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佛、离佛与薄佛¶
草稿。立个架子,内容以后再添。此处不作引用,也暂不进正文。
要谈的不是"这些人错在哪里",而是这三种姿态各自的合理性从哪里来、到哪里为止。
本书不在这三者之中(末两节交代),但在多数佛教徒看来与其中一种无异—— 正因为如此,更得把这三种拆开看清楚:分不清它们,就既说不明白别人, 也说不明白自己。
先把三件事分开¶
外部对佛教的姿态,通常被笼统称作"反佛"。其实至少是三样,动力全不相同:
反佛——与之争。争的人承认对方值得争:命题是命题,可以摆上台面驳。
离佛——曾在其中,后来出来了。这不是从外面发的议论,是从里面走出来的脚步。
薄佛——不屑与之争,或者径直把它当作与己无关的假。这一种既不入门,也不 出门;它根本不承认门口站着什么值得进出的东西。
用字待定。「辟」不合用:辟佛(韩愈《原道》、欧阳修《本论》、程朱一路) 恰恰是认真去驳,属于"反"的一支,不是不屑。取「薄」是取"鄙薄、轻之" 之义,不含交手的意思。备选两个:置(置而不论,重在"不值一论")、 外(视为身外事,重在"与我何干")。三字各偏一头,看后文实际要压哪一边 再定。
分开它们,是因为合理性的来源不同,因而反驳它们的办法也不同。把三样混作 一样,护教一侧只需驳倒最弱的那一种,就好像三种都驳倒了。
一、反佛的合理性:来自所争之事确实可争¶
历史上的反佛不是一路人,至少两类,源头不同:
争义理的。 范缜《神灭论》争形神——"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这是 就命题本身较真。这一类反佛的合理性完全取决于论证:论证成立就成立, 与佛教做过多少好事无关。
争社会成本的。 韩愈《原道》《论佛骨表》争的是夷夏之辨与生产人口; 唐武宗会昌毁佛的诏令算的是寺产与丁口。这一类的合理性来自另一套账, 与教义真假是两码事——一个教义为真的宗教,照样可能耗竭一国的丁赋; 反过来,一个教义为假的宗教,也可能于世道有补。
〔待补:范缜与曹思文往复的实际论点;《广弘明集》所收诸篇的分类; 近代的一支(太虚之前的庙产兴学、五四的反宗教运动)另起一节。〕
这两类不能互相顶替。 后世的反佛常把两账并作一账算——说佛教耗财, 顺手就说它教理荒谬;说它教理荒谬,顺手就说它于世无补。两边都是偷渡。
二、离佛的合理性:来自许诺与兑现之差¶
这一种最不容易反驳,因为它是从里面出来的:走出来的人多半比留在里面的 多数人更懂教理。
它的力量在一个具体的结构:佛教不是只讲了一套世界观,它许诺了一个可证的 结果——照此修行,可得如是果。既然是许诺,就有兑现与否的问题。本书第二卷 通篇算的就是这笔账。
〔待补:与《非佛说之后》一篇的分工——那一篇写的是"知道大乘经非佛口说 之后仍留下的人",这一篇要写"走出去的人"。Stephen Batchelor 《Confession of a Buddhist Atheist》、Paul Williams《The Unexpected Way》 (走向天主教)、Ñāṇavīra 的例子已在别处提过,此处不重复, 只取其"离的理由"作分类。〕
要紧的是分清两种离:
- 因证不出而离——按其法修了,未得其所许,遂不信。这一种的合理性最硬。
- 因别的缘故而离——生活变了、师门坏了、共同体伤了人。这一种是真实的, 但它裁断的是这一个佛教,不是佛法的命题。
〔待补:这两种在实际叙述里几乎总是缠在一起,须有办法拆。〕
三、薄佛的合理性:来自举证责任¶
这一种最普遍,也最被瞧不起——"你都没了解过,凭什么说三道四"。
可它有一条实实在在的辩护,落在举证责任上:
提出主张的一方负举证之责。一个体系若声称有某种唯有入其内方能验证的 真理,它就得先说清楚:这个"入其内"要花多少年、代价是什么、失败了 算谁的。在它说清楚之前,一个人拒绝入场,不是懒,是常识。
