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佛、轻佛与弃佛¶
草稿。架子已立,材料续添。此处不作引用,也暂不进正文。
要谈的不是"这些人错在哪里",而是这几种姿态各自的合理性从哪里来、到哪里为止。
本书不在这四者之中(末三节交代),但在多数佛教徒看来与其中一种无异—— 正因为如此,更得把这四种拆开看清楚:分不清它们,就既说不明白别人, 也说不明白自己。
先把四件事分开¶
外部对佛教的姿态,通常被笼统称作"反佛"。其实至少是四样,动力全不相同:
辟佛——与之争。争的人承认对方值得争:命题是命题,可以摆上台面驳。
轻佛——不屑与之争,或者径直把它当作与己无关的假。这一种既不入门,也不 出门;它根本不承认门口站着什么值得进出的东西。
弃佛——曾在其中,后来出来了。这不是从外面发的议论,是从里面走出去的脚步。
究佛——仔细研究过,甚至研究了一辈子,却始终没有入门。这一种最容易被 漏掉,因为它既不吵也不走,安安静静地待在门外;而它恰恰是最难打发的一种 ——"你都没了解过"这句话对它无效。
用字。「辟」取的正是它的老义:辟佛是认真去驳——韩愈《原道》、 欧阳修《本论》、程朱一路,无一不是逐条驳。今人亦然:一个反佛博客 自题「长歌辟佛录」,写的正是长篇论驳。故不把「辟」派给不屑那一档。 「轻」取轻之、鄙薄之义,不含交手的意思。「弃」是从里面走出去, 与从未进过门的「轻」分得开。
第四个字未定。暂用 究(穷究、研究,不含褒贬,也不含进出之意), 备选 知(知之而不取之)。要紧的是它必须与「轻」分得开: 两者都停在门外,但一个是没进去看过,一个是看得比多数门内人还清楚。 篇题若定,也要跟着改。
分开它们,是因为合理性的来源不同,因而反驳它们的办法也不同。把四样混作 一样,护教一侧只需驳倒最弱的那一种,就好像四种都驳倒了。
一个要紧的更正:这四种不是四种人¶
写到这里得先改一句。上面像是在给人分类——某人是辟佛者,某人是弃佛者。 其实不是。
这四种是对「一个人与一条教义」之间关系的分类,不是对人的分类。 同一个人,对不同的教义可以取不同的姿态:对某一条是究,对另一条是辟, 对第三条根本在门内。一个人身上同时住着四种姿态,是常态而非例外。
本书自己就是标本,见后文〈本书站在哪里〉一节。
一、辟佛的合理性:来自所争之事确实可争¶
历史上的辟佛不是一路人,至少两类,源头不同:
争义理的。 范缜《神灭论》争形神——"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这是 就命题本身较真。这一类的合理性完全取决于论证:论证成立就成立, 与佛教做过多少好事无关。
争社会成本的。 韩愈《原道》《论佛骨表》争的是夷夏之辨与生产人口; 唐武宗会昌毁佛的诏令算的是寺产与丁口。这一类的合理性来自另一套账, 与教义真假是两码事——一个教义为真的宗教,照样可能耗竭一国的丁赋; 反过来,一个教义为假的宗教,也可能于世道有补。
这两类不能互相顶替。 后世的辟佛常把两账并作一账算——说佛教耗财, 顺手就说它教理荒谬;说它教理荒谬,顺手就说它于世无补。两边都是偷渡。
〔待补:范缜与曹思文往复的实际论点;《广弘明集》所收诸篇的分类; 近代的一支(庙产兴学、五四的反宗教运动)另起一节。〕
所辟为何,必须说明¶
一句"我反对佛教",几乎不携带信息。上面两类之外,还可以反它的组织形态、 反它的某一宗、反它在某国的政治位置——各是各的账。
"辟"总得指明所辟为何。 不说清所辟为何的"反佛",多半正是第六节所说的 廉价版。下文第四节会举一个反例:一部书名看着像辟佛、实则所辟另有其物的书。
