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第三章 系统化:种子学说与《成唯识论》¶
中观篇上篇第三章看的是月称如何为早期中观补全道次第;瑜伽行派不需要这样一位补全者,它从无著起就是系统的。本篇这一章要看的因此是另一件事:这个本就系统的学派,其系统化朝哪个方向继续推进,推到《成唯识论》时定型为什么形态。一句话预答:朝解释机器的方向。中观的系统化是给一条路补上台阶,瑜伽行的系统化是给一部机器补全零件与说明书。
为什么需要阿赖耶识:六个解释缺口
阿赖耶识的提出,在瑜伽行自己的论证里,是为了填补六识说留下的解释缺口。《摄大乘论》一口气列出多条"若无此识则不成"的论证:业果异熟谁来执持(造业到受报之间隔着多生,六识有间断,由谁执持不失);结生相续谁来投胎(死位诸识俱灭,谁去往生);灭尽定中识不离身(入灭尽定者六识皆灭,何以不是死人);1 执受根身谁在维持(熟睡闷绝时身体何以不坏);等等。每一条的形式都一样:某个佛教共许的现象需要一个连续的载体,六识担当不起,故须别立一个恒转不断、微细难知的根本识。
这组论证的性质值得注意:它们不是禅修报告,而是理论内部的功能推求,从"系统需要什么"推出"必须有什么"。把这条推导链逐项摊开,形态一目了然:
| 系统需要什么 | 六识解释难点 | 引入什么可以解释 | 阿赖耶识因此拥有的特性 |
|---|---|---|---|
| 业果跨生的执持:造业到受报隔着多生,须有承担者 | 六识有间断(熟睡、闷绝、无心定中皆停转),且随境转换,担不起长期执持 | 一个从不间断、专司储存的背景识 | 异熟性(承载业果);恒(相续无断) |
| 习气的储存:烦恼暂伏后何以复起,修行的积累存于何处 | 心念刹那即灭,灭已无处存身;对治现前时染心不在场,其种子无处寄存 | 一个可受熏、能持种的仓库 | 受熏持种;自身无覆无记(中性,染净种子皆可寄存) |
| 结生相续:死此生彼之间,谁去投胎 | 死位六识俱灭,无识可往 | 一个死时最后舍、生时最先来的识 | 恒转如瀑流(非常非断,贯通生死) |
| 灭尽定"识不离身":入灭尽定者六识皆灭,经说其非死 | 六识既灭,"识不离身"的经说无处落实 | 一个六识灭尽时仍在运行的微细识 | 微细;行相不可知 |
| 根身的执受:熟睡闷绝时六识不行,身体何以不坏 | 维持身体须有恒时在场的识,六识做不到 | 一个恒时执受根身的识 | 执受(执持根身令不烂坏) |
| 命终的次第:将死时身体渐冷,冷触所至即识所离 | 六识早已不行,说明不了冷触的渐次 | 一个渐次撤离、所离之处即冷的识 | 舍执受有次第;与一期生命同始终 |
第四列合起来,就是阿赖耶识的全部规定:恒转如瀑流,受熏持种,异熟,执受,行相不可知。2 每一项特性都不是观察出来的,而是从左边某一格的解释需要倒推出来的。它是为解释而生的设定,这一点瑜伽行自己并不讳言。
种子学说:机制的全面改写
系统化的第二步,是把一切因果改写为种子的消长。种子(bīja)被严格定义为阿赖耶识中能亲生自果的功能差别,并立六义为其资格标准:刹那灭、果俱有、恒随转、性决定、待众缘、引自果。3 现行熏种子,种子生现行,种子又自类相续;染净的消长、修行的进退、异熟的成败,一切变化都被改写为种子势力的增减记录。与说一切有部以"得"(prāpti)来说明烦恼与圣道之系属相比,种子说的解释力确有优势:得是一个外在的系属关系,种子是内在的潜能相续,后者能说明渐修渐熏的连续性,前者不能。4 但两者的家族相似也一望可知:都是为"不现行的东西如何仍然属于你"这个问题发明的理论存在物。
染净共存的张力在这套学说里获得了标准处理:阿赖耶识自身无覆无记,如仓库之中性,染种净种并藏其中;无漏种子或本有或新熏(护法系折中为二者俱有),凭正闻熏习而增长,与有漏种子此消彼长。修行由此获得一个完全内在于体系的描述:所谓进步,就是净种子势力的增长曲线。
末那识:为微细我执设立专职机构
系统化的第三步是第七识的确立。六识说下,我执只能是第六意识的间断活动,无法解释我感的恒时在场:熟睡无梦时、专注忘我时,那个微细的"我"的底色并未消失,醒来它仍在。瑜伽行的解决是设立专职机构:末那识恒缘阿赖耶,恒审思量执之为我,与四烦恼常俱,其运作先于并独立于第六识的反思活动。修道论上,末那在见道时被初步降伏,至无学位彻底转为平等性智。
