案上文已录)。两份清单相冲突的记载,一温和一激烈。温和的:太宗两度劝玄奘还俗辅政,朝廷要的是人才,不是法;玄奘以译经为盾,周旋终身。12 激烈的在译场之外:西晋王浮造《老子化胡经》,把佛陀收编为老子西出所化;佛门回敬伪经《清净法行经》,封孔子为儒童菩萨、颜回为光净菩萨、老子为摩诃迦叶所化。吸收式排挤在汉地重演,用的还是印度那种伪托的手法:毗湿奴的化身之说收编佛陀,老子用化胡经,佛门以三圣东化回敬;这场伪经之争断续了近千年,要到元世祖焚经才收场。13

于是有本章的推测,照规矩明标:每一次重译都是一次教义再谈判;玄奘的新译运动,一半是学术,一半是对旧译权威的更替。旁证是这场更替的结局:玄奘的译文公认更精确,而依新译立宗的法相唯识数十年而衰;旧译基础上的天台、华严、禅延续千年。汉地最终选择的是更合用的基础,不是更准确的文本。译场能统一术语,统一不了偏好;汉地要什么样的佛教,下一章的乱世里早已有了答案。

还有一个问题悬在整个译经运动背后:汉地不是宗教空地,本土已有道家一系,人们为什么还是转向了佛教,而且转得这样彻底?先看对手有什么。从方仙道的求仙(秦皇汉武,服务对象是君主个人的长生),到汉末太平道与天师道(符箓、首过、祭酒制),到葛洪的金丹学理(我命在我不在天)、上清的存思、灵宝的斋仪,理论与实践俱全。但结构上有三处致命。其一,许诺应验的时间不同:长生的许诺此世就要应验,而皇帝们一个接一个死了,落空的例子越积越多;佛教的许诺死后才应验,无从证伪。求仙本是治世的奢华之事,秦皇汉武都在盛世求仙;乱世里长生之说失去吸引力,为死亡提供的仪式却人人需要(下一章)。其二,体系的差距:佛教传入时带着千年积累的成套体系,藏经、义理、出家建制、戒律;道教当时无出家制、无经录、无成套义理,此后是在佛教的压力下逐步完备的:灵宝成批吸收劫运、轮回、济度的框架,陆修静仿经录作三洞书目,道馆仿僧寺,传戒仿具足。印度的佛教向湿婆教借用仪式(第七篇第二章);汉地的道教向佛教借用体制。其三,黄巾阴影:组织化道教在朝廷记忆里等于造反,佛教以侨民宗教的身份传入,初看无害。转向的边界也要画清:皇室血统叙事(唐李攀老子为祖,道先佛后之争)、养生方术、本土认同,道教都守住了;佛教完全占据的是精深的义理与死亡的仪式,恰好一头一尾。14

四问此处从简,动机与受众上文已数;只补最重要的一项本土条件。纸,把写本时代的抄写成本再降一级:写经坊、功德写经,第四篇第一章所说抄经得功德的许诺在汉地大为盛行。纸、海关、术语的统一,三件齐备,佛教在汉地的基本条件就绪。可以大量造经、译经了,大批信众的需要却要等到乱世才出现。下一章讲乱世的市场。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译场的组织与分期(道安译务、罗什逍遥园译场及其分工、玄奘官译体制),见第一卷上部第十篇第一章〈传入与早期译经〉第六节、第三章〈鸠摩罗什、三论与僧肇〉第二节、第四章〈译经史与玄奘〉第四至六节及所引《出三藏记集》诸序;本章直接取用。 ↩

  2. 真谛的流离译业与《摄论》学统的迟到,见第一卷上部第十篇第四章〈译经史与玄奘〉第三节〈真谛:南北朝译经的唯识先声〉;本章取其为"译业系于王权"的反面对照。 ↩

  3. 仁寿元年、二年、四年三次分舍利起塔诏与诸州感应记,见《广弘明集》卷十七所收王劭《舍利感应记》及诏书(元年三十州,二年五十一州);四年之诏见《续高僧传》卷二十一〈洪遵传〉:"朕已分布远近皆起灵塔,其间诸州犹有未遍,今更请大德奉送舍利,各往诸州依前造塔",是年"三十余州一时同送"。三次合计百余州。阿育王模板为诏书自觉援引。 ↩

