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阿赖耶识·仓库的立法

先摆立法理由。 第十七篇交来的任务单很具体,五项:业果要跨时,记忆要着落,命终要有结生的载体,灭尽定要有不离身的心,染净种子要有随逐之处。俱舍用相续转变差别扛这些活,扛得住逻辑,扛不住追问:转变差别在谁身上转?摄大乘论开卷即答,把它列为十殊胜之首:“謂阿賴耶識,說名所知依體”;心之得名,“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1 仓库由此立法:一切种子的受熏处、持有处、现行处。

三个名字,三种职能。 解深密经卷一给这个识列了三个名字,每个名字各记一种职能:“此識亦名阿陀那識。何以故?由此識於身隨逐執持故。亦名阿賴耶識。何以故?由此識於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義故。亦名為心。何以故?由此識色聲香味觸等積集滋長故”。2 阿陀那记执持,管的是身与种子不散;阿赖耶记藏隐与同安危,管的是与有情自体的绑定;心记积集滋长,管的是熏习的堆积。一个识领三项职务,名字就是职务说明书。

论文另给一套三相,与三名各有侧重,做成表最清楚:

论文所据 管什么
自相 阿赖耶 能藏、所藏、执藏 与杂染互为缘,有情执为自内我
果相 异熟 能引诸界趣生善不善业异熟果 承接业的成熟
因相 一切种 能执持诸法种子令不失 供给一切现行的因

论文原话:“此識具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為緣故,有情執為自內我故,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自相”;“此是能引諸界、趣、生,善、不善業異熟果故,說名異熟……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果相”;“此能執持諸法種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種……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因相”。3 三相之中,执藏一义要单记:所执者是这个识,能执者是末那,第四章接手。仓库不自认为我,是隔壁那个识把它认作我的。

立法的同一页上有一枚罕见的东西:警告标签。 解深密经颂:“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4 立法者自己预告了这个识最容易被读成什么:一个我,一个常住的底座。这枚标签的证词要三面分开读。第一面,自觉:用第十八篇的话说,文本自己预知了 E3 化的风险,并把风险写进了颁布程序,通检诸家,此为罕见的一笔。第二面,避嫌:同一句也可读成先行挂牌的免责声明;挂牌是便宜的,牌上写什么,不改机器长什么样。第三面在凡愚二字的划界语法里:凡把此识读成我者,按颂文的分类恰落进凡愚一格,问难于是有了预设的去处;标签自带把批评者预归凡愚的用法,后世用不用另说,语法先在。三面之外还有一条不可移的证词:恐彼分别执为我六字,等于承认此识的相貌本身招这种读法;警示与对己不利的自述,同在一句。本书的记法随之分工:标签证明立法者知道机器长什么样;挡不挡得住读法,归接受史;改不改得了机器,归功能层,本章末与第八章接办。同一部经在稍后又补一手,说菩萨于内各别“如實不見阿賴耶、不見阿賴耶識”,方名胜义善巧2:这个识本身同样在所不见之列。防线立了两道,一道防凡愚执我,一道防菩萨执法。

种子六义:营业条例逐条读。 六义是这一派为种子写的定义,也是本篇最要紧的一份证据。逐义抄录并释:

论文定义 所遮
一、刹那灭 体才生无间必灭,有胜功力 此遮常法,常无转变,不可说有能生用
二、果俱有 与所生现行果法俱现和合 遮前后及定相离
三、恒随转 要长时一类相续,至究竟位 此遮转识,转易间断
四、性决定 随因力生善恶等,功能决定 遮异性因生异性果有因缘义
五、待众缘 要待自众缘合,功能殊胜 此遮外道执自然因不待众缘恒顿生果
六、引自果 于别别色心等果,各各引生 此遮外道执唯一因生一切果

