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岛上的凝固:上座部的定型

公元前三世纪中叶,摩哂陀率使团入锡兰,于阿耨罗陀补罗建大寺,佛教第一次整建制地离开次大陆。岛屿给了它一个本土从未有过的处境组合:单一王权,一岛一朝,赞助人独一,宠衰立见;有限体量,僧俗皆少,养不起百家争鸣;以及与本土的距离,新思潮渡海有时差,可以拦截。这个组合决定了岛上佛教要回答的问题与大陆不同:大陆问"如何在竞争中取胜",岛上问"如何把已经拿到的完整保住"。

先清点摩哂陀带来的东西:他带来的到底是什么?传统的答复是全套:第三次结集审定的三藏,外加注释(觉音后来声称,自己不过是把摩哂陀带来的僧伽罗旧注翻回巴利)。批判的答复要分层。稳妥可说的,是一个分别说系的核心口传藏:律藏的主体,四部尼柯耶的主体(即能与汉译阿含交叉印证的那一层,比较法见第一卷),论母的传统与早期论书,以及小部的较早层。而"现在的巴利三藏",是这个内核在岛上又增补定形了两三百年的产物:《论事》按传统自己的交代就是阿育王时代的新作,等于正典里自带一部官方承认的晚出书;《附随》多被判为岛上的后补;小部收哪几本,长部诵者与中部诵者的书单到注释时代都没有谈拢(幕间引过);甚至巴利语本身,也是传承中定型的教会语,不是摩哂陀嘴里的那一口方言。一句话:摩哂陀带来的是种子和栽培手册,不是现在这棵树。1

岛上的答案是凝固,分三道工序完成,各有日期。第一道,封文本。公元前一世纪,三藏在岛上写定,地点相传在阿卢寺;两史所记的写定之由只是比丘见众生衰退、为令正法久住,把它系在饥馑战乱之后的,是后世注疏与近人的转述(第一卷第九篇第一章已辨);幕间记过它作为不信任票的一面,此处要记另一面:写定即冻结,一个特定的口传版本自此成为正本,此后的增删只能以注释的名义进行;而被封进贝叶的,正是上面那份行李在岛上增补定形之后的版本。谁有权诠释这部正典,随即成了下一个争论点,第一卷第九篇已记。2 第二道,封链条。无畏山寺立(约公元前29年,3 国王把寺赐给摩诃提沙长老,大寺僧团随后以亲近俗家之罪把他摈出,其弟子携众移住无畏山)。编年史这一段只记那些比丘从此不再来大寺;通行叙述里大寺随即拒绝与之共布萨一事,编年史所记的唯一一次拒绝晚至七世纪,是悉罗弥伽梵那王请两寺共举布萨而被大寺回绝(第一卷第九篇第一章)。断布萨在律上等于宣布对方不属同一僧团,第二篇记过破僧定义的程序性;大寺后来正是把这个定义当工具用:不必辩义理,切断羯磨的互认即可。第三道,封诠释。五世纪,觉音以不违大寺古注为章程整编注释体系,注释层也被写定。三道工序合拢,岛上正统有了三重锁:文本锁,链条锁,诠释锁。

岛上的凝固:三重锁

三道锁各有年代:前一世纪写定、约前29年摩诃提沙被摈与七世纪大寺拒共布萨、五世纪觉音整理注释;环形连线不是依次发生的年表。“本土新思潮”在此指印度大陆传来的新思潮。链条锁下的两事相隔六百余年:前一件是无畏山创寺者遭大寺摈出,后一件是编年史所记唯一一次大寺拒与无畏山共作布萨,都不表示所有布萨从此停止。

封定的是在岛上继续发展后的口传版本,不是摩哂陀一次带来今日完整藏本。十八世纪从暹罗重接戒统,亦须与不断传承的自述分别。“千余年无思想运动”以运动为单位,不否认义理解释的变化;本章所举六世纪摩诃男把sabhāva读作sat-bhāva,便是一例。

那场将近千年的两寺对峙,本卷不重讲:编年史的大寺党派性、法显所见无畏山规模反胜于大寺、两寺作为两种策略,第一卷第九篇第一章已作处理,本章直接取用。按本卷的问题重述一句:大寺与无畏山之争,是要不要把门锁死之争。无畏山对来自本土的新经新说保持进口,方等经入岛即其一例;大寺不但拒收,还两度借王手焚书摈僧(此节出自大寺一系编年史,是胜利者引以为荣的自记,方向可信)。到十二世纪,波洛罗摩巴忽一世以王令并三派为一,无畏山千年法脉并入大寺章程之下。4 凝固的最终胜利,仍是一道王令:护法王模式的岛上版本,上一章那份合同在这里走到了最后。

