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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借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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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行脚注 v1_han1

站内互引3.9.1-1条1516
所指
第一卷第十篇第一章确有传入路线、乱世语境、安世高/支娄迦谶两线,第二章确有格义、玄学土壤、六家七宗与支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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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汉传佛教 › 01-传入与早期译经 章级 · 点开即所指之章
核查结论

第一卷第十篇第一章确有传入路线、乱世语境、安世高/支娄迦谶两线,第二章确有格义、玄学土壤、六家七宗与支道林;本章转叙的事实与诊断均可定位。

第 31 行脚注 jingjiao

维基文库3.9.1-2条1744
所据
《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頌》(维基文库校录本,景淨述、呂秀巖書,建中二年 781 立)
原文

粵若常然真寂,先先而无元;窅然靈虗,後後而妙有……其唯我三一妙身无元真主阿羅訶歟

链接
维基文库该版本 用 oldid 固定版本,日后页面改动不影响此链
核查结论

《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维基文库校录本(oldid=5621233)。碑文佛道语汇借用俯拾即是:「三一妙身无元真主阿羅訶」「常然真寂」「後後而妙有」「棹慈航以登明宮」「經留廿七部」,署「大秦寺僧景淨述」,建中二年(781)立,与脚注「借了一身佛道语汇」之说相合,「世尊」「妙有」「慈航」诸词碑文俱在。「敦煌景教文献」一项因脚注系与碑文并举为同一断言的两处出处,碑文一处已足支持该断言,具体编号虽仍未取,不影响本行判语。会昌一项此前已核。判语改「确」。

正文「唐代景教的佛道语汇借用」之据。件为 [0790] 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頌 - 維基文庫 [景淨述,呂秀巖書;建中二年 781 立].html。碑文借用之迹俯拾即是:除上引「常然真寂」「後後而妙有」「三一妙身无元真主阿羅訶」外,尚有「棹慈航以登明宮」「經留廿七部」诸语。须记一层:脚注并举「碑文」與「敦煌景教文献」为同一断言之两处出处,后者具体编号仍未取;碑文一处已足支持该断言,故不碍判语,惟引用时不宜以碑文冒充敦煌文献。

第 33 行脚注 mouzi

本书原文

《牟子理惑论》收《弘明集》卷一(T52, no. 2102)。三十七问之数出于原书自证:卷一末问作"問曰。子之所解誠悉備焉。固非僕等之所聞也。然子所理何以正著三十七條。亦有法乎",牟子答曰"吾覽佛經之要。有三十七品。老氏道經亦三十七篇。故法之焉",是其篇数同时取则于佛道两家,本章所论借壳,于此数目上已见一斑。其成书年代与文本层次长期有争议,论域从汉末、三国延至东晋、刘宋,不能写成"今多取汉末三国"的定论。英译与导论见 John P. Keenan. How Master Mou Removes Our Doubts: A Reader-Response Study and Translation of the Mou-tzu Li-huo lun.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4(SUNY Series in Buddhist Studies),其书内第 3 至 6 页列诸说:伯希和系于二世纪末,谓序中所记诸事不晚于一九〇至一九四年;马伯乐系于二五〇年前后,据第一条与《太子瑞应本起经》(T185,二二二至二二九年译出)之雷同,及第三十四条言于阗僧团为朱士行二六〇年归国以后方能有的知识;常盤大定则谓全书系刘宋僧慧通(约四二六至四七八)所造,Zürcher 从之,并谓其序"could not have been written by Mou-tzu himself",乃"an idealized description of the scholar-official"。基南复指出道安《綜理眾經目錄》(卒三七四年)不载此论,其见于著录已在陆澄《法论》(四二五至四九四年间奉宋明帝命编)之后,去所称著作之年几三百载。早期佛教入华的历史语境,另参 Erik Zürcher. The Buddhist Conquest of China. 3rd ed. Leiden: Brill, 2007。正文只使用其三十七问所显示的论辩结构,不以断年支撑历史先后。

纸本3.9.1-3条1687
所据
[0237] How Master Mou Removes Our Doubts A Reader-Response Study and Translation of the Mou-tzu Li-huo lun - John P. Keenan - 1994
书页
书内第 3 页 书影
书内第 3 页
书内第 5 页 书影
书内第 5 页
书内第 5 页 书影
书内第 5 页
书内第 6 页 书影
书内第 6 页
核查结论

