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的不对称¶
草稿。起于一个反复遇到的现象。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核过一遍:文中所举的人、书、年份与引句已逐条对过原件或原刊题录,核不到的在文末"待查"里单列;本书各章的互引也逐处对过。仍不进正文。
现在的学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以早期佛教为参照的写法要为自己辩护,以大乘为佛教的写法不必。前一种被叫作有态度,后一种被当作没有态度。本文问的只是这条规矩从哪里来,能不能成立。
一、现象¶
一个人若以四尼柯耶与四阿含的共同层为参照,把大乘的某项教义描述为对早期教法的替换或放弃,他会收到一组固定的标签:原教旨、巴利中心、上座部护教、新教式佛教、东方学的遗产、佛教现代主义。这些标签说的是同一件事:这段描述背后有一个没有交代的规范前提。
另一个人若写一部题为"佛教哲学"的书,内容取龙树、世亲、陈那、法称,早期教法作背景处理,把大乘各系描述为早期教法的开展、深化或显题化,他不会收到任何标签。这段描述背后同样有一个没有交代的规范前提,只是没有人问。
不对称不在于学界禁止哪一种立场。两种立场都有人写,都能发表。不对称在举证责任:一种须先自证不是护教,另一种从不需要。
举证责任的分配可以从几件事上看出来。Gombrich 2009 年的《What the Buddha Thought》,自序第一段就把辩护摆在前面:此书"argues that we can know far more about the Buddha than it is fashionable among scholars to admit, and that his thought has a greater coherence than is usually recognized"。他知道这个立场在当时的学界须辩护。Sujato 与 Brahmali 2014 年写了一整部专书《The Authenticity of the Early Buddhist Texts》,开篇自述"This work articulates and defends a single thesis: that the Early Buddhist Texts originated in the lifetime of the Buddha or a little later",并且点名对手:"Most academic scholars of Early Buddhism cautiously affirm that it is possible that the EBTs contain some authentic sayings of the Buddha. We contend that this drastically understates the evidence." 要证明的只是早期经典是早期的。Drewes 2017 年在国际佛教研究学会会刊发表《The Idea of the Historical Buddha》,主张佛陀的历史存在从未被确立,不能当作历史人物看待;这篇文章被当作正当的方法论怀疑发表,回应它的人须另写文章:Levman 2019、Wynne 2019、von Hinüber 2019 各出一篇,Drewes 2023 再答。反过来,没有人须先写一部专书证明龙树属于佛教哲学,也没有人须回应一篇题为"历史上的龙树这个观念"的文章。龙树的年代与身份同样有争议,但这些争议不威胁中观在佛教哲学里的位置,因为那个位置从来不建立在任何一个人身上。
最后这一点是第五节的前提:一个不依赖任何事实的位置,也就不会被任何事实动摇。
二、指控有来历,而且一半是对的¶
态度这项指控有一段清楚的学术史,本书第一卷第十二篇第三章与第三卷第十四篇第一章已各记其一面。十九世纪的欧洲学者从巴利文本里造出一个理性的、伦理的、无神的原始佛教,把亚洲活着的各种佛教判为它的退化。"新教式佛教"这个名字是 Obeyesekere 1970 年起的,Gombrich 与 Obeyesekere 1988 年的《Buddhism Transformed》把它用作全书的分析标签,指十九世纪末斯里兰卡那场改革运动;Almond 同年写英国人的佛教发现;Schopen 1991 年那篇文章把这套预设叫作新教预设,指出学界重文本轻碑铭、重教义轻实践,都是这套预设的结果;Lopez 1995 年编《Curators of the Buddha》,McMahan 2008 年写《The Making of Buddhist Modernism》,把这条线索整理成一门专学。这一批工作纠正的是一个真实的错误。
