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佛说之后¶
有一类人值得单独说:在藏传学院受过完整训练,有修行者的身份,又明确知道大乘经非释迦牟尼口说。他们怎么安置自己。
答案不止一种,其中一种是走了。
两个法庭¶
先分开两件事。
"大乘非佛说"判的是来历。富永仲基的加上说、Nattier 对《郁伽长者所问经》的分层、辛嶋静志对阿逸多与弥勒的处理,回答的是同一个问题:这话是谁在什么时候说的。
空性的论证成不成立,缘起能否推出无自性,归另一个法庭管,与谁说的无关。
把两件事混作一件,是外部批评常犯的错,也是内部辩护常用的挡箭牌。分开它们,那些人才有立足之处。
分开的工具是传统自己备下的¶
这套分辨不是现代文献学带进来的。
四依早已立下: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依智不依识。头一句就把"谁说的"降到次要位置。四大教法的判法同理:凡称佛说者,须与经相应,与律不违,能导向离苦,三条过了才算数。判准落在内容与效果上,不落在口耳授受的链条上。
到了藏传,这套东西发育成一门专学。宗喀巴《辨了不了义善说藏论》通篇处理的就是哪些经是了义、哪些是密意不了义。一个人在色拉寺辩过这部论,他早就知道经与经之间有高下、有权实、有需要解释才能用的话。"谁说的"在他那里从来不是最终裁判。
传统给的授受叙事也从不曾以文献史的形式提出。龙树入龙宫取般若、三转法轮的判教,这些说法从未按考据的规矩辩护过。一个格西回西方读到 Schopen 的碑铭研究,发现的不是传统撒谎,是传统的授受叙事本属另一种文体。
学制本来不作文献学的答¶
Georges Dreyfus 是第一个拿到格西拉然巴学位的西方人,在印度学了十五年,出来写《The Sound of Two Hands Clapping》,讲的正是这一层。辩经场训练的是论式的掌握与教理的贯通,不是校勘、年代与写本谱系。"释迦牟尼公元前五世纪是否说过这句话",那套制度压根不作答,也不认为这是它该答的问题。
所以外人设想的那种当场崩塌,多半没有发生。冲撞要两造在同一个题目上争才成立。
五种安置¶
José Cabezón 在色拉寺学过多年,现在是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的达赖喇嘛讲席。他的办法是两个身份分开做,并且明说。他与 Roger Jackson 合编的《Buddhist Theology》就立此主张:描述性的佛学研究与规范性的佛教神学是两种活计,一个人可以两样都做,条件是不在一篇文章里偷换。
印顺是最彻底也最不讨好的一种。他在历史层面承认大乘经非佛口说,却终生为僧,理由是大乘为佛法之开展,真实义在展开中显现,不在源头的口耳里。"立本于根本佛教之淳朴,宏阐中期佛教之行解,摄取后期佛教之确当者",这句话就是他的方案。代价是两头不讨好:护教一侧说他毁经,批判一侧说他不彻底。
Stephen Batchelor 在达兰萨拉受格鲁具足戒,后转韩国禅,最后写《Confession of a Buddhist Atheist》。他把历史结论一路推到底,重构一套不要轮回、不要证量的世俗佛教。这是最诚实的一种,也最容易被指为已经不在门内。
Paul Williams 写了英语世界的标准教科书《Mahāyāna Buddhism: The Doctrinal Foundations》,做了二十年佛教徒,然后皈依天主教,写《The Unexpected Way》交代缘由。这一种的答案是没有安置成而走了,它同样要记进账。
Donald Lopez 退到更远的位置。《Prisoners of Shangri-La》与《The Scientific Buddha》研究的不是佛教本身,是现代人怎样把佛教造成今天这个样子。研究建构,就不必回答建构里的命题真不真。
得到了什么¶
按本书的账,那个被许诺的东西恰恰拿不出验证。第二卷第六篇下篇第三章的标题就是这个意思。在这一点上我没有理由比自己的书更乐观:他们求的那件事,若按广告条款算,没有拿到。
有几样是拿到了的,而且不以那个目标为真作前提。
辩经场练出的分析能力是真的,Dreyfus 整本书都在证明这一点。注意力训练的效果不需要空性为真才成立。一套伦理约束与一个共同体是真的。那批文献、造像、寺院与制度,是人类少见的持续两千年的智力工程。
还有一样最具体。今天可用的批判工具,多半是这批人做出来的:Nattier 的《A Few Good Men》、Schopen 的碑铭考古、Anālayo 的阿含尼柯耶对读、印顺的初期大乘研究、富永仲基一七四五年的《出定后语》。把问题问准确所需的一切,出自那些既在里面、又肯把它拆开看的人。
这不是他们所求的那件事。也不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