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随眠与断惑

烦恼在这套体系里的正名是随眠。第十五篇处理过它的邻居们,得、无表色、命根,唯独没有正面处理烦恼自己;本章补上,并且始终带着本篇的问题:这套越开越细的断惑位次表,是分类的成绩,还是增设的样本。

随眠的地位之争。 大分歧先记下。有部立随眠即是烦恼自体,与心相应,眠伏与现起只是同一法的势用差别。这一条婆沙是承接来的,本论《发智论》卷一释随增,作彼随眠与此心相应未断及缘此心,相应二字本论就有。2 婆沙卷五十把它当已定的前提用,问随眠皆与心等相应,如何言依不相应说,答此中于得立随眠名。1 对面并非一家。分别论者立随眠是缠种子,随眠自性心不相应,诸缠自性与心相应,缠从随眠生;这几句在卷六十,全书仅此一处,而且不是单摆的立场,是他们证阿罗汉无退的前提,已断随眠则缠不生,缠不生则无从退。1 譬喻者的记录另是一路:卷二十二说他们不许随眠于所缘随增,也不许于相应法有随增义;卷九十说他们立心心所法次第而起互不相应。1 两家的结论撞到一处,走的却是两条路,分别论者另立一个不相应的实体来安放种子,譬喻者把相应这个关系整个取消。到《俱舍论》卷十九,经部把话说完整,随眠体非心相应非不相应,无别物故,烦恼睡位说名随眠,于觉位中即名缠故;同一段回头驳了分别论者,若烦恼另有一个心不相应的随眠作种子,则念也该另有一个不相应之法来引生后念,而念并不如此。3 缠字全书七百七十五处,随眠与缠的分工是这场争论的地面。1

争的是什么。 一句话可以说清:烦恼不现行的时候,以什么方式还在。有部的答案与它处理一切持续的答案同构,法体恒有,系属由得来管,所以随眠必须是与心相应的实法;对面两条路都把不现行的烦恼说成一种潜势,那正是种子说的前身,第十七篇第三章要接的线,从这里就埋下了。婆沙没有把这一争交给评曰:卷二十二与卷五十通篇不见评曰二字,卷六十的两处评曰各管别的题目。相应一边靠两样东西立住,卷五十把它当作不必再问的前提,卷六十答分别论者用的是四句斥语,无知果、黑闇果、无明果、不勤方便果。1 这与第三章归纳的方向一致:潜势之说会松动法体恒有的地面,凡守法体者胜。

九十八随眠,一次标准的乘法。 九十八随眠四字全书一百零九处。1 开列的路数是本篇已经熟悉的那套程序:根本烦恼六,贪嗔慢无明疑见;见开作五,成十;十随眠按三界分,按见苦所断、见集所断、见灭所断、见道所断、修所断五部分,乘完得九十八。第一章说这部书长在把该乘的都乘完了,九十八随眠是这句话最标准的插图:观点只有一层,六根本烦恼加五部三界的格子,其余全是乘出来的行数。

见道与修道,位次表的密度。 见道全书九百四十三处,修道二百六十八处,无间道六百一十一处,解脱道六百六十八处。1 这几个词的密度说明位次表在这部书里的地位:断惑不是一件事,是一张日程表,哪一部烦恼在哪一道被断、断时用几刹那、无间道断而解脱道证,逐格排定。表排得极精;要问的是它的身份。它若是对修行经验的描述,那么它该向经验负责;它若是从法数推出来的立法,那么它只向格子负责。本书的判断是后者居多:位次的细分远远超出任何可核的经验报告,它的整齐是格子的整齐。

三界九地,两张表咬合。 三界九地全书四十七处,九地一百五十处,九品二百五十余处。1 地是断惑的空间轴,品是烦恼的强度轴,位次是进程轴:三轴一乘,每一地九品烦恼、各配九无间九解脱,欲界至有顶逐地推进。这是婆沙式乘法最壮观的展品,比七十五法的名单还要壮观,因为它是三维的。分类作业至此登峰;而论证只在一处被需要,就是开头那场地位之争,那一处没有走评曰,收场靠的是立宗与斥语。本章的答案于是与第二章合上了:表是真成绩,表的地基是被裁定出来的。

交给第八章。 位次表安排的是人在时间里怎么走;下一章看时间自己被这套体系改写成了什么样子。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二百卷,玄奘译,大正藏第二十七册(T1545)。词频均依 CBETA 本文言原文通检:纏 775、九十八隨眠 109、見道 943、修道 268、無間道 611、解脫道 668、三界九地 47、九地 150、九品 259。随眠与心相应不相应之争的原文位置:有部一边见卷五十,作“問隨眠皆與心等相應。如何言依不相應說。答此中於得立隨眠名得隨眠故。說名隨眠”;分别论者一边见卷六十,作“分別論者又說隨眠是纏種子。隨眠自性心不相應。諸纏自性與心相應。纏從隨眠生。纏現前故退諸阿羅漢。已斷隨眠纏既不生彼如何退”,婆沙的答语作“彼如是說是無知果。是黑闇果。是無明果。是不勤方便果”;隨眠是纏種子与隨眠自性两串各二百卷通检一处,即此。譬喻者一边见卷二十二“或復有執。隨眠不於所緣隨增。亦不於相應法有隨增義。如譬喻者”,与卷九十“或復有執。心心所法次第而起互不相應。如譬喻者”。评曰二字卷二十二与卷五十各零处,卷六十两处分属取缘与退自性两题。六随眠开十、乘三界五部成九十八的开列法,见随眠诸卷通例。白话译稿见本站《大毗婆沙论》栏目(据 CBETA 本迻译)。 

  2. 《阿毘達磨發智論》二十卷,迦多衍尼子造,玄奘译,大正藏第二十六册(T1544)。卷一释随增作“諸心由隨眠故,名有隨眠心,彼隨眠於此心隨增耶?答:或隨增,或不隨增。云何隨增?謂:彼隨眠與此心相應未斷,及緣此心”;卷三又以根相应通问随眠,作“三結……乃至九十八隨眠。幾樂根相應?幾苦、喜、憂、捨根相應?”,随眠与心心所相应在本论里已是行文的默认。 

  3. 《阿毘達磨俱舍論》三十卷,世亲造,玄奘译,大正藏第二十九册(T1558)。卷十九分别随眠品把两造并列,毗婆沙师一边作“毘婆沙師作如是說:欲貪等體即是隨眠……阿毘達磨依實相說,即諸煩惱說名隨眠,由此隨眠是相應法”;经部一边作“然隨眠體非心相應非不相應,無別物故,煩惱睡位說名隨眠,於覺位中即名纏故”,驳心不相应种子之说作“若執煩惱別有隨眠心不相應名煩惱種,應許念種非但功能別有不相應能引生後念。此既不爾,彼云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