  4. 《大云经神皇授记义疏》(敦煌 S.6502)与《宝雨经》(菩提流志等译,693年)女主授记插段的定谳,见 Antonino Forte, Political Propaganda and Ideology in China at the End of the Seventh Century(Naples: Istituto Universitario Orientale, 1976;2nd ed. Kyoto: ISEAS, 2005)。 ↩

  5. 道安《综理众经目录》(374年顷)之疑经一录,赖僧祐《出三藏记集》卷五"新集安公疑经录"(T55, no. 2145, p. 38b4 以下)存目并续立"新集疑经伪撰杂录"(pp. 38c16–38c18);判准以来历与译主为凭。 ↩

  6. 汉地疑伪经的规模与类型(孝道、地狱、禳灾诸系),本注暂据 Robert E. Buswell Jr. 编 Chinese Buddhist Apocrypha(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0)导论 pp. 9–10 对牧田谛亮六类法的转述;牧田谛亮《疑经研究》(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1976)原书本章未直接核页。十王一系另见第十一篇第一章。 ↩

  7. 〈菩萨波罗提木叉后记〉见《出三藏记集》卷十一(T2145,标题下自注"未详作者"),而僧祐自列此戒本为失译;《法经录》置诸疑品,见《众经目录》卷五(T2146)大乘毘尼藏录第三"众律疑惑"一门:"梵網經二卷(諸家舊錄多入疑品)右一戒經依舊附疑",其下别有"众律伪妄"一门收《菩薩善戒比丘藏》等,可见法经录把《梵网》列在较轻的疑惑而非伪妄;《历代三宝纪》卷八(T2034)始定为罗什所译,原文作"梵網經二卷(弘始八年於草堂寺…";僧肇序为后出伪托。断代:白土わか〈梵網経研究序説〉(《大谷大學研究年報》第 22 号,1970,105–153 页)以《菩萨善戒经》元嘉八年(431)译出为上限,下限据大野法道所举敦煌本《梵网经》奥书之南齐建元年间(479–482),谓"四三〇年頃より四八〇年頃の間に成立したとみることができよう"(书内 111 页;注 11 引大野《大乗戒経の研究》282 页);同文书内 108 页谓中国撰述之说"大方動かないことのように思われる",而记常盘大定持异议(注 4,《訳経総録》)。取材一层,同文谓梵网"戒の諸相において菩薩地持経等を反映するものがある"(书内 142 页);同文书内 111 页谓此经"上巻には菩薩の心地を、下巻には菩薩戒を説く",二处合看,即下卷所说戒相有取于《地持》;惟"为望月信亨以来通说"一语,所据材料未见出处。并参船山彻论《梵网经》与菩萨戒诸作。大野、望月、船山三家之书俱未见,惟前二家之说与著录,Robert E. Buswell Jr. (ed.). Chinese Buddhist Apocrypha.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0 可作旁证(以下按原书页码)。格罗纳一章〈The Fan-wang ching and Monastic Discipline in Japanese Tendai〉的章末注一〇开列诸家:望月信亨《仏教経典成立史論》(京都:法藏館,1978)四四二至四五〇页主中土撰集之说,其《浄土教の起源及発達》(1972)一五五至一八四页复申之;大野法道《大乗戒経の研究》(東京:理想社,1954)二五二至二八四页亦主中土撰集(书内 281 页)。断代之数须知有出入:格罗纳正文作"probably compiled during the middle of the fifth century"(书内 254 页),其结论一节又作"composed late in the fifth century in China"(书内 278 页),巴思韦尔导论则作"composed in China during the last half of the fifth century"(书内 19 页);三处皆偏五世纪中晚,与此注所取的上限元嘉八年(四三一)相较,起点为晚。又一处此书不担:下卷取材《菩萨地持经》一说,该书未见其论;其注一〇所记的相关意见是平川彰之说,谓此经"may have been compiled in China, much of its content is borrowed directly from Indian sources",所指为泛,非专指《地持》。船山彻其人该书零命中。 ↩