**(版心「Introduction 3」, 版心「4」,相符)。书名一字须改:书名页作 Mou-tzu Li-huo lun,脚注原作 Li-huo-lun,多一连字符,已改。丛书为 SUNY Series in Buddhist Studies(Matthew Kapstein 编)。三十七问一事不必外求,原书自证。T2102《弘明集》卷一末问径作「問曰。子之所解誠悉備焉。固非僕等之所聞也。然子所理何以正著三十七條。亦有法乎」,牟子答「吾覽佛經之要。有三十七品。老氏道經亦三十七篇。故法之焉」。此答于本章尤要**:篇数同时取则于三十七道品与《道德经》道经三十七篇,即正文所论借壳,于目次上已然。

核查全文

脚注前此未及,今补。(按卷一「問曰」凡三十九见,多出者为此末问及正誣論一篇所杂,理惑论正文止于「願受五戒作優婆塞」,其下即《正誣論》。)断代论域经核,三端有名有据,一端未见于此书。基南书内第 3 至 6 页:伯希和系于二世纪末(序中诸事不晚于一九〇至一九四年);马伯乐系于二五〇年前后(据第一条与 T185《太子瑞应本起经》二二二至二二九年译本之雷同,及第三十四条于阗僧团一语当在朱士行二六〇年归国后方能有);常盤大定谓系刘宋僧慧通(约四二六至四七八)所造,Zürcher 从之,谓其序乃「an idealized description of the scholar-official」,「could not have been written by Mou-tzu himself」。惟「东晋」一端基南未单立(Eastern Chin/Eastern Jin/Chin dynasty 三写通检该书皆零命中);其可倚者为基南所举道安《綜理眾經目錄》(卒三七四)不载此论、首见著录在陆澄《法论》(四二五至四九四)之事,去所称著作之年几三百载。已改:脚注补三十七条之原书自证与牟子所答之由、書頁换算与丛书项、断代三说之人名年代与论据、道安目录与陆澄《法论》二事;书名连字符订正。

第 3 页说明道安目录不载、最早著录迟近三百年;第 5 页并列马伯乐二二五年以后说、伯希和二世纪末说及常盤大定慧通伪造说;第 6 页录 Zürcher 判序为士大夫的理想化描写,不能出自牟子本人。四图只承担脚注所列异说与著录断层,正文并未以某一种断年支撑先后关系。

第 35 行脚注 shamen

汉文原典3.9.1-4条1674
所据
T2102《弘明集》 梁 僧祐撰
原典

弘明集弘明集卷第五
梁楊都建初寺釋僧祐律師撰
羅君章更生論
鄭道子神不滅論
遠法師沙門不敬王者論
(五篇)
遠法師沙門袒服論(何鎮南難并答)
遠法師答桓玄明報應論
遠法師因俗疑善惡無現驗三報論
更生論
羅君章
善哉向生之言。曰…

坐标
T52n2102_p0027b06 行级 · 卷 5 · 引文即起于该行
核查结论

(一)「收《弘明集》卷五」· 确,行级。「五篇」之数亦与该论自序相合:序末「深懼大法之將淪,感前事之不忘,故著論五篇,究敘微意」。(二)「作于桓玄…之际」· 确。该论自序追溯缘起:「晉成康之世,車騎將軍庾冰,疑諸沙門抗禮萬乘所明理何…至元興中,太尉桓公亦同此義,謂庾言之未盡,與八座書云…」(太尉桓公即桓玄)。即:该论所应者是桓玄重提沙门致敬王者一议,上承庾冰旧事。(三)「约404年」· 确,且原文给的是确切纪年,「约」字可去。论后跋语:「晉元興三年歲次閼逢。于時天子蒙塵,人百其憂,凡我同志僉懷綴旒之歎,故因述斯論焉

核查全文

」晉元興三年即公元 404 年,是该论自报的著述之年,非后人推算。「天子蒙塵」指其时安帝为桓玄所废、旋复位之乱。(四)一处照实分辨,未改正文。脚注作「作于桓玄沙汰僧团之际」;而该论自序与跋语所举的缘起是「沙门致敬王者」之议与「天子蒙尘」之乱,不是沙汰。桓玄确另有沙汰众僧一事(其〈與八座書論沙汰眾僧〉在《弘明集》别卷),与致敬之议同出桓玄而是两件事。两事同时同人,正文合而言之不算错,惟若日后要按卷次引证,须分清是哪一件。

第 37 行脚注 sengzhao

汉文原典3.9.1-5条1578
所据
T1858《肇論》 後秦 僧肇作
坐标
T45n1858_p0152a02 行级 · 卷 1 · 引文即起于该行
核查结论

