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派的形成·从瑜伽师到论师¶
这一章要做的事。 三件,都在动义理之前摆清:这一派的出身,它的文献家底,它对自己在佛教哲学里位置的自述。三件之中第一件最要紧,因为本篇要审的那套机制学,底子是观修经验的系统化,不是书斋里的思辨拼装。
两个名字,两种自我理解。 这一派有两个名字,分工不同。
瑜伽行派,以观行立名。它的百科全书叫瑜伽师地论,开卷自问自答:“云何瑜伽師地?謂十七地。”十七地的名目论中列全:五识身相应地、意地、有寻有伺地、无寻唯伺地、无寻无伺地、三摩呬多地、非三摩呬多地、有心地、无心地、闻所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声闻地、独觉地、菩萨地、有余依地、无余依地。1
十七地的排法本身是一份自述,值得单看。前九地按心的状态排,从五识与意,到寻伺的有无,到入定与否,到有心无心;中三地按闻思修的次第;后五地按乘与依。一部百科的目录就是一份世界观。这一派把“地”理解为瑜伽师所处的境地,不按教义的分科来排。第十四篇的心路论、第十五篇的七十五法,排的都是法;这里排的是修行者所在的位置。名从此出:瑜伽师之地,故名瑜伽行。
唯识,以宗义立名:三界唯识,是它对外立论时打出的旗。一个名字记出身,一个名字记主张;出身是禅堂,主张进讲堂。这个次序值得先记住。
谱系三代,与两桩旧案的处理。 弥勒,无着,世亲。传统说无着上升兜率亲从弥勒受法,带回五论;近代学者多作历史化的读法,或立一位名叫弥勒奴的历史人物,或把五论归于无着一人主导的创作与整理。上部第六篇第一章已详陈两说与本书的立场,此处不重述。
世亲另有一桩旧案:弗劳瓦尔纳一九五一年提出两世亲说,谓写唯识论著的与写《俱舍论》的是同名的两个人。第十七篇导读对此的处理是只交代结论与理由,本篇同例。
两桩旧案对本篇的问题影响很小,这一句要写明白。 本篇审的是文本里的机制与条款,不是作者的身份。种子六义的三条遮字条款、二十论那三句自我限定、四分说的止退措辞,无论作者归属如何裁定,条文一字不变。判一套机制安不安于施设身份,用的是它自己写下的定义,与谁写下它无关。这也是本篇可以不裁那两桩旧案的理由。
有一处谱系事实与本篇的问题直接相关,须点出:世亲自俱舍转入大乘。第十七篇末章的判词是,《俱舍论》是部派哲学的落幕与大乘哲学的门槛,同一部书两个身份,到最后一页都没有合一;世亲在《俱舍》里把种子说到所依身的转变,再往前一步就得给相续找一个更深的地基,那一步他在《俱舍》里没有走。门槛的另一侧就是本篇,第三章接的正是这一步。
文献地图六件。 本篇的取用底本全在汉语,玄奘译场把这一派的家底几乎整体迻译成汉语。
| 书 | 卷 | 造译 | 体裁与性质 | 本篇取用 |
|---|---|---|---|---|
| 解深密经(T0676) | 5 | 玄奘译 | 经,宣言:三性三无性、三时判教、心意识相 | 一、二、三章 |
| 瑜伽师地论(T1579) | 100 | 弥勒说,玄奘译 | 百科,十七地 | 本章;其余存目 |
| 摄大乘论本(T1594) | 3 | 无着造,玄奘译 | 纲要,十殊胜 | 三章 |
| 唯识二十论(T1590) | 1 | 世亲造,玄奘译 | 对外辩护状 | 五章 |
| 唯识三十论颂(T1586) | 1 | 世亲造,玄奘译 | 体系纲领,三十颂 | 二至六章 |
| 成唯识论(T1585) | 10 | 护法等造,玄奘译 | 注疏体,十家之释合糅为一 | 全篇 |
另有两件随文取用:辩中边论(T1600)供第二章的空性偈;摄大乘论真谛旧译(T1593)作新旧对照。
这张表读出来有一件事:六件的体裁跨度极大,经、百科、纲要、辩护状、颂本、注疏各占一格,且六件全在汉语中整装在场。与第十九篇的处境正相反,那一篇的导读记过材料的不对称,佛护无古汉译、月称主著缺半、寂护师弟全未译出;这一篇的难处在材料太多而不在太少,略解的裁剪责任因此落在选目上,选目的凭据在接口:凡承前篇之问、供后篇之用者入,余者存目。
成唯识论的体例要单记,并由此立一条通用的引用规矩。 这部书是汉译史上罕见的处理:玄奘把十家注疏糅成一部,署名护法等造。后果有二。
其一,读论时“有義”二字后面站着的是谁,论本不说。第四章四分说那一处即是标本:二分、三分、四分三重递进以“有義”与两种“者”并列写出,通篇不署名,汉传注疏后来才以一分、二分、三分、四分判摄安慧、难陀、陈那、护法。
其二,本书引成唯识论时,凡遇“有義”并列,只取论主所取的一支,并注明其余存异;凡遇后世注疏加上的署名,按上部第六篇第三章的时代限定处理,标为东亚注疏传统的分类语言,不当作印度论师的自称。这条规矩本章立,各章沿用。