指控在三处能够成立,以早期为参照的人应当承认。
其一,没有佛陀的原话。四尼柯耶是铜鍱部写定的本子,四阿含分属说一切有部、法藏部等部派的本子。所谓早期共同层,是跨部派独立传本比对出来的重构,不是出土文献。重构有方法,独立传本的一致处可以推为分裂之前已有的内容,但重构就是重构,它的每一步都可以被追问。
其二,现代主义者所说的早期佛教是挑过的。留下的是四谛、缘起、无我、八正道,去掉的是诸天、神通、地狱与劫。经典里被去掉的这些与四谛在同一层,文本上没有理由把它们判为后加。挑选的标准来自十九世纪的欧洲,不来自文本。(佛的三十二相不列在这里:本书第一卷第十三篇第六章已辨,经藏自述拒受"一切知者"一类类目,千辐轮相虽见于兜那一节,全套相好的清单是后来长出的;这一项在文本上恰有分层的理由。)
其三,最早等于最真,是一个推不出来的命题。年代是事实,权威是判断。从前者到后者须补一条前提,而这条前提没有人正面写出来过。
还有一层要补。上座部在今天以活传统的形态进入讨论,主要经由二十世纪的内观运动,而 Braun 2013 年的《The Birth of Insight》与 Sharf 1995 年论禅修经验修辞的文章已经证明,这条管道本身是现代的产物。所以"早期佛教的活传统"也不能当作一个未经建构的基准拿来用。
三条加一层,全部成立。
三、同样三条,换个方向¶
三条指控没有一条只对早期一侧成立。
其一,大乘经同样没有作者。它们出现于公元前后至其后数世纪,不见于各部派独立传诵的阿含层,非佛口说;这在学界没有争议,本书第一卷第四篇第一章已记证据。学界的开展框架不建立在作者之上,所以这个事实不伤及它。这正是要紧处,第五节再说。
其二,学界所说的大乘也是挑过的。哲学史课上的大乘是中观、唯识与量论;不是陀罗尼,不是称名往生,不是 Schopen 用碑铭证明的那个以经卷为供养中心的大乘。第一卷第四篇第一章那张起源假说表里的"书的宗教",与 Siderits 或 Westerhoff 书里的大乘,是两样东西。挑选的标准与十九世纪挑巴利经的标准相同:能作哲学读的留下,其余归宗教史。
其三,后出等于合法的开展,与最早等于最真,是同一个推理的两个方向。从年代到评价,两边都少那一条前提。
一条方法论的指控,若只朝一个方向使用,它就不再是方法论,只是一条准入规则。
四、"开展"这个词¶
默认的关系词是开展。印顺的用法可以逐字引:"初期大乘"是菩薩道。菩薩道的開展,來自釋尊的本生談(《契理契机之人间佛教》,1989)。英文教科书的常用词是 develops、elaborates、makes explicit、radicalizes。反方向的词,替换、放弃、断裂,被判为评价性用语。但开展与放弃在同一层,两个词各自编入了一个关于前后关系的判断。
有一个测法。取一句教科书的话,反过来写,看它能不能通过审稿。
原句一(印顺):菩萨道的开展,来自释尊的本生谈。
原句二(Williams 2009,第 20 页):"it may have been reflection on these Jataka tales, the wonderful deeds of compassion and wisdom, and the stages that Śākyamuni went through in his many previous lives on his path as a Bodhisattva aiming at supreme Buddhahood, that eventually suggested to some that the path of a Bodhisattva to Buddhahood was a higher way than that of an Arhat."
反写:菩萨理想放弃了四尼柯耶以阿罗汉为终点的道。
中性写法:大乘经以菩萨道替换了阿罗汉道,并引本生为据。
三句里前两句最常见,反写会被要求改,中性写法最少见。中性写法的特点是把关系交给了动词替换,把连续性的主张交给了"引本生为据",两件事分开记账,谁声称、谁证明各归各。
一个具体的例子。《中论》第十五品引迦旃延经:"佛能滅有無,如化迦旃延,經中之所說,離有亦離無"(观有无品第七颂),教科书据此说中观直承阿含中道。但经里那个"中"是就世间的有与无说的:世间集如实正知见,若世间无者不有;世间灭如实正知见,若世间有者无有,是名离于二边说于中道(《杂阿含》第三〇一经,对应《相应部》第十二相应第十五经)。龙树的"中"是就自性的有与无说的。两个"中"共用一个词,问的问题不同。连续是龙树自己的声称,教科书把声称转录成了事实。本书第一卷第五篇第一章记下了这一层:"对源头,它自认是回归:龙树明引《迦旃延氏经》",本书随即把它读作以归谬重铸早期的克制姿态,并未把声称照收;同篇第六章列的三类论证滑坡(不二移作同一、无自性裹上"虚妄"、空性由四谛的条件变成修行的基础),共同结构是一个陈述被移出原语境而多出一个未经论证的主张,"把声称转录成事实"与之同构,但不在那三类之列。第二卷附录一对印顺《性空学探源》的处理是同一个判法:溯源可以整个成立,词是连续的,作业面换了。第一卷第十三篇第四章已对迦旃延经本文作过解读,第十八篇的《中论》证明未做这一对读。