二、轻佛的合理性:来自举证责任¶
这一种最普遍,也最被瞧不起——"你都没了解过,凭什么说三道四"。
可它有一条实实在在的辩护,落在举证责任上:
提出主张的一方负举证之责。一个体系若声称有某种唯有入其内方能验证的 真理,它就得先说清楚:这个"入其内"要花多少年、代价是什么、失败了 算谁的。在它说清楚之前,一个人拒绝入场,不是懒,是常识。
护教一侧的标准回应是"你不修怎么知道"。这个回应本身有结构问题: 它把验证的条件设成了信受的结果。凡是这样设的体系,都无法被外部检验, 因而也无法被外部相信——这不是外人的失职。
〔待补:这里要接上第二卷"无人生还的核对"一章的论证,别重复,只作指向。 另需处理一个不对称:同样的举证责任,为什么我们不拿去要求诗与音乐? ——因为诗不许诺可验的果。这个区分要写实。〕
三、弃佛的合理性:来自许诺与兑现之差¶
这一种最不容易反驳,因为它是从里面出来的:走出去的人多半比留在里面的 多数人更懂教理。
它的力量在一个具体的结构:佛教不是只讲了一套世界观,它许诺了一个可证的 结果——照此修行,可得如是果。既然是许诺,就有兑现与否的问题。本书第二卷 通篇算的就是这笔账。
要紧的是分清两种弃:
- 因证不出而弃——按其法修了,未得其所许,遂不信。这一种的合理性最硬。
- 因别的缘故而弃——生活变了、师门坏了、共同体伤了人。这一种是真实的, 但它裁断的是这一个佛教,不是佛法的命题。
一份第一人称记述¶
有一篇中文的自述可作标本:rainclear〈从信佛到反佛的历程〉(博客 「长歌辟佛录」,2015)。它的轨迹是净土 → 南传 → 辟佛,而转折点 不在"大乘非佛说"——那一层他说"不难依文献考据得到"——而在南传本身:
南传佛教及"原始佛法"标榜理性,强调实证,源远流长,不搞迷信, 对知识分子有着天然的吸引力。
正因为有吸引力,他说认识其"害"才"不容易"。最终他认为佛教"早在所谓的 原始时期就已经充满了虚无悲观的矛盾和诡辩"。
这份记述值得留意的地方有三:
其一,它是一条完整的路径,而不是一个立场的横断面。多数辟佛文字看不出 作者从哪里来;这一篇看得出。
其二,它示范了"弃"如何转为"辟"。走出去之后并未止于走出去, 而是回过头来驳——两种姿态在同一个人身上先后发生。第五节要说的 "贵的弃"与"廉价的弃"之别,在实际叙述里正是这样缠着的。
其三,它的证据等级必须标死:这是匿名的个人经历自述,不是研究。 可以拿它作"一条离教轨迹的第一人称记述"之证;其中关于佛教史、教理与 南传现况的论断,一条也不能直接采信。
因义理缺口而弃:Paul Williams¶
上面两种之外还有第三种弃,rainclear 那一例不属之,而它在学理上最硬: 按其法修了,教理也弄懂了,却认定这套解释里有一个填不上的洞。
Paul Williams《The Unexpected Way: On Converting from Buddhism to Catholicism》(T&T Clark, 2002)是标本。他写这书时是布里斯托大学 印藏哲学教授、佛学研究中心共同主任——英语世界那部标准教科书 《Mahāyāna Buddhism: The Doctrinal Foundations》正是他写的。 他自陈"twenty years as a Buddhist",然后改宗罗马天主教。
枢纽是一个问题:「为什么存在者存在,而不是一无所有?」 (Why is there something rather than nothing?)
