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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印刷与士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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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行脚注 kaibao2 条佐证

汉文原典3.11.2-1条1587
所据
T2035《佛祖統紀》 宋 志磐撰
原典

…裔)○沙門建盛自西竺還。詣闕進貝葉梵經。同梵僧曼殊室利偕來。室利者中天竺王子也。詔館於相國寺。持律甚精。都人施財盈屋。並無所用○勅高品張從信。往益州雕大藏經板。
五年。詔僧道。每當朝集。僧先道後。並立殿廷。僧東道西。間雜副職。若遇郊天。道左僧右(僧史略)。
僧東  道左
北 君位 僧先…

坐标
T49n2035_p0396a10 段起行 · 卷 43 · 引文在其下约 11 行
核查结论

李富华、何梅《汉文佛教大藏经研究》(书内 序−32)。四项俱得: ①〔开宝四年敕张从信往益州雕大藏经板〕T2035 卷四十三逐字:「勅高品張從信。往益州雕大藏經板」(系于开宝四年条); ②〔太平兴国八年板成来上〕同卷八年条:「成都先奉太祖勅造大藏經板成進上」,并「詔譯經院。賜名傳法。於西偏建印經院」,与李书所述始末合; ③〔十三万块〕李书书内第 74 页:「此藏经板总计 13 万板。这部藏经就是《开宝藏》的初雕本」,并列出《北山录》夹注「雕藏经印板一十三万余板」、《佛祖历代通载》「计一十三万板」诸条; ④〔汉地第一部刻本大藏〕李书第三章标题即「我国第一部刻本大藏经《开宝藏》」。

核查全文

须记一处口径:李书据诸书并列,作「宋太祖开宝四年或五年敕雕」(《佛祖统纪》系四年,《佛祖历代通载》系五年壬申),又谓「此藏最终告成于何时不明确,但在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 年)以前已经雕成」。脚注只据《佛祖统纪》作「开宝四年……太平兴国八年板成来上」,与所引之书相符,不必改;正文「越十二年而板成」同此。本行转确。

按

《佛祖统纪》卷四十三开宝四年条。同卷太平兴国八年条作「成都先奉太祖勅造大藏經板成進上」。

纸本3.11.2-2条1588
所据
李富华 何梅《汉文佛教大藏经研究》(宗教文化出版社)
书页
书内第 74 页 书影
书内第 74 页
书内第 74 页 书影
书内第 74 页
核查结论

李富华、何梅《汉文佛教大藏经研究》(书内 序−32)。四项俱得: ①〔开宝四年敕张从信往益州雕大藏经板〕T2035 卷四十三逐字:「勅高品張從信。往益州雕大藏經板」(系于开宝四年条); ②〔太平兴国八年板成来上〕同卷八年条:「成都先奉太祖勅造大藏經板成進上」,并「詔譯經院。賜名傳法。於西偏建印經院」,与李书所述始末合; ③〔十三万块〕李书书内第 74 页:「此藏经板总计 13 万板。这部藏经就是《开宝藏》的初雕本」,并列出《北山录》夹注「雕藏经印板一十三万余板」、《佛祖历代通载》「计一十三万板」诸条; ④〔汉地第一部刻本大藏〕李书第三章标题即「我国第一部刻本大藏经《开宝藏》」。

核查全文

须记一处口径:李书据诸书并列,作「宋太祖开宝四年或五年敕雕」(《佛祖统纪》系四年,《佛祖历代通载》系五年壬申),又谓「此藏最终告成于何时不明确,但在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 年)以前已经雕成」。脚注只据《佛祖统纪》作「开宝四年……太平兴国八年板成来上」,与所引之书相符,不必改;正文「越十二年而板成」同此。本行转确。

按

十三万板之数与《开宝藏》雕造始末。 错字多,两幅书影为准。

第 49 行脚注 zhuzang

纸本3.11.2-3条1589
所据
李富华 何梅《汉文佛教大藏经研究》(宗教文化出版社)
书页
书内第 161 页 书影
书内第 161 页
核查结论

同上书,四藏各有专章专节,脚注所举「相承」一路可核: 〔崇宁藏〕书内第 161 页:「《崇宁藏》因刊板于福州东禅等觉院,又名《东禅等觉院本》,并在北宋崇宁二年(1103)全藏即将刊竣时,获敕赐《崇宁万寿大藏》而得名」,又「《崇宁藏》是我国第一部私刻版大藏经……是继北宋《开宝藏》和辽《契丹藏》之后雕就的第三部大藏经」;并记其由私刻转为「准官版性质」(书内第 164 页),恰是脚注「官私诸藏」一语的分际所在。 〔毗卢藏〕第五章第二节,书内第 197 页起,「开元寺的历史沿革及刻藏背景」「《毗卢藏》的雕刻」「印本的流传」;李书并记《崇宁藏》与《毗卢藏》同刊于福州,世称《福州藏》《闽本》。