五、默认的判教¶
这一节是全文的正题。
早期文本自带的身份判准是排除性的。四大教法规定:凡称亲从佛闻者,不应不信,亦不应毁,"當於諸經推其虛實,依律、依法究其本末",非经非律者弃之(《长阿含·游行经》;巴利《大般涅槃经》同)。这是一条必要条件,不合则弃。早期文本里没有任何一条机制用来收纳后出的经。第三卷第四篇第一章记过这条判准后来的量词翻转:护教师把"不合者排除"的必要条件改成"合者皆收"的充分条件,筛子改成了执照。翻转之前,它只会把东西挡在外面。
大乘自带的判准是包容并且分级的。方便、三乘归一、了义与不了义、三转法轮、五时八教、五教十宗,形状全都一样:先收进来,再排位次。早期教法收在最底一层,名为小乘、初转或藏教。收纳是这一侧独有的动作。
学界那个"不设态度"的框架是什么样子:凡自称佛教者皆是佛教,没有哪一层更高。这是包容判准去掉等级之后的样子。去掉等级看上去中立,但收纳本身是一方的动作,另一方的判准里根本没有收纳这件事。所以不设态度实际上是采用了一方的框架,再把另一方的框架叫作态度。
再进一步。这个框架里有一个问题提不出来:后来的佛教有没有放弃过什么。凡自称佛教者皆在框架之内,放弃在定义上不可能发生。一个框架若使某个问题无法提出,它对这个问题就不是中立的。
这个框架可以有一个名字:默认的判教。不排位次的判教仍是判教,因为它已经决定了谁在内。
六、不对称是怎么来的¶
以下是推测,不是文献所说。
其一,一次正确的纠偏走过了头。针对真实错误的纠正没有内置的停止点,新教式佛教这项诊断成立之后,任何以早期为参照的写法都被当作同一种错误。
其二,学科的人口。西方佛教研究者里修行者的比例很高,第一卷第十二篇第三章记过局内人与局外人之争;而他们所修的多数是藏传与禅,两者都是大乘。上座部在西方主要经内观一条管道进入,这条管道又已被判为现代主义。于是"活着的亚洲佛教"在这个学科里的形象是大乘的,早期佛教的形象是一批西方人从文本里造出来的东西。
其三,后殖民论述的位置安排。原教旨等于西方强加,大乘等于亚洲自己的声音。这个安排漏掉两件事:巴利复兴的主力是亚洲人,蒙固、雷迪、达摩波罗;斯里兰卡、缅甸、泰国的僧团也是亚洲人,他们的自我理解被叫作新教式的。
其四,后果的回避。若以早期为参照,现存佛教徒的大多数在修一种偏离。这个结论没有人愿意写,于是把问题本身判为不合法。
汉语学界的版本更直接,因为汉传是建制。印顺的历史结论,即大乘经非佛口说,两次被教内当作攻击处理。二〇〇一年台湾一场:如石在《香光庄严》第六十六、六十七期连载〈台湾教界学术研究、阿含学风与人间佛教走向的综合省思〉,同年在《中华佛学学报》第十四期发〈大乘起源与开展之心理动力〉(副题"永恒怀念是大乘起源与开展的动力吗"),现代禅的温金柯出版《继承与批判印顺法师人间佛教思想》;昭慧、性广在《香光庄严》第六十八、六十九期以〈出世与入世的无诤之辩〉回应。二〇一六年大陆一场:十月二十九至三十日,佛教义学研究会主办,无锡惠山寺承办"印顺法师佛学思想:反思与探讨"研讨会,主导者周贵华在会上的文章称印顺为"大乘佛教的失道者""佛陀圣教的坏道者",会议自述的理由是印顺"提倡'大乘非佛说'……对佛陀圣教尤其是大乘佛教有颠覆性的破坏作用",与会者称其说为"温和版的'大乘非佛说'",其学派称之为"相似佛教"(以上据侯坤宏〈中国大陆 2016 年"批印事件"评议〉,《法印学报》第八期,2017)。两场的共同点是:非佛说这个历史判断须自证不是毁教,佛说这个前提不须自证是历史。
日本的一例方向相反,因此更能说明问题。批判佛教,袴谷宪昭与松本史朗,1980 至 90 年代,以缘起与无我为判准,判本觉思想非佛教。两人是曹洞宗学者,判准取自早期,立场仍在大乘之内;《Pruning the Bodhi Tree》的导论说得明白,他们在宗派一层抵抗的是本宗对道元的读法。回应者的批评落在判准与方法上:King 反驳其如来藏判定,Gregory 检讨其方法论。标签由判准决定,与人的宗派无关:只要拿早期作判准,就是态度。第一卷第十二篇第三章与第二卷如来藏篇下篇第五章已记此事。
七、本书站在哪里¶
本书是有态度的,而且写在导论里:第二卷以早期解脱论为基线,卷名就叫解脱论批评;第一卷论早期佛教时按术语时代分层,不许后出范畴冒充早期用语。这是一个宣布过的参照点。
先把一处表面上的冲突收掉。第一卷第十二篇第三章自己写过一句:洛佩斯等人挑战了"有一个真正的佛教"的预设,"而这本书的整个写法也是这种思路的体现:追踪各个传统各自的历史线索,不作最终的'真正佛教'裁断"。第一卷作史,采的是包容框架;第二卷判教,宣布了参照点。两卷不冲突,条件是差别写明:史不裁断,判教裁断并交代判准。本文第五节所反对的,不是包容框架本身,是把它当作无须申报的零假设。