他把佛教的位置说得很公道:就佛教自己要处理的事情而言, "任何基督教传统所理解的那种上帝,佛教都否认;上帝是不必要的"。 问题出在别处——他认为佛教的解释里留着一个缺口,而那个缺口 "对我来说只能由上帝来填",即阿奎那一路的必然存在者。
他抓住佛典里那句常被引用的话——"无论佛出世或不出世,法性常住"—— 追问一个字:为什么? 为什么是这个"法性"而不是别的? 他并且明确堵死了一条退路:不能拿"心"来答。他点名阿赖耶识与无垢识, 说"我实在看不出这讲得通"。
这一例值得单列,因为它示范了弃的理由可以是纯义理的。 不是修不出来,不是师门坏了,是认为这套解释在最根本的一问上不完备。 对这种弃,"你没修到那一步"完全不构成回应。
〔待补:Batchelor 与 Ñāṇavīra 两例的"弃的理由"另属两类, 与《非佛说之后》一篇分工——那一篇写"知道大乘经非佛口说之后仍留下的人", 这一篇写"走出去的人",勿重复。〕
四、究佛的合理性:来自"看清楚了才不进去"¶
这一种最容易被漏掉,因为它不吵不闹:仔细研究过,甚至研究了一辈子, 却始终没有入门。 学界里这样的人是多数——研究佛教的人未必信佛, 正如研究罗马史的人不必是罗马人。
它与"轻"的区别是决定性的。两者都停在门外,可是:
- 轻是没进去看过就断定不值得进;
- 究是看得比多数门内人还清楚,然后仍旧不进去。
所以护教一侧那句最常用的话——"你都没了解过,凭什么说三道四"—— 对这一种完全无效。这也正是它最难打发的缘故。
Evan Thompson¶
《Why I Am Not a Buddhist》(Yale, 2020)是这一路的样本,而它的书名 最容易被误读成辟佛。作者在书里把自己的位置写得很清楚:
"我不是佛教徒。我是一个相信世界主义的哲学家,同时珍视佛教。 我愿意把自己看作佛教的一个诤友。"
他不是外人乱说。十一岁那年(一九七四)他从苏格兰回来,发现自己所住的 公社——他父母创办的 Lindisfarne 社群——正被禅宗热席卷;此后数十年 他研究佛教哲学,与 Varela 等合著《The Embodied Mind》。他懂, 他喜欢,他不进去,并且写了一整本书说明为什么。
他所驳的不是缘起,不是无我,而是"佛教例外论"(Buddhist exceptionalism)——通检全书五十八见——即"佛教优于其他宗教,因为它 本质上理性而经验",或"佛教根本不是宗教,而是一门心智科学、一种疗法、 一种以禅修为本的生活方式"这一路说法。他说这些信念连同其背后关于 宗教与科学的假设"都是错的",并且得丢掉——丢掉它们,佛教才能 以它应得的身份,成为现代世界主义共同体里有价值的一员。
请注意这句话的形状:他是为了佛教好才驳它的。这就是"究"与"辟" 的分野——同一批论证,若出自要让这门教垮掉的人手里,是辟; 出自一个自认诤友的门外人手里,是究。
〔待补:学界里更纯粹的样本(不作价值表态、只做文献与史学的那一路, 如 Schopen、Collins 一类),与 Thompson 这种"有立场的门外人"还该再分一层。〕
五、一个不在四者之内的位置:从里面批评而不走¶
还有一种人:留在里面,却把这门教的现况批得极狠。这一种既不是辟 (他不驳教理),也不是弃(他没走),更不是轻。
持法尊者(S. Dhammika)《The Broken Buddha》(2006 初版,2018 修订) 是这一路的样本。他是西方上座部僧人,写的是上座部体制之弊。 他自陈成稿于二〇〇一年,因"发表它弊大于利"而搁置多年,直到一份未经授权的 草稿先流出网上,才不得已发表定稿;写作目的是引发西方佛教徒对三宝的 "广泛、审慎、务实的讨论"。
与它常并提的《燃烧的僧袍》(原题《裸僧燃袍》,2011)恰是反面教材, 不在观点上,而在举证的形制上:作者匿名,书中点名指控在世僧人的具体行止, 而这些事实主张无独立来源可核——连中译前言自己也说"抛开这本书里罗列的 各种'事实'不论",只肯定作者"引述了大量经文"。
