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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estley 对《重担经》与犊子部补特伽罗解释的内容页。
bhārañca vo, bhikkhave, desessā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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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自列重担为五取蕴,并说担者应称为补特伽罗。
…此補特伽羅是不可說常住實有,故此經後佛自釋言:但隨世俗,說此具壽有如是名,乃至廣說。如上所引人經文句,為令了此補特伽羅,可說無常非實有性。即五取蘊自相逼害得重擔名。前前剎那引後後故名為荷者,故非實有補特伽羅。補特伽羅定應實有,以契經說諸有撥無化生有情邪見攝故。誰言…
CBETA T1558卷二十九、三十《破执我品》直接保存对不可说补特伽罗的系统反驳;卷三十0155a26以下明确将其判为依蕴、随世俗假说而“非实有性”,并从实我/假施设两端追问其轮回、作受与记忆功能,正文所列两歧是对该长段论证结构的准确重构。
《俱舍论·破执我品》判不可说补特伽罗为依蕴、随世俗假说而非实有;并从实我与假施设两端追问其轮回、作受与记忆诸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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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estley《Pudgalavāda Buddhism》pp. 165–183、208–225集中讨论正量部材料、火与薪的譬喻,以及补特伽罗非即蕴、非离蕴而真实承担业果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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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ylor 校订《Kathāvatthu》以 Puggala-kathā 开篇(I.1,pp. 1–68),且为开篇最长的单项论辩;Aung、Rhys Davids 译本目录亦题为个人实体之争,脚注所指准确。
题名页载书名、两位译者、Pali Text Society、Humphrey Mil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与 1915 年。本卡只核书目著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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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著录「Oxford University Press」改「Clarendon Press」并注明所据为 1987 年再校订重印本(含 1985、1987 两次校订说明),Further Fact View 补标书 210,英译同改;补版权页、导言书 x、书 210 三图。
© Derek Parfit 1984 / First published 1984 / Reprinted with further corrections 1987——所据本为 1987 年再校订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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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added in 1985: In this reprinting I have made several corrections…;下接 Note added in 1987——两次校订说明。

脚注著录「Oxford University Press」改「Clarendon Press」并注明所据为 1987 年再校订重印本(含 1985、1987 两次校订说明),Further Fact View 补标书 210,英译同改;补版权页、导言书 x、书 210 三图。
personal identity is a further fact, which does not just consist in physical and/or psychological continuity. I call this the Further Fact View——「进一步的事实」之立名。

脚注中原先没有展示的实引已按来源分卡补齐;不作义理重判。
主卡已从版权页换到注 100 内容页;Priestley 问句另接网页存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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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只核 Priestley 列出的问句,不把问句自动视为他接受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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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00 的转述、无法离五蕴集合而存在的限制语均入图;版权页不再担任内容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