要紧的一步是说明参照点取早期为什么不等于最早即最真。理由在声称层。大乘经无一不以佛为说者;判教无一不把早期教法收在框架之内;龙树引迦旃延经;《解深密经》自判为第三时了义。每一层后出的文本都声称与早期连续。以早期为参照去核后出的文本,核的是它们自己的声称,不是外加的标准。反过来以大乘去核早期文本,核的是一个早期文本从未做过的声称。参照点的不对称由文本自己造成,与研究者的偏好无关。
这就是本书第二卷导论第一章所说的声称与功能的分开:先记文本声称什么,再看它在结构上实际做什么。参照点由声称层给出,判词由功能层给出。
第二卷导论第二章承认过一处循环:分析框架取自四圣谛,用它衡量早期佛教不构成任何独立的检验,所以那一章只把刻度标定清楚,不作自证。这个承认与本文一致。参照点不构成证明,只提供刻度。刻度须公开;其余各系是否合于这把刻度,须逐环论证。
于是本文的要求可以写成两条,对两边同样生效。
其一,任何佛教史都须写明自己所用的身份判准:什么算佛教,凭证是什么。
其二,各层之间的关系,开展也好,替换也好,断裂也好,须逐句论证,不得由词汇预设。
在这两条之下,以早期为参照与以全体为佛教都是合法的立场。不合法的只有一件事:把其中一个当作无须申报的零假设。
待查¶
- Drewes 2017、Wynne 2019 只核了题录与摘要,全文未读;Wynne 摘要不点 Drewes 之名,只说"Extreme scepticism about the study of early Buddhism is common"。Anālayo 未见有专文回应 Drewes。
- Silk 2002 是否正面写过这个不对称,未读全文。Cousins、Wynne 的方法论文章同。
- 印顺《大乘是佛说论》(1943)原文未核,"大乘是佛法的开展"一类措辞是否出于该文待对。
- 批判佛教所受"原教旨"一类标签的具体出处:《Pruning the Bodhi Tree》通检未见 fundamentalist 一词,此说暂撤,改记回应者的实际批评。
- Westerhoff 2018 未见原书,第四节的反写测试暂以印顺与 Williams 两句为例。
参考¶
已核者注明所据;未核原件者注明。
- Gananath Obeyesekere, "Religious Symbolism and Political Change in Ceylon," Modern Ceylon Studies 1 (1970)("Protestant Buddhism"一语的出处;据 1988 年书与通行著录,原文未核)
- Richard Gombrich and Gananath Obeyesekere, Buddhism Transformed: Religious Change in Sri Lanka, Princeton, 1988(已核:前言自述以"Protestant Buddhism"标其所论的十九世纪末改革运动)
- Philip C. Almond, The British Discovery of Buddhism, Cambridge, 1988(已核)
- Gregory Schopen, "Archaeology and Protestant Presuppositions in the Study of Indian Buddhism," History of Religions 31.1 (1991): 1–23;收入 Bones, Stones, and Buddhist Monks, Hawai'i, 1997(原刊未核,据题录)
- Donald S. Lopez Jr. (ed.), Curators of the Buddha: The Study of Buddhism under Colonialism, Chicago, 1995(已核)
- David L. McMahan, The Making of Buddhist Modernism, Oxford, 2008(已核)
- Robert H. Sharf, "Buddhist Modernism and the Rhetoric of Meditative Experience," Numen 42.3 (1995)(已核)
- Erik Braun, The Birth of Insight: Meditation, Modern Buddhism, and the Burmese Monk Ledi Sayadaw, Chicago, 2013(已核)
- Richard Gombrich, What the Buddha Thought, Equinox, 2009(已核,引句出自序)