两书并观,能看出一条界线:同样是骂,具名、可回校、写明写作缘由的那一份, 与匿名、不可核、点名指控的那一份,不是一回事。这条界线与观点无关, 只与举证有关。
〔待补:此节与"本书站在哪里"两节的关系要理顺——Dhammika 批的是体制, 本书核的是教理与许诺,同属"在内部提异议",但对象不同。〕
六、四者各有廉价的版本,这才是要害¶
上面几节讲的是贵的那一版。实际见到的多半是廉价版,而廉价版败坏了 整个姿态的名声:
廉价的辟——把佛教当铁板一块来辟。"佛教让人消极"这一句,同时说错了 上座部、汉传与藏传三家,还漏掉了它们彼此不同意的地方。
廉价的轻——以未理解为不值理解,把"我不感兴趣"说成"它是假的"。 举证责任那条辩护,只护得住悬置(我不予采信),护不住断言 (我断定其假)。这两步之间的距离,正是轻佛者最常一步跨过去的地方。
廉价的弃——以个人的挫折冒充教理的裁断。"我修了三年没用,所以是假的", 在逻辑上与"我修了三年有用,所以是真的"一样弱。
廉价的究——以熟悉冒充判断。读遍了文献,却把"我研究了很久"本身 当成结论的分量。学问的深浅不替命题作保;懂得多不等于说得对。
廉价还会顺着渠道传播¶
有一件事得单记:批评材料的流通渠道本身也带立场。 《破碎的佛陀》与《燃烧的僧袍》的中译都出自同一路人手,而那一路对佛教 (尤其上座部)敌意甚重,选题与措辞都带着倾向——《破碎的佛陀》的译者前言 虽自陈"并不是出于对上座部佛教的仇视",仍宜作有立场的转述看待。
所幸这一本的英文原文公开可查,能回校。《燃烧的僧袍》没有这条退路, 它的原著本身就是匿名的。
这一条不是要否定这些材料的价值——作者投料时说得对, "不同意其观点,但认为它有价值"。这一条是说:用它们的时候, 渠道的倾向要跟材料一起记下来,否则廉价的那一版会借着渠道混进贵的那一版里。
七、对称地看:内部也有廉价版¶
要公道,得把同一把尺子递回去。内部辩护也有它的廉价版,而且是同一种毛病—— 免疫化:
- "你没修到那一步"——把任何反例都归给反例提出者的资格。
- "这是不了义"——把任何对不上的经文都推到判教的下一层。
- "业力使然"——把任何未兑现都解释成条件未足。
这三招的共同点是:无论发生什么,结论都不动。一个无论如何都不会被 证否的说法,不是特别强,是根本没在说事。
〔待补:此节与第二卷的方法论一章重合,须避免重述,改为指向。〕
本书站在哪里:不在这四者之中¶
上面四种都是外部的姿态——辟的人在门外争,轻的人根本不认那里有门, 究的人在门外看得很久很清楚,弃的人从门里走出去。本书哪一种都不是。
本书的起点是信任作为导师的佛陀。不是把他当成一个待考的历史人物, 也不是把他的话当成一份可有可无的参考;是把他当老师。
正因为如此,才有下面这件事可做:去核那些以他的名义立起来的东西, 究竟立得住立不住。层累的经典、判教的次第、那些许诺了可验之果的修道论—— 核它们,与信任他,不但不冲突,恰恰是同一件事的两面。一个人若真把某人 当老师,他会在意后人有没有替这位老师说了他没说过的话。
用字待定。这一种不宜叫「辟」。暂用 核——本书三卷之外那套核查的 工夫,正是它的名字:核的是传承与许诺,不是导师。备选 诤(诤友之诤, 意思更近「在内部提异议」,但容易被读成吵架)。两字都欠一点,待定。
可是往里一层,本书自己就有那个结构¶
上面说"本书不在四者之中",只在对佛陀本人这一层上成立。 往里一层,逐条教义地看,本书自己正是那四种姿态的活样本。
最清楚的一处是中观。本书作者不持中观见——瑜伽行同理。然而第一卷下部 第十八篇《中论的证明与解读》,十一章、二十余万字,外加一份形式系统与证明 的附录,做的是这么一件事:
把《中论》的核心论证重建成一条可检验的定理(三条定义、一条适用范围 条款),然后把预想得到的失败模式一条条请上台,每一条都以它最强的形态 出场。那一章自定的规矩写在开头:
把强版走到可辩护的最远处,走不通的那一步如实标出;真找到漏洞, 也算收获;没找到,那就相当精彩。