照规矩明标:以下是本卷的推测。大寺的保守出于被选择的身份策略,不是惰性。这个教团最大的、几乎唯一的依凭是正统性:它不在本土,产不出新思潮的原创权威;它守的是"佛法原本"这个名号,与承载名号的两样东西:写定的三藏,不断的戒统。对这样的依凭,变异即自毁:新经收一部,"原本"的名号就损一分;布萨开一次,链条的排他性就失一分。锁门不是怕新,是守住正统。旁证有三。其一,在王权长期偏向无畏山的世纪里,大寺宁可失势也不让步,短期利益打动不了它,说明它守的是长远的东西。其二,它对内的自我表述始终以传承无杂为第一荣耀,不以义理胜出。其三在论书的条目层,留下了同一条纪律的痕迹:五十二种缘里有九条是同一件事的两个名字,宁可让清单带着重名也不肯并条,理由只是两个名字各自贴着一部经里的用语(第一卷下部第十四篇第七章)。守的是名册、不是条文,这一句在义理侧也有实物为证。

第二篇留过一句话:结集守的与其说是条文,不如说是名册。岛上的凝固把这句话做成了制度。条文层面,诸部戒本本就大同(第二篇第三章),大寺并无独家的律学发明;它独家的是链条:一条自摩哂陀直通佛世、无一环外借的受戒谱系。这条链后来成了整个南传世界的正统依据:缅泰诸国重整僧团,历代都从岛上或岛系迎请戒统;其间还有一段后话,岛上比丘线自己一度断绝,十八世纪反从暹罗迎请回来,这是链条逻辑最惊人的注脚,第十四篇连同比丘尼一案再展开。链条也有它的代价:它只认身份,不认果位。幕间记过的那场路线表决(教法为本)与链条逻辑合流之后,岛上正统的三件套就齐了:文本,注释,戒统。件件可核,无一涉及证量;一个以保真为最高使命的教团,把一切不可核对的东西,都移出了正统的定义。

回报与代价各记一项。回报:今天世上唯一一部完整传下来的早期部派藏经原典是巴利藏,前两卷用作基线的那批文本,正是这三道工序的产出;批评它的人,包括本书,都是它的受益人,这一句必须写在正文里。代价:新思想的来路锁死之后,岛上千余年没有产出一个新的思想运动(这句话的计量单位须说明:三重锁锁得住可点名的东西,条目、名册、注释的文句;它锁不住读法。第一卷下部第十四篇第一、七章记下一次实质的义理位移:sabhāva 在《无碍解道》里首次被用作法的界定语,到六世纪的注释家摩诃男手上被读作 sat-bhāva,即存在,存在论的读法由此定型。结论是清单一格没有添、词义已经换了一层,本体化不发生在任何一条被宣布的教义里,它发生在编目手续与格式压力之中。这次位移没有旗号、没有作者、没有争论,因而在运动这个单位下不显形);活力转为守成,守成偶尔变成对"杂"的排斥。凝固是一种文明级的取舍,不是一种美德,也不是一种缺陷;它换来的与它放弃的,都摆在明处。

大陆的方向正相反。就在岛上封卷的那一两个世纪,本土的写本文化把经门开到了最大。下一篇看那扇门里涌出来的东西。

理论的切面,收卷附记。经院化在教义侧的产出,是佛教第一次有了体系的形状:法的清单,刹那的流,对话被改写成条目,条目被组织成体系。上一篇附记留下的问题,在形成中的体系里已有对应;这里显出三个空位。无我与记忆责任如何相容,犊子部以补特伽罗作答,但它不曾被群起围攻,问题也没有留在原地:婆沙二百卷里犊子部只十七处,对照譬喻者九十、分别论者一百二十五,属偶来的客人,不是常设的对手;成规模的清算要到四五世纪的世亲,而问题也移了位,从要不要一个承担者,移成了无承担者的相续担得动多少(第一卷下部第十六篇第五章、第十七篇第六章);业果的传递靠什么走,诸部各出相续之说,种子说的前夜已到;佛是什么,上座与大众一人一半,人间的导师与超世的圣者开始分家。体系化的代价此刻已可见:语录可以容忍含糊,体系不能。须补一句方向上的更正,否则这段读起来像是说得太全的代价、说得更好就能补上。第一卷下部第十四篇第七章正面判过:这类空位不能在分析内部解决,因为它们是这件工具得以成立的条件,不是它的对象;要用清单先得有关联,要排次序先得有时间,要立清单先得有界线。所以空位不是疏漏,是这套方法的边界形状;换一套更勤勉的注释、换一批更聪明的论师,这几处照样是空的。第十五篇第七章从有部一侧确认同一条:南传把它们留在清单之外,于是清单不能自称已把存在者列尽;有部把它们收进清单之内,于是被收进来的那几项转过头来又要为自己再要一份条目;一个留在外面,一个收进里面,是同一条边界的两侧。须留意三份清单各不相同:这里的三处空缺是无我与记忆责任如何相容、业果靠什么传递、佛是什么,并非上一篇三问的逐一复述,前篇所列证悟由谁判定,本段未独立展开;下部所列三组则是法与法如何关联、法在时间中如何存在、法与非法如何划界。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觉音自述译自僧伽罗旧注,见其诸论序分(第一卷第九篇第二章);《论事》为阿育王时代之作系南传自记(《大史》第五章,本卷第二篇第二章已引);《附随》晚出与小部书目之争,见 K. R. Norman, Pāli Literature(Wiesbaden: Harrassowitz, 1983);四尼柯耶与汉译阿含的交叉印证法,见第一卷第二篇第二章。具体位置另见 Ñāṇamoli 译《清净道论》Introduction, pp. xix–xxxii、I.4及Conclusion;《大史》V.278–279;Norman 前引书,pp. 26–28、57–95;Oskar von Hinüber, A Handbook of Pāli Literature. Berlin: Walter de Gruyter, 1996, §§84–85。 两项须分清:正文所列"分别说系的核心口传藏"之范围(律藏主体、四部尼柯耶主体、论母与早期论书、小部较早层),与"在岛上又增补定形了两三百年"之说,系本卷据上引诸书所作的推定,非任一书明文;前者是对已佚口传本的重构,诸书无逐项清单,后者系推算(裁决 0229)。 ↩