原文的“遮”字要一条条看;遮,拦也、排除也,因明所谓遮诠之遮:一条遮文只规定这条定义挡掉哪种读法,不正面添说是什么。刹那灭遮的是常法,理由写得极干净:“此遮常法,常無轉變,不可說有能生用故”;待众缘遮的是自然因,“此遮外道執自然因不待眾緣恒頓生果”;引自果遮的是一因生一切果。5 三条合起来,正对第十八篇 D2 的三个条件:不变、不待他、独立成事。立法者亲手把自性的三个条件拒在门外:种子按定义不可能是自性者。 条款写在定义里,这是事实;条款的效力归哪一层,要分开记。两个层名在此立为本书量具:声称层,管文本怎样称呼、许诺、禁读自己的构件;功能层,管构件在机器里实际承担什么职务。六义的遮字全部作业在声称层:它规定种子不得叫常法、不得叫自然因、不得叫独因。功能层则看种子受雇做什么。本章开头那份任务单五项,业果跨时、记忆着落、结生有载体、灭尽定持心、染净随逐:这份岗位说明书,恰是无我说开除补特伽罗之后空出来的旧岗(上部第五篇第五章的犊子之诤、第十五篇第四章的形式性实体,争的与补的都是这个岗)。种子学接下旧岗的全部业务,六义是给新雇员加发的守则;守则句句可验,守则能不能改掉岗位的形状,是另一件事。刹那灭与恒随转两义合读最见此意:声称层上灭在每一刹那,功能层上一类相续直到究竟位;无常之名与贯穿之职同页并存,添上这一名,机器的行为无一处因之而变。故这份条款的辩护范围要如实记窄:挡得住“这一派自认自性”的指控,声称层合规,原文具在;挡不住“这台机器是否仍按自性的岗位形状运转”的追问,那一问在功能层,本章记案,第八章开庭。此处并有一面镜子照向第五章:无境论证若把“解释里用不着外境”举成“实际上没有外境”,是把闲置当证明,第五章判其为滑移,世亲原文以遮而不立自守;六义若把“定义里不叫自性”举成“机器里没有自性的活”,是把条款当证明,同型的滑移换了方向。责法相同:闲置证不出存无,条款证不出职务。

图 3-1 种子六义与自性三条件:三条遮各对一条

余下三义各有各的职守。果俱有要求种与现行同时,因果不许错位;恒随转要求一类相续到究竟位,把种子与转识分开;性决定要求善种生善果,堵住的是余部“异性因生异性果”那条路。论文收在一句限定:“唯本識中功能差別具斯六義,成種非餘,外穀麥等,識所變故,假立種名,非實種子”。5 世间的麦种只是借名,真种子只在本识里。这句限定值得留意:它把种子这个词从一个比喻收成了一个术语,比喻的来源被明文遣散。

熏习:所熏与能熏各四义。 有种子就得有存进去的手续,论文为此另立八条。所熏四义:“一、堅住性”,始终一类相续能持习气,此遮转识与声风;“二、無記性”,平等无所违逆,此遮善染势力强盛者;“三、可熏性”,自在而性非坚密,此遮心所及无为法;“四、與能熏共和合性”,同时同处不即不离,此遮他身与刹那前后。能熏四义与之对榫:“一、有生滅”,此遮无为;“二、有勝用”,此遮异熟心心所之羸劣;“三、有增減”,此遮佛果圆满善法;“四、與所熏和合而轉”。6

八条一起看,两张资格表把人选卡得只剩一个:所熏唯异熟识,能熏唯七转识及其心所。这里有一处值得单独称量的自我限制:所熏第二义要求无记,论文随即推出一个后果,“由此如來第八淨識,唯帶舊種,非新受熏”;能熏第三义要求有增减,论文也随即推出,佛果圆满善法“無增無減,故非能熏。彼若能熏,便非圓滿,前後佛果應有勝劣”。6 定义一旦立死,佛果就被排除在这台机器的进料口之外。一套体系肯让自己的最高位受定义的约束,这是它认真的地方。

熏习的运转论文用两个喻收束:“三法展轉因果同時,如炷生焰、焰生焦炷,亦如蘆束更互相依,因果俱時,理不傾動”。6 灯芯生焰、焰又焦炷,芦束互倚而立:两个喻要的都是同时而互为条件,不是先后相生。这与第十四篇二十四缘里的俱生缘同一取向,也与第十五篇六因四缘的俱有因可以对读;三传在“同时互为条件”这件事上给的答案高度一致,分歧只在把它安在哪一层。