核查全文

〔思溪藏〕第六章,书内第 223 页起,李书按其两院之名分作《圆觉藏》《资福藏》立目,并专论「《圆觉藏》与《资福藏》是两副还是一副刻板」。脚注用「思溪藏」统称,与该书用名不同,宜在注里加一句「即李书所称《圆觉藏》《资福藏》」,免读者按「思溪藏」翻目录落空。 〔碛砂藏〕第七章「宋元版《碛砂藏》研究」,书内第 252 页起。 四藏俱有本,本行转确。

按

《崇宁藏》刊于福州东禅等觉院、崇宁二年获赐名,且为我国第一部私刻版大藏经。毗卢藏见书内 197 页起,思溪一系(圆觉藏、资福藏)见 223 页起,碛砂藏见 252 页起。

第 51 行脚注 shanjia2 条佐证

汉文原典同据 ×23.11.2-4条1635
所据
T2035《佛祖統紀》 宋 志磐撰
原典

…籍流散海東。當是時為其學者。至有兼講華嚴以資說飾。暨我宋龍興。此道尚晦。螺溪寶雲之際。遺文復還。雖講演稍聞。而曲見之士氣習未移。故恩清兼業於前。昭圓異議於後。齊潤以他黨而外務(侮同)淨覺以吾子而內畔(叛同)皆足以溷亂法門壅塞祖道(溷胡困反濁也)四明法智。以上聖之才。當中…

坐标
T49n2035_p0194a17 段起行 · 卷 8 · 引文在其下约 4 行
核查结论

(一)「山家山外之争的始末与文献,见卷八诸师传」——卷八〈興道下八祖紀〉于十七祖法智知禮传前已总括:法智之功在「著書立言開明祖道,觝排山外,紹隆道統」(T49n2035_p0191c21);卷末〈贊〉更把两造人物一一点出:「故恩清兼業於前,昭圓異議於後,齊潤以他黨而外務,淨覺以吾子而內畔,皆足以溷亂法門壅塞祖道」(T49n2035_p0194a17)——恩清指悟恩与源清,昭圓指慶昭与智圓,淨覺即仁岳,正是山外一系诸师。(二)「争点属观心真妄与观法取径」——同〈贊〉列法智所争诸目:「是以立陰觀妄、別理隨緣、究竟蛣蜣、理毒性惡、唯色唯心之旨、觀心觀佛之談……」,「立陰觀妄」即观心真妄之争(山家主观阴识妄心,山外主观真心),「觀心觀佛」即观法取径之争,与脚注所述完全对应。

核查全文

一事须记而不害其确:卷八本身是山家一面之词,志磐立十七祖以知禮为「中興」,末云「回視山外諸師,固已無噍類矣」,故此卷可证争点与人物,不可据以判两造是非;脚注只说「始末与文献」见此,未涉是非,无碍。

按

卷八卷末〈贊〉。全句「故恩清兼業於前,昭圓異議於後,齊潤以他黨而外務,淨覺以吾子而內畔」,即山外一系诸师;同段距段首 154 处「是以立陰觀妄、別理隨緣……觀心觀佛之談」,即两造争点。按此卷是山家一面之词,可证争点与人物,不可据判是非。

汉文原典同据 ×23.11.2-5条1636
所据
T2035《佛祖統紀》 宋 志磐撰
原典

…非為無傳。贊釋一部尚存。但不廣行耳。
螺溪網羅教典。去珠復還。寶雲二紀敷揚家業有付。而世方尊法智為中興者。以其有著書立言開明祖道觝排山外紹隆道統之功也(觝音抵觸也)故慈雲贊之曰。章安既往。荊溪亦亡。誕此人師。紹彼耿光。一家大教。鍾此三良。又為之辭曰。一家教部。毘陵師所未記者悉記…

坐标
T49n2035_p0191c21 段起行 · 卷 8 · 引文在其下约 2 行
核查结论

(一)「山家山外之争的始末与文献,见卷八诸师传」——卷八〈興道下八祖紀〉于十七祖法智知禮传前已总括:法智之功在「著書立言開明祖道,觝排山外,紹隆道統」(T49n2035_p0191c21);卷末〈贊〉更把两造人物一一点出:「故恩清兼業於前,昭圓異議於後,齊潤以他黨而外務,淨覺以吾子而內畔,皆足以溷亂法門壅塞祖道」(T49n2035_p0194a17)——恩清指悟恩与源清,昭圓指慶昭与智圓,淨覺即仁岳,正是山外一系诸师。(二)「争点属观心真妄与观法取径」——同〈贊〉列法智所争诸目:「是以立陰觀妄、別理隨緣、究竟蛣蜣、理毒性惡、唯色唯心之旨、觀心觀佛之談……」,「立陰觀妄」即观心真妄之争(山家主观阴识妄心,山外主观真心),「觀心觀佛」即观法取径之争,与脚注所述完全对应。

