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定义的授权

上一章立了定义,本章验它们的产地。第一章边界条款的第三类说,归谬的资格在于用对手的词、按对手的用法;对已经下了定义的词,这句话就落实为一道手续:定义须逐字回到对手自用的文本。本章做三次兑现,加一次现代对表,随后把对手拒收定义时的退路写成正式的条件式,最后把拒收逻辑这条终极退路的代价记录在案。

兑现一:自性三条件。 观有无品开场是对手先发问1:诸法各有性,以有力用故,如瓶有瓶性、布有布性,是性众缘合时则出。这一问自带两条信息:对手认性是凭力用被认定的,并主张性可从众缘合出。龙树的回答立即锁死第三条件: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性若可造作,即不成其为性。青目注补上一个判别性的比喻与一组对照:如金杂铜则非真金;性若决定,不应待他出,非如长短、彼此,无定性故待他而有。三条件的出处至此完整:非缘生出自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不待异法成逐字见于颂文,不随缘转出自若法实有性、后则不应异一颂。值得单独登记的是那组对照:长短、彼此这类相待而立的性状,被注家划入无定性故待他而有一栏,对手自己的清单也把它们单列一处,见下。关系性状不入本体之列,是两造少有的共识;第四章的关联性前提,要从这条共识起步。

兑现二:实有判准,有部之判。 判准的定本在《俱舍论》卷二十二2:彼觉破便无,慧析余亦尔,如瓶水世俗,异此名胜义。破与析两道手续及其判读,第十五篇第一章已作全幅分析,此处只取授权所需的两点。其一,这条判准是对手的定本自述,非本书代拟。其二,《大毗婆沙论》卷九的五种有清单里,实有一栏的原文定义是:实有,谓一切法各住自性。3 实有由自性来定义。这一句是本篇最要紧的授权文书:把 E3 与 D2 捆在一起的不是本书的 D3,是对手自己的辞典;D3 所处理的组合,正是对手亲手捆好的组合。同一份清单还把相待有单列一种:谓此彼岸长短事等。与青目注的那一栏相合,见上。

兑现三:实有判准,众贤之判。 众贤在《顺正理论》卷五十另立判定标志4:为境生觉是真有相;无所待于中生觉为实有,有所待于中生觉为假有。授权点有二。这条标志出自对手阵营最后的系统自辩,立它为的是守住三世法、得、无为这份名单,来历见第十七篇第七章;它与破析之判分工不同、外延未必重合,正印证第一章的登记。本篇的证明只需一件事成立:对手按他自己认下的任何一条判准,承认某 x 实有。

对表:现代刻画。 Westerhoff 论自性的专章把现代解读分列两个维度:本体维度(书 20 至 45 页)与认知维度(书 46 至 52 页)。5 D2 三条件全属本体维度的题域;众贤以认识为凭的判定标志,则与认知维度相邻。本篇的定义在现代分类里各有其位,对表的用途只有一个:证明这套定义不是佛教内部的自造之物,现代研究刻画同一概念时,切在同样的关节上。细目的逐条对表,随后各章用到哪条给哪条。

条件式降格,正式陈述。 若有对手拒认以上定义,本篇不与之争辩定义,命题整体降为条件式:对任何谓词组合 R 与 N,只要 R 承担实有一职、N 满足三条件的图式,T 的三个版本就对一切 ∃x[R(x) ∧ N(x)] 型命题照常生效。拒认者只有两条出路。给出更弱的 N,允许待他、允许随缘变异:那么它已不在 D3 的适用范围内,本篇与之无争,代价是他手里的东西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本体。给出同强的 N:则图式照旧适用,证明照旧生效。定义之争到此关闭:本篇所对的是三条件的图式,凡认领图式者,无论改换什么名目,都在适用范围之内。

最后一条退路:不认逻辑。 退路还剩一条:矛盾律与归谬法一并拒收。这条路本篇称为掀桌:桌子一掀,桌上就再没有可输的东西。对这条路,本篇同样不作争辩:与拒绝论证的人论证,每一步用的都是他不认的东西;驳无可驳,本篇只把代价记录在案。其一,拒收矛盾律的人从此说不出自己主张什么:断言若不再排除它的否定,信条就失去内容,最庄严的肯定与对它的亵渎再无分别。其二,凡教义体系皆以矛盾律为骨架:正统与异端的分判、信理与谬说的分判、由教义推出后果的全部作业,都以矛盾为界线;界线一撤,先失效的是教义学自身,不是本篇的定理。其三,弃逻辑者同时废掉自己的全部证明:为本体或神明所立的每一条论证都以逻辑为凭,不能受质疑时废除它、举证时又启用它;要这样分时启用,就需要一条裁定逻辑何时当值的元规则,而那条元规则承担的正是逻辑原来的职务。其四,成熟的神学传统自己就拒绝这条路:全能历来被解释为不含做成矛盾,因为矛盾不是一件可做而未做的事。所以这条退路买到的是退出讼案,谈不上胜诉:它保住了那句话的字面,代价是那句话不再是一个主张。此路与第七章要讨论的双面真理读法是两回事,后者是一套仍受规范约束的逻辑提案,仍在讲理之列。神学恰是最常被指望走这扇门的领域,第八章处理永恒与创造时会回到门前。