图 3-2 熏习:两张资格表与同时因果的回环

本有与新熏:这一派内部的一场诤。 种子从哪里来,论文列三家,是本篇少有的一处诸说并陈,值得整段读。

第一家主张种子全部本有:“一切種子皆本性有,不從熏生。由熏習力但可增長。”所引证据一是经说有情“無始時來有種種界,如惡叉聚,法爾而有”,二是五种性的差别须有法尔种子作依据,三是瑜伽师地论说地狱成就三无漏根“是種非現”。7 第二家主张种子全由熏生:“種子皆熏故生。”理由干净,种子既是习气的异名,习气必由熏习而有,“如麻香氣,花熏故生”;至于种性差别,改由有障无障来立,与无漏种的有无无关。7 第三家合二为一:“種子各有二類。一者本有……此即名為本性住種。二者始起……此即名為習所成種”。7

第三家是论主的定说,理由也写在原文里:若种子唯本有,则转识不能与阿赖耶为因缘性,经说“諸法於識藏,識於法亦爾”的互为因果就落了空。7 这条理由值得记:它是从机制的自洽出发的,不从教证出发。三家共享同一批经证,分歧在于怎样安置熏习这道手续;论主取合说,为的是保住转识与赖耶双向为因这条线。

这场诤对本篇的问题有直接后果。全本有的读法最危险:一套法尔而有、不从熏生的种子,离“不待他而立”只差半步。论主选的合说把这半步堵住了,本性住种虽然法尔而有,仍须“由染淨新所熏發”,仍在六义的管辖之内。取哪一家,与安不安于施设身份直接相关;论主取的正是最不容易越界的那一家。

存在论证的形制,本章的一个对表点。 论文为赖耶立存在,用的句式高度统一,可以称作“离此不可得”格式。果相一节:“離此命根、眾同分等恒時相續勝異熟果不可得故”;因相一节:“離此餘法能遍執持諸法種子不可得故”3;卷四论四食一节:“諸有執無第八識者,依何等食?”。8 三处一个模子:指出一项必须有承担者的功能,再指出现有的清单上无人能担,于是设一个能担的。

这个形制值得与第十五篇第四章正面对读。有部为“持续”这件事造了得、无表色、命根、众同分,用的正是同一手:某件事需要一个承担者,现有诸法办不了,故别立一法。第十五篇量过这一手的成色,判词是形式性实体的引入与回归。唯识在这里用的是同一个论证形式,造出来的却是一个识。形式相同,成色未必相同,差别在被造出来的东西自带什么条款:得与无表色是被立为实有的法,赖耶则在同一部论里被写死为刹那灭、待众缘、可受熏、阿罗汉位舍。同一手法造出一件不合自性条件的东西,这正是第八章要落的判。这一段也了结第十五篇留下的一笔悬案:第十五篇第四章那组困难,在此取得的解法是把实体清单清零而功能一件不少。

仓库整体的相貌。 三十颂一句:“恒轉如瀑流,阿羅漢位捨”。9 恒,故非断;转,故非常;瀑流,故是相续事件之流,不是一件东西;阿罗汉位舍,故这个总处都不是常设机构。与神我之别由此清楚:受熏、可转、有舍,凡此皆自性者按定义做不得的事。不过这句区别要标层:赖耶以不合 D2 诸条件为立身之本,是声称层的实况。功能层上,它坐的恰是 D2 语汇当年为之而设的职位:贯三世、持种子、与一期自体同安危的那个承载者。条款也须分级:受熏是真改状态,有功能的兑现;位舍按论文细则是舍名非体(第四章引其文),兑现减半;刹那灭之于一类相续,则只在称呼上运转。声称与职务之间这道张力,本章记案,第八章总判。

收束一笔。 仓库还是底座,第八章总判;证据方向先记下:立法条文全部朝施设一侧写,警告标签防的正是朝另一侧读,声称层的档案齐整无缺。功能层自成另一册:种子学的岗位说明书与补特伽罗的旧岗形状重合,条款有功能兑现与仅在称呼两类。两册分开报送。后世凡把赖耶读成真我常心者,违的不是本书的条款,先违了立法者的原文;而立法者的原文管得住称呼,管不管得住岗位,是第八章的正题。同时存案一处:“离此不可得”这个论证形式本身,只能证到功能位的必要性,证不到承担者的实有;论文用它立赖耶,用得比有部立得与无表色时谨慎,可是形式的限度是一样的。此案与圆成实(第二章)、自能立(第四章)并列,交第八章。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摄大乘论本》卷一(T31, no. 1594, pp. 133a5–18、134a7–11;无着造,玄奘译):“謂阿賴耶識,說名所知依體。”“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所知依列为十殊胜之首,同卷。 