核查全文

一事须记而不害其确:卷八本身是山家一面之词,志磐立十七祖以知禮为「中興」,末云「回視山外諸師,固已無噍類矣」,故此卷可证争点与人物,不可据以判两造是非;脚注只说「始末与文献」见此,未涉是非,无碍。

按

十七祖法智知禮传前之总括,「山外」一名于此卷正式立目。

第 53 行脚注 chuandeng3 条佐证

汉文原典3.11.2-6条1637
所据
T2076《景德傳燈錄》 宋 道原纂
原典

…上睿文繼志而序聖教繹宗風。煥雲章於義天。振金聲於覺苑。蓮藏之言密契。竺乾之緒克昌。殖眾善者滋多。傳了義者間出。圓頓之化流於區域。有東吳僧道原者。冥心禪悅。索隱空宗。披弈世之祖圖。采諸方之語錄。次序其源派。錯綜其辭句。由七佛以至大法眼之嗣。凡五十二世。一千七百一人。成三十…

坐标
T51n2076_p0196b27 段起行 · 卷 1 · 引文在其下约 3 行
核查结论

三事各有其据:(一)道原进书:T2076 卷首楊億〈景德傳燈錄序〉(T51n2076_p0196b27)「有東吳僧道原者……由七佛以至大法眼之嗣,凡五十二世,一千七百一人,成三十卷,目之曰景德傳燈錄,詣闕奉進冀於流布」。(二)真宗敕刊定:同序(T51n2076_p0196c06)「乃詔翰林學士左司諫知制誥臣楊億、兵部員外郎知制誥臣李維、太常丞臣王曙等,同加刊削,俾之裁定」。(三)颁行与入藏之别:T2035《佛祖統紀》卷四十四景德元年条(T49n2035_p0402c16)「東吳沙門道原進禪宗傳燈錄三十卷,詔翰林學士楊億裁定頒行」;卷四十五景祐元年条(T49n2035_p0409c16)「參知政事王隨,刪景德傳燈錄為十五卷,傳法院編錄入藏」;

核查全文

卷五十一历数历朝进书,凡入藏者皆明书「勅入大藏」(贊寧《續高僧傳》、契嵩《正宗記》、惟白《續燈錄》皆然),而「真宗,沙門道原進景德傳燈錄三十卷」一条独无此四字(T49n2035_p0455a01)。〔已落实〕2026-09-06 依此改正文与脚注:正文原作「真宗敕杨亿诸学士刊定,赐名《景德传灯录》,编入大藏」,今作「刊定颁行,是为《景德传灯录》;三十年后参知政事王随又将它删为十五卷,由传法院编录入藏」;下句「国家藏经颁行」改作「朝廷颁行」;脚注「刊定入藏」改作「刊定颁行」,并补出《佛祖统纪》两卷之别。〔另记一事,不害其确〕「赐名」二字已删,是因两条书证皆不支持:楊億序作道原自题「目之曰景德傳燈錄」,先有此名而后奉进;而 T2035 卷四十四所记进呈之书却作「禪宗傳燈錄」,并非《景德傳燈錄》。两说相左——或序文书名系刊定后追改,或统纪省称——故改后正文只作「是为《景德传灯录》」,不判其名之所自。

按

楊億〈景德傳燈錄序〉。道原进书与「目之曰景德傳燈錄」俱在此段;真宗之诏在 p0196c06「同加刊削,俾之裁定」。全序不及入藏一字。

汉文原典同据 ×23.11.2-7条1638
所据
T2035《佛祖統紀》 宋 志磐撰
原典

…譯經院○北天沙門戒賢來進梵經。賜紫服○七月亢旱。召西天梵僧於金明池水心立壇呪龍。有雲霧自池中出。須臾雨至。自後歲旱必作呪法多驗○東吳沙門道原進禪宗傳燈錄三十卷。詔翰林學士楊億裁定頒行。
二年三月。迦濕彌羅國沙門目羅失稽來。進梵經菩提樹葉○七月西天沙門達磨波來進梵經。賜紫服○九月上幸譯經…