判词章逐条记下指控与判定:此性、关系实在论、传染之疑、归纳跳跃—— "未致降格"、"保全无损"、"消解"。第三节清点剩余,估值不低:取走定理与工具 之后,《中论》剩下的"是它从头到尾真正要给的东西,一条无须形而上学垫底的 道路"。
这就是"究"的极端形态:最同情的重建、最严的压力测试、判定论证成立—— 而作者仍不持此见。
所以本篇那句"你都没了解过"对究佛者无效的话,在这里回到了本书自己头上: 本书对中观下过的功夫,比多数持中观见的人都深;深到这个地步, 仍然没有变成那个见。
可是它看起来就是辟¶
这一节不能省,省了就是自欺。
从今天多数佛教徒站的地方看,本书与"辟佛"分不出来。 理由很实在:
那位导师留下的话,今天多半是连同后世的层累一起被信受的。经、论、 判教、修证次第,在多数人的信仰实感里是一整块。去动其中任何一块, 在他们那里就等于动了全部——包括那位导师本人。
所以这不是一场误会,不是"你们没读懂我的意思"就能解开的。它是这个立场 真实的代价:一个把佛陀当老师的人,会被当成佛陀的敌人。 这个坑有多深, 写的时候得先量清楚,别指望靠一句声明就跳过去。
〔待补:此处宜举实例——历史上"以尊师之名而被目为谤法"的几桩。〕
那么另外四种呢¶
写这一篇的用意,本就不是要把它们贬掉。
弃的人多半比我更有资格说话,因为他们付过学费。
轻的人未必是无知:举证责任确实在提出主张的一方,一个人终身不曾走近, 并不欠佛教一个交代。
究的人是本书最近的邻居:同样在门外把话说清楚,只是本书站在门内。 Thompson 那句"佛教的诤友",换个位置说,也是本书想要的位置。
辟的人里,凡是认真争的那一路,本书与他们共用大部分材料,只是不共用 结论——他们要的是这门教垮掉,本书要的是弄清哪一部分本来就不该立起来。
至于反过来说——一个人终身在其中,而未曾问过"这许诺兑现了没有"—— 那才是本书真正要问的对象。而这个问法,恰恰是那位导师自己教的。
〔待补:结尾这一转要不要留,看全文添完之后的重心。若留,宜接上 《卡拉玛经》一路的经证,但须防落入"佛陀本人就是理性主义者"那种 现代主义读法——那正是 Thompson 所辟的"佛教例外论"。〕
留一个问题¶
上面整篇都在做一件事:为四种姿态各找一个合理性的来源。辟的来自 所争之事确实可争,轻的来自举证责任,弃的来自许诺与兑现之差, 究的来自看清楚了才不进去。
可是把这四条并排一摆,有件事就露出来了。
我们各自都觉得自己的见是真的。 不是"我选择相信",是觉得它就是真的—— 持中观见的人如此,不持的人也如此;走出去的人如此,从没进去的人也如此。
而且我们都在不断给自己讲一个连续的、自洽的故事。 rainclear 讲的是 "净土→南传→看破";Williams 讲的是"二十年之后,那个缺口只能由必然存在者 来填";Thompson 讲的是"我从十一岁起就在这里面,所以我有资格说我不是"; 本书讲的是"信任那位导师,所以才要核以他之名立起来的东西"。 每一条都连贯,每一条都自洽,每一条都让讲述者的位置显得是被理由推出来的。
于是三个问题,本篇不答:
其一。 一个立场让当事人觉得连贯自洽,这件事本身能算它为真的证据吗? 如果不能——那么本篇为四种姿态各找的那个"合理性来源",有多少是理由, 有多少是事后追认的叙事?
其二。 这把尺子对四种是齐平的:它同样量得到辟、轻、弃、究, 也同样量得到本书。那么有没有一个位置,是不靠这套讲故事的机能撑起来的? 若没有,这条观察就把所有立场一并拉平——包括这条观察自己。
其三,也是最扎人的一处。"觉得自己的见为真"与"给自己讲一个连续自洽的 故事",恰恰是本书作者不持的那两套教义所专门分析的东西:一个讲我见, 一个讲相续与遍计。如果这条反思是对的,那么替它作证的,正是那两套 被搁置的学说。
留作思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