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六即是意界攝故。答雖即意界而為建立。根境識三各有六故復別說有六識差別問諸契經中說心意識。如是三種差別云何。或有說者。無有差別。心即是意意即是識。此三聲別義無異故。如火。名火亦名焰頂。亦名熾然。亦名生明。亦名受祀。亦名能熟。亦名黑路。亦名鑽息。亦名烟幢。亦名金相。如是一火…
证据卡已按当前脚注实引的来源、卷次与原段补齐;本项不涉及义理重判。
卷七十二现卡承担心意识;卷十四、十六、三十二、七十五、七十七已另卡补足。
…此六即是意界攝故。答雖即意界而為建立。根境識三各有六故復別說有六識差別問諸契經中說心意識。如是三種差別云何。或有說者。無有差別。心即是意意即是識。此三聲別義無異故。如火。名火亦名焰頂。亦名熾然。亦名生明。亦名受祀。亦名能熟。亦名黑路。亦名鑽息。亦名烟幢。亦名金相。如是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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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二现卡承担心意识;卷十四、十六、三十二、七十五、七十七已另卡补足。
…深妙義。或有生疑論者。於義雖得善巧。而於其文或不善巧為令此疑得決定故。顯於文義俱得善巧故作斯論。有說。為止他宗顯己義故。謂或有執名句文身。非實有法如譬喻者。或復有執名句文身。聲為自性如聲論者。為止彼執顯名身等是實有法。是不相應行蘊所攝故作斯論。有說。欲顯世尊三無數劫。所設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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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名身句身文身立论段。
…此不說。問大地法是何義。答大者謂心如是十法。是心起處大之地故名為大地。大地即法名大地法。有說心名為大體用勝故。即大是地故名大地。是諸心所所依處故。受等十法於諸大地。遍可得故名大地法。有說受等十法遍諸心品故名為大。心是彼地故名大地。受等即是大地所有名大地法。問何故名心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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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大地法与心所相依说。
…離功德故。如契經說。以色出離欲以無色出離色。以聖道出離無色。以涅槃出離一切有為法。
問已知非擇滅體非離繫。應說何故名非擇滅耶。答不由擇慧得此滅故名非擇滅。非擇果故。復次此滅不由一向劬勞一向加行一向功用簡擇諸法得故。名非擇滅。復次。此滅不要由數數決擇苦等得故。名非擇滅。問若爾此滅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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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二非择灭定义及阙缘说。
…界有漏。虛空無為空界有為。問若此虛空是無為者。契經所說當云何通。如契經說。世尊以手摩捫虛空告苾芻眾。豈佛以手摩捫無為而告弟子。答彼於空界說虛空聲。非謂虛空手可摩捫。餘經亦說。佛告苾芻。若有畫師或彼弟子持諸彩色來作是言。我能彩畫虛空。作種種文像有是事不。苾芻白佛無有是事。彼亦於空界說虛空聲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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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五虚空与空界之辨。
…前類應滅。從現在世至過去時後類應生。過去有生未來有滅豈應正理。故唯第三立世為善。諸行容有作用時故。
復有三法。謂善不善無記法。問善法云何。答善五蘊及擇滅。問不善法云何。答不善五蘊。問無記法云何。答無記五蘊及虛空非擇滅。餘義廣說如前不善納息。
復有三法。謂欲界色界無色界繫法。問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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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七善、不善、无记三性。
…舍論卷第四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分別根品第二之二
今應思擇,一切有為如相不同,生亦各異,為有諸法決定俱生、有定俱生。謂一切法略有五品:一色、二心、三心所、四心不相應行、五無為。無為無生,此中不說。今先辯色決定俱生。頌曰:
欲微聚無聲,
無根有八事,
有身根九事,
十事有餘根。
論曰:色聚極細立微聚名,…
见逐次改动记录及原典定位记录。
现卡只承担五品列名;卷一虚空定义与卷六经部师非实有说已分卡,改稿见统一审阅文件。
…。何等為三?虛空、二滅。二滅者何?擇、非擇滅。此虛空等三種無為及道聖諦,名無漏法。所以者何?諸漏於中不隨增故。於略所說三無為中,虛空但以無礙為性,由無障故色於中行。擇滅即以離繫為性,諸有漏法遠離繫縛證得解脫,名為擇滅。擇謂簡擇,即慧差別,各別簡擇四聖諦故。擇力所得滅名為擇…
见逐次改动记录及原典定位记录。
卷一只承担虚空定义。
…依,於此自性竟不能顯,故應別門開顯自性。此法自性實有離言,唯諸聖者各別內證,但可方便總相說言是善是常,別有實物名為擇滅亦名離繫。經部師說:一切無為皆非實有,如色受等別有實物,此所無故。若爾,何故名虛空等?唯無所觸說名虛空,謂於闇中無所觸對,便作是說此是虛空。已起隨眠生種滅位,由簡擇…
见逐次改动记录及原典定位记录。
卷六分别根品所录经部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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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净道论》著录卡重挂并限「体例对照」;补《表解》导读八十二、第六品色法表(十八完成色、命根色、四相色)、第二品名命根三图。
只担脚注末句「与《清净道论》第十四品体例」对照之著录,不担诸数。

