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二谛之辨·诸家读法的定理形审读¶
第十八篇第六章说过,二谛的诸家读法之争是下一篇的正题;本章兑现。先把候选读法排队。读法一,分境:二谛是两个对象域,俗谛之境与真谛之境各有其物。读法二,分智:二谛系于两种认识,凡智所得为俗,圣智所得为真。读法三,分教:二谛是两门言教,不关境理。读法四,分断言层次:世俗谛为 E1、E2 断言之合法性,第一义谛为定理自身,即第十八篇的形式定位。先立三条判准:不添新本体;保得住保全定理;层级条款可以在该读法内表述。
逐家测距。有部,分境读的老家:依世俗理说有瓶等是实非虚,句中已有依理二字,谛之为谛已系于说理的方式,半步在言;但实有清单仍立着一个真谛之境,破析不散的法体域。按判准一即出局:真谛之境上的每一个住户都是 D3 候选,第十八篇的机器对它们各判过一遍。1
清辨,简别读:每一条胜义命题带真性简别,打击面随句钉死。这实质是把胜义做成作用域标记,与层级条款甲同一方向,是诸家中离定理形最近的一步。危险在物化:若真性由标记升格为一域,仿佛有一个叫胜义的地方,就退回了分境读。清辨本人的用法停在标记侧,掌珍论说得明白,就胜义谛立有为空、非就世俗:胜义在句中由就字引导,是评估方式,不是处所。
月称,守法读:世俗以世间共许为全部验收,胜义不另设境,唯以圣者于中无所见为言。防一手要记:若把圣智抬成一件实有的能力、把胜义做成圣智的专属对象域,分智读就物化为分境读的变体;月称以无所见为见的说法,正是要堵这个口。
吉藏,分教读:唯是教门不关境理,三条判准全过。不添本体,教门非物;保全定理有安放处,世谛照常;层级条款可表述,四重即条款丙的迭代。与读法四的差异只剩维度:教门的升降随对机,作用域的划定随量词;一个是教化坐标,一个是逻辑坐标。
裁定三句。其一,分境读出局,凡使二谛成两域者,第二域的住户全数入适用范围。其二,分智读须加防倒装条款方可存活:智不立为 E3 项,则它退化为守法读的认识论表述,无独立危害。其三,分教读与分断言层次读同构:两者都把二谛之分安在言说侧,都以顶层为不可依得的静默;不同在坐标系。可互译的部分覆盖了全部逻辑内容;不可互译的剩余是对机维度,什么时机对什么根器说哪一重,这是教化学的事,逻辑学在此无票可投。故最终收束:二谛之辨四读,在定理形下收敛为一读,加一个教化学参数。剩余可辩点照登:对机维度是否真的不携带逻辑内容,异议者可从四重的对手索引处再起;本书注册此点,不作终判。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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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不引新材料。所据引文分见第一章(掌珍论简别段)、第五章(大乘玄论、二谛义诸段)与第十八篇第二、六章(俱舍依世俗理段、二谛形式定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