护教一侧的标准回应是"你不修怎么知道"。这个回应本身有结构问题: 它把验证的条件设成了信受的结果。凡是这样设的体系,都无法被外部检验, 因而也无法被外部相信——这不是外人的失职。
〔待补:这里要接上第二卷"无人生还的核对"一章的论证,别重复,只作指向。 另需处理一个不对称:同样的举证责任,为什么我们不拿去要求诗与音乐? ——因为诗不许诺可验的果。这个区分要写实。〕
四、三者各有廉价的版本,这才是要害¶
上面三节讲的是贵的那一版。实际见到的多半是廉价版,而廉价版败坏了 整个姿态的名声:
廉价的反——把佛教当铁板一块来反。"佛教让人消极"这一句,同时说错了 上座部、汉传与藏传三家,还漏掉了它们彼此不同意的地方。
廉价的离——以个人的挫折冒充教理的裁断。"我修了三年没用,所以是假的", 在逻辑上与"我修了三年有用,所以是真的"一样弱。
廉价的薄——以未理解为不值理解,把"我不感兴趣"说成"它是假的"。 举证责任那条辩护,只护得住悬置(我不予采信),护不住断言 (我断定其假)。这两步之间的距离,正是薄佛者最常一步跨过去的地方。
五、对称地看:内部也有廉价版¶
要公道,得把同一把尺子递回去。内部辩护也有它的廉价版,而且是同一种毛病—— 免疫化:
- "你没修到那一步"——把任何反例都归给反例提出者的资格。
- "这是不了义"——把任何对不上的经文都推到判教的下一层。
- "业力使然"——把任何未兑现都解释成条件未足。
这三招的共同点是:无论发生什么,结论都不动。一个无论如何都不会被 证否的说法,不是特别强,是根本没在说事。
〔待补:此节与第二卷的方法论一章重合,须避免重述,改为指向。〕
本书站在哪里:不在这三者之中¶
上面三种都是外部的姿态——反的人在门外争,离的人从门里走出去, 薄的人根本不认那里有门。本书哪一种都不是。
本书的起点是信任作为导师的佛陀。不是把他当成一个待考的历史人物, 也不是把他的话当成一份可有可无的参考;是把他当老师。
正因为如此,才有下面这件事可做:去核那些以他的名义立起来的东西, 究竟立得住立不住。层累的经典、判教的次第、那些许诺了可验之果的修道论—— 核它们,与信任他,不但不冲突,恰恰是同一件事的两面。一个人若真把某人 当老师,他会在意后人有没有替这位老师说了他没说过的话。
用字待定。这一种不宜叫「反」。暂用 核——本书三卷之外那套核查的 工夫,正是它的名字:核的是传承与许诺,不是导师。备选 诤(诤友之诤, 意思更近「在内部提异议」,但容易被读成吵架)。两字都欠一点,待定。
可是它看起来就是反¶
这一节不能省,省了就是自欺。
从今天多数佛教徒站的地方看,本书与「反佛」分不出来。 理由很实在:
那位导师留下的话,今天多半是连同后世的层累一起被信受的。经、论、 判教、修证次第,在多数人的信仰实感里是一整块。去动其中任何一块, 在他们那里就等于动了全部——包括那位导师本人。
所以这不是一场误会,不是"你们没读懂我的意思"就能解开的。它是这个立场 真实的代价:一个把佛陀当老师的人,会被当成佛陀的敌人。 这个坑有多深, 写的时候得先量清楚,别指望靠一句声明就跳过去。
〔待补:此处宜举实例——历史上「以尊师之名而被目为谤法」的几桩。〕
那么另外三种呢¶
写这一篇的用意,本就不是要把它们贬掉。
离的人多半比我更有资格说话,因为他们付过学费。
薄的人未必是无知:举证责任确实在提出主张的一方,一个人终身不曾走近, 并不欠佛教一个交代。
反的人里,凡是认真争的那一路,本书与他们共用大部分材料,只是不共用 结论——他们要的是这门教垮掉,本书要的是弄清哪一部分本来就不该立起来。
至于反过来说——一个人终身在其中,而未曾问过"这许诺兑现了没有"—— 那才是本书真正要问的对象。而这个问法,恰恰是那位导师自己教的。
〔待补:结尾这一转要不要留,看全文添完之后的重心。若留,宜接上 《卡拉玛经》一路的经证,但须防落入「佛陀本人就是理性主义者」那种 现代主义读法——那正是 Thompson 所反的「佛教例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