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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贪著判定:对根本的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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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行下篇第七章 贪著判定对根本的贪

本书原文

瑜伽行不是不知道危险。《解深密经》的名句"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执为我", 是体系对自身风险的明文自觉:这个识太容易被执为我,所以佛对凡愚不说。但请注意这句自觉的形状:它担心的是别人会把它执为我,而不是怀疑它自己在功能上就是一个我的替身。防线设在受众的误解上,不设在设定本身上。这一判须补两处,补完之后仍然成立,凭据换硬了。其一,防线不止一道:同经稍后要求菩萨"如實不見……阿賴耶、不見阿賴耶識"方名胜义善巧,这一道正指向设定本身。其二,颂中"凡愚"二字自带一道划界语法:凡把此识读成我者,按颂文的分类恰落进凡愚一格。两道防线合观,形状是这样:防的都在读法层,功能层的岗位一项未裁。防护措施也不是全部只在措辞上。第一卷下部第二十篇把它们分作三档:受熏是真改状态,属功能兑现;位舍按论文细则是舍名非体,兑现减半;刹那灭之于一类相续,则只在称呼上运转。分档之后本节的判语不但保住,而且更硬,因为它此时是在承认对方最强的那一档之后下的。而功能一项不减:执持业果的是它,投胎的是它,持身的是它。第四项须按论本改述:转依所更换的并不是它,《成唯识论》卷九把所依定死在依他起上,"依謂所依,即依他起,與染、淨法為所依故",识体不是那个被换掉的底座;可是同论卷三又自注阿罗汉位所舍者"非捨一切第八識體",理由是"勿阿羅漢無識持種",持种的岗不能空缺,于是它照旧留任。四项仍是四项,末一项的形状换了:不是转依时被更换的那一个,是更换发生时不许空缺的那一个。这个改述对本节的判语有利:论文自己给出的留任理由是功能性的(第一卷下部第二十篇第四、六章)。中观篇下篇第二章曾记:中观拒绝补上这个解释,代价是解释力;瑜伽行把解释补足了,代价是把无我立场的功能层内容整个搭了进去。声称层的无我完好无损,功能层的"我"以最深、最不可见、最不可指认的形态回到了体系正中。对根本的贪,最终贪到的东西,与它名义上最要破的东西,形状恰好相同。

汉文原典2.3.2.7-1条1327
所据
T1579《瑜伽師地論》 彌勒菩薩說 唐 玄奘譯
原典


而未說有、有之因緣、廣分別義。
何故不說?何緣知有?廣分別義云何應知?
答:由此建立是佛世尊最深密記,是故不說。
如世尊言:
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如瀑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
恐彼分別執為我

復次,嗢拕南曰:
執受、初、明了、
種子、業、身受、
無心定、命終,
無,皆不應理。
由八種相,證阿賴耶識決定是有。謂若離阿…

坐标
T30n1579_p0579a14 行级 · 卷 51 · 引文即起于该行
核查结论

机器比对:两侧都先归一化——只留汉字,合并异体(毘/毗、麤/麁 一类)——再在所据原典中逐字找;繁体一式不中则转简再试一遍。上面「原典」一栏标黄的即命中处。

第 35 行脚注 adana

汉文原典2.3.2.7-2条1298
所据
T1579《瑜伽師地論》 彌勒菩薩說 唐 玄奘譯
原典


而未說有、有之因緣、廣分別義。
何故不說?何緣知有?廣分別義云何應知?
答:由此建立是佛世尊最深密記,是故不說。
如世尊言:
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如瀑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
恐彼分別執為我

復次,嗢拕南曰:
執受、初、明了、
種子、業、身受、
無心定、命終,
無,皆不應理。
由八種相,證阿賴耶識決定是有。謂若離阿…

坐标
T30n1579_p0579a14 行级 · 卷 51 · 引文即起于该行
核查结论

本地 T0676《解深密经》卷一逐字载阿陀那四句,并在前文明说胜义善巧菩萨“如實不見阿陀那……不見阿賴耶識”;T1594、T1585亦引同颂并释其为藏识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