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志闡大乘。泛海吳越遊洛至鄴。沙門道育惠可。奉事五年。方海四行。謂可曰。有楞伽經四卷。仁者依行。自然度脫。餘度如續高師傳所明。略辨大乘入道四行。弟子曇林序 法師者。西域南天竺國。是大婆羅門國王第三之子。神惠疎朗。聞皆曉晤。志存磨訶衍道。故捨素從緇。紹隆聖。冥心虛寂。通鑒…
核 :27 时顺带读通 T2838《傳法寶紀》残本,内有一节与本注所系正文書 5 行「慧可的断臂,道宣写的是『遭贼斫臂』」直接相关,脚注未及:《傳法寶紀》惠可条明知道宣之说而斥之:「大師當從容謂曰。爾能為法捨身命不。惠可斷其臂以驗誠懇。案餘傳云被賊斫臂。蓋是一時謬傳耳。」即:八世纪的《傳法寶紀》不是不知道七世纪道宣的「遭賊斫臂」,而是点名把它判为谬传,改立「自断其臂以验诚恳」。 这正是正文该段「档案越晚越详细」的教科书例证——后出之本不但增饰,且自觉地驳正前本,把一桩意外改写成一桩发心。若欲加,一句即可:「而《傳法寶紀》已知道宣此说,斥为『一時謬傳』,改立自断以验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