  2. 传入锡兰、大寺与无畏山之争的史料批判(编年史的党派性、法显义净的外部见证、两寺策略之别)、阿卢寺书写、觉音与注释传统,见第一卷上部第九篇第一章〈传入斯里兰卡与大寺、无畏山之争〉第一、三至七节及第二章〈觉音、《清净道论》与注释传统〉第一至五节;本章直接取用其结论。 ↩

  3. 本卷锡兰王统年代一律用 Geiger 的校正纪年:以佛灭为公元前 483 年(Wilhelm Geiger (trans.). The Mahāvaṃsa or The Great Chronicle of Ceylon. London: Pali Text Society, 1912,导论第 xxiv 页),不用锡兰、缅甸、暹罗通行的佛灭公元前 544 年起算之历;后者 Geiger 说"contains an error of, roughly speaking, sixty years"(第 xxv 页)。两种纪年下同一王的年代因此相差约六十年,读他书时须先辨所据。无畏山寺之立,Geiger 据《大史》33.80–81 所记两寺相距二百一十七年十月十日,推为公元前 28 年三月末,伐多伽摩尼王统治的后半段始于公元前 29 年末或 28 年初(第 xxxv 页);本卷"约公元前29年"即取此。 ↩

  4. 波洛罗摩巴忽一世十二世纪的并派与僧团整肃,见《小史》(Cūḷavaṃsa)第七十八章五至二十七颂,W. Geiger 英译本 Part II 书内第 101 至 104 页。其序为先净大寺而后并入二寺:十一颂王召大寺众议和,十二颂谓"the schism had lasted a long time"而众多不肯就抚,十五至二十颂王亲临法庭为护,可救者导之清净,"the undisciplined he excluded from the Order"(十九颂),并"assigned them lucrative positions"以绝其扰众之由(二十颂);二十至二十三颂乃及无畏山("who since the time of Abhaya had formed a separate group")与祇陀林("who had separated themselves from the days of the Ruler of men Mahāsena",且"gave out as Buddha's word the Vetulla-Piṭaka"),并之于大寺之下。同书第七十三章十二至二十二颂先有一段记载,十八颂谓三派失和自"From the days of King Vaṭṭagāmaṇī Abhaya"以迄于时,历代王者屡欲弥缝而不能,正文所谓将近千年者即此。一事而两见者,伽伊格于第七十八章五颂之注已言之,谓《小史》纂者于此兼采两源。并参第一卷第九篇。僧伽法(katikāvata)文书辑录见 Nandasena Ratnapala, The Katikāvatas: Laws of the Buddhist Order of Ceylon from the 12th Century to the 18th Century(Munich, 1971),原书未能取得。本书所据为其泰文转译本:ลังกากุมาร(Laṅkākumāra)译编《ศรีลังกากติกาวัตร》(《斯里兰卡僧伽法》),佛历 2562 年(2019)初版,ISBN 978-616-485-890-9。译者序言自述以 Ratnapala 的英译为底本,另据 D. B. Jayatilaka 所编僧伽罗文本《Katikāvat Saṅgarā》校订僧伽罗语词,各章前后并加史事导言与译者评析。波洛罗摩巴忽一世所颁者即该书第二章所收《大波洛罗摩巴忽僧伽法》,泰译在书内第 79 至 92 页。此本经英、泰两道转译,只可据以核条文大意,不能代 Ratnapala 原书的页码与措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