这一设定的解脱论意义,本篇下篇第二章会专门处理;此处先记下它在系统内的功能:它把"俱生我执"从一个描述词升格为一个有识体、有所缘、有相应心所的机构,微细我感从此在心识组织图上有了自己的办公室。
《成唯识论》:定于一尊的形态
护法(Dharmapāla)一系经玄奘编译为《成唯识论》,标志系统化的完成形态:八识三性五位百法各安其位,异说被逐条裁断,体系获得了近乎法典的密合度。5 裁断什么、如何裁断,两桩著名公案可作示例:
| 争点 | 诸家异说 | 《成唯识论》的裁断 |
|---|---|---|
| 识体分几分(一次认知的内部结构) | 安慧:一分,唯自证分(识体自身)实有,见分、相分皆属遍计所执;难陀:二分,见分(能缘一侧)与相分(所缘一侧)即足;陈那:三分,量境须有记录此量的"量果",故加自证分;护法:四分,自证分亦须被证知,再加证自证分 | 以护法四分为正义,后世法相家概括为"安难陈护,一二三四"。理由:所量、能量、量果三者缺一不可;至于证自证分是否又需被证,论主以自证分与证自证分互相证知作答,无穷追问由此封住 |
| 无漏种子从何而来(本有与新熏) | 护月:一切种子法尔本有,熏习只令其增长;难陀:一切种子皆由熏习新生;护法:本有、新熏二类俱有 | 以护法折中说为正义。理由:唯新熏,则无漏种子无从初起(有漏熏不出无漏),五姓差别亦无所依;唯本有,则"种由熏生"的经说与熏习的实义落空;故二类并立,本有者安顿种姓与无漏之源,新熏者安顿经验的累积 |
两案的裁断都不是存疑待考,而是立一家为正义、判余家为不了:解释机器不容悬而未决的零件。与安慧一系相比,护法系在"识体实有"的方向上立场更坚:依他起的识相不可全遮,否则染净因果无所依托。这个立场使汉传法相宗承接的唯识学,成为大乘诸系中本体论承诺最明晰、最不含糊的一支。
至此,瑜伽行的系统化完成了它的形态:一个以不可知的根本识为地基、以种子消长为运作、以八识机构为组织、以五位十地为流程的完整解释机器。它对一切问题都有答案,每个答案都在体系内环环相扣。这份密合是它的骄傲;密合本身是否是一种解脱论上的成就,是下篇的问题。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
《摄大乘论·所知依分》列举成立阿赖耶识的诸理证(执持业果、结生相续、灭尽定识不离身、执受根身等);灭尽定一证的思想史意义,见 Lambert Schmithausen. Ālayavijñāna. Tokyo: IIBS, 1987(该书以此为阿赖耶识概念的"初始段落"所在);另参 Paul J. Griffiths. On Being Mindless: Buddhist Meditation and the Mind-Body Problem. La Salle: Open Court, 1986。 ↩
-
表中六项综合《摄大乘论·所知依分》的诸理证与《瑜伽师地论·摄决择分》的八相论证(依止执受、最初生起、明了性、种子性、业用差别、身受差别、处无心定、命终时识,八者若无本识皆"不应道理"),后者经《成唯识论》卷三至卷四扩为十理;"将死时……冷触渐起"一证见《成唯识论》卷三。 ↩
-
种子六义(刹那灭、果俱有、恒随转、性决定、待众缘、引自果),见《成唯识论》卷二。 ↩
-
说一切有部以"得"(prāpti)系属烦恼与离系,见《俱舍论·根品》及本书第一卷 3.1、3.2;种子说与"得"的功能对比,参 William S. Waldron. The Buddhist Unconscious. London: RoutledgeCurzon, 2003, ch. 2–3。 ↩
-
《成唯识论》为玄奘糅译十家注释而以护法为正义之作。四分说诸家(安慧一分、难陀二分、陈那三分、护法四分)及裁断,见该论卷二及窥基《成唯识论述记》,"安难陈护,一二三四"为后世法相家的概括口诀;本有、新熏之争(护月、难陀、护法三家)见该论卷二。英译参 Francis H. Cook (trans.). Three Texts on Consciousness Only. Berkeley: Numata Center, 1999。汉传法相宗的承接见本书第一卷 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