- Bhikkhu Sujato and Bhikkhu Brahmali,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Early Buddhist Texts, Charleston Buddhist Fellowship, 2014(已核,引句出开篇)
- David Drewes, "The Idea of the Historical Buddha," 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Buddhist Studies 40 (2017): 1–25(题录已核,全文未读)
- Bryan Levman, "The Historical Buddha: Response to Drewes," Canadian Journal of Buddhist Studies 14 (2019): 25–56(题录已核)
- Alexander Wynne, "Did the Buddha exist?," Journal of the Oxford Centre for Buddhist Studies 16 (2019)(首页与摘要已核)
- Oskar von Hinüber, "The Buddha as a Historical Person," 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Buddhist Studies 42 (2019): 231–264(题录已核)
- David Drewes, "A Historical Buddha After All?," 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Buddhist Studies 46 (2023): 401–416(题录已核)
- Jonathan A. Silk, "What, If Anything, Is Mahāyāna Buddhism? Problems of Definitions and Classifications," Numen 49.4 (2002): 355–405(题录已核,全文未读)
- Paul Williams, Mahāyāna Buddhism: The Doctrinal Foundations, 2nd ed., Routledge, 2009(已核,引句在第 20 页)
- Mark Siderits, Buddhism as Philosophy: An Introduction, Ashgate, 2007;2nd ed., Hackett, 2021(已核)
- Jan Westerhoff, The Golden Age of Indian Buddhist Philosophy, Oxford, 2018(未核)
- Jamie Hubbard and Paul L. Swanson (eds.), Pruning the Bodhi Tree: The Storm over Critical Buddhism, Hawai'i, 1997(已核:导论 pp. vii–xxii;松本 pp. 165–173;King pp. 174–192;Gregory pp. 286–297)
- 印顺,《契理契机之人间佛教》,1989,收《华雨集》第四册(已核,"菩萨道的开展,来自释尊的本生谈");《印度之佛教》自序,1942(已核,判教诸说);《大乘是佛说论》,1943,收《以佛法研究佛法》(未核)
- 如石,〈台湾教界学术研究、阿含学风与人间佛教走向的综合省思〉,《香光庄严》66、67 期(2001);〈大乘起源与开展之心理动力〉(副题"永恒怀念是大乘起源与开展的动力吗"),《中华佛学学报》14(2001);昭慧、性广,〈出世与入世的无诤之辩〉,《香光庄严》68、69 期;温金柯,《继承与批判印顺法师人间佛教思想》,现代禅出版社,2001(皆据题录,原文未核)
- 侯坤宏,〈中国大陆 2016 年"批印事件"评议〉,《法印学报》第 8 期(2017 年 12 月):1–52(已核,本文引用的会议名称、日期、主办承办单位与周贵华、李光起、何琳诸语皆出此文)
- 原典:《长阿含·游行经》四大教法(T1, no. 1, 卷三);《杂阿含》第三〇一经(T2, no. 99, 卷十二);《中论·观有无品》第七颂(T30, no. 1564, 卷三)
- 本书相关正文:第一卷第四篇第一章、第四章;第五篇第一章、第六章;第十篇第十一章第四节;第十二篇第三章;第十三篇第四章、第六章;第二卷导论第一、二章;如来藏篇下篇第五章;附录一;第三卷第四篇第一章;第十篇第一章;第十四篇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