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经量部是什么

世亲反驳有部时所据的另一系,叫经量部。这个名称先天带着一个问题:它自称以经为量,不认阿毗达磨为量,可是一个不造论藏的学派,立场只能散见在别人的书里。本章不做学案史,只办一件事:把经量部的根本立场立成一份清单,后面三章逐条取用。

名称与身份,两组数字先摆出来。 《大毗婆沙论》里的常设对手叫譬喻者,九十处;《俱舍论》里譬喻者只出现两处,取而代之的是经部二十处、经部师十一处。1 2 从婆沙到俱舍,名称换了一个。譬喻者与经量部是一条线的前后段,还是两家被后人并读,学界诸说未定,本书列作学案;本书只用可以确认的部分:世亲在关键处采用的那些立场,与婆沙所录的譬喻者立场,方向一致,谱系问题不影响义理清单的成立。

立场清单。 逐条立起,各给出处。其一,现在实有,过去未来无体:三世之辩的整个反方,第十五篇第三章已按义理走过,卷二十是主战场。其二,无为非实:经部师说,一切无为皆非实有,不如色受等别有实物。2 其三,得非实:烦恼断与未断由所依身的差别成立,成就不成就如是二种但假非实,卷四明文。2 其四,无表色非实:表业形色尚且不许实有,无表更不待言,第十五篇第四章记过这一段交锋。其五,业以思为体:有部诘问经部拿什么立身业,答语把身业径直说成思,能种种运动身思,依身门行故名身业,卷十三明文。2 五条合看,一个方向:凡是只为解释持续与关联而立的项目,一律收回;能留下的只有当下起作用的相续。

清单的内在一致。 这些否定共用一条判准,实有的边界从析不散移到了作用可征。有部问一样东西经不经得起破析,经得起就实有,于是过去未来、得、无表、无为都实有;经量部问一样东西此刻在不在起作用,不在,就只是名言。边界一移,有部名单上大半的成员被判为假,空出的位置由一件东西统一承担:相续的功能差别,也就是种子。清单里推衍最广的一条,值得单独一章。

为后面各章立据。 第三章种子说,取清单其三的正面形态;第四章逐条除去心不相应行,取其三其四;第五章三无为,取其二。各章不再重立清单,只回此处引用。

交给第三章。 业果如何跨时,有部交给得与无表色,经量部交给种子与相续转变差别。替代品先立起来,才能看清那一排被顶替的东西是怎样退场的。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二百卷,玄奘译,大正藏第二十七册(T1545)。譬喻者 90 处,依 CBETA 本文言通检;婆沙所记譬喻者立场之成段者,见第十五篇第五章与第十六篇第五章所引卷五十五缘无实性一节。 

  2. 《阿毘達磨俱舍論》三十卷,世亲造,玄奘译,大正藏第二十九册(T1558)。譬喻者 2 处、經部 20 处、經部師 11 处,依 CBETA 本文言通检。无为非实一段作“經部師說:一切無為皆非實有,如色受等別有實物,此所無故”(卷六)。得非实一段见卷四:“此由所依有差別故,煩惱已斷未斷義成……諸未斷者說名成就,諸已斷者名不成就,如是二種但假非實”。业以思为体一条在卷十三分别业品:本颂作“思即是意業,所作謂身語”,长行释作“然心所思即是意業,思所作業分為身、語二業,是思所等起故”。经部一侧的正面表述在同卷,有部先问“汝等經部宗立何為身表”,逼到身业上,答作“若業依身立為身業,謂能種種運動身思,依身門行故名身業。語業意業隨其所應,立差別名當知亦爾”;思已业则作“既思惟已起作事思,隨前所思作所作事,動身發語名思已業”。白话译稿见本站《俱舍论》栏目(据 CBETA 本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