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吉藏·二谛四重与中假¶
三论之学自罗什门下南传,经僧朗、僧诠、法朗三代经营,至吉藏集成。吉藏著述等身,本章只取答本篇之问的三件:于谛与教谛之分、四重二谛、中假义。1
于谛之分是三论义的地基。二谛义说:“凡所解為世諦。聖所解為第一義諦”。同一批事,凡于之解为有,圣于之解为空;谛系于其所对,故名于谛。于谛之上另立教谛:“所依是於諦說法是教諦也”。如来依两种于谛说法,说出来的两门言教才是教谛。2 这一手把真理谓词做了两层处理:于谛层,真对听者相对化;教谛层,二谛整个移出对象域,成为言教的分类。
大乘玄论把后一层说到极处:二谛“唯是教門不關境理”。不是两个世界,不是两层对象,是两种说法。3 第十八篇第六章给二谛的形式定位是断言层次之分;两句话隔着一千四百年,说的几乎是同一件事。亲缘与差异,下一章正式对表。
教门既是方便,就可以升阶。四重二谛,大乘玄论卷一原文具在:初重,“他但以有為世諦。空為真諦”;第二重,“若有若空皆是世諦。非空非有始名真諦”;第三重,“空有為二。非空有為不二。二與不二皆是世諦。非二非不二名為真諦”;第四重,“此三種二諦皆是教門。說此三門。為令悟不三。無所依得始名為理”,收顶一句,“言忘慮絕方是真諦”。3 结构看点有三。其一,每一重把前一重的全部分别整体降为世谛:这是空亦复空的机械化,层级条款丙被做成一部可以逐级上行的阶梯。其二,阶梯带对手索引,原文自注初重对毗昙,第二重对成实,第三、四重对当时的唯识诸师:每一重的真谛恰是把某家的胜义降级为自家的世俗,这部阶梯同时是一部判教史。其三,顶层不是一个更高的对象:无所依得始名为理,言忘虑绝方是真谛。理不在格位上,与第十八篇的判定同拍:情形层的静默是本分,胜义谛是不变式,不是更高一层的境。吉藏还有一句教门自觉的妙语:“不可以月指月。應以指指月”。教说是指,不是月;谁把二谛当境执取,就是以月指月。3
中假义一句带过:中道不立为第三种境,中后有假、假后有中,说中为破偏,说假为存用。与第十八篇三是偈一节的读法同构:中道是双拒加保全的合名,不是新的形而上学立场。
三论的成绩单:把二谛从境理挪到言教;把空亦复空做成可操作的阶梯;把僧肇时代缺的那道分寸,说空而不成断见、遮而不立,以教门的名义补齐。存疑一件照录:阶梯以对机升降,第十八篇的层级以作用域划定,两者是不是同一件事的两种记法,下一章开审。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
吉藏著述本章涉及三种:《三論玄義》(T1852)、《大乘玄論》(T1853)、《二諦義》(T1854)。 ↩
-
《二諦義》卷上(T45, no. 1854, pp. 80a10–12、79a3–4):“凡所解為世諦。聖所解為第一義諦。”“所依是於諦說法是教諦也。” ↩
-
《大乘玄論》卷一(T45, no. 1853, pp. 15a14–16a10):“唯是教門不關境理。”四重二谛段:“他但以有為世諦。空為真諦。今明。若有若空皆是世諦。非空非有始名真諦。三者空有為二。非空有為不二。二與不二皆是世諦。非二非不二名為真諦。四者此三種二諦皆是教門。說此三門。為令悟不三。無所依得始名為理。”“言忘慮絕方是真諦。”“不可以月指月。應以指指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