  2. 《解深密经》卷一心意识相品(T0676,玄奘译):“此識亦名阿陀那識。何以故?由此識於身隨逐執持故。亦名阿賴耶識。何以故?由此識於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義故。亦名為心。何以故?由此識色聲香味觸等積集滋長故。”胜义善巧一段同品:“如實不見阿陀那、不見阿陀那識;不見阿賴耶、不見阿賴耶識。” 

  3. 《成唯识论》卷二(T31, no. 1585, pp. 7c20–8a2;护法等造,玄奘译):“初能變識,大小乘教名阿賴耶,此識具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為緣故,有情執為自內我故,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自相,攝持因果為自相故。”“此是能引諸界、趣、生,善、不善業異熟果故,說名異熟。離此命根、眾同分等恒時相續勝異熟果不可得故。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果相。”“此能執持諸法種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種。離此餘法能遍執持諸法種子不可得故,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因相。” 

  4. 《解深密经》卷一心意识相品(T16, no. 676, p. 692c22–23)颂:“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5. 《成唯识论》卷二(T31, no. 1585, pp. 9b8–10a1)种子六义全段:“一、剎那滅。謂體纔生無間必滅,有勝功力,方成種子。此遮常法,常無轉變,不可說有能生用故。”“二、果俱有。謂與所生現行果法俱現和合,方成種子。”“三、恒隨轉。謂要長時一類相續,至究竟位,方成種子。此遮轉識,轉易間斷。”“四、性決定。謂隨因力生善、惡等,功能決定,方成種子。此遮餘部執異性因生異性果有因緣義。”“五、待眾緣。謂此要待自眾緣合,功能殊勝,方成種子。此遮外道執自然因不待眾緣恒頓生果。”“六、引自果。謂於別別色、心等果,各各引生方成種子。此遮外道執唯一因生一切果。”限定句:“唯本識中功能差別具斯六義,成種非餘,外穀麥等,識所變故,假立種名,非實種子。” 

  6. 《成唯识论》卷二(T31, no. 1585, pp. 9c6–10a7):“所熏、能熏各具四義,令種生長,故名熏習。”所熏四义:“一、堅住性……二、無記性……由此如來第八淨識,唯帶舊種,非新受熏。三、可熏性……四、與能熏共和合性。”能熏四义:“一、有生滅……二、有勝用……三、有增減……彼若能熏,便非圓滿,前後佛果應有勝劣。四、與所熏和合而轉。”结论:“唯異熟識具此四義,可是所熏”“唯七轉識及彼心所有勝勢用,而增減者,具此四義,可是能熏。”两喻:“三法展轉因果同時,如炷生焰、焰生焦炷,亦如蘆束更互相依,因果俱時,理不傾動。” 

  7. 《成唯识论》卷二(T31, no. 1585, pp. 8a20–c5)三家之诤:“此中有義:一切種子皆本性有,不從熏生。由熏習力但可增長。”所引经证:“一切有情無始時來有種種界,如惡叉聚,法爾而有”“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瑜伽证:“地獄成就三無漏根,是種非現”“從無始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本性住性”。第二家:“有義:種子皆熏故生。”“種子既是習氣異名,習氣必由熏習而有,如麻香氣,花熏故生。”第三家(论主定说):“有義:種子各有二類。一者本有,謂無始來異熟識中法爾而有……此即名為本性住種。二者始起,謂無始來,數數現行熏習而有……此即名為習所成種。”定说的理由:“若唯本有,轉識不應與阿賴耶為因緣性”,所引偈作“諸法於識藏,識於法亦爾”。 

  8. 《成唯识论》卷四(T31, no. 1585, pp. 17b11、17c2–3)四食一节:“諸有執無第八識者,依何等食?”所引经作“一切有情皆依食住”。同类立证句式在卷三、卷四凡数见,本章只取其形制,逐条不备录。 

  9. 《唯识三十论颂》(T31, no. 1586, p. 60b8;世亲造,玄奘译)第四颂:“恒轉如瀑流,阿羅漢位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