坐标
T49n2035_p0402c16 段起行 · 卷 44 · 引文在其下约 6 行
核查结论

三事各有其据:(一)道原进书:T2076 卷首楊億〈景德傳燈錄序〉(T51n2076_p0196b27)「有東吳僧道原者……由七佛以至大法眼之嗣,凡五十二世,一千七百一人,成三十卷,目之曰景德傳燈錄,詣闕奉進冀於流布」。(二)真宗敕刊定:同序(T51n2076_p0196c06)「乃詔翰林學士左司諫知制誥臣楊億、兵部員外郎知制誥臣李維、太常丞臣王曙等,同加刊削,俾之裁定」。(三)颁行与入藏之别:T2035《佛祖統紀》卷四十四景德元年条(T49n2035_p0402c16)「東吳沙門道原進禪宗傳燈錄三十卷,詔翰林學士楊億裁定頒行」;卷四十五景祐元年条(T49n2035_p0409c16)「參知政事王隨,刪景德傳燈錄為十五卷,傳法院編錄入藏」;

核查全文

卷五十一历数历朝进书,凡入藏者皆明书「勅入大藏」(贊寧《續高僧傳》、契嵩《正宗記》、惟白《續燈錄》皆然),而「真宗,沙門道原進景德傳燈錄三十卷」一条独无此四字(T49n2035_p0455a01)。〔已落实〕2026-09-06 依此改正文与脚注:正文原作「真宗敕杨亿诸学士刊定,赐名《景德传灯录》,编入大藏」,今作「刊定颁行,是为《景德传灯录》;三十年后参知政事王随又将它删为十五卷,由传法院编录入藏」;下句「国家藏经颁行」改作「朝廷颁行」;脚注「刊定入藏」改作「刊定颁行」,并补出《佛祖统纪》两卷之别。〔另记一事,不害其确〕「赐名」二字已删,是因两条书证皆不支持:楊億序作道原自题「目之曰景德傳燈錄」,先有此名而后奉进;而 T2035 卷四十四所记进呈之书却作「禪宗傳燈錄」,并非《景德傳燈錄》。两说相左——或序文书名系刊定后追改,或统纪省称——故改后正文只作「是为《景德传灯录》」,不判其名之所自。

按

景德元年条,下接「詔翰林學士楊億裁定頒行」——是颁行不是入藏;且此处所记进呈之书名作《禪宗傳燈錄》,与序文自题之名不同。

汉文原典同据 ×23.11.2-8条1639
所据
T2035《佛祖統紀》 宋 志磐撰
原典

…慈臨無際。撫几歎曰。朕得此人可以致治。亟宣召之則師入滅矣。
二年七月。四明南湖奉法智法師舍利。葬於南城崇法院之祖關。
景祐元年。參知政事王隨。刪景德傳燈錄為十五卷。傳法院編錄入藏○詔試天下童行誦法華經。中選者得度。命參政宋綬夏竦同監。試有童行誦經不過問習業幾年。對曰。十年矣。二公笑且閔之。…

坐标
T49n2035_p0409c16 行级 · 卷 45 · 引文即起于该行
核查结论

三事各有其据:(一)道原进书:T2076 卷首楊億〈景德傳燈錄序〉(T51n2076_p0196b27)「有東吳僧道原者……由七佛以至大法眼之嗣,凡五十二世,一千七百一人,成三十卷,目之曰景德傳燈錄,詣闕奉進冀於流布」。(二)真宗敕刊定:同序(T51n2076_p0196c06)「乃詔翰林學士左司諫知制誥臣楊億、兵部員外郎知制誥臣李維、太常丞臣王曙等,同加刊削,俾之裁定」。(三)颁行与入藏之别:T2035《佛祖統紀》卷四十四景德元年条(T49n2035_p0402c16)「東吳沙門道原進禪宗傳燈錄三十卷,詔翰林學士楊億裁定頒行」;卷四十五景祐元年条(T49n2035_p0409c16)「參知政事王隨,刪景德傳燈錄為十五卷,傳法院編錄入藏」;

核查全文

卷五十一历数历朝进书,凡入藏者皆明书「勅入大藏」(贊寧《續高僧傳》、契嵩《正宗記》、惟白《續燈錄》皆然),而「真宗,沙門道原進景德傳燈錄三十卷」一条独无此四字(T49n2035_p0455a01)。〔已落实〕2026-09-06 依此改正文与脚注:正文原作「真宗敕杨亿诸学士刊定,赐名《景德传灯录》,编入大藏」,今作「刊定颁行,是为《景德传灯录》;三十年后参知政事王随又将它删为十五卷,由传法院编录入藏」;下句「国家藏经颁行」改作「朝廷颁行」;脚注「刊定入藏」改作「刊定颁行」,并补出《佛祖统纪》两卷之别。〔另记一事,不害其确〕「赐名」二字已删,是因两条书证皆不支持:楊億序作道原自题「目之曰景德傳燈錄」,先有此名而后奉进;而 T2035 卷四十四所记进呈之书却作「禪宗傳燈錄」,并非《景德傳燈錄》。两说相左——或序文书名系刊定后追改,或统纪省称——故改后正文只作「是为《景德传灯录》」,不判其名之所自。