本章交出的。 五份文书:三条件的原文出处;实有与自性互相定义的对手辞典;两判准分工不重合的记录;图式化的条件式降格;弃逻辑退路的代价清单。第三章起,工具上场。


以下为本章的白话重述,规矩同第一章:只换语言,不添内容,出入以上半为准。

这一章干的活像验货:上一章开出的三条自性、两条实有判准,逐件送回出处,看是不是对手自家的东西。

先看《中论》那一品。开场是对手先说话:万物各有本性,瓶有瓶性、布有布性,因缘凑齐它就出来。龙树接的头一句就把这条路堵死:从因缘里出来的,就是被造作的;被造作的,配不上性这个字。注家补了个比方:金子掺了铜,就不是真金。又补了一组对照:长和短、这个和那个,这类东西人人都承认是比出来的、对着说才有的,没人给它们发本体的资格。三条自性就是从这里取出来的:不是被产生的,不靠别的东西成立,不跟着条件变。头两条在颂文与注文里几乎是原话,第三条出自同品那句若法实有性、后则不应异。

再看实有的判准。这是有部自己写进《俱舍论》的检验:一样东西,砸了它,关于它的认识跟着没了,它就只是世俗的有;不砸,用思维把它的成分一样样挑出去,认识跟着没了,也只是世俗的有;两道手续都熬得过的,才算胜义的有。更要紧的是《大毗婆沙论》里那份清单,白纸黑字给实有下的定义就是一切法各住自性:什么叫实打实的有?各自守住自己的本性就是。换句话说,实有和自性这两样,是对手自己捆在一起的;上一章要处理的正是这个组合,不是我们硬凑一对来充数。

众贤那条标志是另一路:看它能不能单独当认识的对象。两条判准分工不同,判决也未必一致;所以上一章才说,我们只需要对手按他自己认下的那一条,承认有这么个东西。

现代研究也这么切。Westerhoff 把自性的读法分成存在一侧与认识一侧,我们的三条件在前一侧,众贤的标志挨着后一侧。这套定义不是佛门内部的私货,这个概念在谁手里都长这个样子。

再说对手不认这套定义怎么办。答复是:不吵。你把本体定义得更软,允许它靠别的、允许它变,那它不在我们管的范围里,我们无话可说,代价是你手里那个东西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本体;你定义得同样硬,那换个名字也照样进范围。我们对的是那三条件的架子,凡认领这个架子的,都算在内。

还有最后一条路:桌子一掀,逻辑本身也不认了。这一条我们也不接:跟不讲理的人讲理,讲的每一步都是他不认的,没法驳,也不必驳。但代价要替他算清楚。不认矛盾律的人,从此说不清自己信什么,因为说有不再排除说没有,最庄严的那句肯定,和亵渎它的那句话,再也分不开。一套教义靠什么立得住?靠正统和异端分得开,靠信条能推出后果,这些全押在矛盾律上;桌子掀了,先塌的是教义,不是我们的定理。掀桌子的人自己那些证明也一并作废了:不能受攻的时候说逻辑无效,举证的时候又把它请回来。所以这条路买到的是弃权,赢是谈不上的。何况老成的神学家自己都不走这条路:全能向来不包括做成矛盾这件事,因为矛盾根本不是一件事。第八章谈永恒与创造的时候,还会站到这扇门前。

下一章备工具:两种否定,以及四句的现代读法。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中论》卷第三,观有无品第十五(T30, no. 1564, pp. 19c21–20b3):“問曰:諸法各有性,以有力用故,如瓶有瓶性、布有布性,是性眾緣合時則出。答曰:眾緣中有性,是事則不然;性從眾緣出,即名為作法。”青目注:“若諸法有性,不應從眾緣出。何以故?若從眾緣出,即是作法,無有定性。……如金雜銅則非真金,如是若有性,則不須眾緣,若從眾緣出,當知無真性。又性若決定,不應待他出,非如長短、彼此,無定性故待他而有。”又同品颂:“若法實有性,後則不應異;性若有異相,是事終不然。” 

  2.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二十二,分別賢聖品(T29, no. 1558, p. 116a16;世亲造,玄奘译):“彼覺破便無,慧析餘亦爾,如瓶水世俗,異此名勝義。”两道手续的逐句解读与判准性质的分析,见第十五篇第一章。 

  3.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九(T27, no. 1545, p. 41b26;玄奘译):“有說五種。一名有,謂龜毛兔角空花鬘等。二實有,謂一切法各住自性。三假有,謂瓶衣車乘軍林舍等。四和合有,謂於諸蘊和合施設補特伽羅。五相待有,謂此彼岸長短事等。”卷九并陈三份清单而论主不裁,其相互出入见第十五篇第一章。各住自性四字全书仅此一见,正在实有的定义位上。 

  4.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五十(T29, no. 1562, p. 621a18):“為境生覺是真有相,此總有二,一者實有、二者假有……若無所待於中生覺,是實有相,如色受等。若有所待於中生覺,是假有相,如瓶軍等。”同段随后将有余师所立相待有摄入实假二有,注意其例仍是此彼岸。全篇处理见第十七篇第七章。 

  5. Jan Westerhoff, Nāgārjuna's Madhyamaka: A Philosophical Introduc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19–52 页;两维度之分见该章篇目。本章仅取维度划分,节内细目随后各章逐条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