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页所载版权声明禁止以任何方式复制或传播本书的任何部分。本页书影只为核对该条著录而摆在此处,请勿转载、转贴、下载或另行传播——禁令未开「少量节取」之例,剪一小段同样不在许可之内。
前据所虑的是各地接受巴利上座部的时期与制度不同,而正文此句只说「地理核心是斯里兰卡,随后扩散到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并未称各地同时同制,不必由本条统一核定。四地皆属巴利上座部文献流布之地,Hinüber《Handbook》([0016])可证:書 42 以「the Theravāda countries」统称并记缅甸小部篇目之异;書 135 注记暹罗与柬埔寨本(附高棉译,金边 1953);書 184 记以高棉字写本;参考书目并列 Cœdès 论老挝西部宗教史与 Filliozat〈Pali Manuscripts of Cambodia, Laos and Thailand〉。正文所立「以巴利语经典为正典、以上座部律典为制度基础」之界说亦与该书全书所用 Theravāda canon 一名相合。判确,处置无需更新。
版权页/题名页书影只核本卡所列书目著录,不承担该书的内容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