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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二百卷是一部什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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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行脚注 posha

本书原文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二百卷,玄奘译,大正藏第二十七册(T1545)。本章所举页栏为卷一 T27, no. 1545, p. 1a8;卷五 p. 23a7;卷八 p. 36a10;卷九十二 p. 473b13。卷首题下署“五百大阿羅漢等造”。卷一开篇问答作“問誰造此論。答佛世尊。所以者何。以一切種所知法性甚深微妙。非佛世尊一切智者。誰能究竟等覺開示。若爾此中誰問誰答。或有說者。尊者舍利子問。佛世尊答”。卷八池喻经一处作“尊者舍利子。於池喻經中。雖略分別此二十句薩迦耶見。而皆未說幾是我見幾我所見。彼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未說者。今欲說之故作斯論。復次為止他宗顯正義故”。以下数目依 CBETA 本文言原文通检二百卷所得:復次 3625,有說 3313,亦爾 1626,所以者何 785,乃至廣說 696,應作四句 312,評曰 289,不應責 72、不應難 13;為止他宗顯己義故 22,止他宗顯正義 24、止他宗顯正理 50,止他宗顯字样一族合计 119;彼經是此論所依根本逐字同句 15,所依根本一族 75。卷九十二亦爾一例作“耳鼻舌身根緣識及緣緣識得遍知時亦爾……男苦憂根緣識及緣緣識得遍知時亦爾……意樂喜捨信等五三無漏根。緣識及緣緣識。得遍知時亦爾”,该卷亦爾 50 处,为全书之最;卷五四句一例作“問頗有成就世第一法。不成就彼離繫得耶。答應作四句”,下逐格配人。白话译稿见本站《大毗婆沙论》栏目(据 CBETA 本迻译);译稿在上列标记语上的译名尚在归一,本章计数一律以文言为准。

汉文原典1.16.1-1条0781
所据
T1545《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唐 玄奘譯
原典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阿毘達磨發智大毘婆沙論序
問誰造此論。答佛世尊。所以者何。以一切種所知法性甚深微妙。非佛世尊一切智者。誰能…

坐标
T27n1545_p0001a05 行级 · 卷 1 · 引文即起于该行
核查结论

机器比对:两侧都先归一化——只留汉字,合并异体(毘/毗、麤/麁 一类)——再在所据原典中逐字找;繁体一式不中则转简再试一遍。上面「原典」一栏标黄的即命中处。

第 21 行脚注 kosa

汉文原典1.16.1-2条1220
所据
T1558《阿毘達磨俱舍論》 尊者世親造 唐 玄奘譯
坐标
T1558 卷 1 卷级 · 本行只报卷次未标引文,故止于卷
核查结论

文言字数实测与本注所报相合,惟须记明口径。T1558《俱舍论》三十卷(只取 juan-001 至 juan-030)实测:正文含标点 236,922 字,与本注所报「文言二十三万六千余字」相合;若只计汉字而不计标点则为 205,948。故本注的口径是含标点计,记此以免后手用汉字数复算而以为不合。著录亦对:三十卷、世亲造、玄奘译、《大正藏》第二十九册(T1558)。

第 23 行脚注 fangfa

汉文原典1.16.1-3条1201
所据
T1545《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唐 玄奘譯
坐标
T1545 卷 1 卷级 · 本行只报卷次未标引文,故止于卷
核查结论

五个数字逐一重算,全对,且口径可复现。方法照脚注所述复原:取 `translation/俱舍论/` 與 `translation/大毗婆沙论/` 两栏白话稿(各 30、200 篇 .md,去译序),删 `<!-- source-unit: … -->` 标记,删 markdown 标题行,再删一切空白。此三步之后《俱舍论》全稿正得 349,606 字,与脚注所记的对照组长度分毫不差(只删标记不删标题得 350,700,连标题带空白得 365,241,皆不合),可知脚注的口径就是这一种,已复原无误。婆沙稿同法清洗得 2,328,924 字,正文「白话译稿二百三十余万字」合。婆沙截前 349,606 字与俱舍全稿对比,四项实测:十二字窗重复率 15.90% 对 1.76%(脚注 15.9 对 1.8);

核查全文

二十字窗 7.37% 对 0.43%(脚注 7.4 对 0.4);gzip 压缩比 0.2703 对 0.3460(脚注 0.270 对 0.346);异字 1984 对 2109(脚注同数,精确相符)。判确。须记一层口径:此处的「字」是清洗后的全部字符(含标点与拉丁数字),非纯汉字;纯汉字计则俱舍 304,727、婆沙 2,039,676,与脚注所记不合。后来者复算须照上述三步。