T1858《肇论·不真空论》0152a02 以下依次点名并批评心无、即色、本无三家;第一卷交叉指向亦存在,所引“清算”及三家名目可核。

第 39 行脚注 xingshi

汉文原典3.9.1-6条1538
所据
T2059《高僧傳》 梁 慧皎撰
原典

…數千,大弘法化。初魏晉沙門依師為姓,故姓各不同,安以為大師之本,莫尊釋迦,乃以釋命氏。後獲《增一阿含》,果稱四河入海,無復河名,四姓為沙門,皆稱釋種。既懸與經符,遂為永式。
安外涉群書,善為文章。長安中,衣冠子弟為詩賦者,皆依附致譽。時藍田縣得一大鼎,容二十七斛。邊有篆銘,人…

坐标
T50n2059_p0352c18 自报行 · 卷 5 · 坐标出自本书脚注;此句已核在该部该卷
核查结论

T2145卷十三(juan-013:16、20、23—24、27—28)可核安世高、安玄、严佛调、朱士行、竺法护诸传;T2059卷五(juan-005:25)明载道安以释命氏及「四姓為沙門,皆稱釋種」,整条闭合。

第 41 行脚注 jielv

汉文原典3.9.1-7条1549
所据
T2059《高僧傳》 梁 慧皎撰
原典

…齎卷入房,請一比丘略為解釋,遂深悟因果,妙達三世,始知佛教宏曠,俗書所不能及。乃棄捨世榮,出家精苦,誦大小乘經及諸部《毘尼》。
常貴遊化,不樂專守,以魏嘉平中來至洛陽。于時魏境雖有佛法,而道風訛替,亦有眾僧未稟歸戒,正以剪落殊俗耳。設復齋懺,事法祠祀,迦羅既至,大行佛法。時有諸僧共請迦羅譯出戒律,迦羅以律部…

坐标
T2059 卷 1 卷级 · 该部没有可回算的 CBETA 行标记,故止于卷;上面标黄的原文即命中处
核查结论

T2059卷一(juan-001:34)可核昙柯迦罗立羯磨与中夏戒律之始,卷五可核《僧尼轨范》;T2063卷二(juan-002:53、67)可核铁萨罗、南林寺及元嘉十一年重受,T2085卷首(juan-001:3)可核「慨律藏殘缺」,整条闭合。

第 43 行脚注 liangdao

中文古籍3.9.1-8条1688
所据
世說新語·言語(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原文

支道林常養數匹馬。或言道人畜馬不韻,支曰:貧道重其神駿

链接
ctext.org 该段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链接直指该段
核查结论

(一)放鹤一事核到,在《高僧传》卷四支遁传:「後有餉鶴者,遁謂鶴曰:爾冲天之物,寧為耳目之翫乎?遂放之。」前据所疑「不在《世说》此二篇」属实,正在卷四。又养马一事两书文字互异,前此未记:《世说·言语》作「支道林常養數匹馬。或言道人畜馬不韻,支曰:貧道重其神駿」;《高僧传》卷四则作「人嘗有遺遁馬者,遁愛而養之,時或有譏之者,遁曰:愛其神駿,聊復畜耳」。正文第 23 行引「貧道重其神駿」,是从《世说》,不误;今于注中并列两文,免后人执一本相诘。(二)四〇二年白莲社结誓核到,在《高僧传》卷六慧远传:「遠乃於精舍無量壽像前建齋立誓,共期西方。乃令劉遺民著其文曰:惟歲在攝提秋,七月戊辰朔,二十八日乙未。

核查全文

法師釋慧遠貞感幽奧,宿懷特發。乃延命同志息心貞信之士,百有二十三人,集於廬山之陰,般若臺精舍阿彌陀像前,率以香華敬廌而誓焉。」两事须记:其一,该传不书年号,只作「歲在攝提」;攝提即攝提格,寅年,当晋元兴元年壬寅,即四〇二年,正文之系年由此推得而非传文明书,故通检卷六「元興」零命中,非漏检。其二,「白蓮社」「蓮社」二名于卷六亦皆零命中,该传只言建斋立誓,社名为后世所加(宗晓《乐邦文类》一系始以蓮社称之,见第三卷 10/04:43 所记)。正文用后世通名,不误,惟注中宜点明,免读者持《高僧传》索社名而不得。(三)尚缺一项,已缩到最小:傅亮、张演、陆杲三种观音应验记原书无,其相承谱系一项仍不能逐件核;然此项于正文只作「应验记文类」一语之实证,非承重之断,故不因之判无从核。已改:脚注补放鹤原文、养马两本异文、誓文开首与百二十三人之数、攝提纪年之解、及社名后起一节,并注明三种应验记未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