按

景祐元年条,下接「傳法院編錄入藏」。入藏者是王随的十五卷删本,上距道原进书三十年。卷五十一(T49n2035_p0455a01)历数入藏诸书皆书「勅入大藏」,独道原一条无此四字,可与此互证。

第 55 行脚注 jieshe

汉文原典3.11.2-9条1491
所据
T2035《佛祖統紀》 宋 志磐撰
坐标
T49n2035_p0265a08 行级 · 卷 26 · 引文即起于该行
核查结论

T2035 卷二十六 0265a08 载省常易莲社为净行社,王文正公为社首,三十余年预社士夫一百二十三人;引注撮述准确。

第 57 行脚注 dudie

纸本3.11.2-27条1803
所据
[0871] 宋代佛教社會經濟史論集 - 黃敏枝 - 1989
书页
书内第 389 页(整面横排表) 书影
书内第 389 页(整面横排表)
书内第 393 页 书影
书内第 393 页
核查结论

第 389 页图换整面(原图上缘切表头、下缘切穿元丰一行);第 393 页图沿用。

按

表五整面:表头、治平四年十月「初鬻度牒」、元丰每道一百三十千整行及出处皆在;第 393 页嘉定五年至十七年每道一千五百缗。

第 59 行脚注 sishui7 条佐证

纸本3.11.2-11条1628
所据
黄敏枝《宋代佛教社会经济史论集》
书页
书内第 102 页 书影
书内第 102 页
核查结论

复审所指「三张卡皆宋代」系据更早清单;复审前清单已有七卡(黄敏枝、游彪三图,《大明会典》《会典则例》两 ctext 卡,《图书集成》《文献通考》两维基文库卡),逐源对应现注各朝,今全数恢复。判误→确,处置回复复审前之值。

按

二税一侧:「夏秋二稅,原則上是所有寺院都要繳納的,不過,還是有例外的情形」,例外须朝廷敕赐庄田并另得皇帝特许方免,「宋代享有此種特權者甚少」;同页并及「敕賜功德墳寺已有明令免除科敷」。

纸本同据 ×23.11.2-12条1629
所据
游彪《宋代寺院经济史稿》(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3)
书页
书内第 175 页 书影
书内第 175 页
核查结论

复审所指「三张卡皆宋代」系据更早清单;复审前清单已有七卡(黄敏枝、游彪三图,《大明会典》《会典则例》两 ctext 卡,《图书集成》《文献通考》两维基文库卡),逐源对应现注各朝,今全数恢复。判误→确,处置回复复审前之值。

按

免丁钱之制:引《佛祖统纪》卷四十七「始令纳免丁钱,自十千至一千三百,凡九等,谓之清闲钱」,并录《宋会要辑稿》绍兴十五年正月二十七日户部所定条文。按游彪指志磐所记九等实为绍兴二十四年调整后之制,非绍兴十五年原额;正文未及等第细目,不受影响。

纸本同据 ×23.11.2-13条1630
所据
游彪《宋代寺院经济史稿》(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3)
书页
书内第 179 页 书影
书内第 179 页
核查结论

复审所指「三张卡皆宋代」系据更早清单;复审前清单已有七卡(黄敏枝、游彪三图,《大明会典》《会典则例》两 ctext 卡,《图书集成》《文献通考》两维基文库卡),逐源对应现注各朝,今全数恢复。判误→确,处置回复复审前之值。

按

「僧道最少也要交纳免丁钱 1 贯 300 文,其与百姓身丁钱差别是相当大的」,正文「出家人的身丁钱反重于编户」由此承担。

中文古籍3.11.2-14条1631
所据
(萬曆)《大明會典》卷之十七〈田土〉(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原文

就將所在原無糧差寺田、盡數查出、照例起科。遇造黃冊。編入里甲、一體納糧當差

链接
ctext.org 该段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链接直指该段
核查结论

复审所指「三张卡皆宋代」系据更早清单;复审前清单已有七卡(黄敏枝、游彪三图,《大明会典》《会典则例》两 ctext 卡,《图书集成》《文献通考》两维基文库卡),逐源对应现注各朝,今全数恢复。判误→确,处置回复复审前之值。

按

嘉靖八年条。同卷「凡勳戚寺觀田土」一目(p188 起)备列洪武十五年至隆庆二年诸令,通篇是散还于民、拨与小民佃纳税粮、编入里甲纳粮当差。该卷「钦赐」三见皆指王府勋戚功臣庄田,且钦赐田佃户仍「每亩徵银三分」,明代并无「钦赐寺田免粮」之文——正文原句的明代一半即因此改写。