  8. 智昇两处著录之出入,见《开元释教录》怀迪条与《续古今译经图纪》般剌蜜帝条;剖膊藏经的偷运叙事出宋代以降传记经序,圣传成色,照例折半读。历代疑伪之争的最早卷宗在玄叡《大乘三论大义钞》卷三(T70, no. 2296,行标 0151b17–c21,据 SAT 大藏经数据库):"此經本。是先入唐沙門普照法師。所奉請也。經本東流。衆師競諍",圣武朝"請集三論法相法師等。而使撿考。兩宗法師。相勘云。是眞佛經。掌珍比量。與經量同。不可謗毀";"然寶龜年中。使徳清法師等。遣唐檢之。徳清法師。承大唐法詳居士云。大佛頂經。是房融之僞造。非眞佛經也。智昇未詳謬。編正録",玄叡斥之曰"然彼法詳所出僞經之由。甚可笑也",其断语作"兩匠稱眞。法詳單獨"。须分清一层:同段所记"何故唐界基廊等師。敢生衆過",基、廊所诘的是清辨掌珍比量而非此经真伪,玄叡且为基开脱曰"基生在前。經譯在後。未見佛經之所説量";判此经伪造者是法详一人。又,传统传译故事的最早出处亦在同段:玄叡引"唐大興福寺。惟愨法師疏云。唐神龍元年五月二十三日。中印度沙門般刺密帝。於廣州制止寺道場。對擧梵本。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譯玆梵語。房融筆受",并与智昇的怀迪说并列;玄叡引智昇作"修州沙門懐迪",而 T2154 本文作"循州",两本有异。朱熹疑出房融手,见《朱子语类》卷一二六(撮述);近代吕澂《楞严百伪》列内证百余条,教内有愍生《辨破楞严百伪》等回击。注疏之盛足见它流传之广:今《卍续藏》等所收现存注疏,去科文、悬示诸附件,至清末约四十家,明人居其过半(据 CBETA 楞严部类目录清点);钱谦益《楞严经疏解蒙钞》卷首〈古今疏解品目〉(X13, no. 287)连佚书一并著录,至明末已列五十余家。 ↩

  9. "五失本,三不易"见道安《摩诃钵罗若波罗蜜经抄序》,载《出三藏记集》卷八(T55, no. 2145, pp. 52b19–c21);玄奘"五不翻"与新旧译之争、法相宗的速兴速衰,见第一卷第十篇第四章。 ↩

  10. 删《大般若》之议与梦诫,见《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十(T50, no. 2053, p. 275c23 以下;玉华宫译场);本卷按圣传折半读,取"不敢删"这一制度心理为档案。 ↩

  11. 罗什嚼饭之叹见《高僧传》卷二〈鸠摩罗什传〉(T50, no. 2059, p. 332b23 以下);五失本见前注。 ↩

  12. 太宗两度劝罢道辅政、玄奘固辞,见《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六(T50, no. 2053, pp. 253b9–253b17, 255a14–255c11)。 ↩

  13. 王浮造《老子化胡经》与帛远之争,见《高僧传》卷一〈帛远传〉("昔祖平素之日,與浮每爭邪正,浮屢屈,既瞋不自忍,乃作《老子化胡經》,以誣謗佛法",T50, no. 2059);《清净法行经》三圣东化说,历代经录判入疑伪:法经《众经目录》卷二列入众经疑惑,《开元释教录》卷十八列入伪妄并注"記說孔老顏回事"(参本章所引牧田谛亮;西文综述见 Robert E. Buswell Jr. (ed.), Chinese Buddhist Apocrypha.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0,导论);元代辩论与至元十八年(1281)焚经,见《至元辨伪录》("至元十八年十月二十日,復欽奉先皇帝聖旨,勅令天下偽經一時焚盡",T52, no. 2116)。 ↩

  14. 道教诸阶段(方仙道、天师道、葛洪、上清、灵宝,至寇谦之、陆修静的整编)与其对佛教体制的成批仿借,综述参 Isabelle Robinet, Taoism: Growth of a Religion(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三洞书目仿经录为学界通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