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ñca kho imā, sāriputta, gatiyo
本行补一条教内旁证,判与处置不变。核 14/07:114 时查出:《论事》第八品第一章《六趣论》(Chagatikathā)正是驳六趣之说的一场辩论,上座部所执的经证即本经的五趣一段——第六结集本此处的自注径作 ma. ni. 1.153,与本行所核的 MN 12 §153 是同一段;对方举迦罗坎奇迦阿修罗(与饿鬼同色同食同寿而通婚往还)与毗摩质多罗眷属(与天同)为据,主张当立六趣,上座部答以此二类分别摄入饿鬼与天,故五趣已足。此条比原注所据的 T757 更硬:它是部派时期教内争论的实录,直接证明“阿修罗别立一趣属后起”。已写入注。
五趣之据。同段每趣各出 gāmiṃ maggaṃ(趣彼之道)与 gāminiṃ paṭipadaṃ(趣彼之行),故脚注「五趣及其行道」不误;涅槃一款以 Nibbānañcāhaṃ, sāriputta, pajānāmi 另起,殿后而明在 pañca 之外,不作第六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