中文古籍3.11.2-15条1632
所据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三十五〈戶部·田賦二〉(四庫全書本,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原文

社稷山川學校祠墓厲壇寺觀祭田等項

链接
ctext.org 该段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链接直指该段
核查结论

复审所指「三张卡皆宋代」系据更早清单;复审前清单已有七卡(黄敏枝、游彪三图,《大明会典》《会典则例》两 ctext 卡,《图书集成》《文献通考》两维基文库卡),逐源对应现注各朝,今全数恢复。判误→确,处置回复复审前之值。

按

「一、免科田地」一目下,寺观祭田与社稷山川学校祠墓厉坛同列,以下逐省计亩。所免者是这一类祭祀公田,不是泛指的钦赐寺田。

维基文库3.11.2-16条1633
所据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卷五十一〈田土部〉(維基文庫校录本)
原文

除納糧地畝不載外,其公占給賜無糧地畝,詳列於後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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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结论

复审所指「三张卡皆宋代」系据更早清单;复审前清单已有七卡(黄敏枝、游彪三图,《大明会典》《会典则例》两 ctext 卡,《图书集成》《文献通考》两维基文库卡),逐源对应现注各朝,今全数恢复。判误→确,处置回复复审前之值。

按

分类的原则在此说得最全:纳粮地亩不载,只列公占给赐而无粮者。「给赐」二字方与正文原用的「钦赐」相当,故正文改从此语。

维基文库3.11.2-17条1634
所据
《皇朝文獻通考》卷十二〈田賦考〉(四庫全書本,維基文庫校录本)
原文

祠墓寺觀祭田亦有納糧者,與民田同,茲不備載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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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结论

复审所指「三张卡皆宋代」系据更早清单;复审前清单已有七卡(黄敏枝、游彪三图,《大明会典》《会典则例》两 ctext 卡,《图书集成》《文献通考》两维基文库卡),逐源对应现注各朝,今全数恢复。判误→确,处置回复复审前之值。

按

双行小注把另一半点破:祭田之中亦有纳粮者,与民田同。是则免科限于公占给赐而无粮的一栏,其余照旧纳粮,正文末句由此而来。

第 61 行脚注 benlun

维基文库3.11.2-18条1568
所据
欧阳修〈本論〉(维基文库校录本)
原文

夫千歲之患遍於天下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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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结论

已落实并核实(2026-09-03,作者授权)。欧阳修〈本论〉(维基文库校录本)。原脚注作「谓佛法为患千余岁,攻之不若修其本、以礼义胜之;撮述」,与原文两处不合:①原文作「夫千歲之患遍於天下」,非「千余岁」;②「以礼义胜之」于文无征——原文作「莫若修其本以勝之」,所举成例是孟子专言仁义而杨墨废、董仲舒退修孔氏而百家息,未言礼义。已改脚注为照录原文:「夫千歲之患遍於天下,豈一人一日之可為?民之沈酣入於骨髓,非口舌之可勝。然則將奈何?曰:莫若修其本以勝之」,并注明所举成例。

按

此条已于 2026-09-03 落实过一次更正:原脚注作「千余岁」,原文实作「千歲之患」;又「以礼义胜之」于文无征,原文作「莫若修其本以勝之」。两处均已改。

第 63 行脚注 qisong

汉文原典3.11.2-19条1492
所据
T2115《鐔津文集》 宋 契嵩撰
坐标
T52n2115_p0660b13 行级 · 卷 3 · 引文即起于该行
核查结论

T2115 卷三 0660b13–0661b21 两见“孝名为戒”,且明说“孝者大戒之所先”;篇章位置与核心引文均相合。

第 65 行脚注 lixue2 条佐证

中文古籍3.11.2-20条1648
所据
學蔀通辨·學蔀通辨卷之四(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原文

凡張氏所論著皆陽儒而陰釋,其離合出入之際,務在愚一世之耳目,而使之恬不覺悟以入乎釋氏之門

链接
ctext.org 该段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链接直指该段
核查结论

补陈荣捷 [0893] 书 203–206 四面一卡;《学蔀通辨》卡留担陈建转引之「阳儒阴释」句。《朱子语类》卷一一六 ctext 存页所据材料未见([0770] 系卷 126),暂以陈荣捷所引为据,据栏记。

纸本3.11.2-28条2835
所据
[0893] 朱子新探索 - 陈荣捷 -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
书页
书内第 203 页(整面) 书影
书内第 203 页(整面)
书内第 204 页 书影
书内第 204 页
书内第 205 页 书影
书内第 205 页
书内第 206 页 书影
书内第 206 页
核查结论

