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羅蜜。」又如《楞伽經》說:「有為、無為無自體相。但彼凡夫愚癡妄執分別有異,猶如石女夢見抱兒。」又如《金剛般若經》說:「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有為相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五
机器比对:两侧都先归一化——只留汉字,合并异体(毘/毗、麤/麁 一类)——再在所据原典中逐字找;繁体一式不中则转简再试一遍。上面「原典」一栏标黄的即命中处。
…波羅蜜。」又如《楞伽經》說:「有為、無為無自體相。但彼凡夫愚癡妄執分別有異,猶如石女夢見抱兒。」又如《金剛般若經》說:「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有為相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五
机器比对:两侧都先归一化——只留汉字,合并异体(毘/毗、麤/麁 一类)——再在所据原典中逐字找;繁体一式不中则转简再试一遍。上面「原典」一栏标黄的即命中处。
…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
」,星号示此异同全经通见,明本一系正是今流通本所自出,故「大正藏本作则、通行流通本作即」不误。另实测后世征引十一处,作即者九(T2003、T2012B、T2077、TX0001、TX0004、X1565 两见、X1578 两见),作则者二(JB044《诸经日诵集要》、T2076《景德传灯录》卷二一),与校记同向。@4906 一段言福德无故说得福德多,未与持经相校,未计入)。
…是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及魏留支與陳真諦的三譯,都名金剛般若波羅密經;隋笈多法師譯的名金剛能斷般若波羅密多經;第六次義淨三藏譯的,也名金剛能斷。向來流通的,只有羅什法師譯的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譯本雖有種種不同,這都是由於展轉重譯,稍有出入,在梵文原本應唯一種。題目的翻譯,…
卷末经题作《佛说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与本注所署合。T0236b(乙本,6,483 字)则无此偈,六如亦无。正文系之义净不误。
太虛大師全書.第五編 法性空慧學(第1卷-第8卷)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
——十三年五月在武昌佛教會講——
法會因由分第一
善現啟請分第二
大乘正宗分第三
妙行無住分第四
如理實見分第五
正信希有分第六
無得無說分第七
依法出生分第八
一柤無柤分…
脚注三项分述。(一)「三十二分分目不见于《大正藏》所收罗什本正文」——实测 T0235 全篇,「法会因由分」「善现启请分」「分第一」「分第二」皆零命中,确不入正文。(二)「多见于明清以来流通本」——正得其证:JB044《诸经日诵集要》(嘉兴藏,明清日诵流通本)所收罗什本,题下即接「法會因由分第一」,分目入于正文之中;民国 TX0005《太虚大师全书》卷二〈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录〉亦全录三十二分目。(三)「未见唐以前文献可徵」——藏经非全帙,此一否定断言不可由推得;惟脚注自题「(学案)」,正文 9 行亦自作「此处存疑」,其认识论身分已如实标明,不作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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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人证一件:Conze《Buddhist Wisdom Books》附录一〈The Frontispiece to the Tun Huang Print〉。其文曰此汉译《金刚经》「has the distinction of being the oldest printed book known to us」,「The printing of this roll, which is sixteen feet long, was completed by Wang Chieh on May 11, 868」,后存敦煌千佛洞,斯坦因携至伦敦,且系「Printing from wooden blocks」之「earliest datable woodcut」。
与脚注逐项相符:最早印本、王玠、雕版墨印、斯坦因所获、敦煌出。年月亦互证——咸通九年四月十五日正当 868 年 5 月 11 日,Conze 独立给出同一日。卷长十六英尺约 488 厘米,与脚注 499.5 厘米之差在 Conze 取整之内,非异说。所藏之处脚注作大英图书馆而 Conze 作 British Museum,系 1973 年藏品移交所致,脚注从今制为是。 未能实检者三:馆藏号 Or.8210/P.2、纵 27.6 厘米横 499.5 厘米之精确尺寸、IDP 著录题名「Printed copy of the Vajracchedikaprajnaparamitasutra (Diamond Sutra)」及卷末题记「咸通九年四月十五日王玠为二亲敬造普施」之逐字。判确者是脚注之实质诸事,此四项属著录形式,记此以志范围。
…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薩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
确,字数与密度两组数各复算一遍,逐项对上。本注所列四类之和三三七四+九二四+五六九+二六二=五一二九,自洽。其二,十三词密度:按本注所列词表(功德、福德、受持、讀誦、書寫、供養、其福、得福、四句偈、為他人說、為人解說、廣為人說、布施)在四部各自的正文(皆去校注栏、只计汉字)通检,得:本经一百词/五一二九字=每万字一九五;《法华经》T0262 五〇一词/七二〇七八字=六九·五;《杂阿含经》T0099 七四二词/四七〇三四三字=一五·八;《中论》T1564 十四词/四三六一五字=三·二。与本注所记的一九四、七〇、一六、三相比,后三项四舍五入后分毫不差,首项相差一(本面得一九五,本注作一九四,差在一次命中或计数底数的取舍,量级与名次不变)。
一项须注明:本注末句说「义理与校量的分界系人工判定,分段表另存备核」,而该分段表未随本书,全仓通检亦无此表;分段之数(三三七四/九二四/五六九/二六二)因此只能验其和不能验其分,已在注中注明欲复核者须另索。
本章统计的底本。字数已复算:取该经正文,去首二行(经题连夹注与译款)与末三行(尾题、「真言」二字、咒文),只计汉字,得五一二九,与脚注分毫不差(全文含题款与真言为五一九九)。密度亦复算:按脚注十三词表通检,本经一百词/五一二九字=每万字一九五(脚注作一九四,差一);《法华经》T0262 六九·五(脚注七〇)、《杂阿含经》T0099 一五·八(脚注一六)、《中论》T1564 三·二(脚注三),后三项四舍五入分毫不差。一项须注明:脚注说「分段表另存备核」,而该表未随本书,分段之数只能验其和(三三七四+九二四+五六九+二六二=五一二九)不能验其分。
内部互见,指向准确。 云「见本卷下部第十八篇第十章」,即 18-中论的证明与解读/10-缘起.md,其 45 行原句作:「『所谓 X,即非 X,是名 X』不是玄辞,是分层:拒斥 X 的实有解读,保住 X 的名言效力。」与 23/02:31 引述之「即所谓 X、即非 X、是名 X 三节是分层:拒斥 X 的实有解读,保住 X 的名言效力」逐字相当,且该处正就《金刚经》《心经》立说,非泛论。
确。本行是站内互引,核的是所指之篇实有其说:本卷上部第十篇《汉传佛教》第八章《禅宗》确论此事,其〈《维摩诘经》与《金刚经》〉一节作「《金刚经》的『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云云,并及惠能(该章「惠能」二十二见);正文第 53 行所说的“惠能因此句得悟,禅门自此以之为所依”与第 59 行所说的“禅门后期屡以此为流弊”,两处所指皆在该章之内。该篇第三章《罗什与三论僧肇》并及罗什译本一事,与本章所论的译本问题相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