《清净道论》著录卡重挂并限「体例对照」;补《表解》导读八十二、第六品色法表(十八完成色、命根色、四相色)、第二品名命根三图。
「前六品分別解說了阿毘達摩的八十二個究竟法」,脚注分列 1 心、52 心所、28 色、1 涅槃;第七 攝集分別品題首同页。

《清净道论》著录卡重挂并限「体例对照」;补《表解》导读八十二、第六品色法表(十八完成色、命根色、四相色)、第二品名命根三图。
十八種完成色/十種不完成色分组;命根色;色積集、色相續、色老性、色無常性四相色列于色法。

《清净道论》著录卡重挂并限「体例对照」;补《表解》导读八十二、第六品色法表(十八完成色、命根色、四相色)、第二品名命根三图。
根色:命根色控制俱生色法——色之命根一侧。

《清净道论》著录卡重挂并限「体例对照」;补《表解》导读八十二、第六品色法表(十八完成色、命根色、四相色)、第二品名命根三图。
(觸、受、想、思、一境性、名命根、作意)与雜心所等——名命根在心所一侧。




确,著录与内容皆核实。著录:本扉页作 Disputed Dharmas: Early Buddhist Theories on Existence — An Annotated Translation of the Section on Factors Dissociated from Thought from Saṅghabhadra’s Nyāyānusāra, Collett Cox, Tokyo, The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Buddhist Studies, 1995;丛书名见其致谢页,作 I would like to thank The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Buddhist Studies and Yuyama Akira for accepting this work in the Studia Philologica Buddhica Monograph Series,与本注所记相合。内容:本注说“该书第一部分有系统的梳理”,核之不误——第一部(Historical Introduction)第四章第三节即 Rationale for the Category of Dissociated Forces(书内 73 页),第五章以下逐法处理得与非得、同分、无想、二定、命根、四相、名句文身,每法之下分“定义与作用”与“存在地位”两层,并列对方诘难与众贤答复(如第五章的 Ontological Perspective Underlying Possession and Non-possession、Emergence of Possession and Non-possession as Discrete Factors);第三部为《顺正理论》该节的译注。本注已自陈“判断则本书自负”,不待外证。
著录与内容两证。扉页作 Disputed Dharmas: Early Buddhist Theories on Existence — An Annotated Translation of the Section on Factors Dissociated from Thought from Saṅghabhadra’s Nyāyānusāra, Collett Cox, Tokyo, The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Buddhist Studies, 1995;丛书名见致谢页,作 accepting this work in the Studia Philologica Buddhica Monograph Series。内容:第一部第四章第三节即本条引文所题(書 73),第五章以下逐法处理得与非得、同分、无想、二定、命根、四相、名句文身,每法分「定义与作用」与「存在地位」两层并列诘难与答复;第三部为《顺正理论》该节的译注。



确,两项核实于本目次。其一,“五位七十五法之通论”散在该书论五类法诸章:第八章 The Category of Matter (rūpa)(书内 187 页)、第九章与第十章论心与心所、第十一章 The Category of the Conditionings Disjoined from Thought (citta-viprayukta-saṃskāra)(285 页)、第十六章 The Unconditioned (asaṃskṛta) Dharma-s(471 页),五位俱全。其二,“无表色的性质与其在戒体、业力两处所承担的职务,见该书论色法与业论诸章”亦合:第十三章 The Doc
trine of Karma 内 13.3 Informative (vijñapti) and non-informative (avijñapti) karma(375 页)、13.4 Definition and intrinsic nature of informative and non-informative karma(376 页)、13.5 Non-information as restraint, non-restraint and neither-restraint-nor-non-restraint(382 页),三节正是无表的自性与其在律仪一侧的职务;色法一侧则在第八章。今把章节页码补入注,使“诸章”一语可按图索骥。著录与 01 章同注,已在该行核过。
无表色在业论一侧的职务之据。第十三章 The Doctrine of Karma 内:13.3 Informative (vijñapti) and non-informative (avijñapti) karma(書 375)、13.4 Definition and intrinsic nature of informative and non-informative karma(書 376)、13.5 即本条引文所题(書 382)。五位之通论则散在第八章色法(書 187)、第九与第十章心与心所、第十一章心不相应行(書 285)、第十六章无为法(書 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