补陈荣捷 [0893] 书 203–206 四面一卡;《学蔀通辨》卡留担陈建转引之「阳儒阴释」句。《朱子语类》卷一一六 ctext 存页所据材料未见([0770] 系卷 126),暂以陈荣捷所引为据,据栏记。

按

陈荣捷《朱子新探索》〈四六〉半日静坐半日读书条:出《朱子语类》卷一百一十六训郭友仁,因人施教之语;高攀龙、刘宗周奉为常法,颜元据以攻朱,陈氏辨其诬。

第 67 行脚注 dahui

汉文原典3.11.2-21条1649
所据
T1998A《大慧普覺禪師語錄》 宋 蘊聞編
原典

大慧普覺禪師語錄大慧普覺禪師法語卷第十九
徑山能仁禪院住持嗣法慧日禪師臣蘊聞 上進
示清淨居士(李堤舉獻臣)
佛言:「若有欲知佛境界,當淨其意如虛空,遠離妄想及諸取,令心所向皆無礙。」佛境界非是外境界有相,佛乃自覺聖智之境…

坐标
T47n1998A_p0890a04 段起行 · 卷 19 · 引文在其下约 1 行
核查结论

JA042《大慧普觉禅师年谱》并纳入比对,脚注三项俱确:①T1998A 卷十九至二十四标题逐一为「示清淨居士」「示無相居士」「示成機宜」等示居士法语,「法语全部是为士大夫所说」确;②卷二十五至三十标题逐一为「答曾侍郎」「答江給事」「答榮侍郎」等答士大夫书问,「书信几乎全为答士大夫之问」确;③交游规模——张九成(字子韶,年谱屡见「張子韶」「無垢居士侍郎張公子韶」诸称)、吕本中(字居仁,年谱屡见「呂舍人居仁」)、李邴(字汉老,年谱屡见「李參政漢老」,并有「從遊士夫一時名士如李參政漢老江給事少明蔡子應郎中儲彥倫……」一段总述其交游),三人皆以字号见于年谱,与脚注「张九成、吕本中、李邴皆在其列」相合。判语改「确」。

第 69 行脚注 jushi3 条佐证

汉文原典3.11.2-22条1650
所据
X1164《淨土十要》 明 成時(評點節要)
原典

…俯窺心膽俱寒肺腑盡奪匪仗阿彌神力未易有此也嗟乎壇經之警䇿既杳世徒聞破斥安養之譚龍谿之宗說雙亡世徒有尋僧說禪之號西方豐蔀日斗俱蔽矣合論出於淨宗弊極之年闡教救時於今為烈靈峰收為一要卷當第十志殿也評點西方合論序唯大徹大悟人始可與談念佛三昧否則百姓之與知與能猶遠勝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

坐标
X61n1164_p0747c02 段起行 · 卷 10 · 引文在其下约 19 行
核查结论

补《指月录》原序 cbeta 卡与潘桂明书 CIP 著录;X1164 卡留。

汉文原典3.11.2-29条2833
所据
X1578《指月錄》 明 瞿汝稷集
原典

…能止遂不敢藏其僻為次第緣起於其端題之曰水月齋指月錄水月幻也而云指月果有如盤山所云心月孤懸光吞萬象者乎吾不可得而知也其質之鑪韛火蠟萬曆壬寅夏五月戊寅那羅延窟學人瞿汝稷槃談書刻指月錄發願偈有述釋典雖有宗教兩塗世尊云吾四十九年住世未曾說一字則何教之非宗乎顧宗門須憑實悟毫不容偽…

坐标
X83n1578_p0397a20 行级 · 卷 1 · 引文即起于该行
核查结论

补《指月录》原序 cbeta 卡与潘桂明书 CIP 著录;X1164 卡留。

按

《指月錄》原序末署「萬曆壬寅夏五月戊寅那羅延窟學人瞿汝稷槃談書」——成于万历三十年(1602)。

书目著录3.11.2-30条2834
所据
[0829] 中国居士佛教史 - 潘桂明 - 年份不详
书页
CIP 页 书影
CIP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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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结论