三时判教:这一派的自我定位。 解深密经卷二无自性相品借胜义生菩萨之口把三时说全,三段抄录:
初时,“在婆羅痆斯仙人墮處,施鹿林中,惟為發趣聲聞乘者,以四諦相轉正法輪”,评语是“有上、有容,是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
第二时,“惟為發趣修大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以隱密相轉正法輪”,评语是“亦是有上、有所容受,猶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
第三时,“普為發趣一切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以顯了相轉正法輪”,评语是“無上無容,是真了義,非諸諍論安足處所”。2

三条判读。
其一,三时的分判不落在内容上,落在相上。 第二时与第三时所依的那一串完全相同: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第三时只多出“無自性性”一词,而转法轮的方式一作隐密相、一作显了相。这一点要看准:三时判教并没有说空教说错了,说的是空教说得不够显了。这一派自认所做的是给空教补一套说话方式,无自性之说须按三性分疏,密意方显。
其二,了义与否的判准是“諍論安足處所”。以是否给争论留下立足之地来判了不了义,这是一个语用判准,不是一个真值判准。初时二时被判为未了义,理由是它们容得下争论;第三时被判为真了义,理由是无上无容。这个判准的性质值得留意,第十九篇第六章处理二谛诸读时也遇到过同型的东西:教化坐标与逻辑坐标是两套,混用会出事。
其三,这个自我理解成不成立,是空有之诤的正题,第七章开审。而第七章的实况可以先说破一半:清辨对收编的答复是“我則不爾,云何迷成相應師義”,收编在对方那里当场被拒。判教互判之争携带的是教化路线,逻辑内容的部分另算,这条裁定在第十九篇第六章立过,本篇第七、八章沿用。
取径声明。 本篇按义理骨架组织,不按文献编年;逐章标明所据原典。全篇同持一问:这套机制能不能安于施设身份。量具是第十八篇的定理与条款,逐章随用随标。新旧两译之别牵出的摄论师一系,与玄奘窥基的法相宗,皆本篇故事的汉地续集,第八章立路标而不开篇。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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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卷一(T30, no. 1579, p. 279a8–20;弥勒说,玄奘译):“云何瑜伽師地?謂十七地。”嗢拕南颂与十七地全目同卷:“一者、五識身相應地,二者、意地,三者、有尋有伺地,四者、無尋唯伺地,五者、無尋無伺地,六者、三摩呬多地,七者、非三摩呬多地,八者、有心地,九者、無心地,十者、聞所成地,十一者、思所成地,十二者、修所成地,十三者、聲聞地,十四者、獨覺地,十五者、菩薩地,十六者、有餘依地,十七者、無餘依地。”本论百卷,本篇仅取本地分开卷的立目,余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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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经》卷二无自性相品(T16, no. 676, pp. 697a23–b9;玄奘译)三时全段:“初於一時在婆羅痆斯仙人墮處,施鹿林中,惟為發趣聲聞乘者,以四諦相轉正法輪……有上、有容,是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在昔第二時中,惟為發趣修大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以隱密相轉正法輪……亦是有上、有所容受,猶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於今第三時中,普為發趣一切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以顯了相轉正法輪……無上無容,是真了義,非諸諍論安足處所。”弥勒五论归属与两世亲说的两造与本书立场,见上部第六篇第一章;成唯识论合糅十家之说与“有义”不署名的体例,见同篇第三章及本篇第四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