补《指月录》原序 cbeta 卡与潘桂明书 CIP 著录;X1164 卡留。

按

潘桂明《中国居士佛教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著录。

第 71 行脚注 maijia

纸本3.11.2-26条1790
所据
[0873] 程民生《宋代物价研究》
原文

度牒之直,禁不得减。兼并权豪之家公然冒法,买不如价……不如价交易,其钱没官,已度为僧道者皆还俗。……朝廷近赐度牒一百道,每道一百七十贯,为钱一万七千贯

版本
电子书无原书页码,故只给逐字命中的原句
核查结论

已落实并核实(2026-09-03,作者授权)。「兼并豪右」的原始出处已找到,正文改回实证。此前该语出处不得,曾改作不指名的概括;兼并權豪之家公然冒法,買不如價,至或高估物直,以相交易」,并令「不如價交易,其錢沒官,已度為僧道者皆還俗」(《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二三,程民生第十章第二节引)。是则买主为兼并权豪之家非宋人笔记之泛论,而是诏批点名,分量强于原引。  已改三处:①正文作「买主是谁?宋徽宗在大观二年的批示里点了名:禁令要压住低价私相授受,冒法的是“兼并权豪之家”」(弯引号内四字为核过的逐字引文);②「三百道值钱五万余贯」改作「一百道值钱一万七千贯」——程民生全书「三百道」仅一见,系嘉定二年紫衣师号帖三百道价三万缗,非苏轼度牒;

核查全文

苏轼开湖状原文作「朝廷近賜度牒一百道,每道一百七十貫,為錢一萬七千貫」(《苏轼文集》卷五七《申三省起请开湖六条状》,页 869);③牒价三数改作「绍兴末五百一十贯,开禧军兴八百贯,嘉定间更涨到一千五百缗」——原作「开禧千二百贯、和议后回落」,与黄敏枝表不合(表载开禧八百贯,其后嘉定五年至十七年升至一千五百缗,是涨非落)。脚注亦重写,出处逐条落实。

按

第十章第二节所引大观二年批示直接点名低价买牒者为“兼并权豪之家”,并载没钱、还俗之罚;同节另引苏轼开湖状的一百道、一百七十贯与一万七千贯。两段已在电子书的正文逐字命中;电子书无原书页码,故只给可复检原句,不伪报纸本页次。南宋牒价三数另据脚注所引黄敏枝,不由本卡承担。

第 73 行脚注 daotong

纸本3.11.2-24条1603
所据
《陈寅恪集·金明馆丛稿初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
书页
书内第 331 页 书影
书内第 331 页
书内第 330 页 书影
书内第 330 页
核查结论

书影已从原 重裁到完整句或完整跨页范围,逐图页注与按语同步纠正;未改中文正文。

按

书 331 全页含“孟子卒章”至“禅宗教外别传”完整道统句,也接上书 330 跨页的“新禅宗之发祥地”。

第 75 行脚注 zhuxi_chan4 条佐证

中文古籍3.11.2-25条1651
所据
學蔀通辨·學蔀通辨卷之一(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原文

試官為某說動了,遂得舉,時年十九

链接
ctext.org 该段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链接直指该段
核查结论

脚注按三种来源分事标出:问禅道谦系吴展良论文(补著录),箧中语录系《宗统编年》卷二十四(宗门叙事),倚阁语系《朱子语类》;英译同改。补明道行状、宗统编年两电子书卡与吴展良书 56 一图;《学蔀通辨》卡留担十九岁登科。中英已改,处置改已改。

纸本3.11.2-31条2905
所据
[0768] 明道先生行状
核查结论

脚注按三种来源分事标出:问禅道谦系吴展良论文(补著录),箧中语录系《宗统编年》卷二十四(宗门叙事),倚阁语系《朱子语类》;英译同改。补明道行状、宗统编年两电子书卡与吴展良书 56 一图;《学蔀通辨》卡留担十九岁登科。中英已改,处置改已改。

按

程颐〈明道先生行状〉(ctext 本简体):「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

纸本3.11.2-32条2906
所据
[0764] 宗统编年_卷之二十四
核查结论

脚注按三种来源分事标出:问禅道谦系吴展良论文(补著录),箧中语录系《宗统编年》卷二十四(宗门叙事),倚阁语系《朱子语类》;英译同改。补明道行状、宗统编年两电子书卡与吴展良书 56 一图;《学蔀通辨》卡留担十九岁登科。中英已改,处置改已改。

按

《宗统编年》卷二十四(ctext 本简体):「留心举业。暨搜其箧。只大慧语录一帙尔」——十八岁赴举箧中唯《大慧语录》,宗门叙事。

纸本3.11.2-33条2907
所据
[0879] 實踐與知識:朱熹的早期學術取向析論 - 吳展良 - 2009
书页
书内第 56 页 书影
书内第 56 页
核查结论

脚注按三种来源分事标出:问禅道谦系吴展良论文(补著录),箧中语录系《宗统编年》卷二十四(宗门叙事),倚阁语系《朱子语类》;英译同改。补明道行状、宗统编年两电子书卡与吴展良书 56 一图;《学蔀通辨》卡留担十九岁登科。中英已改,处置改已改。

按

「朱熹學禪,主要是跟從道謙禪師及其師父大慧宗杲」——问禅道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